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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室制度(八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2

中学图书室制度

第1篇 中学图书室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第2篇 南沙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沙南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阅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归还图书。

2、借书时需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借书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期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l、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00-1:00,下午5:00-6:00

2、借阅办法: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每人每次可借书或杂志一本,借阅报纸后应放回原处。

3、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将书报杂志带出阅览室,不可以借用他人证件,不准在阅览时大声喧哗。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3篇 某外国语中学图书室规章制度

外国语中学图书室规章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漏、防霉、防蛀工作;图书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壳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读时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图书室借书须知

一、凭本人借书证借书,教师为5册,期限一个月;学生为2册,期限15天。请及时归还。

二、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借书时,请将抽出但又不打算借的书放回原处切误乱放,以免造成藏书排架混乱。

三、请爱护图书,还书时若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则按原书价赔。为了分清责任,请每次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四、若丢失图书,请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

五、工具书及精装本图书概不外借,可在本室查阅。

六、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在室内聊天、喧哗,不乱扔纸屑杂物。

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有阅读课的班级按阅读课借阅图书。

其余班级借还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

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规定

一、图书馆图书报刊是学校的财产,爱护书刊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读者应养成爱护书刊的良好习惯,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和涂划。

二、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

三、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普通单册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孤本、善本及有收藏价值的珍贵书刊,按原价或估价的5倍赔偿。

(3)成套书刊,如丢失1册,按全套价的2倍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四、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0.5元,图表画页类每页罚款2-5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价5倍罚款。

五、凡属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30元以上罚款,同时收回借书证,并通学校学生处严肃处理。

遗失、损坏图书、期刊的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制度: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

第4篇 潜江中学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校师生均可向图书室借书。借书时师生都要履行签字手续。

2、教师借阅书籍,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册,借期不得超过2个月;学生借书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册,借期不得超过1个月。

3、认真履行还书手续,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履行续借手续。

4、大型工具书及部分奇缺、贵重图书,只限室内查阅,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师生要爱护图书,精心保管,不得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借书时当面检查,如有损坏需提出声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凡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7、不得委托他人代借图书或为他人借书。

8、师生所借图书如出现污损、圈点、勾画、作批、剪裁等情况及出现遗失或逾期故意不还的,照章赔偿。

9、凡需赔偿的图书原则上需赔偿丢失图书的同版本。如不能做到,则按下列规定赔偿:1984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1984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倍赔偿;成套图书遗失一本赔偿全套书籍。

10、借阅时间:上午7:30--12:20下午2:30--6:00

第5篇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着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第6篇 x中学生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进和县拔的图书,一律都收入图书室进行登记造册,贴上标签,归类存放在书架上,图书室和书架上要保持干净、整洁。

二、凡本校师生都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借书。借书前,要先办理借书卡,办卡时学生每人交30元押金,每张卡使用一年,卡上必须盖有图书管理章才有效。

三、学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并且要限期一个月归还。

四、借书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不得在书内外涂写,不得转借和破损。更不能丢失,否则按书价翻一倍赔偿。

五、图书归还时,要经管理员检查,没有涂写、破损方可放回原书架存放,才可退回押金。否则要根据图书破损情况扣留押金。

第7篇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中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搞好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各部位治安防范意识,学校对重点防范部位――图书室、阅览室制订以下制度:

一、思想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坚持经常性指导督促、检查。学校每月对图书室、阅览室安全情况检查一次,每年安排一次全校性安全教育。

二、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要把安全防范列入日常工作范围,思想重视,确保安全。

三、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对学校配备的防火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四、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每天下班要检查好水电开关,关好门窗,保证全年不发生一次不安全事故。

五、学校每月对各部位安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全年对部位安全进行综合评比,并纳入学校评比范围。

第8篇 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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