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第2篇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正常行驶。
2.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3.修理工必须详细填写修理机件清单及修理费价目表,车辆修好后,由司机和安全员、车队长共同鉴定方可出厂。
4.修理费发票必须由司机、车队长签名证明,宾馆酒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3篇 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 认真执行车辆的设备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合格,定期检测,按照预防性维修方针,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 根据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月份维修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 技术办同各队协调配合抓好保养厂、小修班的工作,确保修保计划完成。
四. 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各种车辆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及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 各级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权利,车辆要坚持:“三检制”。
六. 积极采取“修改代制”的方法,认真搞好车辆、设备的旧件修复,及时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
七、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及废油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车辆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操作程序,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严禁病车上路运行。
二、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无损。严禁司机在车内吸烟,给客人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司机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正常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司机要到现场,安保养有关规定不漏人车,不漏项。同时司机本人要做随车记录,做到内容齐全,清楚明了。
四、为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司机本人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勤观察、勤检查,勤动手处理一些小问题,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经济损失。
五、为保障所有车辆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车队规定每月20号为所有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第5篇 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第6篇 车辆维修、润滑油及柴油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车辆正常运行,规范各类油脂管理,依节约为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柴油加注
1. 柴油加注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加油票。
2. 地面车辆出车前由主管队长按行驶路线、里程开具加油票,司机凭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3. 入井车辆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加油(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
4. 加油时司机必须在加油单上如实填写车号、加注数量,并签字确认,经材料员及分管队长核实签字后方可生效。
5. 严禁在加油车周围30米内吸烟。
6. 加油时司机必须按顺序,依次排队,以免造成车辆拥挤。
二、其它油脂类
1. 其它油脂类统一存放在车队材料库内,由材料员统一管理。
2. 库内材料必须分类存放整齐,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3. 车辆需加注各类油脂时,司机需认真填写《油脂加注记录本》,材料员按实际需要量发放。
4. 维修产生的废油由修理工统一收集上交油脂库。
5. 材料员每日每旬每月对车辆油脂消耗进行汇总公布。
第7篇 车辆维修和一、二级保养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8篇 企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为保持厂内机动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强制维护,按需修理,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机械厂设备维护和修理。
2、根据机械运行的里程或台班,运输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工程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
3、机械纵间隔周期:运输机械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工程机械按交通部保修规程执行。
4、各级维护均应执行维修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
5、一级维护以上作业,应做好进、出厂交接记录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记录。
6、对安全部件有缺陷的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即时给予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应停止作业。
第9篇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
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业务接待与派工流程:(参照接车派工程序文件)
(二)、开始维修:
1. 做好承修车辆卫生保护,将椅座、方向盘、地毯等保护垫套安装到位后方能开始维修操作。
2. 依据《派工单》所描述内容进行维修,如发现有新增项目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后方可施工。(可通过前台与客户沟通)
(三)、仓库:
(四)、完工:
1. 做好承修车辆内外及本工位的卫生,特别注意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卫生问题。
2. 主修人员依据派工单的维修项目和维修合格标准进行自检。
3. 主修人员自检后由班组长进行完工检验。(视情况而定)
4. 检验完毕在派工单和《接车单》随车联上签名,及时将派工单送至仓库并在仓库的领料单描述出维修项目和工时费。(所承修车辆为最后一道工序的应将《接车单》随车联和《派工单》《材料结算单》和车锁匙一起送到前台
(五)、前台:
1、 接车人员将《接车单》送至前台后应及时的将客户资料、维修项目和承修班组输入到“一般维修”栏目内。
2、 整车完工后应马上进行结算,打出电脑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等待时间不超过3分种。
3、 结算完毕将客户资料入档。
第10篇 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及操作制度
1、为保持厂内机动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强制维护,按需修理,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机械厂设备维护和修理。
2、根据机械运行的里程或台班,运输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工程机械可分为日常维护、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级维护、换季维护、总成大修和全车大修。
3、机械纵间隔周期:运输机械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执行;工程机械按交通部保修规程执行。
4、各级维护均应执行维修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
5、一级维护以上作业,应做好进、出厂交接记录和维护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记录。
6、对安全部件有缺陷的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即时给予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应停止作业。
第11篇 某汽车维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维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 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
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
第12篇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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