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第2篇 仓库、产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第3篇 仓库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仓库安全生产,保证货架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货架安全检查制度:
一、 检查内容:
1. 货架部件检查:
a. 检查立柱、横梁是否变形、有误损坏;
b. 检查靠近过道立柱前装置的护脚是否完好、是否需要更换;
c. 检查钢扣卡插足是否扣到位,安全销是否完整串扣或缺失;
d. 检查固定立柱的地面膨胀螺栓是否松动;
e. 检查隔档是否分布均匀,是否缺失、损坏。每个托盘位必须有三根隔档且间距要固定;
2. 货架使用检查:
a. 检查是否有超载,单元货架每层载重量应少于2500kg;
b. 检查是否做到高层方轻货,底层放重货的原则;
c.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堆叠整齐、是否绑好加固绳;
d.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出木托盘;
e. 检查上架货物是否超高,高度应低于货架净层高10cm以上;
二、 检查方式:
1. 仓库库长负责货架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2. 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向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检查结果;
第4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 内容
1. 职责
●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 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 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 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 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 成品入库
ⅰ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 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
ⅰ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ⅰ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ⅱ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ⅲ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ⅳ 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ⅴ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 发放
●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ⅰ 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ⅱ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ⅲ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ⅳ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ⅴ 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5. 仓库内部管理
●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 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 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 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 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 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 安全事项
ⅰ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ⅱ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6.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8.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第5篇 c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
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 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4.14 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6篇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是商品和物资保管存放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二、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三、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四、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员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五、仓库范围不得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七、任何人员,除验收需要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八、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第7篇 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防护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 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 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 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 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 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 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 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 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 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第8篇 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仓库和油库正常管理,促进稳定生产,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水泥有限公司仓库和油库的安全管理。
3 仓库安全管理通则
3.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3.2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3.3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3.4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3.5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3.6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3.7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3.8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3.9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3.10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3.11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3.12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3.13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4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通则
4.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4.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4.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4.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4.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4.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4.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4.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4.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4.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5 化学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通则
5.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5.2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5.3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5.4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5.5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5.6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5.7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5.8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5.9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5.10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5.11化学药品还必须符合《质量控制处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9篇 仓库安全消防制度
一、仓库全体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维护库房库区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库区内的一切危险作业,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仓库内施工,凡与电、火有关的易发灾害性的作业必须由作业员写出安全作业措施,经仓库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交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由消防负责人监护,在作业半径30米内检查后方可撤离。
三、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防洪沟通畅。
四、仓库消防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要经常检查和落实仓库防火措施。对保管员的消防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他们熟知“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懂得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
五、库内、库区严禁吸烟“禁火禁烟”标志醒目,消防设施、器具齐全有效。灭火器药粉、药液按规定更换。
六、工作时间保管负责各自库房安全。坚持班前、班后三检查:查门窗是否关闭。查电源是否切断。查物资藏垫情况和帐册、单据是否放妥。
第10篇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库区内的火源管理,对入库人员要做好登记,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一切用火,如因维修特殊需要动火,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库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用电设备。
二、加强库区的防火检查。管库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必要时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贮存或使用化学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使用。
四、仓库内的危险品要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库房内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强库区内的治安保卫,严格控制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区内。
第11篇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非仓库执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持有公司主管部门的证件或提货单据,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三、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
四、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狩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要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五、严禁在库区内候车、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六、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七、库区内防雷、报警、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八、发生民爆器材被盗、丢失、缺少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12篇 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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