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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提成标准奖励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6

地产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提成标准奖励制度

第1篇 地产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提成标准奖励制度

地产销售人员基本薪酬、提成标准及奖励制度

一、基本薪金:

普通销售人员底薪: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定为600元,试用期过后定为700元;销售主管售人员底薪: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定为700元,试用期过后定为800--1000元。工作综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

二、提成标准:

以签订合同与发展商结款,资金到账后提成。

1、销售员提成比率按每月销售额度分阶段提成:

销售额:0--50万 提成比率为1‰

51万--250万 1.2‰

251万以上1.5‰

2、销售主管的提成:除了适用于销售员的提成办法外,还有总销售业绩0.2‰的提成比率作为管理津贴。

3、经理助理的提成: 总销售业绩0.15‰的提成比率作为管理津贴。

每一次发放提成总额的80%,剩余的20%作为公共基金。

三、发薪日期

1、公司的发放薪金日期为每月的十日,经银行自动转帐到员工的银行户口内。若逢发薪日期为假期,则会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每月薪金计算日数均以三十日为基数。

3、每月十五日根据与发展商结款的单位,结算上月佣金。

四、奖励制度:

1.项目销售冠军奖

每月总结销售员的销售业绩,按销售金额(以认购金额为准)评出销售冠军,由公司奖励300元。

2.个人销售奖

每月总结销售员的销售业绩,按销售金额(以认购金额为准)

a)每月销售总额达到800万,奖现金300元;

b)每月销售总额达到500万,奖现金200元;

c)每月销售总额达到300万,奖现金100元。

3.基本销售任务(从2004年10月15日起执行)

每人每月的销售任务600平方米(暂定)

4.销售人员淘汰制度

1)纪律淘汰(每月评分表)

2)业绩淘汰(二个月计算)

采取优胜劣汰制,对于销售业绩不好的销售人员会受到以下处理:

a、当月无成交则视具体情况相应处罚。

销售经理根据情况选择以下处罚:

※黄单警告,处罚50元

※处罚期间该销售人员将停止参加现场销售,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再培训。(经理级执行)

※处罚期间该销售人员亦要继续销售,但成交1套不计佣金提成,其佣金作为营销部公佣,作为奖金与集体活动的来源,但可记业绩。

b、连续二个月销售业绩排最后一名(销售金额)及没有竞争意识的销售人员则公司坚决辞退。

c、若连续二个月业绩为零,则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5.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2篇 地产项目销售报表编制管理制度

地产项目销售报表的编制及管理制度

一、销售报表编制

1、基本销售报表有公司统一编制;

2、销售经理可根据实际销售需要及销售流程,增设销售报表表单,并向营销总监报批;报批获准后由销售经理督导执行,并交行政备案;

3、营销中心销售表单清单

a、日常表格:

来电表、来访表、客户确认单、小订单、大定单、合同审批单、市调情

况表b、业务报表:

日报、周报、月报、来电、来访、销控、小订、大定、签约、回款的录

入和统计表

c、特殊表格:特殊情况申请表(延期、换房、换名、退定)、优惠审批表d、行政报表:考勤、办公用品等

1、营销中心相关销售人员、办公行政人员负责表单、报表的填报,要做到如实、即时填报;销售经理、销售文员负责报表的日常管理,由行政备案并进行监督;

2、销售经理要定期汇总报表并作出相应分析报告交营销总监;

第3篇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签约监审制度

地产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签约监审制度

为了规范和保证和约签定过程中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杜绝因为和约签定中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特制定本签约监审制度。

(一)、认购书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房号是否书写正确;

(2)、成交单价是否书写正确;

(3)、销售房屋面积是否书写正确;

(4)、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6)、其他约定是否恰当合理。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认购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次由现场销售经理(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一份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1)、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业务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2)、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3)、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二)、合同监审制度

1、监审内容

(1)、正本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监审内容

①、房号是否书写正确,确保房号的'唯一性,排他性',房号填写按照认购书房填写的房号;

②、合同单价是否书写正确,参照认购书填写;

③、套内面积单价是否折算正确,折算公式为:总房价款/套内面积

④、合同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依照产权监理报告;

⑤、房屋销售总价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⑥、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计算、书写正确;

⑦、交房日期是否正确;

⑧、维修基金是否计算正确;

⑨、销售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是否正确;

⑩、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书写正确;

11、施工单位是否书写正确;

12、客户联系方式:最少两个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必须是能够收到信件的地址。

(2)、其他监审内容

①、补充协议是否正确签定;

②、补充条款中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③、甲乙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④、《购房借款协议书》是否有客户手印(右手拇指);

⑤、和约书份数是否正确;

⑥、客户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填写。

2、监审流程和监审人

监审流程

所有和约填写完成,销售人员自查→报现场主管审查→确认无误后,盖章→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再次交现场销售经理审查→确认无误后,一份交客户,其余交财务保存

监审人:现场销售经理

3、责任

①、销售经理初查,检查出错误,要求销售人员必须重新填写认购书,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②、现场销售经理复查后,若再次检查出错误,给予销售人员50元/次罚款处罚,同时由销售人员以10元/套向财务购买新认购书;

③、若连续出现第三次错误,取消本次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

第4篇 房地产项目销售部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销售部保密制度

一、项目销控情况保密:所有销售人员对项目的销控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不得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

二、项目会议形成的任何决议、计划实行分级保密制度,在未执行、公开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向外界透露。

三、客户资料保密:所有的客户资料都应当在当天存入电脑指定文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四、营销人员收入保密:所有营销人员的销售提成收入保密。

五、营销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者,公司视情节严重性分别给予警告、开除处分,并追加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5篇 万科房地产销售部培训制度

长沙vk房地产销售部培训制度

1、培训原则

1)持之以恒。部门各级管理要将培训当成提升部门作战能力,实现公司人才战略的大事来抓。

2)务实原则。避免只讲形式,为培训而培训。要求培训组织者在确定培训内容时一定要有针对性,能确实提升售楼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专业性原则。部门将招聘专职的培训导师,并通过外聘行业专家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系统性原则。

5)互动性。售楼员可以对培训的内容或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销售经理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适当听取售楼员的合理意见,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售楼员实际业务素质情况来进行确定。

6)计划性。要求提前按月度、季度、年度制定培训计划,在报经部门及公司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

7)有组织性。培训将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组织和落实,各级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

2、培训的种类

1)上岗培训

a.每个员工在招聘入职后,都要先进行为期15天的上岗培训,在上岗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上岗开始工作。

b.上岗培训由培训主管和项目销售经理共同负责。

c.上岗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企业文化及管理制度

b)岗位职责

c)素质要求

d)行业基本知识

e)职业规范

f)基本技能

g)业务技巧

h)项目培训

i)其它相关培训

2)项目销售部的定期培训

a.原则上由各项目经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计划。

b.由项目销售经理负责组织和落实

c.项目销售部全体员工参加

d.培训内容包括

a)市场信息

b)项目信息更新及项目分析

c)针对性销售技巧

d)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或新问题进行培训

e)销售总结及对策分析

3)项目销售部的临时专项培训

a.为尽可能不影响员工的休息,培训应尽可能安排在定期培训时间,只有对一些时限性较强或由于培训讲师的时间安排无法在定期培训时间完成的培训。

b.原则上专题培训只是针对重要的、特定方面的培训

c.专题培训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项目销售部的日常培训(主要针对售楼员)

a.除以上固定形式的培训外,项目经理对售楼员的引导和培训还应以各种形式贯穿在日常工作的中,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对你进行培养、指导。

b.项目经理可利用部门早会或例会上,针对普遍性的小问题作出培训。

c.项目经理可针对个别售楼员工作中的不足进行个别培训。

5)销售部的集中培训:

销售部的培训安排由培训主管负责,原则上每月一期,实行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可安排部门各员工分批参加。

6)网上学习:

a.部门将建立和完善e-learning培训方式,你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研习相关课程。

b.公司在销售管理软件系统中建立知识库,销售部员工可随时登陆查询、学习。

c.项目及公司网站上也会发布相关的市场和行业信息、分析,员工可进行学习。

3、培训的组织

1)各项目的售楼员培训及考核工作由销售经理全面负责,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讲师、培训场地、检查培训考勤和培训考核等。

2)销售经理应将本项目部的培训计划作入月度工作计划当中,交由销售部总监审批后执行。

3)销售部的培训计划和落实由专门的培训主管负责。

4、培训的考核

b.对参加上岗培训、定期培训、专题培训的售楼员,每一次培训完毕,部门都要对销售员进行培训考核。

c.培训考核分为笔试和模拟实战考核两种形式,根据培训的具体内容而定。

d.考核评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100分制或等级制(a、b、c),75分或b+以上为合格。

e.对于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延迟10天上岗,安排接受10天的再培训,之后再次进行考核,考 核仍不通过者将被辞退。

f.已上岗职售楼员在其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并处留用察看;第三次予以开除(并不局限于某一次培训的考核,而是按所有累计)。

5、其它规定

1)所有培训和考核都要有相应的资料留底,由项目及销售部助理负责存档备查。

2)所有计划外的集中培训需报请现场经理审批同意。

3)销售经理应随时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成绩作出汇总和分析,并结合分析结果制定下阶段培训计划。

4)培训的绩效将作为对销售经理和销售经理的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6篇 房地产项目销售客户确认制度

地产项目销售客户确认制度

1、确认依据

a.热线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当天工作完成后,交经理签字确认,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上的登记为准.

b.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并交于经理签字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登记为准.

2、确认时效:

a、热线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b、来访客户:有效期为7天,超过7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3、具体操作说明

a、每天负责接听电话的销售顾问将客户咨询登记在《来电客户登记表》尽量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电话,媒体,及意向。

b、接听电话的销售顾问要耐心的、有针对性地回答客户问题,并竭力约客到现场,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便于追踪服务。

c、老客户来电也需登记,同时注明(老客户)并询问清楚获知途经,以便于统计来电量!!

d、接电不接访,如遇老客户来访,应向主管请示,由主管另派人员接听电话,销售顾问接待完后向主管汇报及时返回前台继续接听电话

e、到现场来访的客户由每日案场接待人员严格按序执行接待,并由主管在《客户接待顺序表》上作记录。

f、接待完后,营销员应在《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g、轮休人员(或销售顾问不在)的客户来访,由主管安排人员代为接待,现场接待人员可以补充接待一次。

h、主管每天签收《来电、来访客户记表》资料,如发现未及时追踪的客户,有权将此客户收回,上报销售经理视情况放给其他营销员。

1、确认原则:

i.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立刻请主管签字确认。

ii.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经理,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视情况划定此业绩的归属。

iii.客户不能确认原来接待的营销员,但营销员能够确认出来客户,且在有效期内则该客户属于该营销员。

iv.客户不能确认该营销员且该营销员也不能确认客户,负责接待的营销员做好客户接待登记,在确认后进行追踪的则此客户判给现场负责接待的营销员。

v.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该新客户属于(有效期内)原接待老客户的营销员若原营销员不在若当场未成交归属原接待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双方则按照确认原则的第二条执行。

vi.客户与其家属分别和其他营销员有过联系或接触,属于同一购买行为并且在有效期之内的则按照《来访客户登记表》和《来电客户登记表》日期为准归还原始接待营销员(其他情况按照确认原则第一,二,三,四条执行)。

vii.客户的更名在有效期内的则属于原始接待营销员(更名后的新客户的确认按《确认原则》第一条之规定执行)。

viii.换房客户按公司有关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换房手续;若原接待的营销员不在则由轮值营销员义务接待该营销员可由销售经理安排补充接待一次。

2、敬告:

i.客户追踪是指有效期内对该客户至少一次回访如因某种原因,无法与该客户取得联系(至少两次)也可视为对此客户进行了追踪。

ii.抢单(抢客户)是指明知该客户曾与其他营销员接触过且在有效期内仍与此客户联系或有意截电话,截客户来访一经查明属实按管理制度第一章有关之规定执行。

iii.撞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营销员的客户属同一购买行为的按确认原则之规定执行;恶意撞单(也叫抢单)的行为管理制度的有关之规定执行。

iv.特殊情况的撞单由经理和总经理协商做出处理。

第7篇 房地产销售工作制度

第一节 概述、部门职能、组织结构

一、概述

销售中心担负着实施公司销售战略,实现公司销售目标的责任,对我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对公司形象的塑造负有重大责任,我们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机制来保证我们的工作目标的小实现。因此,建立此项制度,建立一个合乎职业要求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进而有效地促进建立客户关系,最终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其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敬业精神,事业心和组织业务能力,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二、部门职能

1. 收集市场信息,提出分析报告;

2. 拟定销售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计划实施;

3.拟定价格方案,合同条件条款;

4. 组织项目洽谈;

5. 接受客户投诉,商洽有关部门处理;

6. 积极发展与开发商及中介机构的合作;

三、组织结构

第二节 岗位职责

一、项目销售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组织完成销售日常经营工作;

2.根据公司销售日报,拟定长短期工作目标和规划;

3. 与销售主管商议制定销售策划方案,指导主管工作;

4. 组织重要项目洽谈,审核销售条件和条款;

5. 负责与中介机构关系;

6.向上级报告工作,负责主管及人员组织报审;

7.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报审

二、市场策划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根据销售中心拟定市场策划方案;

2.拟定销售形象设计方案;

3. 组织方案实施,包括广告策划、执行、公关宣传等工作;

4. 收集市场信息,提出分析报告;

5. 负责与有关每体部门的关系;

三、销售主管

直接上级:销售经理

岗位职责:

1. 负责销售人员的管理,销售,定计划上报;

2. 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3. 培训组织实施;

4. 依据经理下达本组任务,制定方案,保证完成;

5. 调动员工工作热情,保证计划的实施,并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6.指导销售工作,复核销售条件、条款;

7.及时解决本组工作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四、销售代表

直接上级:销售部主管

岗位职责:

1. 团结互助,努力完成自身销售任务,饼干最大程度地协助其他同事完成销售任务;

2. 热情接待客户,对待工作善始善终;

3.严格按照销售程序办理接待、认购、管理、服务等销售任务;

4. 洽谈销售条件,草拟合同条款;

五、销售助理(文员)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岗位职责:

1. 办公用品领取、分配;

2. 记录传达上级各项指示;

3. 统计信息、报告(市调、媒体反馈等)汇总;

4. 统计销售;

5. 文件备案、存档;

第三节 销售业务管理

一、 客户渠道

1.上门客户---电话、来访;

2. 扫楼客户---外来寻找的客户;

3. 关系客户---各种关系介绍来的客户;

二、 客户管理

1. 无论哪种渠道的客户,必须尽快填写《客户登记表》上报销售部经理,并得到其确认;

2. 客户的确认以递交《客户登记表》的时间为准;

3. 销售人员不得对未确认的客户继续跟进(善意协助者除外);

三、 跟踪和反馈

1. 销售人员必须及时跟跟进已确认的客户,并及时将跟进记录(电话、谈话)填入《客户跟进记录》;

2.每周一10:00以前销售人员须将前一周的客户跟进记录汇总上报销售部经理;

四、 合同洽定

1. 销售工作制度中报价前,销售人员须充分了解客户的要求,评估客户的承受能力后,根据报价方案及价格权限,酌情做出报价单,报价以书面形式做成,有部门经理签发;

2. 价格谈到以自己的权限为限,销售人员可决定其权限范围之内的价格,超过的必须事先上报销售部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对外承诺;

3. 对于客户坚持要修改的合同条款,需将客户的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于发展商协调人或合约部,由合约部出面与客户洽谈达成最后约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成为合同的附件;

4. 销售人员谈成后,填写《合同报签单》,写明价格条件和相关内容,转交发展商合约部;

五、 对未成交的客户的管理

对未成交客户的管理是我们客户积累主要途径之一,必须十分认真地对待,销售人员必须每个月对未成交客户作一整理,填写好《未成交客户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客户名称,需求面积,入住大厦名称,成交价格,期限,未入住原因等。

第四节 代理公司管理

一、总则

代理公司是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由于代理公司具有固定的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在写字楼的租赁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代理公司将赋予其与本公司销售人员同等的权限,也承担着与相称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目前的物业中介行业尚缺的约束,行为自律不足,行为规范丞待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一种规范的行为机制,保障发展商和代理公司双方的共同利益。

具备法律核准的房地人经纪人资格,是双方合作的法律基础,签署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保障。

确定诸如客户确认,价格权限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是建立业务操作规范的必要途径。

二、代理资格认定

代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合法公司,并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质;

2. 不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质的公司和个人,不能取得代理资格,但其业务将予承认,并按正常比例的60%支付佣金。

三、代理协议书

符合代理条件的,本公司将与其洽定代理协议书,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客户确认办法,佣金提取办法等事项。

四、客户确认

1. 由代理公司带领有效客户看房,有效客户是指客户代表必须是其写字楼租赁的决策人员或主管人员,如:总裁(总经理),行政总监(经理),或其他有授权的人员;

2. 客户认定后,本公司将与代理公司一签定客户确认书,客户确认书将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法、初步需求意向、确认书有效期等;

3. 代理公司应在签订客户确认书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递交客户意向书,其内容包括:面积、朝向、楼层及客户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和要求;

五、授权

代理公司作为本公司销售组织机制的一部分,将被授予一定的业物权限,在权限范围内,有权处理租赁事宜,包括给客户作报价方案,洽谈价格条件以及合同条款,直至交易成功。

1.价格权限:

作为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提供价格单,符合价格单规定的价格条件的,代理公司有权决定,超过规定条件的,必须报本公司,经书面认可执行;

2.合同条款:

合同正式文本原则上不可改动,如客户提出的修改意见确有理由,须报本公司与发展商合约部门,洽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六、佣金的核算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本点,其比例与租金水平和租赁面积成正比

佣金方案是代理协议的一部分,本公司将根据销售工作制度的佣金方案的规定核算佣金额并及时支付佣金。

第8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会议管理制度

(三)

(一)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二)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三)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30个小时以内。

(四)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销售管理部经理报阅。

(五) 会议种类:

1、 每周工作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经理2) 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3) 开会时间:每周三上午8点30分4) 开会内容:a、上周考勤、考勤情况公布;b、上周工作情况总结;c、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d、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e、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f、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g、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2、 每周小组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主管2) 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3) 开会时间:每周三前4) 开会内容a、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b、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c、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d、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e、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3、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经理2) 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3) 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4) 开会内容:a、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b、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c、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d、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e、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第9篇 房地产销售部例会考勤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例会及考勤制度

第一部分例会

一、销售部全体员工例会

1、时间:每季度一次

2、地点:发展银行多功能厅

3、参加人:销售部全体员工(由销售管理部负责召集)

4、主要议题:

a、上月业绩通报;

b、向topsale(每月第一名)颁奖;

c、各种奖项公布及奖品的颁发

d、市场形势报告(主讲人:):

e、公司重大事项通报;

f、公司文化、价值观传播。

二、销售部项目组晨会

1、时间:各项目组统一于某日上午9:00召开(晨会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两次)

2、地点:各项目售楼处,形式不限,可围坐或站立。

3、参加人:项目组当日工作人员(轮休除外),但每周至少有一天全体人员出席。

4、主持: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休假或有事不在现场,则由其所属的区域经理或其指定的项目组成员主持

5、主要议题

a、项目经理安排跑盘;

b、本项目目前及未来的市场策略;

c、项目竞争楼盘状况分析;

d、竞争对手分析;

e、项目重点难点户型销售方式研讨;

f、公司各项信息、制度的传达

6、其它注意事项;

a、每次晨会要认真做好会议纪要,并对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b、区域经理每周一次参加楼盘晨会;

c、由销售管理部定期安排参加各楼盘晨会

第二部分考勤

一、排班

1、各项目经理要做好楼盘的排班工作,每周五将下一周的排班情况(周一至周日)传真公司销售管理部。

2、项目经理也应与销售代表一起排班;项目经理外出时,应在售楼处留言板上说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3、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将依据楼盘排班情况,每天抽查。

二、考勤

1、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记录在公司正式表格上(包括项目经理每月的考勤状况)。

2、楼盘考勤区间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各楼盘应于26日中午12:00前将考勤表提交公司业务管理部。如26日为周六,则提前一天(21日)提交考勤表,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早晚班制

1、由于各楼盘每日9:00晨会,故原有的早晚班制将于3月1日起取消,楼盘全体员工(休假除外)必须于早上9:00准时出席晨会。

2、各楼盘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加班时间作出调整。遇有需要晚上值班时,可轮流排班。

第10篇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为了使案场的接待工作更加条理化,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矛盾的产生,制定如下客户接待规则,由于案场接待情况多种多样,其规定保留一定的随时修改权。

一、总则:

1、客户权属确定一律以其第一次来访时的接待者为准,特殊情况除外。

2、若出现销售人员之间无法协调的客户归属问题,则以最早的客户来访记录为准,如出现未明确业绩归属的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协调解决,无法协调的由销售经理报营销总监协调。

3、对于任何有损于团队合作,公司形象,不利于营销行为或违反案场接待制度的人员,

销售经理将给予警告、停止案场接待、扣除(部分)奖金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公司规定给以辞退或开除。

4、在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不明客户权属情况下,应在接待客户完后把客户资料告知每位销售人员或销售经理。

5、案场客户来访采用轮流制度,销售人员按销控排定的顺序在预接待的位置接待客户,

下一位为预接待准备状态同时为上位客户倒茶水,如不坐在预接待的位置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接待,下一位可自动补上。任何情况,控台不能缺人。

6、案场销售人员之间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严禁为了各自的私人利益发生争抢客户和争吵的行为。

7、严禁发生有客户归属问题时向客户寻求证明,一旦发现,其客户归属公司所有。

二、电话客户归属

1、电话由当日值班人员接听,并负责记录来电客户资料,值班人员当日不接待客户。

2、电话客户资源平均分配,销售人员根据分配的电话约其到案场,如约至现场未指明销售人员接待时,按正常轮接制度接待。

三、来访客户归属细则

来访客户归属原则为第一接待人,所有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必须问清客户是否是第一次来本项目现场,其他特殊情况如下:

案例一:已成交老客户来访

情况说明(一):因非业务事情来访或客户主动表明无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客户: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有二次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介绍朋友购买,并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原销售人员不予补接;义务接待人员予以补接;

情况说明(四):介绍朋友购买,未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案例二:未成交老客户来访

情况说明(一):客户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得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仍未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经查该客户已作登记,且离最后一次跟踪时间未超过8天)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经查该客户未作登记或该客户虽已作登记,但未跟踪时间超过8天)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案例三:市调人员

情况说明(一):有购买意向且该人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有购买意向未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轮值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不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无购买意向

接待人员:轮值销售人员或对方指定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无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须即时向销售经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

案例四:房展会期间客户确认(同未成交老客户确认标准)

备注:

1.房展会期间,展会销售人员每晚须将接待客户姓名及电话、意向房源交予销售经理;

2.案场值班销售人员接待来访客户为义务接待,准予补接,业绩归原销售人员;

3.如展会期间客户首次到案场即成交(交纳大定,签订认购书),由成交人与原销售人员业绩分成,成交人40%;原销售人员60%。

案例五:外展处客户首次来访

情况说明(一):指定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

是否补接:原销售人员不予补接;轮值销售人员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客户未指定销售人员,经询问当场得知原销售人员

接待人员:第一接待人:原销售人员

第二接待人:由刚接过客户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原销售人员不在)

业绩归属:原销售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原销售人员接待过该客户;

2)有客户来访记录并留有电话号码;

3)有客户来访记录并确定意向房源;

4)原销售人员事先通知案场,客户来案场看房;

轮值销售人员(不满足业绩归原销售人员的条件)

是否补接:业绩归谁,谁不予补接

其他:

如轮值人员义务接待中,客户成交,由成交人与原销售人员业绩分成,成交人30%;原销售人员70%。

案例六:大客户问题细分

情况说明(一):总公司或其他政府部门介绍客户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或对方指定的销售人员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二):公司行为介绍客户或合作单位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是否补接:准予补接

情况说明(三):公司其他人员介绍客户

接待人员:轮值人员按顺序接待

业绩归属:案场均分

第11篇 某地产公司销售现场例会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销售现场例会管理制度

销售现场的培训和管理实施通过例会形式进行,并通过例会纪要来体现。例会标准要求:

1、每天不少于一次例会(晨会或晚会),每周不少于两次有全体人员参加的现场例会(特殊情况需提前知会营销总监),广告及其他推广活动日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培训和培训纪录。

2、例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组织安排;滞销户型的讨论、对策、建议;接待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客户投诉和问题规避措施;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调整策略;推广日培训;疑难客户讨论;竞争楼盘及市场动态分析等。

3、每个销售现场都必需设专门的例会纪要本,现场经理负责安排专人做好每天的例会纪要,会后与会人员必需签名确认对会议的内容清楚理解。会议纪要也可做为新到项目人员的培训资料。

4、销售现场的例会纪要电子版需在会议的次日12点前发到鞠总、穆总、营销中心、分公司各领导的邮箱。

管理办法各项工作的实施将纳入销售经理考核范围,作为评定销售经理管理技能的主要指标之一,例会纪录模板见附件。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第二章 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第3条 拟开发项目之初,销售部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第4条 根据项目开发进展,销售部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第5条 销售部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第6条 销售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部开展各项工作。第三章 楼盘销控管理第7条 销控工作由销售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部经理。第8条 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第9条 销售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第10条 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第11条 售楼员不得在销售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第12条 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第13条 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部经理)汇报。第四章 认购管理第14条 定金与尾数

1、 售楼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2、 如客户的现金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受理,否则不予以销控及认购。

3、 如客户并未交齐全部订金,售楼员必须按公司所规定的补尾数期限要求客户补齐尾数。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必通知销售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第15条 收款、收据与《临时认购书》

1、 售楼员向客户收取订金或尾款时,必须通知售楼中心经理,并由出纳员与客户当面点清金额。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才能开具收据,并及时收妥订金及相应单据。

2、 若客户交纳的订金不足,需补尾数的,只能签订《临时认购书》。

3、 客户交尾数时,原已开出的收据不需收回,只需增开尾数收据,经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无误后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并收回《临时认购书》。

4、 客户交纳的订金或尾数为支票的,开具支票收条,在收条上登记认购情况,并进行销控,在支票到账后,方可办理认购手续。第16条 《认购书》

1、 《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需按审批权限交由售楼中心经理、销售部经理签字。

2、 《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订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3、 售楼员填写完《临时认购书》后,必须交由售楼中心经理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将客户联作为认购凭证交给客户,并收好余联。第17条 楼盘签约程序规定

1、 售楼员应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向客户解释标准合同条款。

2、 售楼员带领客户到现场销售主管处确认客户身份和查看该房间的销售状态,填写《签约确认单》。

3、 《签约确认单》须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4、 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及正式合同,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纳首期房款及办理销售登记时所需的相关税费。

5、 财务人员复核并收款后,收回客户订金收据,开具首付款收据,并在《签约确认单》上盖收讫章及签字确认。

6、 售楼员执《签约确认单》、客户收付款收据、购房合同到合同主管处签字盖章。

7、 将签约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及时集中到客户服务主管处审核统计。

8、 客户服务主管填写《签约客户档案交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将合同转交到相关部门。第五章 客户确认管理第18条 抢单及其处罚

1、 抢单是指售楼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售楼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己有的行为。

2、 抢单行为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辞职处罚,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售楼员。第19条 撞单是指多名售楼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过的行为。第20条 公司实行售楼员首接业绩制。原则上以《销售日报表》登记第一时间的售楼员为准(第一时间保留时限为两个月),该客户成交业绩归该售楼员。第21条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售楼员在其他项目使得客户或熟人,但该售楼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本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售楼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第22条 客户为售楼员介绍另外的客户时,售楼员应提前在《销售日报表》中登记被介绍客户姓名及电话。此客户看房或来电时,无论是否提及该售楼员姓名,其他售楼员均有义务将此客户还给该售楼员。如售楼员未登记,被介绍客户也未提及该售楼员,则该客户与该售楼员无关。第23条 售楼员在得知与他人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不择手段的行为,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职处理。第24条 售楼员不允许走私单,如发现将予以开除处理。第25条 在售楼中心工作的非售楼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未经销售部同意介绍给某个售楼员。第26条 如果客户到销售部领导处投诉或反映某售楼员不称职,经销售部核查属实,销售部有权安排其他售楼员继续谈判至签约,业绩、佣金平均分配,此类客户今后带来的新客户有权自愿选择售楼员洽谈。第27条 未成交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如客户指定原售楼员接待,则有原售楼员接待;如未指定则算做上门客户并按顺序接待。第六章 客户跟踪规范第28条 接待客户的来电来访后,接待人员应认真填写《来电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交给售楼中心经理安排客户跟踪日程。第29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日上班开始后半小时,根据所安排结果及时做跟踪笔记。在当日下班时,整理当日工作,完善工作日记。第30条 售楼员必须于每周五向售楼中心经理报告本周的客户跟踪情况。第31条 售楼中心经理每周定期检查工作笔记,对比及不合格者进行处理(如停接电话、停接客户等),并计入劳动考核。第32条 从客户与售楼员第一次联系之日起至一个月止,售楼员未跟踪客户,该客户不再受公司保护。第七章 销售例会管理第33条 各售楼中心经理每周五选定时间召开周销售工作会议,总结当周本项目销售情况,做好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安排。第34条 销售部经理每周或不定期组织各项目售楼中心经理召开会议,了解各项目的销售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第35条 营销总监应组织、主持月度销售例会。第36条 遇到紧急情况,应根据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及时处理销售中的问题。第八章 附则第37条 本制度有销售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未尽事宜,可参考《员工手册》、《售楼员实战手册》等文件。第38条 本制度经营销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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