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s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2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一、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吸烟
①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②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③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食物、饮料及其它
①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②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①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③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①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②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③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④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面第7项的规定。
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工作环境
①“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科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②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科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③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④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⑤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⑥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⑦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⑧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及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⑨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⑩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①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②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③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④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⑤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⑥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15.离心机
①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②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③传染性物品: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④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⑤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⑥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二、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
①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②火源隐患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安全使用酒精灯,不能在燃烧状态下添加酒精,酒精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3。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在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时,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存放乙醚的温度不得超过25℃,禁止在冰箱中放乙醚。
工作结束随手关闭水源、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严禁私用电炉。走廊、楼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使用蚊香时要远离衣服、被褥或其他易燃品。
2.灭火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并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相应消防设备。
①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②动灭火系统应建立年度安全检查,及随时检修、维护的制度。
③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④遇衣服着火时可选用防火毯,但防火毯并非必备的灭火工具。使用人员应受过训练,懂得站立时不能使用防火毯,在衣服着火后使用防火毯时立即采取“停、倒、滚”动作。从严重火情区撤离时,防火毯可用作个人防护装备。备有防火毯的实验室,防火毯应放在远离出口通道的地方。
3.消防训练
①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拨打报警电话“119”。
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③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④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隔离区,如暗室和其它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第3篇 某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
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
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①仪器的维修: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②线路检修: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该建筑物的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③高压设备:为保证高压设备(如高压电泳仪等)的安全,要制定具体的详细操作规程。
④接地: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第4篇 hiv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上岗工作人员应是经过岗前安全与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
2、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如对筛查阳性标本进行复测或检测高危标本)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4、操作时可能发生的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工作人员均应熟悉。
5、操作中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后戴上新手套继续操作,不慎发生泻漏,应立即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6、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事件发生。
7、实验操作完毕后,应按照实验室清理与消毒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同时记录相关资料与数据并存档。
8、工作结束后,应先洗戴手套的手,然后脱去手套丢弃,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后离开实验室。
9、注意安全,随手关门,做好水,电,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水。
第5篇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第6篇 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安全制度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特拟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及全体师生必须树立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安全意识,都应自觉遵从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规则和条例。安全操作,防范于未然。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随时绷紧安全之弦,预防为主,管理育人。既要保证仪器设备完整无缺,又要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得有疏忽大意。
三、仪器设备借出或调拨,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随时做到盘点实物,统计数据,报告情况。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四、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安全、清洁、卫生。防止火灾、触电、丢失、盗窃等事故发生,并根据仪器不同类别和性质分别做到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防腐、防热、防虫等。
五、对试剂、危险试剂、药品,剧毒、有害、易爆危险品实行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单独存放,分别存放,双锁保险。严格履行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领用制度。禁止不安全行为,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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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制冷与低温工程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 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保管,梯队或课题组必须落实保管责任人,使用上述物品者必须承担安全使用、转移或保管的责任。
二、 加强安全用电的责任心,凡使用电器者,均有安全使用的责任,不得违章用电(使用禁用电器、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
三、 加强人身安全的防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试验,必须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单人进行。
四、 加强防盗意识和防范措施,不得私配实验室大门钥匙。节假日期间或晚间需要加班者,进出大门应随手关门。离开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五、 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兼作生活场所,更不得让外来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
第8篇 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管,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造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教师用电与学生用电分开控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设施,仪器药品的操作使用要规范,确保实验的安全。
4、严格遵守各种仪器药品的操作使用规范,确保实验的安全。
5、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
6、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第9篇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防火、防爆
1、电源线的选用、布线的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事故发生。
2、要按规定安装保险丝,绝不准用金属丝代替。
3、离开实验室时,就切断电源开关。
4、酒精、汽油等应装在密闭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撒落地面时,要立即找开窗户通风。严谨在室内明火,以防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
5、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如木板)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
6、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泡沫或粉沫灭火器、砂、水、水桶等)。在扑灭油类着火时,切不能用水,以防溢出,造成火灾。
二、防触电
1、实验室必须设置总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安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以备迅速切断电源。
2、学生分组实验应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交流电压。
3、仪器外壳应接上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良好。
4、所有电工工具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手柄。
三、防中毒
1、使用水银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气中毒。
2、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冲洗干净。
第10篇 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和有效地搞好我站各个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各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我站检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认真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每间实验室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室的钥匙,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水、电、火、气、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上岗,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四、放有易燃及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五、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专柜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使用应作登记,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六、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切实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生产有毒气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
七、每日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水和煤气等,断开电源闸刀。捡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
八、实验室贵重金属(如白金、黄金、银等)及其他贵重制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离开实验室应随手关好门窗、橱柜和保险箱,门窗、气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上班。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脚裤、拖鞋(室内为打腊地面及无菌室除外)上岗操作。
十、重要实验室和实验室集中的大楼,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晚间进行实验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得到允许,安排好值班人员。
十一、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制度的精神和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安全职能部门定时进安全检查,要求各实验室自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上一次检查中所发现间题的整改情况要重点进行检查。
十二、事故不论大小,一经发生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同时报告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由安全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性质、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等情况,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经所务会批准后进行事故责任处理。凡隐瞒不报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从严处理。
十三、安全工作将作为我站评估个人工作考核评奖、评先进、提职、提薪的主要内容之一。凡对工作作出贡献者,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凡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11篇 a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 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 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 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 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 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 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 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 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 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第12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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