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幼儿园安全防护制度
一、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七、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八、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扇、电视机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第2篇 某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1、加强全园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
6、多功能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幼儿休息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园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某某附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某附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下午4:00后开门。
2.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剥脱,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可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连接处是否松弛等。
3.定期检查园内和班级有无不安全隐患,如水瓶、开水、过烫的饭菜、锋利刀剪、图钉、消毒液、电源插座、暖气、药品等。
4.园内要成立安全委员会,每月召开安全卫生会议一次,定期向家长和保教人员、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取得家长配合。
5.注意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周小扫除一次,每月大扫除一次。每日进园、离园时,要进行卫生打扫,湿扫、湿抹。消灭四害,保持园内无蚊苍、蟑螂、老鼠,厕所无异味、无污水、无黄斑。
6.不请幼儿搬运体积过大、过重的户外体育器械。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防食物中毒。厨房、库房防止闲人进入,不带幼儿进厨房、开水间。
8.园内要有安全通道,每日下班后,要有专人检查门窗、电源、火源、水源是否关闭。
9.工作时间注意力集中,不干私活,不会亲访友,防止幼儿意外发生,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10.工作人员的汽车、摩托车或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地带,不得随意停放。
第4篇 幼儿园安全防护责任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2、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
3、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确保幼儿安全。
4、开展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救自护能力,并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
5、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各项活动要以幼儿为主,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6、幼儿户外活动时,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活动情况,保证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
7、老师一旦发现幼儿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幼儿,教师应预先获知,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
8、各班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应检查本班活动室、活动场地的电开关、插座、电器等各项设施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决,教师应及时写好安全检查记录。
9、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与家长积极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11、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翠岩义校
第5篇 s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财产无损失,幼儿身心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全园护园的氛围,保证师、幼身心健康及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三、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刑事案件、防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六、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相关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幼儿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七、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八、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门卫要对全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巡逻。节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十、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门房工作人员有权对带出园门的实物进行查询,属于本园物件要带出园门需凭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得放行。
十三、中午门房值班人员要注视园门进出人员,严禁闲杂人员入园滋扰。
十四、每学期初发放《家长须知》,多渠道与家长沟通交流,实现家园共育、依法治园。
十五、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六、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休克等伤害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
十七、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第6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7篇 某幼儿园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8篇 幼儿园班级日常安全制度3
幼儿园班级日常安全制度(三)
一、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二、带班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三、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四、拿饭、拿水时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五、幼儿进食时不谈笑,不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及喂量,洗衣粉、消毒液和洁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七、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开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九、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十、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第9篇 幼儿园使用水电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使用水、电、气的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幼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水、电、气更好的为教育和生活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使用水、电、煤气,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的规定,维护相关设施设备,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二、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应有水电工、专业人员或具有一定相关技能的人员实施。
三、禁止在办公室、教室、及其他场所私自接装水管、水龙头、电线、电器、煤气管等水、电、煤气设施设备;禁止在水管、电线、煤气在水管、电线、煤气管上悬挂物品;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等金属外壳。
四、对水、电、气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生漏水、漏电、漏气或电路老化、损坏等现象,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保持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五、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教室等场所时,要关闭电源、水龙头,以防发生事故。
六、对于违规使用水、电、气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七、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养成正确使用水、电、气的好习惯。夏天温度在摄氏33度以上、冬天温度在摄氏0度以下使用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第10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五)
1、幼儿园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园长、保健医生、保安组成,园长人领导小组组长。
2、保证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有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
3、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去。
4、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事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做好每餐食物留样工作。
5、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到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箱一定要专箱专人管理。
6、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保教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幼儿厕所、盥洗室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7、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放在明显地方,定期检查更换。
8、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9、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人员、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脱岗或干其他杂事,传达室应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纪录。
10、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第11篇 幼儿园健全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加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做好宣传、教育和排查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专设机构、专人管理、专项经费。学校校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2、无发生校舍设备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重大校园火灾事故。组织校外大型活动时无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无发生学校师生群体严重中毒事故。无发生严重校园暴力案件。无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无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群体*事件。无发生造成影响的师德事件。
3、各部门要加大安全工作力度,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有检查、有记录。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和讲座,每半年搞一次法制报告会。学生、教职工违法犯罪率分别控制为零。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单位内无种值、吸毒、贩毒人员。
4、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无犯罪行为。
5、及时上报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时上报各种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追加责任。
6、学校政教处要采取各种形式对师生、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电、防雷、防风、防水、饮食、交通安全等各种安全教育及演练,提高自护、自防、自救意识。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参加。
7、学校政教处要抓好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坐班及定时巡视检查,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8、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检查、维修,一定要按照规程和要求去做,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解决,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部门要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拿出计划,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9、各重点部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消防器材,并成立安全救护队,力争把不安全事故处置在初发阶段。
10、各部门要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对外联系电话要做到畅通无阻。
第12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范围: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
2、购置危险品须经园领导的同意,由保健员提出申请,报园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3、对易燃、剧毒,及其他危险品,要确定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人管理,采用双锁双人保管;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等),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存放地点应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自燃爆炸,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使用危险品时,需经保健员同意。保健员对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使用人应详细登记用途、用量及使用时间,剩余物品应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溶渣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乱放、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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