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xx市场
2010-7-21
第2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
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
u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u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u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u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u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u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u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
u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u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u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u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u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
u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
u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
u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
u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u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
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 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 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 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 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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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家具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内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4.2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4.3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物业,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4.5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4.6值班人员按商场物业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
6.1监控中心查看录像记录
6.2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
6.3钥匙借用登记表
6.4钥匙接管表
6.5钥匙管理登记表
6.6钥匙启用登记表
6.7钥匙交接记录表
6.8总控室值班记录
第4篇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五)
一、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证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四、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由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监督。
五、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内外消防通讯畅通,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六、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八、违反以上各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警告、扣分、除名处理。
九、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5篇 商场消防台帐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台帐管理制度(五)
一、所有消防台帐(工作表格,不包括《防火档案》)为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工作记录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所有消防台帐必须使用黑色水笔记录,做到填写详细、书写认真、规范整洁,不得存在缺项、漏记、涂改现象,禁止补记。
三、所有消防台帐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和保管,年终存档备查(相关资料必须按集团公司《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规定的保管期限存档)。
四、其它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中相干规定、要求等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等要求不符的,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相关要求执行;单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五、本说明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内容,在表格的使用和填写过程中如与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相悖的,以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执行。
六、《防火档案》应根据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规定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规定或未提供标准样本的,由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制订统一格式的建档资料(待发,不齐全部分由各单位补充和完善),各单位应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6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第8篇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
1.目的
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的防火委员会是消防管理的监督机构。
3.管理责任
3.1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3.2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商户应尽的责任。
3.3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3.4物业各商户和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5商场物业经理为本物业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管理处保安部负责。
3.6物业商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3.7防火负责人职责:
3.7.1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7.2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3.7.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3.7.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3.7.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7.6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4.防火设计与施工
4.1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4.2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4.3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商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4.4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5.火灾预防
5.1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或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5.2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3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备间内吸烟。
5.5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5.6商户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大楼出入通道。
5.7展位商户和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商户在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5.8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5.9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6.火灾扑救
6.1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6.2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6.3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6.4商户和物业处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6.5物业商场物业商户服务、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6.6商户在办公场所内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7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6.8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6.9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大楼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批准。
6.10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7.奖惩
7.1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7.2.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7.2.2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7.2.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7.2.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7.2.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7.2.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7.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7.3.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7.3.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7.3.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7.3.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8.附则
8.1商户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大楼物业防火委员
会备案。
9.相关文件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2《市消防条例》
9.3《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9.6《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9.7《用户守则》
9.8《装修指南》
9.9《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10《动用明火操作规程》
9.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9.1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9.13《解除火警作业规程》
9.14《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10.记录
10.1消防监控记录
10.2动火申请审批表
10.3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10.4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第9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10篇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 装修规定
1.1 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 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 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 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 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 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 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临时动火申请表>>,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 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 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 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 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 '五距' 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 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 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物业部
2022.8.1
第11篇 商场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三)
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穿工作鞋;不允许戴戒指、项链等首饰,不允许留胡须,留长发、染发。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六、工作期间,提高警惕,时刻注意检查、观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汇报领导。爱护设备,按程序操作,严禁违章和野蛮的操作。
七、工作期间,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报警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作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工作期间,认真、如实的填写各种纪录,记录应书写规范,不漏项、漏登。
八、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交接班过程中当班组长要将值班情况详细交接给接班组长并在工作纪录上签字,待人员到齐,交接工作无问题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间应精神饱满,时刻提高警惕,严禁睡觉、喝酒、打扑克f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十、工作期间,保持作风严谨,做到文明礼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 、按时参加监控例会,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积极努力的完成领导伽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十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第12篇 商场 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 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 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 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 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 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 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 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 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 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 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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