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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1

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1篇 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

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一)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大田小学传染病预防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成员:杨发青、刘桂芬、包志风、王振裕、张大汉、许志强

二、职责:

(一)组长职责:

是学校传染病预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对传染病预防的领导,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制定和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疫情监控及报告制度。

(二)成员职责:

利用健康教育、班会、队会、集会、扳报、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开展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把学校提出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小学生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多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3、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学校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7、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早发现。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早报告。学校的卫生保健老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认真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三)

1、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

2、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长并向上级卫生及中心校报告。

4、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5、学校发现疫情要在及时上报。

6、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者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均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年9月1日

第2篇 某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组成,确保组织落实,确保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管理,实行各班卫生工作责任制,形成全体教师齐抓共管的格局。

3、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卫生习惯,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及容易在师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手足口病、水痘、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由卫生室牵头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和定期出卫生墙报。

4、对教室、办公室、阅览室、阶梯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并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5、坚持对学生实行晨检制度,认真填写《学校晨检报告单》,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密切注意观察并及时送医院就医,同时通知家长。

6、教育学生勤洗手、讲卫生。做到不吃不洁食品、不在校外地摊上买食品、不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7、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堂有关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8、加强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包干区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校园、教室等各责任区内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9、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接种。

10、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卫生室四方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等时机,在师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第3篇 s镇中心小学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

镇中心小学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少年儿童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组长:黄玉刚,副组长:王岩,组员:各小学校长、保健教师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保证0.5课时,写好健康教育计划和教案。

4、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水碗和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7、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8、早发现。坚持晨、午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做好因病缺课记录。

9、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10、早报告。学校的保健教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中心校(表一),并按照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2、学校教学用房、宿舍、餐厅做到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有足够蹲位和冲洗、洗手设施;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建立校卫生室。

13、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14、各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建立校卫生室并配备1名校医。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6、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四次综合情况自查。

17、学校领导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疫情单位 传染病名称

发病人数 重症人数 死亡人数

首报时间 首发病例确诊时间

简 要 情 况

疫情概述

隔离措施

消毒措施

原因排查

稳定措施

责任追究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某实验小学传染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实验小学传染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1、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

2、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长并向上级卫生及教育局报告。

4、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5、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6、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者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均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第5篇 棉圃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圃棉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第6篇 龙岗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龙岗小学传染病防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二、加强领导,实行分组包干负责制,保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谁失职,追究谁。

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时上报各类疫情。甲类传染病,四小时内必须上报上级卫生主管行政部门。

四、认真做好疫点消毒隔离操作工作。

五、对师生按时接种法定的各类传染病的疫苗。保护好易感人群。

六、具体操作程序:

步骤 详细内容 责任人

晨检 班主任每天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 班主任

报告 一旦发现学生未到校上课或身体不舒服,必须在当天了解原因,并立即将结果报告年级组长、疾病报告联系人。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按有关规定上报教育局。 班主任、年级组长、疾病报告联系人、校长室

劝说 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高热学生,教师必须迅速联系家长,劝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 班主任、卫生老师、年级组长、政教主任、校长

记录 及时统计好全校患病学生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记录在册。 疾病报告联系人

跟踪 每天关心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并主动对学生进行补课。 班主任

家访 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班主任

消毒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包括发病及相关班级、食堂、厕所、公共场所、共用教室等)消毒工作。听从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后勤人员

z县龙岗小学

第7篇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县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为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专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制定专人(学校医务室校医)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近3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附件),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县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传真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县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县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8篇 龙岗小学传染病疫情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龙岗小学传染病疫情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便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和安全报告制度。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综治办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第9篇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3

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三)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严格疫情登记制度,校医室要建立门诊日志,一旦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波及范围、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四、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zz镇小学

第10篇 z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记录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报告内容及时限: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及卫生科报告。

第11篇 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湖望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1)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向防疫站报告,同时,向区教体局报告。

区防疫站电话:

区教体局电话: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教体局。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第12篇 某小学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聚源路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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