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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热度:83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现场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宣传教育

2.1各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利用通讯报道、广播、录像、黑板报、标语、标志牌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措施、制度等,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氛围。

2.2 在“安全月”、“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中,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规程,学习事故案例,提高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2.3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各承包商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行现场性公司、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现场性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

工地级教育内容:本工地安全施工状况、特点;工种安全技术要求;专业作业区域主要危险部位、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班(组)级教育内容:本班(组)、本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具、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进行三级教育后,要逐级填写卡片存档。卡片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考试成绩等。

2.4 结合施工现场部位、分项分部工程的不同特点、作业场地变化、施工季节、平面和立体交叉作业等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教育。

2.5 坚持班前班后的站班制度,认真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布置和讲评一天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6 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要健全活动台帐,认真记录活动时间、内容、参加人数。

3 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考试

3.1每年六月份,在“安全月”活动结束时,国电公司将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规程考试。

3.2 在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国电集团公司将及时了解各承包商的活动情况,检查其对全员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3.3 对新进入工地的人员,各承包商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

3.4 班(组)长应经过班(组)长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 电气、起重、焊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机械操作工、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对上述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技术复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

3.6国电集团公司将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各重要岗位、重点施工部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各施工单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干部安全考试情况。

3.7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必须经过安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竞争上岗。

4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4.1各单位对临时工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各单位必须将他们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坚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用。

4.2各施工对应根据施工任务和施工部位的变化、施工季节的转换,对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5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项目,施工承包商对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必要时可进行模拟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按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制度

在项目施工中,为了使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尽可能发挥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个生产人员的安全,作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1、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各项要求制定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例,落实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及各种标志牌等,确保达到市标化的要求,使每个进入现场的人员都有足够的安全感,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

2、项目部成立以执行经理为组长,各作业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指挥、监督、执行。坚持每天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每周一评比,每月一总结,做到有错必纠,毫不松懈;作到工地上有人劳动,我们就有安全员在现场,要及时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不致酿成任何大小的安全事故。

3、凡是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须知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安全意识薄弱、文化水平较低的施工人员,更要耐心地、细致地进行教育,确保其听得懂、做得到,而不是流于形式,一讲了之。项目部将根据现场单价工程的特点,以各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提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甚至进行考试,有针对性的抓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4、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做到眼快(能发现问题)、眼勤(多在现场巡视)、嘴勤(发现问题多讲),认真的做好本职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电工、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正规培训,持有上岗证件、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能够经常对机器具进行保养,保证机械运转良好,不带病作业。

5、安全生产的关键点是必须做好事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每个分部、分项施工技术、质量要求交底的同时,必须做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脚手架、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施工时要做到不伤害自己,更不伤害别人。

6、施工操作的过程中,要加强巡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现场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正,清除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隐患。

7、项目部计划每周五下午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大检查,对照标准化工地评分表进行打分,开展施工作业处之间的竞争,低于85分的,将对其进行教育、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高于95分的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教育为目的,以奖罚为手段,提高施工队伍的自身管理水平,掀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新高潮。

8、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为无重大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一旦发现施工过程中有哪个作业处发生了安全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必须对作业处负责人进行处罚,并撤换安全员。

9、我们将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各负起责,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确保管理上档次,不脱节,争创标准化工地。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协调好相邻单位的关系,严格执行本系统文明工地标准,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施工保证体系

1)涉及到路口附近,施工前要走访沿街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宣传工作,以取得周围单位、居民、行人及行使车辆人员的谅解。

2)合理有序地布置材料堆放场,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做”。

4)附近路段工程施工前,要采用钢板围挡。通车道路每天定人好材料的防护、包装和标识工作,材料出入库要手续完备。

3)施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工地现场设置“工地现场识别标牌清扫,洒水湿润,防止尘土扬起。

5)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集中堆放,工程竣工后,进行施工清理,并将剩余材料、垃圾和临时设施拆运走,以保持整个现场及工地整洁。

6)杜绝“野蛮”施工,严禁施工浪费。

7)施工噪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夜间施工要选用噪声小的机械,做到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二)防火安全措施

1、不准在宿舍内私自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灯,不准在宿舍内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木工棚边要配备数量适当的在使用期内的灭火器,并教会进场工人正确使用。

(三)噪音控制措施

工地附近无居民区。

(四)保持施工场地容貌整洁措施

1、施工污水须经沉砂井处理后才能排至场外指定地点。

2、必须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场内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要有序放置,及时疏通排水沟,清除场地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5、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恢复场地,清理建筑垃圾,以便甲方尽快进行绿化。

(五)生活设施卫生保证措施

1、工地厕所有专人清扫,且有公共浴室。

2、宿舍内生活垃圾要设置垃圾池,不准乱扔垃圾,保持宿舍整洁。

3、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定期到工地做好施工现场的除四害工作。

(六)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的防护加固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工程和地下管网路资料,结合有关实际情况精确设计施工方案,避免施工中损害有关线路。

2、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四周的架空电线、变电器、通讯设施等采取有效进行隔离或加固保护等,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出现意外问题。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机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经过地市级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2、 操作证两进行年审换证,换证年审期限已满,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 特殊工种的学徒,必须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六、脚手架

1、 架子搭设前,向全队架子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大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2、 架子搭设好手,要经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好验收手续,才能允许使用脚手架,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

3、 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条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栏护,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

4、 砌筑脚手架按砌筑高度竖向分段搭设,最顶层需设护栏,护栏必须高于操作层1.2米。

5、在墙体施工前,必须对外架进行检查加固工作,经过检查合格的外架,才能进行墙体砌筑。

6、在施工过程中,架子队必须派专人定点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外架加固维修工作。

7、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必须做好外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8、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七、“三宝”、“四口”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计划由项目经部编写,材料员负责采购,安全员负责进行质量鉴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跨越工作范围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3、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经安全签字后,方能进行采购。

4、安全防护用品的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有国家建设部推荐书。

5、安全网按照要求搭设,佩戴安全带必须坚持高挂低用的原则。

6、“四口”防护必须按《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设置。

7、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与维修“四口”防护。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移动,以确保安全生产。

八、施工机具

1、 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动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搅拌机、和灰机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安装完毕后交由“三机工”进行操作。

3、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4、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截绝缘手套。

九、夏季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的安全措施

暴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备、脚手架、临时线路,发现有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高层建筑脚手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以上十条安全生产措施,各个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按技术规则进行操作。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自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生产无事故为目标,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永恒主题,始终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安全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使同宝煤业工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搞好安全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使整个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处罚条例

第二章安全保护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扣安全帽带罚款50元。

第三条非钻机人员登高2米以上(含2米)在塔架上施工罚款50元。

第四条非钻机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钻机机械,违反经劝阻无效者罚款50元。

第五条搅拌池口要有防护措施,对无防护措施的地方,每发现一处对搞专职安全的班组(领导安排班组)罚款50元。

第六条钻机防护盖板、搅拌池安全网等其它防护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须拆除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拆除。违者罚款2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

第七条现场道路要及时清扫,否则罚款100元。

第八条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罚款50元。

第九条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脚上班者罚款50 元。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天没有清理的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500元,小便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材料没有按规定地点堆放或堆放不整齐罚款50-100元。

第四章安全行为

第十三条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作业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擅自上岗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擅自上岗者罚款100元。

第十八条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或随意移位,未经同意发现有人拆除或移位罚款100元。

第十九条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条不交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带人参观现场、拍照、摄影的当事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安全员对违章违纪者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教育者罚款200元,对威胁执法人员的罚款500元,并请退场。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如有违反罚款100元。

第二十四条施工期间打闹,态度不认真的,罚款50-100元。

第五章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条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在保卫处办理动火证,在动火作业点必须有监护人和消防器材,否则罚款100元。

第二十六条严禁挪用现场任何消防器材,违者各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 在现场吸烟罚款30元,钻机附近20m范围内吸烟一次罚款200元。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所属施工队一次500元。材料仓库或其它禁火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第六章成品保护

第二十八条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对已完成钻孔都具有保护义务和权利,发现故意破坏钻孔孔口管,注浆管的情形,每次给予当事人200罚款,并赔偿损失,扣除所属施工队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场。

第二十九条在施工中破坏成品或其它物品罚100元,如发现属故意破坏行为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未经许可私自挪用总包或其它单位材料罚款200元,并赔偿材料费。

第七章 施工用电

第三十一条电箱、开关箱内配件缺少漏电开关不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行为罚款200元。

第三十二条施工机具没有按规定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操作的罚款200元。

第三十三条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箱四线制式电缆否则罚款300元。

第三十四条现场用电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的用电模式,否则罚款100元。

第三十五条现场夜间照明要确保,尤其是夜间钻机钻孔、搅拌站注浆,否则罚款100元。

第八章补充事项

第三十六条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第三十七条 请有关人员认真审阅以上条款,共同搞好同宝煤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双标化环境。

奖励条例

第三十八条项目将在每季度对班组及个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钻机班组和注浆班组给予200元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100的奖励。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对每个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过突出表现的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第四十条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报的个人给予50-100元的奖励。

第6篇 监理必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50元,不系帽带罚5元。

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程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款20~50元。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停工,并罚款5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和损失。

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宿舍内乱接电器,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5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线电工负责全部责任。

在进行电气焊气割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作业班组100元,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班组赔偿全部损失。

在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款100元,打架的罚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施工班组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每人一次罚款50元,吊篮工作人员罚款5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1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电梯司机50元。

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离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组要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严格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罚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挥者均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要严格作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中,五临边: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料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罚操作班组100元。

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不少于100~1000元,责任人自身受伤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未做到工完场清料清的每处罚班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的处罚100元。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指挥的处罚200元。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保护的每处罚班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乱倒砂浆及建筑杂物,否则每处罚款50元。

小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20元,大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500元,损坏小钢模板罚款150元/m2,损坏大钢模板罚款500元/m2,乱割脚手钢管,每根罚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乱割竹胶板,罚款40元/m2,乱割方木,每根罚款50元,乱锯脚手板跳板,每块罚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浆内乱加干水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清理垃圾杂物时浇捣混凝土时每发现一只扣件,罚班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罚款5元。垃圾装袋处理时发现扣件、回形卡件按总袋数平均罚施工班组10元。

钢筋绑扎完成后,每发现一把扎丝罚款20元,用于固定的钢筋未拆除每根罚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钉丢失,每根模板钉罚款0.5元。

第7篇 某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篮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系帽带罚5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5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罚款1000元。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库房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

8、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5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0、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1、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2、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3、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4. 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15.特种专业必须持证上岗,若无证上岗者罚款5000元。

16. 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若不开动火证动火者罚款1000元,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否则罚款500元。

17.现场工作场地垃圾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必须堆放 在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18.如无工作证进入现场罚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罚款100元。

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第8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程序

1目的

为贯彻国华电力公司“安全为天”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华沧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利用经济杠杆,激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定义

2.1奖励--指对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状态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单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个人所给予的各种奖励。包括:发放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授予荣誉称号。

2.2惩罚--指对安全文明生产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的多种形式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停工整改、黄牌警告、红牌警告。

2.3习惯性违章--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2.4“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级划分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2.6“四不放过”--指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黄骅发电厂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4 职责

4.1国华沧电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考核。

4.2监理安全专工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据规定对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等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和处罚。

4.3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体系运作的监管。

5相关文件

5.1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运行标准》。

5.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制度

6.1总则

6.1.1安全工作实行严格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

6.1.2施工单位凡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外,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6.1.3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标否决权。

6.1.5奖励基金由国华沧电财务部立帐专款管理,安委会统一掌握使用,严禁挪作它用。施工单位不得将罚款摊入成本。

6.2奖励

6.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6.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一次性奖金1000元。

6.2.2.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3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5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 ,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经专家评审确认)成绩显著者,奖励一次性奖金5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6.2.2.6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6.2.2.7被评为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每人给予奖励1000元。

6.2.2.8每季度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比,进行流动红旗奖励。具体办法按《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实施细则》进行。

6.3惩罚

6.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

6.3.2安全监察网络不健全,处罚500-2000元。

6.3.3施工现场末按合同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每少一人每月处罚2000元。

6.3.4检查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500-2000元。

6.3.5安全工作不规范、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者,处罚500-2000元。

6.3.6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500-3000元。

6.3.7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连带处罚该项目现场负责人500元。

6.3.8各施工单位安监人员对违章行为不按规定处罚的的,一经发现,处罚安监人员500元及安全主管500元。

6.3.9施工现场凡发生违章待业及违反国华沧电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除对当事者处罚50元-2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外,还对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相关环节管理责任者予以追究并处相同额度处罚,并不得将体系的处罚转嫁给当事者。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加倍处罚。

6.3.10国华沧电工程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体系运作不正常;施工现场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安监人员监督不到位;连带处罚施工监理100元-2000元。

6.3.11凡发生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者,经当事者加倍处罚,并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连带处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责安全员、班组长各500元。

6.3.12被照片曝光或整改通知或罚款各项累计达10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仍不能彻底改变者,将对其发停工整改通知,同时在停工整改期间每天罚款2000-5000元。经过整改达到要求,被责令停工整改者须提出问题原因分析报告,确保复工后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复工请书等文件,经施工监理和沧电工程部对文件及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6.3.13被发安全通报者,罚款5000元。

6.3.14发生恶性未遂事故者,每次处罚200-5000元。

6.3.15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5000元。

6.3.16凡发生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

6.3.17发生重大责任厂内交通事故者,每次处罚20000元。

6.3.18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安全保证金10万元。

6.3.19施工单位因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因“三违”,造成一人死亡及以上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必须责令停工整顿。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其处罚意见由事故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转沧东公司上报国华公司批准。情节特别严重者,其直接责任者应依法遣送司法机关处理。

6.3.20被发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者,按《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度》相应规定处理。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 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 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 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 “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 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 “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 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 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 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 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 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 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11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 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二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第三条 安全标志分类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⑴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⑵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⑶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⑷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第12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500 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 100 元。

3. 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 5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 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 50 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 10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 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

7.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 20 元/人次。

8. 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 200 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 100 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2. 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3. 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0 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4. 各班组未能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经发现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罚款班组长 1000 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时间还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重罚,起点罚金 2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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