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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7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

第1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2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3篇 某幼儿园食品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报告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1.伙食管理员、保健医以及厨房所有人员各尽其职,对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工作,并向园领导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人员。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态控制到最小范围。

2.对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4篇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辗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者均作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在处理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三条 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车技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 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车技部备案。书面检查要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驶路线、出事地点、原因、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五条 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公司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公司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六条 对肇事驾驶员,公司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七条 事故结案后,应将事故结案复印一份由车技部存档。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八条 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押运员、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处置模拟突发火情,组织从业人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检验安全运输应变扑救的能力,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第十条 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运输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以增强驾从人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从业人员、职工在突发事件真正到来时临危不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削减到最小。并将演练的内容、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备案,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5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6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 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 乱,能够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

应急预案的制订,首先必须与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相结合,特别是与 这些环境因素和危险源一旦控制失效可能导致的后果相适应,还要考虑在实施应 急救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的伤害和损失,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 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3.      12. 1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 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 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其综合应 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制 订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 预案体系的总纲。

(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者某 几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如基坑开挖、脚手架拆除等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 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制订的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 类别,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制订的应急处置措施。

1. 3. 12.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 本要求:

(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 作要求;

(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3. 12.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 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 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 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1)     应急预案的评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 关方面的意见。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报请本 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由编制 部门审定后,以部门名义向社会公布。

(2)      应急预案的备案。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编制的政府专 项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部门应急预案应 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急预案应当在签署公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向所在地县级以 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

(3)      应急预案的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 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 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 划,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 案编制、管理知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与应急预案实施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使其了 解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一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 应当张贴在关键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 订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 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 整的;安全生产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 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评估和应急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认为 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 的修订悄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4)      奖惩。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未编制应急预案的;2)未按照 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培训的;3)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4)未落实应 急预案规定的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在应急预案编制 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未按照规定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的;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未按照政府 何关部门要求落实应急预案衔接的。

第7篇 e幼儿园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安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幼儿园领导接报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危险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大型*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五、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8篇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范本

一、当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回处理。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饮用水产品,如已经销售的,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处理。

三、发现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计划,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产品。

四、召回计划的内容

(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满园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预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五、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症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饮用水产品时,若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

七、召回不安全产品时,将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产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第9篇 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1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其终端设在能够有效相应的区域,该报警装置应保证其有效性、可靠性和持续性。

.2发生困人意外事件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3发生其它意外事件(井道进水、火灾等)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疏散乘客,并停止使用电梯。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a) 应急救援组织、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

b) 应急状态及处置措施,实施应急救援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c) 与专业救援组织的联络方式。

.5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持续改进应急救援预案。

1 本单位制定专人保管电梯层门钥匙。

2层门钥匙应按规定办理备案,并由电梯管理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层门钥匙应由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或单位电梯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

3机房钥匙、电源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和保管。

第1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 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第11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为了着重加强救援队伍的培训,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一旦发生事故做到领导小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和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有关制度及规定:

本厂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还要落实好以下几项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即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安全副厂长主持,厂长参加例会。

(2)每季度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培训,由生产副厂长主持。

(3)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和器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㈠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本厂危险化学品事故队伍分三个层次开展培训。

1、班组级

班组级是及时处理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事故及早发现、及时上报的关键,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在这一层次上能够及时处理而避免,对班组职工开展事故急救处理培训非常重要。每季开展一次,培训内容:

⑴ 针对系统(或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进行紧急停车、避险、报警的方法;

⑵ 针对系统(或岗位)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类别,现场进行紧急救护方法。

⑶ 针对系统(或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和避免事故扩大化。

⑷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必须使用的防护装备,学会使用方法。

⑸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学习消防器材和各类设备的使用方法。

⑹ 掌握存在危险化学品特性、健康危害、危险性、急救方法。

2、车间级

以车间主任为首、由安全员、设备、技术人员及工段长组成,成员能够熟练使用现场装备、设施等对事故进行可靠控制。它是应急救援的指挥部与班组级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是事故得到及时可靠处理的关键。每年进行二次,培训内容:

⑴ 包括班组级培训所有内容。

⑵ 掌握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时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组织应急救援。

⑶ 针对生产实际情况,熟悉如何有效控制事故,避免事故失控和扩大化。

⑷ 针对可能需要启动厂级应急救援预案时,应采取的各类响应措施(如组织大规模人员疏散、撤离,警戒、隔离、向厂部报警等)。

⑸ 如何启动厂级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⑹ 事故控制有的洗消方法。

3、厂级

各单位日常工作把应急救援中各自应承担的职责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定期检查改进。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

⑴ 学习班组级、车间级的所有内容;

⑵ 熟悉厂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单位如何进行详细报警,生产安全科如何接事故警报;

⑶ 如何启动厂级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⑷ 各部门依据应急救援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

⑸ 组织应急物资的调运;

⑹ 申请外部救援力量的报警方法,以及发布事故消息,组织周边社区、政府部门的疏散方法等;

⑺ 事故现场的警戒和隔离,以及事故现场的洗消方法。

㈡ 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针对本厂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进行一次的社区和周边人员的应急响应的自身宣传活动。宣传内容:

1、本厂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健康危害、防护知识等;

2、本厂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知识、导致那些危害和污染,在什么条件下,必须对社区和周边人员进行转移疏散;

3、人员是转移、疏散的原则以及转移过程中的注意安全事项。

4、对因事故而导致的污染和伤害的处理方法。

第12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5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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