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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用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8 热度:14

用电、用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用电、用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用水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自来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一、节约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以免漏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发现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向总务科保修。

十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2篇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

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 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3篇 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23年9月

第4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5篇 用电用水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用水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自来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一、节约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以免漏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发现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向总务科保修。

十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6篇 某中学用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柳湾煤矿中学

第7篇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学校食堂安全用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教育、指导和督促食堂炊事员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食堂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装。

3、食堂购买的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叶酿成烫伤、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殃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气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气瓶使用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因燃气泄露酿成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6、发现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报告食堂司务长,及时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前来维修。

7、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杜绝学生接触燃气设施设备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酿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校产损失要赔偿,并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8篇 燃气电气设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第9篇 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2023年2月

第10篇 电气设备用电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操作安全、正确、可靠,防止人为误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电气设备的用电工作管理。

3.内容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指定人员担当。工作负责人由承担检修、安装的单位指定人员担当。

3.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有作业许可证。

3.3工作班人员由检修、安装单位的人员组成。

3.4工作票的格式、内容和使用方式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安全措施、具体工作区域、注意事项,即签发工作票。签发后的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一份。

3.6工作许可人根据操作命令或工作票内容填写操作票,按令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3.7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带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将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交工作许可人。

3.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和有电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

3.9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到现场,应召开现场站班会议,交代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并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工作。

3.10工作发生间断、转移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11工作全部完成后,设备处于检修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设备和系统相关的部分是否整洁完好,依据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进行清点,确认无遗漏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方能终结。

3.12工作票终结后,一份交设备所在单位,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单位备查。

3.13工作票的使用、保存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第11篇 中学用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柳湾煤矿中学

第12篇 某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23年9月

《用电、用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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