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巡逻作业工作。
3.职责:
3.1安全主管结合服务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结合所服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管理员责任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安全管理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到特殊情况延期签到或改变巡逻路线,须经班长签字确认;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巡逻路线图
安全管理部根据服务区具体情况编制1-2套巡逻路线图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巡逻路线、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作不定期调整和改变,每次改变知会品质管理部,巡逻路线须保密。
4.2巡逻要求
4.2.1安全管理员在巡逻时,须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4.2.2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绝对安全。
4.2.3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应急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将各种异常情况分别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同时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并作好跟踪记录,直到事情关闭为止。
4.2.4在巡逻中要主动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3巡逻方式方法
巡逻采取定线、不定线、定线与不定线结合的方式、点与线相结合的方式、突击巡逻的方式等进行有效巡逻,确保服务区域内的治安。
4.3.1重要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1根据重要部门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重要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4.3.1.2对重要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指挥中心汇报,准备开始巡逻。
4.3.1.3到重要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内部是否有异常声音,注意静听2分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无损。
4.3.1.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逻检查发现重要部门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时应向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4.3.2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2.1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地震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3.2.2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3.2.4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等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3.2.5在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及重要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2.7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逻的要点:
4.4.1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区域建筑物有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4.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烧物质。
4.4.3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对所服务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的不规范摆放进行调整,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控管理,检查车厢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上级。
4.4.4检查服务区空置房的情况,按《装修现场安全监控程序》的规定对装修现场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向班长、主办及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5检查正在施工的现场(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等)或正在进行消杀操作等提示安全处理。
4.4.6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5巡逻的内容
4.5.1维护巡逻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安全。
4.5.2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5.3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5.4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5.6装修现场和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5.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违章行为。
4.6重要部门的管理
4.6.1重要部门指的是: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备房、仓库等,重要部门要有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重要部门。
4.6.2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门,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6.3安全主办需对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6.4凡在重要部门(位)工作的人员须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重要部门(位
)。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第2篇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服务过程识别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服务的过程识别
1.0目的:制定本流程,旨在对安全护卫服务的全过程实行严格控制,确保责任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2.0范围:檀溪湾安全护卫系统作业。
3.0内容:
3.1公司
3.1.1 在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督导。
3.1.2 制定年度护卫员培训计划,并对管理处落实培训计划情况实施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1.3 对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考核。
3.2管理处
3.2.1 安全护卫主管具体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护卫规章制度。
3.2.2 具体组织实施本管理处的安全护卫工作。
3.2.3 处理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
3.3护卫班
3.3.1分为护卫一、二、三班。特殊情况下,可增(减)班的设置。
3.3.2 实行三班轮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制:一般为早班7时到15时;中班15时到23时;夜班23时到次日7时,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处酌情调整。
3.3.3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处自行调整。
3.4 大门护卫作业流程
3.4.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4.2 来人来访登记。
3.4.2.1对来访人员,一律执行先询问并征得被访人同意,再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方能进入小区的管理制度。
3.4.2.2 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
3.4.2.3 按有关应急规程妥善处理不登记欲强行进入小区等意外情况。
3.5车库(场)护卫作业流程
3.5.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5.2 车辆进出小区,必须严格履行规定手续并做好记录
3.5.3 管理
3.5.3.1 每班至少四次不定时地巡查车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迅速处理。
3.5.3.2 每班对车库(场)内防盗、防火设施检查一次。
3.5.3.3 保持车库(场)的清洁卫生。
3.6巡逻护卫作业流程
3.6.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6.2 每班巡逻:檀溪湾外围每班至少五次。
3.6.3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7道口护卫作业流程
3.7.1 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
3.7.2 车辆进场
3.7.2.1 凡进入责任区车场的车辆,除使用月卡的车辆外,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并请驾驶员领取管理处的智能停车ic卡后方可放入。
3.7.2.2禁止大型客、货车或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
3.7.2.3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按要求准确填写各栏目。
3.7.3 车辆出场
3.7.3.1 须对出场车辆的车位牌(出入卡)、行驶证和驾驶员、车型等进行核对,营业性停车场按规定收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等车辆不收费。
3.7.3.2 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第3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
新员工、部门经理以下在职员工。
新员工上岗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3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在职员工培训
1.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在职职工)参加专题培训。
2.每位在职员工每月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巧及与业主沟通的经验。
在职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以业主的投诉率和员工违章的行为作为评价员工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吸收优秀的新员工,从而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第4篇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 职责
3.1 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2 公司礼宾部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2 各项目负责人为物业管辖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礼宾主管为管理范围内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
3.4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5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6 品质督导部负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 分管领导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是区域安全工作的总指挥,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为责审定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 礼宾部经理是公司专设的安全组长,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1.3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管理副组长,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防范。
4.1.4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直接指定,组建管理范围内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4.2 安全管理内容
4.2.1 治安管理
4.2.1.1项目礼宾部为各项目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治安监控、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等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4.2.1.2治安管理具体按各岗操作细则执行。
4.2.2 消防管理
4.2.2.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
4.2.2.2 由项目礼宾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2.2.3项目礼宾部设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4.2.2.4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项目礼宾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2.2.5消防管理工作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2.3车辆管理
4.2.3.1项目礼宾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2.3.2项目礼宾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2.3.3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4.2.4设备安全管理
4.2.4.1由工程维修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修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2.4.2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2.4.3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4.2.4.4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4.5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
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修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保洁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项目应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项目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4.6.1.1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4.6.1.2 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4.6.1.3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4.6.1.4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4.6.1.5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4.6.1.6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4.6.1.7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4.6.1.8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9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6.1.10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1.11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4.6.1.12 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防止高空坠物。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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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wy/qp/6.3-01 《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5.2 **wy/qp/7.5.1-gc-01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5.3 **wy/wi/7.5.1-aq-07 《停车场管理办法》
5.4 **wy/wi/7.5.1-aq-11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5 **wy/wi/7.5.3-《标识管理程序》
6.0记录表格
第5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物业工程部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大厦制订的治安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大厦工程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动力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脑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禁止大厦无关人进入机房重地,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的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或易燃物品进入机房重地。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制,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除水系统当值人员同意外,还必须经该主任工程师批准。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大厦,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门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8.在指定地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动火证,施工前要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大厦消防中心或值班人员。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应保证供水、供电、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常运行;
第7篇 某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8篇 某物业保安部安全制度
物业保安部安全制度
(一)预防工作作业事故
(1)工作执勤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按照规定携带安全装具。
(2)交接班应当交清险情和应该注意事项。
(3)工作时间不长的员工、对地型不熟悉的员工不得单独执勤。
(二)预防失火事故
(1)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在禁止使用烟火的地方不得违规。要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使用明火灯具时,应当避开易燃物体人员离开或就寝时应当将灯火熄灭。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
(3)在冷天时严禁私自点火取暖。
(三)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非电工操作人员严禁私接、私改电线和线路。禁止将电话线、广播线与输电线捆绑在一起。禁止在输电线路上搭、晒东西。
(2)发现有人触电,应当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挑开电线。
(3)禁止擅自使用电炉或大功率电器。
(4)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出,不得在大树下、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第9篇 物业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10篇 某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怎么写
学校物业安全防火制度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安全巡视员在本楼宇各部门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 水电气;
夜班门卫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保障部汇报。
2. 严格执行“自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各楼宇每月由楼长带队,保安员、保洁员、门卫代表对本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3. 提高广大员工的防火意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白、夜班保洁员每日下班前将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桶、纸篓清理干净。
公司定期开展防火常识教育,增强防火安全自救素质。
4. 注意安全用电。
照明线路、灯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准私拆和改装,不准使用长明灯、电炉、电褥、电暖器、手炉、热的快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
5.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闭各楼层电闸。
各楼宇安全巡视员应经常巡查本楼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6. 楼内走廊禁止吸烟,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7. 楼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能随意动用,否则当事者要负相应责任。
8. 各楼宇值班人员要认真巡逻,发现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9.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公司领导带队,各楼长联合对公司辖区进行安全检查。
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所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部共同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0.物业公司办公室:8;
校园内火警:810;
火警:
9 。
第11篇 某大厦物业部门安全制度
大厦物业部门安全制度
1制度
1.1客服部所有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均负有责任。
1.2客服部所有员工均需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1.3员工离岗时,应切断电器的电源;下班时,仔细检查各种电器是否均已正常关闭。
1.4客服部员工需了解所有设施、设备的操作原理,不得违章操作,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1.5客服部员工需了解所在区域的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不使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1.6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或治安问题,应立即上报或通知保安部。
1.7了解灭火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扑灭初起小量明火。
1.8了解紧急事件的处理程序,如出现问题,按照程序操作。
1.9每位客服部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第12篇 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 0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3.0职责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 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 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 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 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 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 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 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 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 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 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 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 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 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
应配备工具袋。
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
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
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
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
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
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 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 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 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 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 总阀。
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
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 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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