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办法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1目的
规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制定本小区的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
3.2技术性不强、容易发现问题的设施、设备由管理处管理员进行巡检;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应由维修组维修工进行巡检。
3.3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每日对门禁系统、楼道、楼道灯、大堂灯具、园区道路、公共标识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4维修组维修工负责对电梯、锅炉、冷机、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园区灯具、地下车库灯具、锅炉等进行巡查,并负责对水、电、煤气总表进行抄录。巡查中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如故障较大则报告维修组主管,由主管安排维修。
4操作规范
4.1巡检标准和方法
4.1.1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的要求:
a) 门锁开关灵活;
b) 屏幕显示正常;
c) 外表清洁无污物 (检查方法:开关试验、观察)。
4.1.2楼道:墙面、楼梯、电梯前室无明显破损或污渍;各管垄井门正常关闭。4.1.3楼道灯、大堂灯具
楼道灯、大堂灯具灯要求:
a)感应开关或手动开关启动正常;
b)灯具启动正常,照明无故障(检查方法:逐一开启)。
4.1.4园区道路:地砖、墙砖无松动、脱落,破损面积不超过本身面积的四分之一;排水设施不堵塞;铁质栏杆、路灯杆无锈蚀(检查方法:观察)。
4.1.5公共标识:无损坏、缺失(检查方法:观察)。
4.1.6游泳池设备、设施
游泳池设备、设施的要求:
a) 管道、阀门没有渗漏水(检查方法:观察);
b)泵房集水坑潜水泵能正常启动(检查方法:同集水坑潜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没有松动(检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潜水泵
集水坑潜水泵要求:
a)水泵手动、自动启动装置正常(检查方法:调至手动模式进行启动);
b)水泵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检查方法:看指示灯);
c)浮子位置正常(检查方法:观察);
d)电控柜门关闭(检查方法:观察)。
4.1.8给排水管道、阀门:主要给水管道和阀门没有漏水现象,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相符合(检查方法:观察;如发现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不符,则应在调整前向主管确认)。
4.1.9园区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灯杆直立无锈迹(检查方法:观察)。
4.1.10地下车库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配电箱门紧闭(检查方法:逐一启动、观察)。
4.2人员及路线安排
4.2.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指定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安排管理员和维修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4.2.2管理员每日应对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至少巡检一次。
4.2.3维修工巡查工作
维修工巡查工作可参照如下安排,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 上午9时~12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做一次巡查;
b) 下午4时~5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时左右对总水表、总电表、锅炉煤气表进行抄录;
c) 晚8时~10时夜班维修工对园区灯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检。
4.2.4以上巡检工作记录于《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检记录》、《日常巡查签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签到表》粘贴于电梯机房、集水坑潜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检人员在巡检工作中签到并做相应记录。
4.3电梯的日常巡检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4配电房的日常巡检见《配电房管理制度》。
4.5发电机的日常巡检见《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4.6卫生天线设备的日常巡检见《卫星天线设备管理制度》。
4.7冷机的日常巡检见《冷机房管理制度》。
4.8空调系统的日常巡检见《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4.9锅炉系统的日常巡检见《锅炉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见《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关文件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配电房管理制度》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卫星天线机房管理制度》
《冷机房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锅炉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记录
《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检记录》
《电梯日常巡检项目表》
《能耗日、月报表》
第2篇 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3篇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与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4篇 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第5篇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2.定义
2.1.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2.3.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3.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3.4.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3.5.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 >、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3.6.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3.7.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3.8.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3.9.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3.10.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4.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 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 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 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 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 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 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 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 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 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 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4.2.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4.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 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4.2.2.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4.2.3.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4.3.采购: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4.4.1.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4.4.2.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5.检查及验收
4.5.1.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4.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 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 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 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4.5.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5.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 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 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4.5.5.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4.6.过程控制
4.6.1.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4.6.2.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6.4.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4.6.5.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4.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4.7.1.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4.7.2.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 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 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5.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5.1.4.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1.7.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高处作业投掷物件。
5.1.9.进行倒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1.10.施工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向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1.11.当使用施工设备与安全管理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当施工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或人员,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2.设备采购和租赁。
5.2.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5.2.2.机械员或材料员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采购或租赁意见按程序报批实施。
5.2.3.设备采购前,按照质量、安全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5.2.4.严禁采购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严禁采购和租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5.3.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5.3.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装拆,项目部必须有具备装拆能力、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5.3.2.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商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装拆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负责装拆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3.3.如实做好记录。对在装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5.3.4.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凡存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门检验并经当地特检所或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5.3.7.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租赁的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租赁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
5.4.设备的资料档案管理。
5.4.1.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参见《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5.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参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5.4.3.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应留存下列技术文件:
1)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2) 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3) 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4) 安装操作规程;
5) 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的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7) 其他注意事项。
5.5.设备的使用检查。
5.5.1.施工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5.5.2.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志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志牌。
5.5.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5.5.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设备的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装置。
5.5.6.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岗位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有效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5.5.8.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5.5.9.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5.11.实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实到分包方、作业班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5.6.设备的保养。
5.6.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5.6.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5.6.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5.6.4.施工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5.7.施工设备的维修。
5.7.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5.7.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两次大修之间设备部件损坏和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5.7.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体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5.7.4.施工设备的各类维修,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或按合同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5.7.5.项目部要做好施工设备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施工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分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5.8.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
5.8.1.施工设备报废条件、申请、手续,执行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8.2.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 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6.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2.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钢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护服,是用于保护员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的护具。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6.2.3.防护鞋,是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的护具。主要有防砸、绝缘、防滑鞋等。
6.2.4.防坠落护具,是用于防止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的护具,主要有安全带等。
6.2.5.防护手套,是用于手部保护的护具。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等。
6.2.6.眼防护具,是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眼、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用眼防护具、防强光射线眼镜等。
6.2.7.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以上或短时在115db以上的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护具类,是预防职业健康危害和职业尘肺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和隔绝式两类。
6.2.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6.3.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6.3.1.公司各单位在选购劳动防护用品时,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防护用品和生产厂商。
6.3.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与发放。
6.4.1.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4.2.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领用和使用前进行检查,对破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领用和使用,对非正当原因造成的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按有关规定办理。
6.4.3.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7.管理与追责
7.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1)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7.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 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8.附则
8.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9.附录
本制度采用的资料表格,是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22)标准中的记录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检查记录表,如:对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标准中的检查记录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表格,详细表格内容、格式、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22)。
1.《临边防护验收表》(表c6.3.1)
2.《洞口防护验收表》(表c6.3.2)
3.《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移动)审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脚手架验收表》(表c7.3.1)
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表c7.3.2)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验收表》(表c7.3.3)
7.《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装验收表》(表c7.3.4)
8.《外挂防护架验收表》(表c7.3.5)
9.《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台(落地式)验收表》(表c7.3.7)
11.《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表c7.3.8)
12.《脚手架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7.4)
13.《模板工程验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审批监控记录》(表c8.4)
15.《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表c9.3)
16.《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附录16,表c9.4)
17.《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c9.5)
18.《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c9.6)
19.《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表c9.7)
20.《电工巡检、维修工作记录》(表c9.8)
2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表c10.1)
2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表c10.2)
23.《机械设备安装验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检查验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搅拌机安装验收表》(表c10.4.4)
26.《焊接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5)
27.《钢筋机械安装验收表》(表c10.4.6)
28.《平刨、压刨安装验收表》(表c10.4.7)
29.《圆盘锯安装验收表》(表c10.4.8)
30.《机械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表c10.5)
31.《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c10.6)
32.《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表c11.4)
3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记录》(表c11.8)
3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2)
3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机顶升检验记录》(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机加节验收记录》(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检验记录》(表c11.14)
42.《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表c11.15)
4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检测记录》(表c11.16)
44.《吊装机械验收表》(表c12.4)
45.《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表》(表c2.14.2)
46.《个人防护用品进场查验登记表》(表c2.14.3)
47.《个人防护用品检查记录》(表c2.14.5)
48.本制度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带》(gb6095-2009)
16).《安全网》(gb5725-2009)
第6篇 设施设备运行操作制度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作,保持设备、设施的良好状态。
2.0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质量活动和过程中有关的设备、设施。
3.0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机电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并对区域管理处在此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性指导。
3.2 各区域管理处负责上述设备、设施的抽样巡检、报修。
3.3 各专业工程公司办公设备、设施供应商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巡检、保养、维修。
4.0内容
4.1 各专业工程公司按技术部制定的有关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保养、维修并填写巡检、保养、维修记录,每月将巡检、保养、维修记录整理分别交技术部存档。
4.2 技术部要对专业工程公司在保养、维修工作中进行必要的监管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对保养、维修后的设备、设施及时组织检验。
4.3 各区的设备、设施故障由所属管理处按相关程序填写《报事单》向设备、设施的维保工程公司报修并跟进维修情况,电梯故障停梯或设备停止运行超过二十分钟的,管理处须开列《电梯故障记录表》或《机电设备故障报修、修理记录表》交维修单位填写。完成维修及填写上述表格后,管理处将表复印交技术部存档。
5.0相关文件
5.1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rgpm-6.3-c-01-03
5.2电梯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rgpm-6.3-c-01-04
5.3供水设备房安全操作规程。 rgpm-6.3-c-01-05
5.4发电房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rgpm-6.3-c-01-06
6.0应用表格
6.1《物业维修保养计划表》 rgpm-6.3-d-01-01
6.2《服务检查记录表》 rgpm-6.3-d-01-02
6.3《设备联检表》 rgpm-6.3-d-01-03
6.4《物业报废记录表》 rgpm-6.3-d-01-04
6.5《物业台帐》 &n
bsp; rgpm-6.3-d-01-05
6.6《设备、设施履历卡》 rgpm-6.3-d-01-06
6.7《水景系统巡检表》 rgpm-6.3-d-01-09
6.8《污水处理站巡检表》 rgpm-6.3-d-01-10
6.9《星海洲水泵房恒压变频供水系统巡检表》 rgpm-6.3-d-01-11
6.10《水泵房恒压变频供水系统巡检表》rgpm-6.3-d-01-12
6.11《电动道闸巡检表》rgpm-6.3-d-01-13
6.12《大桥航道灯巡检表》rgpm-6.3-d-01-14
6.13《电梯巡检表》rgpm-6.3-d-01-15
6.14《发电机组保养表》rgpm-6.3-d-01-16
6.15《设备、设施维修记录》rgpm-6.3-d-01-17
6.16《各区域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rgpm-6.3-d-01-18
6.17《消防电动设备巡检表》rgpm-6.3-d-01-19
6.18《机电设备故障报修、修理记录》&n
bsp; rgpm-6.3-d-01-20
6.19《电梯故障记录表》rgpm-6.3-d-01-21
6.20《电动排水系统巡检表》rgpm-6.3-d-01-22
6.21《电动绿化喷灌巡检表》rgpm-6.3-d-01-23
6.22《电动设备、设施保养月报表》rgpm-6.3-d-01-24
第7篇 现代浴场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现代浴场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现代浴场设备管理是一种以最佳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以最经济的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最高的设备综合效能为直接目标动员公司全员参加,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环节对设备系统进行综合管理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设备管理。浴场设备管理的内容是计划造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部分组成全过程的管理:
〈三〉职责:
浴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参与设备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工程部、财务部和各营业部门更是设备管理的主要力量,负有设施、设备管理的工作职责。
1、工程部
1.1、在浴场管理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制定设备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和政策。
1.2、负责公司设备的规划和实施,运行和使用、维护和修理、改造和更新直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和经济管理。
1.3、负责公司设备的技术改造,引进工作和更新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编制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1.4、编制公司设备的保养、大修计划、预防性试验计划并负责组织计划完成,控制费用提高,修理的经济效果。
1.5、根据公司设备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的提取情况,协同财务部门合理的计划和安排使用设备购置费用,更新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和各种流动资金等。
1.6、制定公司设备管理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实行定额管理和经济核算,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7、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高公司设备的先进性和低能耗,高效率防污染等性能,保持设备的现代化水平。
1.8、推动开展全员参与设备管理活动,督促日常维修和保养,定期的设备普查工作促进全体员工关心和参与设备管理。
1.9、以'经济、舒适、安全、高效'为指导方针,负责保障营业部门的水、电、冷气和热能供应,做好能源分配和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广节能措施,提高节能成效。
1.10、负责设备安全管理,组织公司设备的事故分析和处理;制定安全防火、事故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执行。
1.11收集和编制和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和维修图纸,做好设备技术档案工作。
1.12、负责组织各种设备的备件订制、订货和供应。
1.13、经常总结和推广公司设备管理的经验作法以及维修新技术应用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1.14、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技术讲座、知识问答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营业部门人员的设备管理基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设备管理意识和水平。
1.15、加强设备项目验收,运行、维修的原始记录资料和运行报表工作,积累有关资料和数据,内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2、财务部
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发展基金,大修理基金等各项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法规,严格把关,督促合理使用。
2.2、建立公司设备的帐卡,参与设备盘点,保持帐卡与实物相符,并与设备管理部门的设备帐卡一致。
2.3、参与公司设备改造项目,引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实施计划的审议。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项目投资需要。
2.4、拟定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设备维修费用和能源消耗的分配指标,以及设备管理部门的流动资金指标,并定期考核、检查、统计和分析。
3、各营业部门
3.1、认真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设备定期普查等工作。
3.2、组织本部门员工积极参加设备全员管理活动,制定本部门设备岗位责任制,督促落实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修,卫生制度。
3.3、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合理使用能源,严格控制本部能耗使用额。
3.4、根据各营业分区,管好属本部门使用的设备,掌握部门设备数量和状态加强设备资产管理。
3.5、督促部门服务人员按规程认真检查本部门区域的服务设施,及时认真填写报修单,及时传递待修信息。
3.6、
教育本部门员工爱护设备和设施,节约能源,组织部门员工学习设备'应知应会'知识,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四懂'(懂设备性能、结构、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3.7、普及设备安全消防知识,拟定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
〈四〉运作规程:
1、选购设备的要求:
1.1选购设备要根据本店的实际需要与可能来选择适当的设备,不可肓目,要注意配套;技术上要先进,性能要好、安全、方便操作,方便维修保养,有零配件和技术资料,节能环保。
1.2店要根据浴场不同环境和条件设置相应的设备,设备要与其格调相符。
2、设备的管理
2.1公司的各种设施,设备共有十几万件,大型的公共设备由工程部来管理其余,大量的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管理,各使用部门有对这些设备进行一般性维护,保养的责任,并协助工程部对其进行大修和保养的义务。即:
2.1.1能做到对设备四懂(懂设备性能结构;懂操作使用;懂排除一般故障;懂安全防范措施)。
2.1.2做到使用时集中精力对设备做到听、模、看、嗅(听有设有异常声音;摸设备的温度是否正常;看各种仪表数据是否合理;嗅不嗅到异常气味)。
2.1.3设备使用完后清洁设备和工作场地。例如:厨房各厨具的使用,pa部各电动工具的使用等等,要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2.1.4酒店每位员工都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去爱护我们的设施设备保护好我们的工作环境(特别是装饰)。
2.2建立完善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的故障不外于突发性的事故和可预计发生的事故,对于突发性的事故和可预见的事故,可以向工程部提出维修申请,具体操作按《工程部维修单处理程序》和《工程部电话报修处理程序》操作。
2.3为减少设备的突发性的事故和其它一些事故,工程部制定完善的设施、设备的保养计划,做到定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公司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体操作按《设备维护制度》执行。
2.4对人为破坏设施、设备的情况实行责任事故追查制,根据损坏程度责任人认错的态度,日常一贯工作台表现协助人事部门对该员工进行处理,原则上应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3、设备的增加更新和更迁
设备的服役有一定的年限,和浴场的经
营方针和实际的需要,对设施、设备的要求在不断变化,故设备的增加、更新、更迁的需要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在这一过程中应掌握设备的性能是先进的,安全可靠,节约能源的和环保的原则,具体操作按《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程序》执行。
4、设备档案制度
设备档案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设备,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管好、用好设备而建立的设备档案收存的资料有:
4.1、各种大型设备关键性设备,技术复杂的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规格、出厂铭牌、出厂时间后始技术数据和运行技术数据。
4.2、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更换的零件,维修的部位、部件、修理后的数据,修理的时间等。
第8篇 电力设备及动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 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0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 0 电力管理3.1 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
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 2 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 3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
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 4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 5 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 6 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 7 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
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 8 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 9 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 动能管理
4.1 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
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
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 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 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 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 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 相关文件
5.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区纪委颁发的公务车辆准驾证上岗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辆。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一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第10篇 园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园区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
1、目的
规定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正常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给排水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值班人员应每班巡视二次水泵房(包括机房、水池、水箱);每周巡视一次大楼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4.2.1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4.2.2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4.2.3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
4.2.4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4.2.5机械水压表与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4.2.6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4.2.7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2.8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4.2.9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4.2.10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3值班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4.4巡视结果记录在《设备(设施)巡视记录》中。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设备(设施)巡视记录》
第11篇 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一)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二)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三)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四)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
(五)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六)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七)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九)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十)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十一)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十二)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
第12篇 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
2、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区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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