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00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三、对违章的处罚
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并行文对被检查单位黄牌或红牌警告。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作业队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发生以下违章情况的每人次给予50~500元的扣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未栓好安全帽带的;
(2)施工作业不按规定着装的。
(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的。
(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扣款外并责令停止其工作。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7)违章指挥的。
(8)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时,炉内无水运转的。
(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施工安全操作细则》的。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项目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人接此通知后,10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四、奖励:
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2、重点工程安全考核奖励:
对公司确定的安全重点工程,实行安全与工期挂钩考核,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且没有发生从业人员责任因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责任事故、交通主责事故的安全重点工程,由工程单位写出请奖报告,项目部核定后发给一次性重点工程安全奖。
3、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
具体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具体由各项目部决定。
(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15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1000元,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1000元奖励。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1000~30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1500元奖励。
五、其他
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2、奖励办理程序:
(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质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质部审核盖章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3、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2篇 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拆除模板应经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6、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架,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7、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第三节 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木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应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扎地锚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小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3、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2700牛顿)。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6、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四节 内脚手架
1、内脚手架底脚要垫有木块,并磕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顿)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五节 其它脚手架
1、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架)要同时安装。
2、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六节 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拆除。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扔。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参建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职责,努力创建集团公司一流施工现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各参建单位。
3依据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职责:
4.1.1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及其环境保护施工负总责。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领导和监督检查。
4.1.2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控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1.3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组织、发动、协调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出任主任,其他有关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4.1.4施工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1.5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现场行使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职责,并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4.2参建各单位在开工前须与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予以返还。
4.3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要接受“虎头山风电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施工承包商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双重领导。
4.4施工承包商对经批准的分包商要加强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4.5在同一区域施工的几家施工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之间相互签订《“互不伤害”安全协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些内容。
4.6施工机械之间存在相互交叉作业时,应由监理主持签订《机械交叉作业管理协议》。
4.7施工承包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负责。在抓安全施工的同时抓好文明施工,建立本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文明施工要求,认真检查严格考核。
4.8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施工承包单位加强经常性管理,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干净。责任区内设置足够的文明施工标语、警示牌及规章制度牌。
4.9施工现场的安全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作它用。
4.10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排水沟0.5米范围外方可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等,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路面不得有积水、积油,路面清洁,做好维护保养。
4.11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架、扣件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4.12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4.13大型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标准搭设,并挂牌。井字提升架、提升机等严禁载物超长、超宽、超重或载人。
4.14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高空施工作业应及时清理安全网内杂物。
4.15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
4.16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在下班前清理现场,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杂物、垃圾要随时清理,杜绝脏乱差现象。
4.17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废料或垃圾,高处作业的废料或垃圾必须装袋或装箱,集中吊运。
4.18施工弃土应及时运至弃土场,弃土场和垃圾专人管理,清运弃土和垃圾的机动车辆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4.19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临时电源要集中部署、统一接线,标志清楚,定期检查消缺。临时照明线、电焊机一、二次线不得乱拉乱接,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4.20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亮度的照明,在特殊场所、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行灯照明,行灯照明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
4.21交叉作业施工现场的废料、杂物清理原则上是谁的谁负责清理,不得借故推诿,分不清的由责任单位清理。
4.22做好成品与半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工作。施工现场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施工设备、材料,爱护公物不得在设备上、墙面上随意乱写乱画。
4.23加强施工劳动纪律,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随意躺卧,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加强对现场习惯性违章的管理和考核,特别是严禁酒后上班施工。
4.24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4.2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料、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26各工程项目部在组织安全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教育。
4.27各工程项目部驻地以及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环境。人员活动较多的地区应设置足够的废料、垃圾桶和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4.28各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29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排放。
4.30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
4.31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中以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 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4.32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并给予相关施工单位经济处罚。
第4篇 家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 施工现场禁止明火,需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应事先向工程部主管及物业部门进行申请,经同意后领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应准备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请专人负责看管。
4)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计时发现和解决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6)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需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7)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烧水,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若违反规定引发事故,将追究违规者刑事责任。
8)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尊师偶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严禁带电操作。
9) 现场电源一律执行二级漏电保护,并应设立现场安全员责任制。
10) 现场施工应使用橡胶套线盘,如无接线盘应使用护线套,并悬空吊装,不得拖地。凡电线接头一律使用塑料套管或塑胶带对接,所有电动工具插头应保证完好。
11) 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断水断电,以确保现场安全。
12) 施工照明一律使用白炽灯,并悬空吊装,严禁使用电弧灯,若必须使用电弧灯,应安装在砖墙上,严禁使用木质灯柱。
13) 施工现场应保持地面整洁,并留出应急通道,确保意外发生时通道无阻。
14) 施工人员必须按各工种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制度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木工、铁工、砼工、瓦工、屋面工程、内外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工、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施工机具、水暖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防火、卫生防病教育等,以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检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集团公司建立项目部日检、项目部周检、分公司月检、总公司季检、总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定时巡检、专项突击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可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检查出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针对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书”,逐项列出各条事故隐患由谁、在什么时候、怎样整改的,并请有关单位、部门复查验收。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公司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作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6、安全教育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员工教育管理制度,按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参加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
按佛山市建委规定,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所有工人必须经市建委学校培训后并发有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施工企业方许录用。
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我集团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分为总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部级,其中总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和法制观念、本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分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典型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以及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报警和吸取教训等;项目部级教育主要内容有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本工程安全技术特点、重点安全技术措施、该岗位易发生的事故、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要求。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所有安全教育必须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教育有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等形式,除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有经常性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赶工加班教育、夜间作业教育、纠正违章教育等,项目部还可以通过版报、专栏、会议、标语、口号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对工人的反复教育,并对违章作业进行适当的罚款,加深印象,引起工人的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及工人的人身安全。
7、班前安全活动
根据企业特点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否正确佩戴等,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班前向操作工人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本应保存整洁、完整,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的资料员统一保存。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建筑行业中的特种作业主要有:架子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司炉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厂内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
我集团公司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均须持证上岗,取得佛山市建委所发的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所有机械(锯木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物料提升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机电设备部培训并取得开机证,架子工、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项目部资料员应将工地所有工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一份留底,以供查核。
9、工伤事故处理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其主要内容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等级、工龄)、负伤程度、事故类别、事故情况简记及处理经过、受伤歇工工日数、经济损失等,填报人及工地负责人要在上面签名。如当月无任何事故发生,也应按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写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如“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提示标志(如“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电力安全标志(如“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还有建筑公司自己所写的安全标语、宣传条幅等。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根据安全标志牌的内容及工程特点,确定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在上面描述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的内容、悬挂位置及数量,考虑到图纸的大小及美观,可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代表安全标志牌,并在图纸的右下角注释。施工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来悬挂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必须醒目并具有针对性。
总之,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按《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齐全,具有真实性、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应配合资料员的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如能按要求整理出一套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道路,促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顺利通过各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为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提供有利条件。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一、 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第7篇 行车线上施工安全制度
1、保证行车设备完好,不侵入限界,正确显示信号。
2、编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封锁区间或慢行计划,经铁路局审批。
3、指定施工、安全负责人,确定联络员和防护员,培训合格。
4、配齐防护信号、标志、按“技规”设防护,联系准确,撤除防护前检查,符合条件
后放行。
5、注意路基边坡、电杆、立柱、地锚稳定,保护电缆,设置排水通道,临时道口专人看守。
6、采用控制爆破。
7、跨线桥模板、拱架、支架安装、拆卸需封锁线路,设牢固作业平台防机械、人员坠落,定期检查稳定情况。
8、桥涵顶进先加固线路,稳定边坡,随挖随顶,专人监护,每次检查,列车通过、雨天、设备故障不得挖土。
9、桥涵改建和接长防边坡坍塌,防积水,防侵限。
10、轻型小车经车站值班员承认使用时间,施工领导人了解列车运行情况,设防护,列车到达前撤出。
11、注意绝缘,工具、撬棍等导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钢轨。
12、行车线上作业人员不穿戴红绿色衣服,及时下道避让列车,过道口、跨线时“一站、二看、三通过”。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9篇 油罐防腐施工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1.施工人员入库必须出示要害证,并逐一进行登记,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物进库,随身携带的烟、打火机和手机等物品存放在门卫。
2.施工人员进入储油罐区时,不得穿化纤衣服、穿带铁钉的鞋。
3.油罐及管路的除锈作业要严格按施工安全规定进行。不得用铁刷及其它铁器除锈和敲打,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5.油库设专职监护人员,施工人员进库防腐作业时,在油库专职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作业。(专职监护人员:李红勇 申峻峰)
6.每日施工结束后,都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10篇 施工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有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连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直,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11篇 施工企业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2023年总体发展目标,为了保证公司及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所指项目保证金用途为项目违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适用范围
1、新项目
2023年元月一日以后新签订合同项目,包含2023年以前签订合同但一直未开工项目。以上项目均适用此条例。
开工日期以项目部组建、项目正式移交日期为准。
2、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条例执行。对于列入风险项目应严格执行。风险项目由工程管理部门、经营部门共同确定。
三、保证金收取标准及办法:
1、500万以下项目: 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最低不少于元;
2、500万~1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3、1000万~5000万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4、5000万以上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5、完工后补手续项目:按照合同造价%(或元)收取。
6、牵涉后期审计项目:保证金按照收取。
收取办法:项目合同签订、项目部组建完毕进场施工1周内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
四、保证金的收缴管理:
保证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收缴和保管工作。应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五、保证金的返还
1、项目大合同因故经甲乙双方认可解除。
终止合同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解决与业主方和其他各方由于中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经济问题和其他相关影响。并提供相关凭证资料。 所提供资料经公司认可后可予以全额返还。如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或隐患未解决,根据造成影响大小扣除违约款后,返还剩余部分。
2、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正规竣工验收手续。如工程余款含有合同质保金,则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保修期限到期经业主书面确认后予以退还。
项目保证金则按照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纠纷出现,且项目提供详细的工程款支付明细及证明后予以退还。(纠纷包括相关单位及人员投诉、上访等)
3、对于无法提供正规竣工验收手续或不存在项目质保金,应有业主单位提供书面验收证明(验收证名内容参照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出具)。
以业主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之日起满一年且无纠纷出现,项目可提出退还申请予以退还。退还项目保证金前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
4、对于完工补手续项目,如牵涉到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有劳务、材料、设备等经济合同关系的,以竣工之日起(书面证明)一年内无纠纷方可予以退还。
5、牵涉后期审计的项目,竣工一年后无纠纷且配合公司完成相关部门审计后,项目可申请予以退还。
六、本办法经公司常务办公会议通过后,与年月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河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第12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 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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