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
第2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第3篇 物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管理处)应管理好所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防损坏与丢失。
二、各部门、管理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巡视检查要落实到三级防火责任人,并做好标识。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统计由各管理处负责,并登记《消防器材登记表》。如因救火而动用应及时补充。
四、室内外消火栓周围不能有影响消火栓使用的障碍物。
五、如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须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
六、商铺、厂家的装修要严格执行《装修指南》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员在检查与验收中应注意:
1、装修中不允许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与数目,如室内消火栓、喷淋头、烟感、放水阀等。
2、若改变原消防设施的位置、数目必须经市消防部门审批同意。
3、商铺、厂家的装修须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用户(如:商铺、厂家)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
八、对擅自挪用或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者,管理处要求限期整改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整改者上报主管部门。
第4篇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0 目的:
1.1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0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0 程序细则:
4.1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 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 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 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 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_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第5篇 石油气灌装站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2、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3、灭火器、防毒面具、灭火毯等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消防器材日常卫生清洁、管理指派专人负责。
5、消防器材应置放在便于取用的规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装药粉,以备急用。
第6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保证在灭火实战中发挥应有的效能,杜绝挪用、损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现象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应急灯、火灾报警装置、消防安全指示标志、以及用于灭火的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炮、消防枪头、水带、灭火砂箱、防火锹、消防喷淋系统等各种工具、设备。
第二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损坏,不得压埋、圈占消火栓;违者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当事人处以200 元--500 元罚款。
第三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于特殊情况用于非消防方面,必须由主管副总115
经理批准,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否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动用。如未经请示、批准而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当事人处以200 元罚款。
第四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经批准用于非消防方面,使用部门必须说明使用时间、数量,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刷洗干净(水带要晾干)收回原处,
并通知安全保卫部,消除备案。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日常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保养、落实责任,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配备时间。按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提出更换申请。对于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检查、保养不细,造成后果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200 元、安全员50 元。
第六条:消防灭火器材应当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明显以及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检查保养记录卡,不应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方,
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第七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调配、更换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部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
第八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效期满或没有压力需要更换、充气、检测的,
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周向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并填报灭火器材更换审批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现场检验,确定无法使用需要更换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收回。送公司物管辅料库存放,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更换。特殊情况的及时更换。
第九条:安全保卫部不定期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
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研究、总结、布署公司安全工作,每季度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能认真贯彻执行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能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灭火器材无丢失、损坏、挪用现象的部门、车间,要给予奖励。
第7篇 s饭店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第8篇 爆破器材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第9篇 氧化铝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10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
一.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1.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2)灭火器悬挂在相宜的温度条件下.
(3)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2.灭火器检查及处置
(1)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
(2)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送到专业公司重新灌装.
(3)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
(4)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听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
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
二.消火栓的管理与养护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1)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关闭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如有脱落破坏应补贴封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第11篇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十一)
一、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二、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四、相关表格
《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gd/e-qe-001-027-01
第12篇 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配备的消防器材是保障加油站安全,贯彻“预护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体现。各作业场所按要求放置消防器材。器材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该区域的消防器材。
二、各部门消防器材数量、规格、种类不得低于国家规范配置标准要求。并设立卡片,注明负责人和换药日期。使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三、各部门消防器材由每班的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管理,丢失或损坏由管理赔偿。每班消防器材状况交接连同其他经营交接一并进行,实行签字交接。
四、安全员每日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干粉灭火器保险销铅封、压力表、喷粉胶管是否完好正常,干粉是否结块;检查泡沫灭火器放置,是否平稳,放置环境温度是否正常,喷嘴是否堵塞;其它器材是否挪作它用。
五、站长每周检查,加油站消防器材总体管理情况,监督安全员对器材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并对管理不善的人员进行处罚。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报废器材妥善管理,不得销售和转借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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