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 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 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 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 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 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 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 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 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 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 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 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 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 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
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 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 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第3篇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 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第4篇 建筑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人们对工程机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投入使用的新型机械也越来越多。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是第一位的,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必不可少,下面亿矿网就将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做一下总结。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旅。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8、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0、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修理时应挂牌标识,并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11、施工现场长期停用的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并办理封存手续。
第5篇 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1、安全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2、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安全色包括四种颜色即红色,黄色,蓝色,绿色.
1.安全色的含义及用途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景致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如指令标志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交通知识标志等.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
2.对比色 对比色有黑白两种颜色,黄色安全色的对比色为黑色.红,蓝,绿安全色的对比色均为白色.而黑,比两色互为对比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警告标志的集合图形和公共信息标志. 白色则作为安全标志中红,蓝,绿色安全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及安全通道,交通的标线及铁路站台上的安全线等。
红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红色更加醒目,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等,用于公路交通等方面的防护栏及隔离墩.
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黄色更为醒目,表示要特别注意.用于起重钓钩,剪板机压紧装置,冲床滑块等.
蓝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比单独使用蓝色醒目,用于指示方向,多为交通指导性导向标.
第6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 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 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 道路畅通
⑵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 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制度9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物质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职工临时宿舍,伙房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规定。
4、宿舍、仓库等照明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及碘钨灯照明。
5、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了解消防设施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6、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向项目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并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遣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查看或扑救。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培训,使义务消防队员掌握火灾扑救知道和技能以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第8篇 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第9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建立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关人员在办公室上墙公布;
2)凡进入工地员工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畅通无阻,宽度及回车场应符合规定。
4)临时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使用的工棚,净高应大于2.5米,每栋宿舍住人不宜超过100人,一般应设两个出入口,宽不小于1.2米,工棚内应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5)作业和材料堆放场所严禁吸烟,必须在项目部指定地点吸烟。
6)易燃品仓库同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木材堆放场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0米,与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小于30米。
7)有化工管道或其他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8)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对于难以清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9)加强宿舍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0)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保安亭进行封闭管理,保安值班、交接班有记录。
2、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3、门卫岗位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保卫人员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4、宿舍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宿舍利用门窗加强自然通风,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窗洞数量,控制宿舍居住人数。
2)施工现场和食堂配备开水保证供应,高温季节每天供应凉茶水。
3)每栋宿舍指定专人负责室内清洁卫生和防火管理。
4)在工人上班期间,每周一、四上午在宿舍内、外进行消毒灭蚊。
5)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定期采取灭蝇措施。
6)加强周围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各种死角垃圾和积水,杜绝产生蚊子的隐患。
5、施工不扰民措施
1)现场四周封闭施工,防止影响就近居民工作和休息。
2)现场废水、污水要有定向排放并确保通畅。
3)现场车辆通道,搅拌站料场每天定期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4)降低施工噪音、振动等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现场正常作业时间限制在7~12,14~22点,特殊要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5)建筑废土、废料应装载严密,外运时防止泄漏,并按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搞好现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减少空气污染,做好文明施工。
7)工地严禁打架斗欧,赌博吵闹,晚上12点之前必须返回住地。
8)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废料、废品。
第10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1篇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危险源控制制度
安全与不安全是相对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为平静、正常、没有事故,那么,发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与安全生产也就是相对的事件了。这里所说的事故指发生在生产过程中,违背人们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体到生产活动中,事故总是要构成人体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虽然,人们并不希望发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却总是在人们对危险源控制不力,危险趋势不可遏制后而突然发生。
从事施工生产活动,随时随地都会遇到、接触、克服多方面的危险源。一旦对危险源失控,必将导致事故。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从对人和管理两方面去探讨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这些都是构成危险源的重要因素。
如果对施工企业及现场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涉及生产活动的所有场所以及生产设施。识别和确定危险源的存在、性质及评价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并确定是否可容许。从而采取与危险源风险适应的有效控制措施,就一定能够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什么是危险源呢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是这么定义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通俗的来说,危险源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在管理过程及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下面就危险源控制程序的编制及实际运用畅述如下:
一、建立文件化的《危险源控制程序》,该程序的基本内容如下:
1 目的
建立和保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涉及生产活动的所有场所以及生产设施。识别和确定危险源的存在、性质及评价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并确定是否可容许。从而采取与危险源风险适应的有效控制措施,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
2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3 职责
3.1 各部门及项目部进行本部门、本项目部生产、活动及场所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3.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及项目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审核。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源辨识方法
4.1.1 询问、交谈: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4.1.2 现场观察: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4.1.3 事故树分析法:可针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并按事故树分析要求展开和绘图,获取危险源资料。
4.1.4 安全检查表法:采用预先设计好的安全检查表或制度与规程,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记录和分析,并据此获取危险源资料。
4.1.5 针对不同目的和应用范围,还可以采取施工流程分析法、查询分析事故法等方法辨识危险源。
4.2 危险源类别及其作用
4.2.1 危险源类别
危险源就是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一般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危险源指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
4.2.2 一起事故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发生事故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它们分别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4.2.3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重点从项目施工全过程、辅助业务部门以及施工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危险源的辨识。
4.3 危险源辨识的步骤及方法
4.3.1业务活动分类
各部门及项目部按照本部门、本项目部的工作职责确定本部门、本项目部的业务活动类别与范围,填写《业务活动分类表》,在进行业务活动分类时,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a) 部门管辖的地理范围;
b) 计划性的工作,主要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c) 被动性的工作,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d)生产作业的过程;
e) 特殊工种的作业;
f) 临时的工作,如消防演习、防台防汛等。
4.3.2 危险源的分类
按照gb/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的要求,将危险源分为以下类别:
物理性危害、危险因素:
a)设备设施的缺陷
b)防护缺陷
c) 电危害
d)噪音危害
e)振动危害
f)电磁辐射
g)运动物危害
h)明火
i)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j) 造成冻伤的底温物质
k) 粉尘与气溶胶
l) 作业环境不良
m) 信号缺陷
n) 标志缺陷
o) 其他
b、化学性危害、危险因素
a)易燃易爆性物质
b)自然性物质
c)有毒物质
d)腐蚀性物质
e)其他
c、生物性危害、危险因素
a)治病微生物
b)传染病媒介
c)致害性动物
d)致害性植物
d、心理性、生理性危害、危险因素
a)负荷超限,包括:体力、听力、视力等
b)健康状况异常
c)心理异常,包括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
d)辨识功能缺陷:感觉延迟、辨识缺陷
e)其他
e、行为性危害、危险因素
a)指挥失误,包括违章指挥、指挥失误
b)操作失误,包括误动作、违章作业
c)监护失误
f、其他
4.3.3危险源识别时需要考虑的方面:
a)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b)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c)风险的多种类型;
d)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e)相关方的观点;
f)过去管理体系审核的不符合项;
g) 出现的虚惊、紧急或灾难事件。
4.4 风险评价的方法
4.4.1 评价员工在某种具有潜在的危险的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的方法, 采取“打分”的办法指定各主要因素的分数,然后根据总的危险分数来评价其危险性。危险性即用下式表示:
危险性 = lec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危险严重度
三个主要因素的评分方法如下表:
表一: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数(l)
分数值
分数
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三:可能结果的分数值(c)
分数值
可能结果
100 *
灾 难 许多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数 人 死 亡
15
严 重 重残或死亡,严重职业病或死亡
7
重 大 暂时性重伤或轻残或造成一般职业病
3
一 般 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或轻微疾病症状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卫生健康
4.4.2 将收集的信息按上述标准进行评分,将所得分数填入职业安全卫生 风险评价表中,并计算三个指标的连乘积,得出危险性。并按表四所列的 分值确定风险程度。
表四:危险分数值
分 数 值
危 险 程 度
>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 - 320
高度危险, 需要立即整改 (此段可以设置为重大危险源控制等级)
70 - 160
显著危险, 需要整改
20 -70
可能危险, 需要注意
< 20
稍有危险, 可被接受
4.4.3 由管理者代表及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风险程度分级确定出重大安全卫生风险,制定出重大风险汇总表,并以此作为确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的主要依据。
4.5 危险源的初始辨识和风险评价
4.5.1 各部门及项目部依据4.1~4.3的要求对本部门的人员活动、常规或非常规的工作、作业场所内的各类设施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风险评价,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交安全部门审核。
4.5.2 安全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及项目部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5.3 审批后的“重大危险源清单”作为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
4.6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执行
4.6.1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特别对大中型设备的拆安装,起重吊装,外架的搭拆,施工用电,大型模板的拆安装,卸料平台拆安装,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拆安装),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4.6.2 每年10月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填写“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4.6.3安全部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填写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进行整理,编制公司年度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4.6.4各部门及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管理措施、填写“风险控制计划表”,报安全部门审核。
4.6.5“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必须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 相关/支持性文件(略)
6 记录表单
6.1《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表》
部门管辖或覆盖的地理位置:
计划性的工作:
被动性的工作:
生产或作业过程:
特殊的工种或作业:
不经常的任务:
6.2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辨识及评价表
项目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防护缺陷
电危害
噪音危害
振动危害
电磁辐射
运动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质
自燃性物质
有毒物质
腐蚀性物质
其他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心里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极限:体力、听力、视力超过极限
健康状况异常
心理异常
辨识功能异常
其他
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失误
操作失误
监护失误
其他
其他
6.2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
危险源
危险等级
涉及部门
现有控制措施
备注
6.3风险控制计划表
1.管理方案名称:
2.涉及部门:
3.活动内容:
项目
负责部门
1
1
4.实施进度
1
1
5.验证情况
项目
完成情况
验证人
二、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实例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识别一般从依据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作业过程(业务活动分类)来进行分类识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作业过程一般分为:钢筋工程、防雷接地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电器、给排水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门窗工程、摸灰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电梯、塔吊、土方工程、装饰工程、后勤管理、设备管理、仓库管理、机关单位作业。下面就钢筋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方法举例如下:
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
钢筋拉伸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卷扬机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标准未更换
1
1
3
3
由机电人员对该机械传动部位进行打油保养,钢丝绳断丝达到报费标准及时更换,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钢筋切断机外壳脱落,松动
1
2
7
14
由机电人员进行维修加固
钢筋切断机刀口有两处破损
3
1
7
21
由机电人员更换,更换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对焊机作业时,没有配备灭火器材
3
6
3
54
将对焊机周围的易燃物品远离,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干粉或泡沫灭火器
钢筋机具没有重复接地
1
1
15
15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88标准要求增加
防护缺陷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设防火挡板,火星乱溅,作业人员没有佩带防护面罩
3
6
3
54
由项目安全员监督对焊作业人员加设防火挡板并给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
对焊机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
2
15
30
按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防护用品规定进行发放,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钢筋拉直机周围没有防护栏杆,没有警告标识
1
3
3
9
在作业场所搭设1-1.2的防护栏杆并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电危害
设备外壳没有保护接零(接地)
0.5
6
15
45
由机电人员按照jgj46-88标准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4ω
对焊机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
0.5
6
15
45
按照jgj46-88标准增设漏电保护器,安装完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具开关箱没有拉闸上锁,作业或维修中他人可能进行操作
0.5
6
15
45
依据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对相关人员处罚并组织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力度
电渣压力焊机无专用开关箱,工人操作地点与电源开关处较远,有问题时难于及时切断电源
1
3
15
45
由器材部采购符合jgj46-88标准要求的电箱。由机电人员安装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平板车转运钢筋装车不不合理时,钢筋散落容易砸伤工人
1
2
7
14
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识,运输钢筋时捆绑牢固后,方可运输。
塔吊运钢筋时,钢筋不分类混合吊装,容易散落伤人
0.
5 1
15
7.5
将钢筋分类吊运,较短的钢筋吊运时采用筐吊运。
无塔吊时,垂直传递钢筋,容易坠落伤人
3
2
7
42
人工传运钢筋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并给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明火
钢筋焊接时无动火申请,私自焊接,且无人监护
1
3
3
9
按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申批手续
焊接中焊条头随意乱扔,容易引发火灾
1
3
3
9
对操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焊接前应将周围易燃物清理。
对焊机距离木工房、宿舍过近,容易引发火灾
0.5
1
15
7.5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可燃的场所增设消防设备或将对焊机位置迁移。
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电焊、气焊作业过程的高温材料容易伤人
1
6
3
18
按有关标准配发防护用品,并加强安全教育
粉尘与气溶胶
焊接过程产生的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6
3
1
18
给操作人员配发口罩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作业环境不良
钢筋机台周边钢筋头没有清理干净,容易扎伤人
0.2
6
3
3.6
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将钢筋头及时清理搬运
机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间狭小,加工长件时容易受到伤害
1
3
3
9
按照公司或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现场的实际情况,扩大钢筋制作的场地
绑扎4m以上的柱筋时,没有设置平台,攀登钢筋骨架进行作业,发生坠落事故
3
3
3
27
绑扎2m以上的柱梁钢筋时,必须增设操作平台。
对焊机棚搭设没有使用防火材料
0.5
6
3
9
使用防火材料,并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电渣压力焊焊接柱筋时,楼板养护水较多,易发生触电事故
1
3
15
45
在积水多的地方增设干燥的木板,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标志缺陷
钢筋机具处没有设置安全标志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设
安全操作规程牌挂设位置不当,难以看到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挂设
对焊机棚没有防火标志牌
0.5
6
3
9
项目部安全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挂设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
对焊机作业现场10m范围内违章存放有氧气、乙炔瓶
1
0.5
40
20
项目部按照规定增设氧气、乙炔瓶的存放场所
[结束语]
本文从依据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畅述了危险源控制的必要性和建立危险源控制的实施程序的具体方法。以期对建筑施工企业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推进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有不足之处敬请同行予以批评指正或共同探讨。
第12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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