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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4 热度:17

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制度

第1篇 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安全员内部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安全员及安全装备的管理,提高安全员的素质,规范安全员内部管理运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3.2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3.3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员素质基本要求

4.1.1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身体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招聘标准。

4.1.2 思想素质要求:接受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1.3 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懂得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确处理各类事情的应变能力。

4.1.4 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走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视四周。

c.单车、摩托车岗巡逻礼仪:上下单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

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保持直线前进、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时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d.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e.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4.2 装备管理及使用

4.2.1 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

b.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

e. 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4.2.2 电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a.电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b.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

c.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

d. 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e. 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4.2.3 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员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2.4 电筒:在夜间巡逻时必须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4.2.5 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4.3内务管理

4.3.1 床架摆放必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同一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4.3.2 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3.3 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3.4 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4.3.5 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及痰、便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

4.3.6 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

4.3.7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4.3.8 不得随意躺在床上看书报或聊天。

4.3.9 严禁在治安区域及宿舍内打光膀或只穿三角短裤。

4.3.10 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

4.3.11其他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禁止的行为。

4.4 交接班管理

4.4.1 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

人并签名认可。

4.4.2 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4.3 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工作安排;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装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 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

e.物品保管情况。

4.4.4 接班人员必须处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员未能处理完成的事项。

4.4.5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5质量记录管理

4.5.1 登记本不得撒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察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4.5.2 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质量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4.5.3 安全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质量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5.4 停车场票据每月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4.5.5 质量记录每月由班长负责回收存档

5.质量记录和表格

**wy7.5.1-a01-f1 《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wy7.5.1-a01-f2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2篇 小区物业管理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管理处管理制度

小区管理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各岗位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 方法和过程控制

3.1车场收费岗监督管理:明确规定收费岗在当值期间不允许携带超过五元(包括五元)以上的现金。每天当值班长在上、下班讲评时进行检查(此规定列入夜间查岗内容)。违反上述问题点一经发现除没收其现金外,并按贪污票款做严肃处理。

3.2 车场入口岗及巡逻岗监督管理:礼仪礼节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车场ic卡管理制度,一车一卡,车管系统出故障时车辆进出凭证是否按规定填写;入场的车辆是否开具相应的凭证(特殊情况除外)。车场巡逻岗对车场的车辆停放情况是否熟知;车辆外观检查是否仔细;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作相应的处理或汇报;是否按规定填写车辆的入场时间及车辆的外观检查情况。

3.3 堂岗监督管理:礼仪、礼节是否按岗位的操作流程去落实,是否做到热情周到服务业主顾客及外来人员;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是否按规定落实,以及掌握其探访目的。

3.4 楼层巡逻岗监督管理: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进行巡逻和签到,有无提前签到、补签到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3.5 班长岗监督管理:当值期间是否起到对岗位的有效监督及检查;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内务卫生是否按值日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去落实;

3.6 督办岗监督管理:督导各班上、下班是否执行讲评制度;是否按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安全各班的军训、班组例会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科目进行落实,军训的效果是否达到公司的要求。

3.7 安全主管监督管理:每月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质量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上;对检查存在问题点,督促各片整改,每季度对巡逻路线、小区围墙红外线、安全隐患点进行评估、调整,并上报经理审批。

3.8 经理/经理助理监督管理:每月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上,对检查存在问题点,督促安全主管限期整改。

第3篇 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4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绿景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根据市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特殊工种员工(包括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进行技术考核,待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二.工程部和各班组均应有专人兼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操作情况。

三.根据劳动安全规程,指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四.加强对工程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性设备检修时,主管工程师或经理应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对变配电、电梯和压力容器必须由市劳动局进行年度检验。

六.对中央空调、变配电设备上的各类仪表,保险阀等,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七.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等应设警戒标牌,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八、水箱、蓄水池、机房、技术设备层、配电房等操作柜均应上锁,钥匙应放在固定点并由专人保管。

九.定期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十.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设备,工程部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

十二.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对锈蚀部分要定期敲铲油漆。

十三.对各类接地设施,每年要检查保养一次。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本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先办理动火证,由保安部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并落实监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6篇 物业小区安全工作检查制度-6

物业小区安全工作检查制度6

安全管理是管理处对小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管理处及公司在顾客心目中的信任度,安全管理工作以防范为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安全,管理处特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部门经理每月需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2、管理处主办以上人员需按计划进行b级夜间查岗,检查安全班在夜间的工作状况。

3、为检验和确保安全班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安全主办每季度至少组织进行两次紧急集合。

4、安全主办每周组织进行至少一次夜间查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5、安全主办需每天到现场岗位进行业务指导,每半月组织安全骨干对小区进行全面巡查。

6、安全主办每周需组织人员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7、安全班长每天对现场岗位的职责履行进行即时检查,被查人员需签名确认;安全班长每天对现场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

8、安全班长或中心值班人员每天需对岗位的巡更情况进行检查。

9、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每周需对中心录相效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0、控制中心配合当值班长每天夜间对小区的所有红外报警进行检查测试。

第7篇 物业工程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物业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悬挂临时接地线;悬挂标识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员执行,对于无人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断开电源的人执行并有专人监护。

一、停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防止有返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b.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均有隔离开关时,再拉开断路器后,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c.断开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后必须锁住。根据需要断开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控制回路。启动控制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应闭锁。

d.线路停电,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与停电工作的线路连接所有电源断路设备;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或并架线路的断路设备。

二、验电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a.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再装设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b.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检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确认其功能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项进行。

c.高压验电应必须带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无电压。

d.线路验电应逐项进行。联络用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e.表示设备断开的常用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等无压信号指示,可以作为设备无电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依据。

三、装设接地线工作

a.装设接地线是将已停电的设备临时短路接地,用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装设接地线可以利用配电装置上的接地刀闸或临时接地线实施。

b.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网(极)的接头上。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c.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附和安全距离的规定。

d.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e.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位装设接地线。

f.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g.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i.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j.临时接地线应使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k.变配电室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拆装接地线应作好记录,交班时应交代清楚。

l.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进行工作时,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m.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停电线路的出线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可能将电源返回只停电线路所有短路设备的停电侧及停电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四、悬挂表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a.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装置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已接地线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c.在变(配)电所外线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标示牌的悬挂合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e.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拦上和对面的带电间固定遮拦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

f.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g.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h.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i.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

j.小车式开关柜检修工作时,小车拉出后,在小车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8篇 医院物业安全检查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医院内各工作环境及设备设

施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学院xx医院的综合安全检查。

3.0职责

3.1保安部副领班负责部门的每日安全检查。

3.2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周检查。

3.3管理处主管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月度检查。

4.0工作制度

4.1安全检查。

4.1.1日检:各部门日检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保证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a.保安部:由主管或领班负责,填写《保安部工作记事表》。

b.清洁部:由领班负责,填写《清洁部工作记录表》。

4.1.2周检: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周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绝安全漏洞,并在各相关记录上做好详细记录。

4.1.3月检:由管理处主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小组,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检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任意一天,检查完毕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

4.2综合安全检查项目及范围(涉及工程方面由医院维修部门负责)

4.2.1高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是否相符。

c.直流屏的隔镍电池液位、开关是否正常,电池引线有无氧化腐蚀。

d.高压工具摆放是否正确、整齐、干净,是否过有效期。

e.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防鼠网、门闸、铁门是否完好,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2低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c.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电柜标签是否清晰。

4.2.3变压器

a.运行参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温度显示器是否正常。

c.各防鼠网、铁网是否完好。

d.变压器、母排、地面是否有积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4发电机

a.各电柜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状态是否相符,电柜门锁是否正常,柜身有无锈迹。

b.发电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生锈。

c.压缩机是否能正常起动,管道气瓶有否漏气现象,安全阀、压力表、阀门应正常。

d.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排风机是否能正常工作,温度、湿度是否在正常值内,设备外部、机房地面、吸音板是否有浮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5给排水系统

a.各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各水泵滴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b.控制柜磁吸噪声是否过大。

c.各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柜内电线是否整齐、干净。

d.自动抽水功能是否正常,电机起动是否正常,潜水泵是否能正常抽水。

e.运行环境:水泵房内是否有杂物,排水沟是否畅通干净,设备及地面是否干净,地面划线是否清晰,电柜操作通道是否畅通,灯光是否正常。

4.2.6电梯系统

a.轿箱内求救警铃是否正常有效,电梯门安全触发板动作是否有效。

b.选层按钮、外呼梯按钮及显示器是否正常。

c.电梯内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d.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平层是否准确。

e.盘车工具应整齐无缺,电源配电柜各开关、磁吸、指示灯、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f.机房设备、地面是否干净,灯光是否正常,机房内是否有杂物。

4.2.7监控系统

a.监控中心是否正常,测试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跟进。

b.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墙面是否干净,室内是否有杂物,监控中心空调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

4.2.8车辆及车场

a.车辆是否按位、整齐划一停放。

b.车场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整洁。

c.车辆是否存在没有上锁、漏油等安全隐患。

4.2.9人员作业环境

a.高空作业

有无做好高空作业防护与保护的安全措施,高空作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电工作业

有无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危险部位有无设立警示标志,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其他作业

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作业,有无设立警戒标志,有否专人看守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违反管理规定作业。

4.2.9场地设施环境

a.公共场地、设施环境是否安全,检查公共场地、设施(如走廊、楼道、车场、设备层、天台、窗台、阳台、沙井盖、排水渠、烟道、管井、管道等)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是否完好无损。

b.场地设施有否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c.医院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否设置警示标志。

4.3考核与处罚

4.3.1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按每发现一处(或一点)对所属部门直接责任人扣分或警告,并限时整改。

4.3.2管理处检查发现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有明显安全事故隐患,对责任部门主管进行处罚,并限时限期整改纠正。

4.3.3部门检查发现员工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工

作,对员工进行扣分或警告。

4.3.4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检查中无发现安全隐患,或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可视情给予奖励。

5.0相关文件

5.1《安全管理制度》wi04-27-05

6.0记录

6.1《保安部工作记事表》qr/gr-251

6.2《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qr/27z-003

第9篇 物业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10篇 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三)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 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

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 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 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

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

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

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 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 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第11篇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落实治安防范、安全防火逐级责任制奖惩制度

(一) 奖励

1、各级领导、各部、班组、岗位和职工通过年终评比,被评为治安防范或防火安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2、在职工自己工作岗位或工作范围之外及时发现治安或火灾隐患,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以书面、口头形式报告保安部,经确认后,根据避免损失的大小,公司给予本人通报表扬、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及时抓获作案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案情,有助破案,对维护小区的安全有显着功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立功、授奖或晋升工资的奖励。

4、在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及时发现报警,主动救灾抢险,自觉组织、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公司授予光荣称号,同时享有光荣称号待遇(公费疗养、授奖、晋升工资)。

5、为维护公司利益,发挥主人作用,在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上,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给予奖励。

6、公司组织的治安、消防知识测验、有奖问答、竞赛活动会评选1-3等奖,获奖职工给予物质奖励。

(二)处罚

1.公司年终组织对部门、岗位、个人进行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全面检查考核时,凡制度不建全、责任不清、无任何文字记录、不认真执行逐级责任制的部门、责任经理或职工,经安委会确认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罚年终奖金20%至100%、调离、辞退的处罚。

2.全体职工(包括各级领导)经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知识测验不合格者,扣罚考试时当月奖金,不参加测验人员停发奖金,直至参加测验合格月起发放奖金。

3.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责令赔偿损失、扣罚月奖50%至100%处罚,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犯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逐级责任制其中一项,已即成事实,造成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由公司安委会决定,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扣罚月奖20%至50%的处罚。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岗位及个人因违犯逐级责任制出现各种隐患时,保安部向责任部门经理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岗职工记过失或扣罚月奖50%的处罚。

6.部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凡拖延不整改,超过限期一日,对责任人罚月奖10%,在此期间如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7.凡指定专人保管的公司物品(设备、工具、仪器、器材等)因管理不当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公司各部位钥匙每丢失一把,记过失一次。

8.职工个人领用的公款、支票,因保管不好造成丢失,责任自负,因丢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丢失人负责赔偿。丢失支票记过失一次。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要害部位或禁止参观的岗位私自接待来访人员,记过失一次,由此造成后果追纠其接待人的责任。

10.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处以10元罚款,乱扔烟头,罚款10元,部门责任区地面发现一支烟头,罚该责任区负责人10元。

11.下班后,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灯、不断电、不到烟缸,每违犯一项,记部门经理或责任人过失一次。

第12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奖罚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奖罚制度

安全秩序部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不出现问题,使安全员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处罚办法。

1.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执行。

2.请病、事假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安全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听从命令及不服从纠正者,记过一次。第三次除名。

4.安全员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制服、帽子、胸卡等,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给予警告,月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理。

5.当班时,举止不端,大声喧哗,扎堆聊天,污言秽言者记过。

6.当班时,在非吸烟区、客用区吸烟、行走时吸烟者每次扣除月奖金10元。

7.安全员上岗时,不准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扣除5元。

8.不按规定出操、训练者,每次扣罚5-20元。

9.当班时,安全员不按规定站岗、巡逻者每次扣除20元。

10.当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除10元。

11.私拿、挪用小区内物品的,扣除当月奖金,性质严重者除名。

12.当班时睡觉,脱岗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除50元。

13.非工作需要或非当班时间,私自在业主区域或工作部位逗留、游逛者,每次扣除5元。

14.当班时精神萎靡不振、带有醉态者,每次扣除50元。

15.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警用器材、通讯工具等,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全月奖金。

奖励:

1.敬语服务,礼貌周到,助人为乐,服务主动热情,受到业主或部门表扬的,给予10-50元的奖励。

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上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小区内财产和业主安全免受损失的,给予20-100元的奖励。

3.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揭发举报违法违纪的,给予月工资总额10-100%的奖励。

4.捡拾贵重财物主动交公者,工作业绩突出者,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月工资总额5%-20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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