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维修部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 2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的监督检查。
3. 3维修员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3.1各维修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 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3.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3.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3. 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维修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3.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3. 9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3.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3.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3.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3.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掉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3.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班长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3.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方可领取;
3.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3.17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第2篇 物业小区维修回访制度-4
物业小区维修回访制度4
1、小区物业管理处根据报修单,安排人员对维修服务进行回访,回访率不低于30%。
2、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二天内回访;漏水维修三天内回访。
3、回访内容:
(1)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征询改进意见和建议。
(4)核对是否收费情况。
4、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回访,直至业主满意。
第3篇 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4篇 z物业小区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物业小区维修抢修中心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一、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予以通报处分。
二、严禁上班打麻将、扑克、游戏机等娱乐活动,违者扣发100元工资,并给予通报处分。
三、严禁在正常上班时间吃零食、吃饭、喝酒,违者扣发50元工资。
四、抢修工作在人员不足情况下,电工、司机协助维修工工作,维修工也要协助电工工作。对故意拖活、压活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工资,并视情节轻重调离抢修中心。
五、严禁维修用车为私人所用(主管领导同意除外),一经发现,司机调离其本职工作岗位。
六、对不按时上班、下班,与业主发生口角的,发现一次扣发5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抢修中心。
七、正常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一经发现,处当事人50元罚款。
八、对出车致使车辆损坏的,根据责任,由责任人按责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对车辆要及时保养,如果人为保养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责维修。
九、维修工要对维修器材、工具经常性维修养护,熟练掌握其性能,并实行专人负责,谁损失谁赔偿。
十、不经主管领导、主任、副主任书面批准,擅自串岗,扣发双方每人20元工资,连续三次,调离其工作岗位。
十一、在维修过程中,用料要坚持节约原则,不许私自拿料送人或自用,一经发现停止其工作,并扣发当月工资。对参与造假的物业管理处主任及相关人员同等处罚。对敢于举报的物业管理处和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十二、凡出现以上情况,主任负20%责任,副主任负10%责任,按责任比例扣款。
第5篇 物业项目维修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维修管理制度
(三)
一、目的规范工程维修人员维修工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维修人员严格执行维修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维修工接到业主维修及服务的需求后,必须在10分钟内安排相关维修技术人员到现场实施维修。
2、维修工到现场后,要做到:2.1自觉维护公司及业主的权益,不做损害公司名誉的事情;2.2不能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地向工程维修部汇报并请求支援解决。
2. 3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主动征询业主意见,尽量恢复维修前的原貌原样,如有改动,应征询业主的同意方可进行。
2. 4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进行仔细检测,判断出发生故障的原因。
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装,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2. 5维修工进行维修时,要把有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废报纸等)。
尽量使噪音降到最低限度。
2. 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工应及时清扫工作场地:小的工作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砖头、纸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边上。
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弄脏了的各部位(如桌椅、墙壁、地面等)。
恢复各物品的原来状态(位置)。
2. 7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工要试验维修后的效果给业主看,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
同时要给业主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如果业主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要求),则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2. 8确认一切正常后,维修工应礼貌地请业主在《维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
如果业主对此次维修收费(如属有偿服务项目)有异议,维修工应根据有关的收费标准向业主作出详尽的解释,消除业主不必要的疑虑。
2. 9维修工离开业主单位现场时,应礼貌地谢谢业主支持、配合与谅解。
2. 10维修工回到工程维修部及时做好维修记录2.11客服中心三日内进行回访。
第6篇 xx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第7篇 工业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及工资人民币100元至300元,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当月工资300元人民币。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工程部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第8篇 物业公司电梯维修保养监督检查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电梯维修保养监督检查制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电梯代维方的维保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确保电梯的维修质量和安全运行,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电梯监督维保工作。
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制度1为了对电梯代维方的维保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电梯的维修质量和安全运行,特制定此规定。
2外包方工作人员应遵守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派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应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有专人监护,工作期间不能离岗到其它区域。
3根据合同要求电梯代维方按计划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工作,维保工作要避开电梯使用高峰。
4电梯代维方维修人员进行维保工作时,应先通知值班人员,并由值班人员陪同参与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维保质量。
5电梯机房门钥匙需由值班人员妥善保管,不准转借他人,随处乱放,以防钥匙丢失。
6维保工作完成后,值班人员必须把机房门锁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电梯临时维修及定期保养,值班人员要有相应资料记载,并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服务质量检查表》。
7对于因部件损坏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电梯,应了解清楚,并督促尽快修复。
8电梯维保时应放置明显警示牌提示乘客。
记录《值班交接班记录》《服务质量检查表》。
附加说明: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2. 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9篇 物业项目维修岗位设置原则制度
物业项目维修岗位设置原则
根据每个具体物业的情况不同,进行高效合理分配人员,综合考虑维修班工作内容,制订以下规则:
一、定人原则
1、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类别: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
2、考虑各不同物业类别的建筑面积
3、考虑重大设备的数量
4、考虑物业的规模系数
5、考虑物业的的新旧系数
计算结果小数位采取“四舍五入”制得出最终维修班定人数。
二、定岗原则
1、根据物业的大小,总建筑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的物业,只设维修班长;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物业,可以向公司申报申请增设维修主管。
2、维修班固定班长1名,设备值班人员2名,均应持有电工证;其他人员优先考虑弱电工1-2名,管工1名,如果仍有人数剩余,可考虑设1名泥工,其它人员均为电工。
3、如果物业内有空调,单独设2名空调工。
4、本岗位设置中不包含电梯工。
5、接管新楼盘、物业第一年可以按实际情况增多一至两名员工。
第10篇 物业公司物资维修制度10
物业公司物资维修制度(十)
1、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综合事物部安排维修,其他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维修。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施等物品报工程部;其他物资报综合事物部。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后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综合事物部,分别由综合事物部或工程部进行处理。
3、修或报废的上述物资如属人为损坏、报废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第11篇 小区物业维修人员交接班制度7
小区物业维修人员交接班制度(七)
一、目的
规范维修值班人员交接班程序和要求,确保值班工作正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交接班管理。
三、职责
1、维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设备的运行状态,控制信号系统是否正常以及工具、器材、配件等进行详细的检查。
2、接班人员不得饮酒上班,如有违反,交班人员必须向主管汇报并另行安排。
3、接班人未按时到岗时,交班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向主管汇报。
4、设备处于故障时,不准进行交班,接班人可协助处理,待故障处理完毕,再进行交接。
5、交接班记录必须如实填写。
6、交接班实行'四交'、'三不接'
注:四交:
⑴交设备运行情况;
⑵交设备、工具、器材、备品、配件数量及完好情况;
⑶交安全措施;
⑷交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
三不接:
⑴交班人不在工作岗位不接;
⑵情况不明,记录不全不接;
⑶清洁卫生不搞好不接。
第12篇 物业项目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财政局常房发[2001]7号和常财基[2001]1号以及常房发[200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简称本体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续筹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在办理业主入伙手续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向业主足额收取本体基金,并开具本体基金专用发票;未交清本体基金的业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向业主收取的本体基金,无论总额多少,都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交到公司财务部。
四、公司财务部在汇总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收取的本体基金后,应严格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加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规定,于每月10号前将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体基金解缴市物业管理中心。
五、当维修基金余额不足应归集基金总额的30% 时,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所在区房管局和业主委员会及时进行续筹。
六、本体基金的使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2]28号以及市房管局常房发[2003]83号文件规定。在接受业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订维修工程预算书,向市基金中心申请用款,与有资质房屋修缮单位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实施维修工程,并参与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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