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辆检查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车辆日常及各运行过程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目的是为有效地保障车辆安全运行、送货的及时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车辆利用率,特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的检查工作。
2 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负责所有车辆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行车过程检查工作。
综合管理部车管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及驾驶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的抽查。
3、工作要求
(1)出车前检查
车辆出车前,必须由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对车辆进行检查。
若发现有影响正常、安全行车的问题(灯光系统、刹车系统)应及时进行维修, 经修复后方可出车。
(2) 行车过程
车辆运行过程中,槽车驾驶员应按照“槽车送(提)货记录表”;车辆长时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务必定时到休息站停车并对各行走机构、轮胎、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3)车辆返回公司
车辆回场后,驾驶员对车辆各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将运行过程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汇报车管员,及时处理。最后关好车窗、车门,以确保停车安全,同时需取走车门及电门钥匙,由驾驶员上交相关部门。 如因车辆修理而影响第二天正常出车,车辆管理员应及时告知销售部,便于其对车辆的统一、协调安排。
4 其它要求
车辆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宁愿反映问题出错,也不能放过任何故障隐患。对于在车检工作中马虎行事,以致造成送货延误等后果,按责任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回场后必须对车辆及随车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拆装工具、车辆性能等,以确保行车安全。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连同车辆的行驶状况向车辆管理员汇报,并作记录,杜绝带病出车。
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年检合格方可使用。对于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鉴定应依照有关规定每季度检测一次。营运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指标的要求,严禁未按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车辆管理员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抽查并进行记录,在抽查时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和安排维修。
综合管理部长每月会同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抽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日常检查未检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理。
第2篇 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 出车前应对车辆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检查,是否有在行车中不安全的隐患出现,如仪表、灯光、轮胎气压等等。
二、 运输部司机的工作岗位是运输部指定其驾驶的车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窜岗。
三、 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全套厂服,即厂服上衣、厂服裤子穿着齐全。、
四、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检查车辆相关手续,做好行车“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如调度分配出车时发现设备有故障、车容或车内不整洁者,进行警告
五、 驾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出现备品、备件、随车工具和货物丢失或损坏,司机有责任按价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
六、 停车时,必须熄火。
七、 汽车修理工配备工具由专人记录,由汽修工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按工具原价赔偿。
八、 司机每天上、下班时必须在运输部楼前,在当班调度的领导下做好交接工作,必须检查好车辆的各种情况,如发现车辆有刮、碰、油箱锁损坏、失效、油箱上有明显油污等现象需及时汇报当班调度。如未汇报,经运输部领导及检查人员发现对其当班司机按运输部管理
第3篇 机械车辆日常检查制度
为了车辆安全、可靠运行,要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除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修保养外,还应结合进行预防性的日常检查维护。由驾驶员在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是清洁、检查和补给燃润料。
1.2.1出车前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置、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带足。
(2)环绕车辆一周,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机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置和车辆号牌清晰。
(4)检查燃油箱储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曲轴箱内机油量、制动液量(液压制动车)、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
(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有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胎间及嵌入胎纹间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放置要牢靠。
(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视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后视镜、门锁与升降器手摇柄等是否齐全有效。
(10)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与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正常规定值。注意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得超过30°。
(11)起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察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12)检查车厢栏板及后门栏板是否牢固、可靠,货物的装载必须捆扎牢固、平稳安全。对拖带挂车的汽车,还应检查连接装置有无裂损、松旷、变形等现象,各种辅助设施是否符合规定,以保证牵引装置安全可靠。
1.2.2行驶途中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察看车上各种仪表,擦拭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3)车辆行驶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
(4)行驶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致发动机过热所致(注意水温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5)行驶中方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轮胎的外表和气压及温度,清除胎间和胎纹中的杂物。
(7)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气压制动有无漏气现象。
(8)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拖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9)检查轮毂、制动毂(盘)、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10)检查转向、制动装置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11)检查装载和拖挂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1.2.3收车后
(1)停车后,应将手制动杆拉紧,并把变速杆挂入一档或倒档,自动变速器的汽车应挂入停车档,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观察电流表是否有反向漏电的指示(若电流表指针偏向一侧,则说明存在漏电现象)。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
(6)对于气压制动装置的车辆,应将贮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的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和液面高度。
(7)检查风扇皮带和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以及完好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8)检查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是否松动,并查看检查钢板弹簧总成是否有折断及骑马螺栓是否松动。
(9)对解放牌汽车,每日停驶后转动机油粗滤器手柄2一3圈,视情况放出沉淀物。并放出储气筒中的积水,关好开关。
(10)在冬季当气温低于或接近0°c 时,若车库内无保温设施,汽车冷却系也未加防冻液,每日用车后应将散热器和气缸水套的放水开关打开,放尽存水,并作短时间的发动,排尽余水,然后关好放水开关。
(11)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附件,并切断电源。
(12)打扫车厢和驾驶室,清洗底盘,擦拭发动机、各部附件和清洁整车外表。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13)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作好准备。
第4篇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日常的技术状况,消除机械事故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凡是执行任务的车辆每日返回后,都必须由专职或指定的检验员对车辆进行检验。
二、 检查内容
1、 车容整洁,无碰伤、划伤,备胎完好。
2、 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灭火器、接地线、掩木、铁锨、防滑链条)。
3、 喇叭、雨刮器齐全有效,灯罩颜色可见度好。
4、 发动机无异常响声,运转平稳,机油够量无变质。
5、 电瓶电液够量,桩头无氧化、牢靠;刹车、离合器液压油无变质乳化、够量;储气筒无油水污垢,管路、刹车分泵无漏气。
6、 发动机各种附件牢靠,工作正常。
7、 转向系统牢靠,各连接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前轮胎成色好,全车轮胎按季节气压适中。
8、 传动系统无异响,各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变、差速器无异响,润滑油量够无变质。
9、 制动可靠有效、不跑偏,刹车摇臂回位迅速;各部位润滑良好。
第5篇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模板
一、 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日常的技术状况,消除机械事故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凡是执行任务的车辆每日返回后,都必须由专职或指定的检验员对车辆进行检验。
二、 检查内容
1、 车容整洁,无碰伤、划伤,备胎完好。
2、 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灭火器、接地线、掩木、铁锨、防滑链条)。
3、 喇叭、雨刮器齐全有效,灯罩颜色可见度好。
4、 发动机无异常响声,运转平稳,机油够量无变质。
5、 电瓶电液够量,桩头无氧化、牢靠;刹车、离合器液压油无变质乳化、够量;储气筒无油水污垢,管路、刹车分泵无漏气。
6、 发动机各种附件牢靠,工作正常。
7、 转向系统牢靠,各连接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前轮胎成色好,全车轮胎按季节气压适中。
8、 传动系统无异响,各部件达到技术要求;变、差速器无异响,润滑油量够无变质。
9、 制动可靠有效、不跑偏,刹车摇臂回位迅速;各部位润滑良好。
第6篇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格式怎样的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 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 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 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 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 安全管理规定
1、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 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 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 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 责任追究
1、 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 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 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 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 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 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二)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
(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
(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 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 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 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 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 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 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 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7篇 车辆出站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把好客运站源头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一、车站出站口门卫为车站进站客运车辆出站检查登记具体责任人,谁放行,谁负责。
二、凡进本站经营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均为被检查对象,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强行冲关的,一是作停班处理,二是报请当地运管部门处理。三是终止进站经营合同(协议)取缔其进站经营资格。
三、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当班责任人必须上车清点车上实际人数,核实。对超员、超载车辆出站。当班责任人要上车查看,对携带危险“三品”的车辆,坚决不准放行。
五、严禁漏报、漏检车辆载客出站。
六、严禁准驾不符的驾驶员当班出站,严禁当班驾驶员酒后驾车出站,严禁无证人员当班驾车出站。
七、严格按出站检查登记表要求,作好记录,当班车驾驶员要亲笔签名,登记表要归集,整理保管。
八、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谁放行、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幼儿园车辆检查制度-4
幼儿园车辆检查制度(4)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第9篇 窄轨车辆连接装置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窄轨车辆管理,防止斜巷提升过程中因车辆连接装置出现问题而造成跑车事故,特制定窄轨车辆连接装置入井检查制度,望各使用窄轨车辆单位认真执行。
(一)、检查制度
1、运输队必须对每辆入井矿车、材车进行编号管理,建立检查、检修、验收台账。并安排专人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机电一队负责平板车的维护检修。
2、信号挂钩工必须对入井或斜巷提升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防止不完好车辆入井提升,发现不完好车辆时,先将其放置在闲道上,汇报值班干部,建立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
3、各车辆使用单位对使用中存在问题的车辆,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出标记,汇报运输队处理。
4、窄轨车辆的检修 小修:每季度一次;中修:每半年一次;大修:每年一次。凡是超过检修时间而没有回车库检修的车辆,要有专人井下巡查找回,以免造成积压。
(二)、窄轨车辆的检查内容:
1、检查窄轨车辆的各类铆钉、螺栓、销子、垫圈、油堵及开口销子,要求齐全、完整、紧固,碰头铆钉不松动,其他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
2、检查窄轨车辆的车厢与底盘,要求车厢无破洞和严重变形,上口对角线的长度误差不大于35mm,各部凹凸深度不大于50mm,车厢裂纹裂纹长度不超过100mm,底盘无开焊和裂纹。
3、检查车轮及润滑:要求矿车运行平稳,在水平轨道上四个车轮与轨面接触误差不大于3毫米,车轮不得有裂纹和变形,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毫米,踏面磨损余厚一吨矿车不小于6毫米,三吨矿车不小于8毫米。要定期注油,保证车轮转动灵活,不旷动。
4、检查联接装置:检查碰头,碰头无裂纹,弹簧完整,弹性碰头伸长在10-30mm, 橡胶碰头伸出槽外不小于30mm。鸭嘴变形不超过10毫米,连接的三环、插销和碰头上部鸭嘴销孔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链环、插销弯曲值不超过链销直径的10%。车辆的闭锁柱完整,伸出长度合适。
5、矿车联接用三环、插销等要使用三证齐全的合格产品。
6、车辆的连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不符规定不准使用。
(三)、人车
1、车体、扶手、背靠板,坐板、脚踏板,保护板,瞭望窗等部件完整紧固,铆钉、螺栓松动数不超过总数的10%。
2、车体、底架、前后挡板,骨架、角铁无开焊,破洞及明显变形,车棚及进口无尖棱、尖角和突出物,车棚凸凹深度不大于30mm,裂纹长度不大于50mm。
3、人车开动机构 自动及手动弹簧不得有裂纹,断裂或永久变形;主拉杆不偏移,伸缩灵活,与导向套间隙插爪式不大于1mm。
4、制动器压板沿导向槽滑动灵活,左右窜量不大于10mm,上下间隙不大于3mm,静止或手动试验时,插爪同时下落,恢复原位,挂铁和挡器应咬合严密。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5、插爪式人车的缓冲木的材质规格符合规定,缓冲木应固定在车架上,螺栓无松动,螺母不得露出切入面。
6、闭锁装置动作灵活可靠。拉动主拉杆时,栓杆能自动抬起。
(四)、窄轨车辆联接主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规定
1、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容器的联接装置不小于10。
3、斜井人车人车的联接装置不小于13。
4、矿车的车梁,碰头和联接插销不小于6。
第10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应急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灭火器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最少配置2个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灭火器。
2、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远离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并应固定放置,其中至少有一个灭火器放置在靠近驾驶员座位的部位。灭火器不可被遮挡、拴系或上锁。
(二)检查维护
1、确保车载灭火器在有效期和有效压力内。
2、灭火器丢失、损坏、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更换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3、公司检车组负责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4、检车组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灭火器管理档案,注明配置、更换日期和有效期。
二、安全锤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锤按照前后车厢左右各1把,每辆车共计4把的标准配置。
2、安全锤安装位置为车厢内前后轮过桥相对应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装高度在180-200mm范围内。
3、补配的安全锤必须确保底座固定螺钉在两只及以上,保证牢固不松动,防盗钢丝绳缠绕整齐、无拖挂。
(二)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安全锤的日常检查,发现丢失及时补齐。并登记备案。
三、紧急开门阀
(一)配置
1、凡采用“气-电”形式控制上下客门启闭的车辆,必须配置有上客门紧急开门阀、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和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对新购车辆,应要求配置上客门外控上客门自动启闭的紧急开门阀。
2、上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上客门门泵或车内上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下客门门泵或车内下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紧急开门阀的安装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使用。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应在司机正常工作状态下能安全使用的左侧位置。
3、安装要求:对于驾驶室未配置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采用抽拉式开关进行补配,且安装于驾驶室左侧便于司机取用的仪表台附近。对于原安装有驾驶室单控上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在车辆整修、罩漆、二级维护作业中进行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改装。
(二)检查维护
公司检车组负责对车辆的紧急开门阀进行检查、修理和日常维护管理
四、安全顶窗(应急逃生通道)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在车厢棚顶处设有推翻式安全顶窗(应急逃生窗)。
2、安全顶窗的尺寸面积不应小于40*60cm,且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向车外开启或移开顺畅,开启后还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其中空调车的顶窗还应带有换气扇,并有显著的逃生窗提醒标识。
3、安全顶窗在安装时应锁止牢靠、开启轻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发生雨水渗漏现象。
(二)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对运营车辆的安全顶窗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负责对运营车辆安全顶窗齐全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对损坏的安全顶窗及时进行报修。
五、安全设施、器材安全告知规定
发车前乘务员必须播放安全告知,让旅客详细了解安全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车厢内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上、下客门及驾驶室安装有紧急开门阀的位置必须粘贴有显著的紧急开门阀标志,且标志的粘贴应不妨碍或覆盖原有车辆的服务标志。
六、安全警示牌
(一)、配置规定
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每车配置一块安全警示牌。
(二)检查维护
安全警示牌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必检作业项目,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警示牌损坏的,驾驶员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七、 冬季五带(锹、镐、三角木、防滑链条、防滑料)
(一)配置
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至少配备一把铁锹和一把镐头,两个三角木(长500mm,变长200mm,开角45°),防滑链条符合轮胎尺寸,50公斤防滑料。
(二) 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冬季五带”的检查,驾驶员负责及时维护、补充和更换。
八、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车辆审验、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提高车辆的技术质量,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我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安排,按交警和运管部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测及年检,同时,车辆管理人员应主动协助搞好各项验审工作。
2、本公司车辆除接受交警部门的检、审处还必须接受运管部门的要求,上检测线进行车辆季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营运。
3、季检、年审前,车辆必须进行维修,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危及完全的重要部位的性能必须良好有效,符合合格,审能标准。
4、凡经过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运行。必须将不合格的项目维修好,通过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进行。
5、凡掉检、掉审的车辆,不准继续参加营运;若因无故障掉检、掉审,被公安机关或运管部门扣留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第12篇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应急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灭火器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最少配置2个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灭火器。
2、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远离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并应固定放置,其中至少有一个灭火器放置在靠近驾驶员座位的部位。灭火器不可被遮挡、拴系或上锁。
(二)检查维护
1、确保车载灭火器在有效期和有效压力内。
2、灭火器丢失、损坏、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更换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3、公司检车组负责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4、检车组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灭火器管理档案,注明配置、更换日期和有效期。
二、安全锤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锤按照前后车厢左右各1把,每辆车共计4把的标准配置。
2、安全锤安装位置为车厢内前后轮过桥相对应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装高度在180-200mm范围内。
3、补配的安全锤必须确保底座固定螺钉在两只及以上,保证牢固不松动,防盗钢丝绳缠绕整齐、无拖挂。
(二)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安全锤的日常检查,发现丢失及时补齐。并登记备案。
三、紧急开门阀
(一)配置
1、凡采用“气-电”形式控制上下客门启闭的车辆,必须配置有上客门紧急开门阀、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和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对新购车辆,应要求配置上客门外控上客门自动启闭的紧急开门阀。
2、上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上客门门泵或车内上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下客门门泵或车内下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紧急开门阀的安装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使用。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应在司机正常工作状态下能安全使用的左侧位置。
3、安装要求:对于驾驶室未配置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采用抽拉式开关进行补配,且安装于驾驶室左侧便于司机取用的仪表台附近。对于原安装有驾驶室单控上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在车辆整修、罩漆、二级维护作业中进行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改装。
(二)检查维护
公司检车组负责对车辆的紧急开门阀进行检查、修理和日常维护管理
四、安全顶窗(应急逃生通道)
(一)配置
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在车厢棚顶处设有推翻式安全顶窗(应急逃生窗)。
2、安全顶窗的尺寸面积不应小于40*60cm,且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向车外开启或移开顺畅,开启后还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其中空调车的顶窗还应带有换气扇,并有显著的逃生窗提醒标识。
3、安全顶窗在安装时应锁止牢靠、开启轻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发生雨水渗漏现象。
(二)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对运营车辆的安全顶窗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负责对运营车辆安全顶窗齐全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对损坏的安全顶窗及时进行报修。
五、安全设施、器材安全告知规定
发车前乘务员必须播放安全告知,让旅客详细了解安全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车厢内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上、下客门及驾驶室安装有紧急开门阀的位置必须粘贴有显著的紧急开门阀标志,且标志的粘贴应不妨碍或覆盖原有车辆的服务标志。
六、安全警示牌
(一)、配置规定
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每车配置一块安全警示牌。
(二)检查维护
安全警示牌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必检作业项目,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警示牌损坏的,驾驶员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七、 冬季五带(锹、镐、三角木、防滑链条、防滑料)
(一)配置
公司所有营运车辆至少配备一把铁锹和一把镐头,两个三角木(长500mm,变长200mm,开角45°),防滑链条符合轮胎尺寸,50公斤防滑料。
(二) 检查维护
检车组负责“冬季五带”的检查,驾驶员负责及时维护、补充和更换。
八、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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