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统一管理和发放,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购置,特殊情况需报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能购置。
2、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必须同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检验报告。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安全监察部提出试验计划,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委托有关单位调试所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有书面报告。
4、工程开工前十天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类别、数量计划,安监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配足借用。5、使用部门可将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个人保管或使用(办法自定)。
6、使用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租用和配给的用品用具归还安监部,无正当理由损坏或丢失按原值或酌价赔偿。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8、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检验:
a、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壳破裂或缺件(帽衬、下鄂带、后箍等)不允许再使用。使用时分色,参观人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及安全员(白色)、管理人员(红色)、施工人员(蓝色)、劳务用工(黄色)。公司员工安全帽由个人保管,可以坏换新,遗失赔偿后领取。
b、安全网:平网和立网、密目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安全绳(带):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时要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d、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试验。
第2篇 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施工驻地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 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 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 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 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 施工阶段
1.3.1 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 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 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 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 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 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 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 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 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 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 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 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变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施工驻地
2.1.1 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 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 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 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 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
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 施工准备阶段
2.2.1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 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 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 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 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 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 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 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 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 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
2.3.5 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 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 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 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 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 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 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 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 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
2.3.13 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 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 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 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 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 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2.4启动阶段
2.4.1 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 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
2.4.3 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2.4.4 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 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
2.4.6 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
2.4.7 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
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1 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
3.1.3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废弃物应覆
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
3.1.9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
3.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 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 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 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 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 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
3.2.7 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
3.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 噪声控制措施
3.3.1.2 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 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3.3.1.2.2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 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2.3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3.1.2.4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
3.3.1.3 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
3.3.1.4.2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第3篇 h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第4篇 x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减少机械事故和人身伤害,确保公司整体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相关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4.职责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与过程监督检查。
4.1.2 负责、发放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负责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4.1.4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4.2项目部
4.2.1负责施工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现场管理。
4.2.2负责本制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记录存档。
5.工作程序
5.1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及配备
5.1.1各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购置时,填写'机械设备购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执行,购置申请中对效益、安全、节能、环保等做好经济技术论证。采购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5.1.2公司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进行调配。项目部施工设备在不能满足施工生产时,可申请调配、购置和租赁。
5.1.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且符合下列要求:
a)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
b)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震动。
c)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d)机容整洁。
5.2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
5.2.1施工时,应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证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齐全。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公司应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机械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a)传动的外露部分应有牢固的防护罩,并且连接可靠,无松动。.
b)所有设备保持接地(零)线应可靠。
c)每台设备应使用一个独立的开关和电源线路,并与设备的负荷相匹配。所有带电部位屏护良好,防止意外触及。
d) 设备的线位、连锁、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e) 设备不能出现漏油现象。
f) 设备检修时要断电,在断电处必须挂警示标志'禁止合闸、有人作业',并设置监护人。
5.2.1.2各种设备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分别达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运输与起重机械(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动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吊钩保险,装置齐全稳定有效。
b)安全装置:
1卷扬限位器动作应有效可靠。
2大小车行程限位动作应有效可靠。
3门窗电器联销应有效可靠。
4紧急停车开关应灵敏可靠。
5电铃声应清脆、响亮,操纵开关标志应清晰。
6各处转动连接轴和其它外露旋转部位应装设牢固可靠的防护罩。
7 驾驶室地面应铺绝缘垫。
c)钢丝绳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节距中断丝数不得超过钢丝绳丝数的10%。
2、钢丝绳尾端应装卡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轮应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5.2.1.2.2 机动与运输车辆(机动翻斗车、轮式装载机、砼搅拌运输车)
a)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b)转向装置应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c)油箱、油路应无渗漏。
d)手、脚制动调整应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
e)仪表、照明、信号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皮带运输机,混凝土输送泵)
a)连接件应完好无松动现象。
b)离合器分离应彻底,起支应平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d)电源开关箱应有防雨遮栏措施,且应加锁。
e)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风避雨棚。
5.2.1.2.4 钢筋机械(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点焊机)
a)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b)明露的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
c)卷筒上钢丝绳在使用时不应全部放完,应留有三圈,尾端装卡应牢固。
d)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及过路人员烫伤。
5.2.1.2.5 木工机械(平面刨,压刨,木工铣床)
a)应有吸尘装置且完好有效。
b)夹紧装置应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机械(直流、交流、等离子切割机)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处应有屏护罩。
b)电焊机插座与插头相匹配,且必须装有保护接(零)线。
c)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m,焊把线长度不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二次接线接头不允许超3个。
5.2.2需现场组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室外电梯)须指派具有资质的安装队伍按有关规程进行组装,取得技术监督部门准予使用证方可使用。
5.2.3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优先考虑到负荷与设备配置相适应,并减少设备空运转节约能源。
5.2.4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制定和实施必要的管理措施,减少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音、尾气的排放、运输撒漏等。
5.2.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能胜任工作的操作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2.6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机械设备所
处工作场所应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严禁违章作业。
5.2.7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所属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机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5.3.1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发现机械故障、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设备管理部门。
5.3.2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调整、润滑、紧固、防腐工作,发现漏油、液现象及时处理。
5.3.3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备大修条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第5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1、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2、项目部(分公司)以与公司签订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个人以与项目部(分公司)签订的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书为奖惩依据。
3、对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贡献者,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批准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
3.1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3.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者。
3.3在安全健康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者。4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玩忽职守者给予以下惩罚:
4.1造成人身轻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200元。
4.2造成人身重伤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伤)处罚1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
4.3造成群伤事故处罚1500元,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予以息岗。
4.4造成死亡事故,处罚2000元,息岗或免职或开除厂籍留厂察。
4.5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罚500-1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1500-3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罚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予息岗;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5000-10000元,行政记大过,并予以息岗。
4.6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予以息岗(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裁定为准)。
5、有人身死亡或群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机械设备(含火灾、交通)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取消下一轮参加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第6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第7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检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检查分为季度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1.2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1.3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
1.4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1.5公司及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项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实行过程监控。
1.6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记录。
1.7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检查由经理带队,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施工队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
2、检查内容及要求
2.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及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思想--查安全生产意识状况,检查发生事故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管理台帐,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情况;
查反事故处理--查是否按要求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执行;发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2检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受检单位下达'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2.3受检单位在接到'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在限期内应安排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填写在'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记录上(一式两份)。
2.4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进行复查时,应就'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复查、消案,结论栏内签名,作出结论,并将记录一份交检查单位留存、消案。
第8篇 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项目经理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项目部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项目部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9篇 建筑施工企业预结算制度
一、工程概(预)算制度
1. 总则
(1) 工程预算是招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分工进度编制。
(2) 以公司名义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预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部组织编制。
(3) 由公司的合作单位以公司名义承建的项目,需要公司经营部编制概预算时,由公司经营部负责编制;合作单位编制的概预算,原则上根据项目合作方式,确定是否需要公司经营部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2. 预算编制的依据
(1)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编制之前,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及文字说明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还要经过图纸会审。
(2)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如果预算突破了经批准的概算,则应补做调整设计概算,并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允许实施。
(3)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和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4) 现行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和价差调整方法。
(5) 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单位估价表。
(6) 工程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基础,在编制预算时亦需认真执行。
(7) 预算工作手册。其主要内容有:各种常用数据和计算公式;金属材料规格和计量单位;各种标准构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类造价指标和工期定额等资料。
3. 预算编制的方法
编制工程预算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实物法”,二是“单位估价法”。鉴于我国基本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并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因此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预算制度明确规定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
4. 预算编制的步骤
采用单位估价法编制工程预算,就是以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为标准,在按规定计算出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出单位工程的预算造价。其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编制预算的基础文件和资料。
(2) 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3) 按规定正确划分计算项目、计算工程量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4) 套用有关预算定额,计算分项工程单价,填制工程价值及工料数量统计表。
(5) 填制单位工程预算表及技术经济指标。
(6) 进行工料分析,编写预算编制说明。
5. 预算的交底
预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经营副经理组织预算交底,由经营部编审人员向技术、施工、计划、统计、机械、劳资等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如下:
(1) 编制依据。
(2) 工程直接费,即人工、材料、机械费用量。
(3) 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如土方、降水、打桩、塔吊等因素的预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 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 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 图示不明确的部位,预算是怎样处理的。
(7) 补充定项目的组成。
(8) 其他因素。
二、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业计划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了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各级领导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3) 公司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由集团分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管理。经营部是整个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个职能部门,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4) 为保证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提高其在公司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兼职)的计划人员。
(5) 公司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6) 公司的各项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部门都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2. 长远规划
(1) 长远规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它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① 公司产品的发展方向。
② 公司生产的发展规模。
③ 公司技术改造方向。
④ 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⑤ 公司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⑥ 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议。
⑦ 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⑧ 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2) 长远规划的编辑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经营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3. 年度综合计划
(1) 年度综合计划是公司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年度综合计划执行。
(2) 年度综合计划的指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案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过口部门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经营部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
(3)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①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② 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③ 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④ 长远发展规划。
⑤ 前期预订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制度第3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8.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违反本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0. 违反本制度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党团制度网-讯】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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