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管理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部门、各社团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各社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各社团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社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社团成立申请书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
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部门或社团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或社团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照社团联合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第十三条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档案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归档范围
一、市信息办机关及各处室在公务活动中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由综合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各处室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向综合处移交。
三、财会、统计和固定资产登记等档案,在会计、统计年度终了后,编造清册,交由综合处归档。
四、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档案。
档案保管
五、所存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系统科学、内容完整。
六、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资料,一般应以年为单位,在次年六月底前按规范格式立卷归档。
七、档案管理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维护好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高温工作,对损坏、霉变、散失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
2、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3、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进出档案室的档案做到“五清”,即:登记清、清点清、检查清、核对清、档号清。
4、保持文档室内清洁卫生,适时通风透光,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八、档案管理员工作调整时,应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查阅
九、查阅档案应当严格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1、机关各处室、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需经综合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外单位查阅档案的,应持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经综合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
十、查阅档案应在文档室内进行,档案材料不外借。
十一、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印、拍照。
十二、凡查阅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污损、抽拆、勾画,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标注任何符号。归还档案时,档案员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档案的现象,应当追究查阅者的责任。
档案保密
十三、认真贯彻实施《保密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四、未经许可,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文档室,不得翻阅档案案卷。
十五、查阅涉密文件资料时,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复印、拍照等任何形式的复制。确需复制的,须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归档档案不允许带出文档室以外。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其它无关档案。
十七、文档室和档案柜应当随时加锁,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八、未经批准,文档管理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拍照、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登记统计
十九、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统计年报。
二十一、按时完成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登记和统计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
二十二、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档案鉴定标准对本单位的所有行文进行鉴定。
二十三、档案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保存期满的档案才能进行销毁。
二十四、凡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由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有保密资质的造纸厂销毁。
二十五、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特殊情况可暂缓销毁。
二十六、因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
二十七、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遵循《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____________年)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____________年)相关规范。
二十八、综合处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文档报送和档案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拒报、瞒报。对不按规定提交项目建设档案的,市信息办有权暂停该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工作,所有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二十九、根据《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信息化项目建设档案包括:
1、项目申报材料:财政预算“一上”截止前,向市信息办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申请立项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
2、项目论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立项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简表;项目正式批复。
4、项目实施材料:项目建设合同;《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5、项目验收材料:技术报告、开发工作报告、测试报告、监理报告、用户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建设合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
6、经费支付材料:工程款支付情况
7、绩效评估材料: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估报告
三十、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电子版以供存档。
三十一、为保证档案质量,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以下统一标准,整理标准文档。
1、文档的编制应遵循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并按照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整理,各类材料应完整、准确,如实反映项目审批、建设、完善、验收、运行的全过程。
2、文档使用纸张规格统一为a4纸张(党委系统文件使用16k标准用纸除外),纸张规
格不可超过310mm×220mm(长×宽),整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
3、整卷文档应执行完整的页码标识(空白页不标识页码),并在文档首页前编制目录索引。
4、文档不可使用金属及塑料材料进行装订。
三十二、本制度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三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7
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七)
1、办公室对各类文件、重大活动照片都要及时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2、归档方法按题目分类、按时间顺序存放。按题目分类为:收、发文类,基建类(包括水、电管道图等),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及各类报表;
3、档案需及时整理、分类、立卷、做好归档,立卷时必须在档案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题目,要本着利于查找的原则,按顺序排列好,准确地做好文件索引;
4、定期进行文件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熟悉自己管理的档案;
5、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6、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负责人可在档案室借阅资料,但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涂改、拆散、损坏和翻印,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
7、认真做好档案的安全存放工作,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档案重地;
8、每年清理一次档案,销毁不需保存的材料要经过认真鉴定,送总经理审批后销毁。
第3篇 办公室文件档案办公用品公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三、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四、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五、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档案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然后打印。如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公司文件原件,照册登记存档。
七、档案管理员未经办公室批准,文件原稿不能向他人复印外借。
八、如公司办理其它事宜领用文件时,经办公室批准,承办人办理借还手续方可。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章管理规定
一、公司文件、申请、协议、合同等,须加盖印章时,要对文字、用语进行校对无误方可加盖公章。
二、外单位或个人,与公司有合作行为的,因某种情况须加盖印章时,要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加盖,如行成法律诉讼的必须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方可加盖印章。
三、如因某种业务须要带公章前往办理,办公室须派专人前往,或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带章外出手续方可。
四、未经批准私自带章外出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和极坏影响时,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依法追究。
第4篇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党委办公室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立卷及归档
(一)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包括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部门)按归档范围及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钉成册,封面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字迹工整、清晰,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部门保管3年,到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由会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送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案卷一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暂由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保管,以后视综合档案室保管条件改善状况如何再考虑接收,但综合档案室要会同学校财务处进行检查,指导立卷归档工作。
(三)会计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后,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综合档案室要会同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详见附表1、2)。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档案借阅
会计档案借阅除执行《档案材料借阅规定》和《保密规定》外,还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学校财务处工作人员查阅会计档案,经报告本部门领导后可直接到综合档案室查阅。
(二)校内有关部门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请示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到综合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查阅。如需复制或摘抄会计档案作为旁证材料,须经会计部门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复制或摘抄件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方能作为旁证材料。(www.)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三)学校会计部门因特殊需要,需将会计档案借出,须经会计部门领导和综合档案室负责人批准,由会计人员到综合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出。其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只限于综合档案室查阅,一律不准借出。
(四)借阅会计档案的人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会计档案借阅时应当面清点凭证序号和张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双方要当面检查是否原样完整无缺,方能在借阅登记簿上注销。
四、会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已移交到综合档案室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二)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综合档案室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附表:
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5篇 写字楼物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写字楼物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按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分类,由办公室人事主管负责管理。
2)档案文件必须设专柜存放保管,存放必须分类编号,清楚编写文件目录,以便查阅。
3.)凡经领导批示传阅的重要文件,必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员签字表格一并归档。
4)借阅档案须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保证按时归档。
5)凡借阅重要密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抄摘或复印。
6)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专柜,核对件数,做好防虫、防潮、房遗失,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出路。
如系认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 校长办公室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第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
1、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第六部分:档案的统计
1、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年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年报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
3、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部分:档案库房的管理
1、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3、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
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4、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第八部分:文书的立卷归档
1、公文必须实行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制度,这是提高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归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卷的质量,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
2、本校党、政、工、团各职能科室均为立卷单位。
3、各立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科室的立卷工作,各科室领导要加强对立卷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范围。
4、凡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立卷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各级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保存应立卷的文件材料。立卷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防止文件材料的散失。如遇到文件材料短缺或承办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补办齐全,保证文件材料准确、完整。
5、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的为主,与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来文也需立卷,以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本校党组织和行政形成的文件及上级来文分别由校长办公室立卷。
6、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1).立卷前把本部门一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3).把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混在一起立卷,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形成的本年度总结,放在本年度文件内,长远规划放在所针对的开头一年;连续几年的工作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文件归于结束的年代。
(4).把文件按级别分开立卷,但上级对本校的批复、批转和本校对下级的批复、批转文件应在本校卷内,本校的文件材料在前,上、下级的文件材料在后;其余按上、下级文件分开立卷。
(5).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
(6).把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7).卷内文件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使卷内文件系统化地反映问题。排列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拆去金属订物,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如正反两面都有文字或图表的文件材料,两面都编页号,反面编在左上角并填写好卷内目录。
(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地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单位负责草拟所立案卷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填写。
(9).各立卷单位应按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每月月底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在下一年的6月底以前移交完毕,并履行移交手续。
7、为了保证案卷质量,综合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书立卷工作。
xx中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学校公章由校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由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校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3、工作证、结业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教育局或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4、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参加教学会议、研讨会议等必须凭证明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6、校长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78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25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