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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7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范本

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范本

1 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2 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备查;

3 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

4 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

5 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6 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

7 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若需动火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用火。

第2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防危险、消除危险:为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为此,施工项目除接受公司和上级部门检查外,项目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应按'三定'要求,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3、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文明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检查,项目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

4、项目部每周的安全检查应按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通知书应及时填好整改回执并做好整改复查。

5、安全检查时应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高压线安全距离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水准仪测道转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上升限位、停靠装置、防坠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6、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填写工作安全日记等。

7、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9、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10、安全检查中,发现各种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对经教育不听劝阻者和未及时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3篇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超过2.5cm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 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 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5篇 施工建筑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建委《 》 号文件精神,规范公租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本项目各项施工任务的原则。达到本工程建设零事故的目的。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本安全检查处罚制度。

第一条 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 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 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的;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的;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栓拧紧的;

7.电线电缆采用禁止使用淘汰产品目录规定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的(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的。

第四条 脚手架安全管理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未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处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符合要求的密目网、张挂不牢或网面破损严重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按规定刷黄油漆保养,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2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每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等无防护设施,处罚款5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处处罚200元,长度每超过5米累计处罚200元。

4.边坡、砌坡、基槽、基坑、基井等未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按规范要求整改,直到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5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1/3的;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或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的;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 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或开机时擅自离岗的处罚10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其他

1.在宿舍内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样处罚300元。

2.在施工区域内,吵架、谩骂等经劝阻不听或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施工现场及楼面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打赤膊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第九条 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处罚200元;再次发生按人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2.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处罚2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3.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处罚20000元;再次发生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4.对于轻、重伤及全残的签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第十条 对所罚款项的处置

1.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将所罚款项总额的80%返还给施工单位。

2.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累计发生5人次轻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5%扣除,每增加一人次增扣1%。

3.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每发生1人次重伤事故的,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超过3人次(包含3人次)以上者全额不得返还。

4.发生一人全残或死亡事故,全额不得返还。

5.被上级主管部门因安全事故查处,每次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按最高返还总额的20%扣除;情况恶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全额不得返还。

6.处罚款项返施工单位后,余额部分划拨30%给监理项目作为工作经费,其余部分归建设单位项目部支配。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授权监理单位监督执行。执行以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形式,由施工单位缴纳现金或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涉及的罚款归建设单位项目部统一保管。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 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 各自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2)确定电源迸线,变 (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3)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5)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6)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4.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2)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3)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4)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5)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6)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及奖惩规定。

(6)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第7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8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建立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关人员在办公室上墙公布;

2)凡进入工地员工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畅通无阻,宽度及回车场应符合规定。

4)临时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使用的工棚,净高应大于2.5米,每栋宿舍住人不宜超过100人,一般应设两个出入口,宽不小于1.2米,工棚内应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5)作业和材料堆放场所严禁吸烟,必须在项目部指定地点吸烟。

6)易燃品仓库同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木材堆放场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0米,与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小于30米。

7)有化工管道或其他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8)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对于难以清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9)加强宿舍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0)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保安亭进行封闭管理,保安值班、交接班有记录。

2、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3、门卫岗位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保卫人员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4、宿舍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宿舍利用门窗加强自然通风,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窗洞数量,控制宿舍居住人数。

2)施工现场和食堂配备开水保证供应,高温季节每天供应凉茶水。

3)每栋宿舍指定专人负责室内清洁卫生和防火管理。

4)在工人上班期间,每周一、四上午在宿舍内、外进行消毒灭蚊。

5)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定期采取灭蝇措施。

6)加强周围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各种死角垃圾和积水,杜绝产生蚊子的隐患。

5、施工不扰民措施

1)现场四周封闭施工,防止影响就近居民工作和休息。

2)现场废水、污水要有定向排放并确保通畅。

3)现场车辆通道,搅拌站料场每天定期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4)降低施工噪音、振动等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现场正常作业时间限制在7~12,14~22点,特殊要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5)建筑废土、废料应装载严密,外运时防止泄漏,并按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搞好现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减少空气污染,做好文明施工。

7)工地严禁打架斗欧,赌博吵闹,晚上12点之前必须返回住地。

8)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废料、废品。

第9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10篇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制度

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2“三宝”使用和“四口”临边防护设施必须达标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使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3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包括外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吊脚手等,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对建筑工程与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达到规范标准

5井字架及龙门架验收合格并挂牌使用验收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险标牌信号醒目,架体稳固,井架安全防护、卷扬机、吊索绳卡等符合规范

6大型施工机械达标和安全使用塔吊、各类吊机必须达到市颁标准,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其驾驶员、指挥员持证上岗,每天有动作记录;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齐全、灵敏可靠,其它各项符合规定

7中小型机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状态,传动和刀口防护和接零接地达标,操作人员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证上岗

8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有具体的安全防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安全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第11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施工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项目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完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

3、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项目部在设置专职安全员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项目部要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工程安全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要贯彻《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6、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再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02)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07“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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