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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第1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 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第3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第4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概况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土方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具伤害,触电等,针对上述几项,应急预案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应有充分准备,应急预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求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为此,而定立本制度。

2、应急组织

本应急领导小组应是项目经理为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工长、技术员、安全员、卫生员、材料员、保卫员为成员,组织领导、指挥现场抢救工作。指令现场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其他富有急救能力的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治,维护现场,安定次序。配合项目及有关人员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织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卫生员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材料员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人员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4、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的士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械: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5、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6、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7、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现场职工一般受伤:应由项目部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由公司组织治疗。

伤亡事故:企业应的妆到项目部报告后,一小时内报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报告。

8、事故报告内容

①事故报告内容;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的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

⑤在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发生的工程名称及工程的形象进度(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9、凡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不论性质均应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往后上报,树立高度的职业道德行为。

第6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7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8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划分;预案修订频次;主管及修订部门职责;审批流程及预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

3 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3.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2 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2.3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2.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2.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2.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2.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2.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3 事故应急预案分类

3.3.1 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2 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3 现场处置方案,由车间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4 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3.4.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

a)黄色警报: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员轻伤;1人重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人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b)橙色警报: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c)红色警报: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上人员重伤;1人以上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3人以上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3.4.2 现场处置方案共一级,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车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等情况的事故。

3.5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3.5.1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3.5.2 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5.3.1 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为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级应急指挥系统。

3.5.4 预防与预警

3.5.5 应急响应

3.5.6 信息发布

3.5.7 后期处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训与演练

3.5.10 奖惩

3.5.11 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 附件

3.6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 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 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 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 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 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

第9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5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第10篇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0 目的

1.1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应采取联合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船员伤亡,减少船舶或财产的损失和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0 职责

2.1 总经理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总负责人;

2)负责向指定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人员的支持;

3)负责为应急反应小组提供必需的额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

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

2.2.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员的组成

2.2.1.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组长

总经理为应急反应小组组长,当总经理不在时由指定人员替代,负责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位。

2.2.1.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

指定人员、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和体系主管为岸基应急反应部门。

2.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职责

2.2.2.1 指定人员

.负责船舶和总经理的联络, 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

.负责公司各主管的协调和紧急事故的处理;

.对应急反应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2.2.2.2 指定人员接到船长有关应急情况报告时,并履行如下职责:

.了解船舶紧急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反应小组成员;

.保持与船长的联络并记录情况,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直到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达才能解除责任;

.记录应急反应小组到位时间。

2.2.2.3 海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驾驶与压载等技术支持;

.负责提供必要的气象航海资料;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租船人、货运公司的资料;

.负责联络港口海事机关;

.负责联络保险公司;

.负责联络救助中心。

2.2.2.4 机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负责联系船舶技术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2.2.2.5 人事主管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船员名单;

.提供船员档案,必要时联系船员家庭;

.必要时联系医疗机构。

2.3 船舶人员应急反应职责

2.3.1 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负责人,负责根据现场情况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的抢险措施,或请求第三方援助。负责向就近主管机关、公司、港方或代理报告和联系。

2.3.2 大副是船舶应急现场指挥(除机舱抢险外)。船长不在时,是船长的接替人。

2.3.3 轮机长是船舶机舱抢险的现场指挥。

2.3.4 全体船员的应急反应职责,见船舶《应变部署表》。

3.0 应急反应流程

3.1 报告与联络

3.1.1 为保证应急联络和通讯渠道的畅通,公司保证:

● 总经理和指定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

● 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公司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3.1.2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应尽快将发生紧急情况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趋势、所受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指定人员或总经理报告。

3.1.3 在应急状态发生后,船岸应明确主要通讯方式(如手机直通或岸台转接)。如通过岸台转接,船舶应安排人员值守单边带,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3.1.4 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船岸双方应按照《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的规定进行,国内海事机构的联系电话见《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中的《应急反应a章》海事主管机关联系名单。

3.2 船岸双方的行动

3.2.1 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3.2.1.1 指定人员接到船舶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指定人员报告或自己接到船舶紧急情况后,根据船舶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宣布应急反应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并视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3.2.1.2 指定人员按照应急反应小组长(总经理)的指示,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并在应急反应小组人员到位前,根据应急反应小组组长的指示,行使应急指挥权。

3.2.1.3 应急反应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集中。船舶在抢险过程中,应急小组应根据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船舶所处海域的海况、气象、货物种类等资料和信息,研究制定抢险方案,为船舶提供指导。

3.2.1.4 应急反应小组长指定专人对船舶进行询问并作好记录。

3.2.1.5 应急反应小组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提供物资支持,答复船舶救助请求,联系安排救助事项,了解抢险效果,必要时派员前往出事地点,做好后续安排等。

3.2.1.6 船舶抢险行动结束后,应急反应小组长在征得当事船长确认后,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相关人员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处理。

3.2.2 船舶应急行动

3.2.2.1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和本计划的要求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险。情况危急时,船长有权要求公司和代理等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也可就近向第三方请求援助。

3.2.2.2 船岸双方在应急行动过程中应保持良好沟通和密切配合。抢险行动结束后,船舶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报告公司。

4.0 船舶潜在的紧急情况:

1)碰撞;2)搁浅和触礁;3)火灾或爆炸;4)船舶进水;5)弃船;6)人员落水;7)船舶意外停车和停电;8)舵机失灵;9)急救;10)江海盗袭击;11)海上救助;12)船舶丧失操纵能力;13)防污染;14)船体结构损坏;15)货物移动;16)恶劣天气损坏;17)船岸失去联系等。

5.0 应急外援须知

5.1 联络对象:

1)国内搜救组织和救助中心;

2)船舶所在海域、港口的船舶保险公司;

3)船舶代理;

5.2 联系内容:

应急船舶的船名、呼号、排水量、时间、地点、危急种类及程度;外援单位可能提供的援助方案,船舶所需援助的手段;根据应急船舶状况,协商拟定最佳救助方案。

5.3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应将外援方案通知应急船舶:

1)救助外援名称、设施、预计到达时间和船舶应做的准备工作;

2)如何建立与外援组织的通信联络方式及途径;

3)船舶需办的手续文件;

4)船舶建立外援救助过程时间记录表。

5.4 应急行动结束时,由应急总指挥宣布行动结束并且通知行动各方。

6.0 记录

1)在紧急情况处理后,船长应将船舶应急情况的报告和施救的过程等下列内容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jz0109):

● 发生的时间、船位;

● 与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联系情况;

● 施救方法和效果;

● 紧急情况结束的时间;

● 船舶和船员的损失情况。

2)船舶在到港后,船长应向主管机关递交《海事声明》,并根据要求填写《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并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

3)海务主管主任对整个应急行动过程作好记录,行动结束时交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审阅。指定人员负责保存应急行动记录。值班人员应将有关情况记录《人员值班记录簿》。

第11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辗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者均作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在处理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三条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车技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车技部备案。书面检查要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驶路线、出事地点、原因、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五条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公司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公司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六条对肇事驾驶员,公司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后,应将事故结案复印一份由车技部存档。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八条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押运员、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处置模拟突发火情,组织从业人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检验安全运输应变扑救的能力,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第十条 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运输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以增强驾从人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从业人员、职工在突发事件真正到来时临危不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削减到最小。并将演练的内容、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备案,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12篇 城新实验学校安全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跗近医院治疗,井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井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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