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立门卫和居民来访接待室,建立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对外地施工队的管理,施工现场外地人员必须有做工证,暂住证,非本施工现场人员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留宿。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五、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保卫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七、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专库专管。
八、冬季施工期间,使用取暖炉、电褥子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和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2篇 铁路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jl-3标所有消防设施管理及使用的内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系统;
3、泡沫、干粉灭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专用锹、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详见附件4:全厂报警系统示意图);
6、消防表示标牌的安防与维护
二、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划分及报警系统报警后
的处理程序
1、消防栓(室内、室外)归界区所属消防主管管理维护,场前区(包括驻地宿舍、办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厂坪)室内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库房区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维护。
2、现场消防器系统由义务消防队管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由消防队负责申报计划采购。
3、灭火器由项目部统一配发,安全主管核定摆放位置。配发的灭火器由作业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三、使用及检查制度
1、当发生火灾时,应就近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扑救,处理事故中使用的灭火器由架子队上报项目部部审核后更换。
2、当进行消防演练时,由安质部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调用。
3、由于生产需要或检修时,临时挪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及时归位。确因周围环境改变,不适合再放消防器材的,应由安环部重新指导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检查,并列入考核。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各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对现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分包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 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不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分包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总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总包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包单位安全环境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每次发现罚款1000元,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措施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并处以罚款: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5000元;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罚款1000元;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罚款2000元;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每项处以200元罚款;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罚款5000元;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对责任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
中国商飞北研中心结构强度与复合材料综合实验室
及数字计算与仿真实验室建设项目
2023年 7 月 1 日
第5篇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领导机构,设义务消防组织,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 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保卫消防制度,措施。
三、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和预案,依照本制度和现场消防保卫方案实施日常消防保卫管理。
四、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
1、 施工现场要建立警卫和巡逻护场制度,现场警卫要忠于职守,工作期间佩戴值勤标志,做好警卫值班记录。
2、 施工工地要加强工人管理(特别是对外包队伍管理),建立人员登记花名册,掌握底数,并对工人加强遵纪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3、 工地财务室、食堂、材料仓库、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责成专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4、 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5、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贵重金属物品和材料必须及时入库保管,设专门警卫力量看管。
五、 施工现场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1、 工地要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具,经常对消防灭火器材的质量和使用效能实施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明火宣传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在场区内修建车辆回转场地。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工地应在适当地点设吸烟室。
5、 施工工地应加强对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灾。
6、仓库内易燃物品必须与其它材料分开存放,油漆、稀料设专库保管。
7、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装、盛装容器,必须送回仓库妥善保管。
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程动火,工程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开的,要设专人看火,落实防火措施。
9、加强对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线路,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经保卫组织及负责人批准,并由现场专业电工实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内不准任何人居住或做为仓库储存易烟易爆材料,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并经上级机关批准,但应落实安全和防火责任。
13、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整改公安机关和公司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如何人都有责任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保卫部门。
15、施工现场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报告上级和通知保卫部门。遇有受伤人员要在报案的同时,采取紧急护理,并保护好发案现场。
16、本制度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和现场消防组织具体实施。
第6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工长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三)生产经理的职责
1.协助本单位项目经理管理防火工作,具体落实对防火安全工作的布置和防火安全会议决定。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发动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对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在未解决前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3.下达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具体地布置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狠抓检查落实,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理。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职工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内部各项防火规定。对新职工、民工等在工作前要进行遵章守法教育,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5.对发生地火灾事故在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组织补救并查清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会议提出或决定的关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
2.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出具体明确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并督促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自查或上级部门下发的火险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定期、定项、定标认真落实整改。
4.制定本部门全年或季度生产计划、工作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分管工作范围事项的防火安全计划,审定本部门年度设备、技改项目的同时,应有防火安全的措施,并相应作出规定,在下达检修施工任务的同时,应制定严密的防火安全措施。
5.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法规,对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必须按先审后建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6.认真学习执行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和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部门电器安装,供气管系、受压容器、控制仪器等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状况,对本部门易燃易爆设备要不断研究降低或消除危险性的技改措施,不断完善防火自动装置。
(五)消防干部的职责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协助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3.指导防火工作,落实防火组织,防火制度和灭火准备,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纠正违反消防法规、规章的行为,并向防火负责人报告,提出对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
4.组织参加本业务系统召集的会议,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种报表。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消除措施的建议,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7.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同时,要积极组织补救保护火灾现场,配合事故的调查。
(六)义务消防队职责
1.热爱消防工作,模范遵守有关消防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高防火警惕。
2.努力学习防火和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
3.结合本职工作,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发现违反防火制度者有权制止。
4.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火灾事故,奋力扑救,并积极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护现场,追查失火原因。
(七)班组长的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交安全情况。
2.熟悉本班、组的火险危险性,遵守岗位防火责任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防火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蛮干现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防火工作的原始资料,使防火管理和火险隐患检查整改在班组不留任何漏洞。
4.对新调入的职工或变更工种的职工,在上新岗位工作之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5.熟悉本班组消防器材的分布位置,加强管理,明确分工,发现问题技术反映,保证初期火灾的扑救。
6.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和向上级报告,组织本班组义务消防人员和职工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责任者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职工个人的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防火安全贯穿于自己日常工作、生活之中。
2.施工现场、油库附近、仓库、木材料场、木工操作间等禁止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3.在班前班后清理操作现场易燃物,做到下班场地清,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4.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专门消防管理人员保管好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第7篇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教育制度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
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9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和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亦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
①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下班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②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④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①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②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③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度进行操作。
④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
(2)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3) 若火热发展得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附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附表6-23
第10篇 家装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制定施工现场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由项目经理及工长负责。
2) 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一切用火,如:熬炼、烘烤、电气焊、喷灯、锅炉等明火作业,必须经现场保卫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清理、浇湿、看管、检查、控制用火范围。
3)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违章现象进行消除和整改,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相对的应急措施。
4) 施工现场材料加工,现场照明严禁使用明火,禁止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及考核,应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6) 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须在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7)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插座和更换照明设备,保险丝等。
8) 木工油工作业时严禁烟火,应在明显处设立“严禁烟火”警示标识,且严禁与明火作业同时操作。
9) 木工油工作业后的刨花、锯末、木屑、油漆、废布、废纸、垃圾等可燃物品应在结束当日工作前清理干净。木工油工作业点不得存放原材料及与工程无关的可燃物品。
10) 焊接、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 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现场,确定无火险隐患方可离开。
12) 保证生活饮食区尽可能远离作业区域。
注:凡构成以下之一者,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a. 因违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引发火险、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
b. 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拒绝整改而引发火险、火灾者。
c. 玩忽职守、不学习、不重视、不负责任而造成火险、火灾者。
d. 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坏消防器、设备者。
e. 蓄意纵火及破坏消防设施者。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项目部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组织义务消防队,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4、划拨消防经费,确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齐全、完好、有效。
5、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和动用明火和管理,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定无火灾、爆炸危险后动火施工。
6、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落实专人整改到位。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到详实、及时。
8、发生初起火灾后立即报警,并由义务消防队扑救。
9、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对违规人员给予处分。
第12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微派建筑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现场用火严格执行申请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压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龙头等)。消防器材要设明显标志,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经常检查,设专人负责,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便挪用,保持常备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器。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电、气焊作业:电、焊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0、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1、大型施工机械停放场、加油站远离生活区,设专人进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齐全。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明确任命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各司其职。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并检查执行,处理隐患,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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