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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9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第1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危险物质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危险物质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五、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第2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3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第4篇 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矿山企业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为危险评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1)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2)对泄露物质一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3)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4)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

(1)潜在事故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2)危险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和方法;

(3)与政府及各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4)现场事件主要管理者(总指挥)及其他现场管理者的职权;

(5)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危险现场人员的撤离步骤;

(7)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8)设施关闭程序;

(9)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安排。

3、应急控制中心(指挥部)包括的内容:

(1)足够的内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

(2)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设施示意: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

--污水和排水系统;

--设施接口;

(5)风速、风向和气温等测量仪器;

(6)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7)厂矿内职工名单表;

(8)关键岗位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9)现场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10)当地政府和紧急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1)应急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应把应急控制中心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并确定另外一个应急中心,因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气体笼罩而不能使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个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制定并实施;

(3)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到位;

(4)企业负责人应与紧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计划;

(5)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习;

(6)确保现场人员和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7)根据内外情况的变化,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评估和修改。

5、报警和信息传递

(1)企业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安排;

(2)企业管理部门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工人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3)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规模考虑紧急报警需求;

(4)应在多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样报警系统才能工作;

(5)在噪声较高的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场所警报响起来时,为能尽快通知应急服务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应保证有一个可靠的通讯系统。

6、关键岗位工人的确定和责任划分

(1)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事件管理者应肩负如下责任:

①评估事件的规模(为内部和外部应急机构);

②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③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④安排寻找受伤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⑥设立与应急中的通讯联系点;

⑦在现场主要管理者到来之前担当起其责任;

⑧如有要求,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事件管理者应从服装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认。

(4)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从应急中心开始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

(5)现场主要管理者的责任如下: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

②在受影响以外的地方,尝试进行设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③继续复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决定事情可能的发展过程;

④指导设施的部分停车,并与现场事件管理者和关键工人配合,指挥这些设施的现场撤离;

⑤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与消防人员、地方当局和政府监察员取得联系;

⑦在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

⑧对保持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⑨给新闻媒介发送有权威的信息;

⑩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6)当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其他由工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时(如急救人员、大气监测人员、照顾受伤人员),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这些工人知道他们准确的任务。

7、现场措施

(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2)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决定。

(3)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怎样进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非相关工人可沿着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②指定某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告之应急控制中心;

③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那些人到达集合点的名单,然后再核对那些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

④由于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更新应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单;

⑤安排对工人进行记录,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⑥在紧急状态的关键时期,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出处;

⑦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步骤中应包括对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指导。

8、应急程序演习

(1)一旦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下来,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让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2)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动作;

②撤离步骤。

9、计划评估与修订

(1)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一起参与。

(2)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3)每一次演练后,企业管理部门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

(4)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5)这些修改应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知道。

第5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等

(四)应急响应预案:

1、公司及分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少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处附落或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

(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

(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

(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

(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第6篇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小组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 ( 皮肤 ) 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 0.25 %过氧乙酸擦拭 3 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 0.1 — 0.2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十、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小组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第7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第8篇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一、当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应召回处理。

二、有严重质量问题饮用水产品,如已经销售的,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处理。

三、发现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计划,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产品。

四、召回计划的内容

(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满园和时限等;

(六)召回的预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五、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症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饮用水产品时,若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费者。

七、召回不安全产品时,将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补偿,对召回的产品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或予以销毁,同时报告质监部门。

第9篇 小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教育教学能有一个良好的秩序。根据《银川市中

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该制度。

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型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因交通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并有重大经济损失。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4、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压力容器、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的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的。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物源性疾患,导致死亡1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主管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学校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再由学校报兴庆区教育局、派出所,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的大体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紧急措施;需要有哪些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处理相关事宜。

2、保护好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现场的所有人员,除防止事故扩大外,在需要疏导交通等情况下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一定要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事故处理原则和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应急小分队,果断处置。

(一)重大火灾事故

1、发现者迅速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报告时请告知:详细地址,火灾类型,报告人等待地点等。)

2、迅速疏散师生和抢运贵重仪器物资。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伤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抢救伤员,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兴庆区教育局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保安、教职工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迅速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保留好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出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一把手负总责。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王秋灵

成员:杜金明 冯学荣 朱灵 叶竹英 李胜荣 胡彦海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措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师生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受害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相关的其它事项

1、《应急处理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熟知预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并适时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全体教职员工都有参加各种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10篇 后台孜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后台孜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预防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有利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结舍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 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 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2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第11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2.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1) 编制、审核和确认

1) 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弃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

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

——应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级批准以后),项目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的能力。

2) 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确认:

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2)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的相关文件;

4) 应急准备。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系电话,组员,办公场所(指挥中心)及电话。

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指挥流程图。

急救工具、用具(列出急救的器材、名称)。

5) 应急响应:

① 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明确由谁向谁汇报,同时采取什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领导如何组织处理,同时,在多少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② 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谁在最短时间内向项目领导汇报,如何组织抢救、由谁指挥、配合对伤员、财物的急救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部立即汇报:向内汇报,多少时间、报告哪个部门、报告的内容。向外报告,什么事故,可以由项目部门直接向外报警,什么事故应由项目部上级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

6) 演练和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项目部还应规定平时定期演练的要求和具体项目。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和修改预案的要求。

第12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类

3.1.1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3.2.2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部负责,其它单位配合处理,其后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生产部,事故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部长应立即到现场,安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应参与应急处理,同时报告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b)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立即上报。

c)现场应急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

d)若有人员伤害,应最先抢救受伤害人员,经简单处理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送卫生所或直接送医院救治,该过程中,事故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参与组织领导。

e)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记录,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进行调查、分析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

3.2.3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由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负责,在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生产部和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生产部应根据事故情况通知相关单位执行生产变更命令。

b)主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和生产部部长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达到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规定的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安监局、省、市主管部门。

c)生产部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区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外居住人员40分钟内到达现场。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大燃烧,可直接拨打119报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未到场时,由安生部负责。

h)公司消防、保卫人员接应急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和保卫管制。

i)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生部部长签字。

4、责任纪律

4.1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

4.2参与事故应急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4.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抵触。

4.4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4.5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故意破坏现场,不得擅自将事故相关的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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