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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电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8 热度:69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电制度

第1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电制度

1. 严格执行《中华任命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职工和施工队的防火警惕及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2. 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消防设施、器材。

3. 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和维修。

4. 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须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消防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派人监督实施。

5. 凡生产需要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6. 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

7. 施工照明、设备、电源及消防措施,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8. 现场防护措施及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挪动或拆除。

9. 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序,应及时纠正予以改正。严禁隐患没消除的情况下,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作业人员离开。

10. 每天各施工队安全统一到消防负责处开“准许动火证”,并确实做好消防工作。

11.项目现场每天设置专人进行管理,施工现场设内外保安10人,进行安全24小时不间断巡逻,如发生盗窃、火灾、打架、其他治安事件,项目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控制住事态发展,并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拨打110进行报警。总之我公司一定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杜绝各种治安事件发生,保证施工现场治安的稳定。

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星期三

第2篇 酒店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酒店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3篇 艺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校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科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学校每月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保卫科,学生科,各系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事故发生。

七、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 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学校物业科和学生科全面负责。学校确定一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负责开展学院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学校内设有消防宣传阵地,在学校内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学生宿舍楼内设有消防警示牌。

三、学校内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学生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每年新生入学军训,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生演习。

四、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学生放假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五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二、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学校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一)疏散走道,疏散门;

(二)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三)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四)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四、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

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五、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

六、学生宿舍楼配备疏散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七、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三、保卫科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五、保卫科每月要对学校所有的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六、保卫科主管每月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 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 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疏散门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 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保卫处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营业厅,餐厅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三、仓库,车库,液化气站等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应当远离;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上述场所与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应当远离,不准近距离作业。生活区,库房,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等工具,一经发现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八、校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

1、不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2、焚烧废弃物,垃圾和树叶。

3、燃放烟花爆竹。

4、携带火种,火源进入重点防火部门,或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5、动用明火时,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九条 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和掌握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三、库房内物品要分堆贮存,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应小于库房门的宽度。库存物品的垛距,墙距,柱距,灯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每幢库房应规定贮存限额。

四、库内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耍分开存放。

五、能自然的化学物品和闪点在28℃以下的易燃液体应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发现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烧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六、发现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七、在贮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作。装卸易燃,易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

八、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九、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并定期检查。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

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移动式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十、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 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油棉沙,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经常检查和保养好消防器材,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第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楼

(二)图书室

(三)档案室

(四)大排练厅

(五)办公楼

(六)电脑房

(七)配电房

(八)食堂

二,防火重点部位的划定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2、财产存放集中的部位。

3、人员活动或居住密集的部位。

4、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部位。

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行政工作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等项工作同计划,检查,评比。

2、执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防火重点部位的第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防火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

3、设立防火安全员,有条 件的组建义务消防组。

4、防火重点部位都必须落实消防法规和学院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所属人员要了解制度和措施的内容,并能认真执行。

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明显方便位置。不得埋压和随意挪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的火灾。

7、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要畅通,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8、严禁违章 用电,不得乱接电源和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不能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简易热水器,不开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9、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隐患要在限期内整改。

四、保卫处要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登记,监督有关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2、熟悉掌握重点防火部位的情况,指导,检查,考核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

3、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到现场,及时报警,组织指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系统,明确各报警器所在位置,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十二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长春税务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校园110'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一)如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后,可视火灾情况及时调整其他部位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保卫科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院位置:净月大街与博学路交汇处向西200米)。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对水,电,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和重要设备装箱转移,同时进行加固,支撑,密封防水等应急处置,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和车辆到学院门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到现场。

4、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扑救组撤离现场,转为警戒任务,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外围警戒。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救护救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

校园内发生火灾,现场执行指挥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救灾。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部门必须做到无条 件服从学院火灾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四,灭火救援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和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

灭火求助。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三)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四)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章 附则

第4篇 变、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证书后才能入岗。电工要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高标准地进行各种安装与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新增加或更换电气设备要经过主管、技术和安全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能通电使用;

3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应牢固,绝缘要良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损坏等情况,要立即修理;

5 电线穿过墙壁、地板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用瓷或金属的套管加以隔绝。在其他部位增设新的线路,如不用金属套管,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6 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在未经试验正式通电使用之前,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安装检修所使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使用低压手把灯;

7 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灵敏和有效。变压器和电缆等处不得漏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8 配电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门和窗户以及出线孔等处必须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破坏电器设备或咬坏线路。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擦洗;

9 配电房等重要电气设备房内要严禁吸烟。如在室内动用明火,需经保安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在检修、保养电气设备以及擦洗零部件时,所使用的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妥善管理,用剩的汽油、擦布要及时处理,不得乱扔;

11、电工要认真学习掌握电气知识和国家有关电气规范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安装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13、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在设计增添大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必须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14、配电房应作防火分隔处理,其耐火极限不能低于2小时;

15、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气线路应穿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以保证随时可用;

16、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1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要部位。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人员负责陪同。

保安部制

第5篇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公司营业网点必须二十四小时留人值守,一旦出现烟火报警等险情,在切断电源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2、利用网络电视监控系统无限时地对每个区域实施不间断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安保部门迅速组织人员消灭火灾隐患;

3、明确各通道、区域的疏散标识,经常对安全应急灯、门及安全出口进行检查,遇有险情,保证人员能紧急疏散;

4、公司安保部门必须经常对消火栓、、灭火器、电路等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具及电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合格率,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的绝对安全;

5、办公、营业等公共场所绝对禁止吸烟或使用明火;

6、一旦发现火警,须采取如下措施:

(1)拨打火警电话(119),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

(2)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3)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

(4)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服从现场最高领导指挥,见义勇为,身先士卒,奋力扑救。

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群策群防

1、 公司各部门领导及公司主要领导尤其要重视消防的防范意识,把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密切协作,定期聘请专业消防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 经常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定时地进行消防灭火训练和演练,做到公司上下人人知晓消防常识,遇有险情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具;

4、 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公司所有人员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把它放在心上,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人员人身和财产绝对安全,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地发展。

第6篇 某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1.总则:

1. 0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管理经理总负责,管理经理应确定工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1.02管理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1.03管理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

1.04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1.0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1.06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2.安全消防工作

2.0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2.02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03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04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2.05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2.06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07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2.0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用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2.10库房应采用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2.11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气材料应及时清除。

2.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使用。

2.13现场内严禁吸烟,不得在工程内设置宿舍。

2.14现场内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2.15油漆和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6现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临时办公室内不得卧床吸烟,现场20人以上施工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17现场的用水、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安全用电工作

3.01专业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用电工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0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3.03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3.04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3.05作业区内用电电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电线、电缆不准随意乱架。

3.06电焊工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徒手操作。

3.07打孔剔槽作业时,必须清楚作业面内有无电线、电缆等预埋管线,防止破线触电事故的发生。

4.保卫工作

4.0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带出入证。安保人员佩带值勤标志。重点工程要实行区域划分的胸卡管理制度。

4.02管理部负责人及安全员要及时了解现场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化解工作,必要时报公司领导,以防事态扩大。

4.03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0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防止被盗,破坏等事故的发生。

4.05对重点管理,应加强要害部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人重点管理。

5.管理部必须保存好各种有关管理的原始凭证、记录、登记等资料。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8篇 多媒体教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必须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动用仪器设备。

2.进入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食品带入。

3.按学生教育计划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4. 积极配合学校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运用有线电视网宣传科学、破除愚昧,严禁播放国家明令禁止和对青少年学生不宜的影视作品。

5.管理人员要到岗位,积极收录和拍摄有价值的录像节目,并及时登记注册,主动向各有关学科或部门推荐。

6.对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和进行放映与拍摄的有关学科、部门、教师,要求他们必须预约登记,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7. 做好仪器设备与配件的保养、保护、检修工作,保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视防火、防水、防盗等的防范意识,不能松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仪器设备是否有漏电情况。

10.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水源和门窗,节假日贴好封条。

第9篇 10kv变电所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变电所属于重要供电部门,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电工必须熟悉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

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电工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6.与供电单位或需停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操作负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做好记录。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即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电工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电工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电工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第10篇 爆破器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第11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12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消防控制室资料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存放单位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档案资料。

基本情况包括: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

(3)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5)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6)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7)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年度检测报告、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等。

三、消防控制室的标识

对下列资料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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