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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制度13(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热度:34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13

第1篇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13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十三)

1.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上下班时间: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计件人员若因工事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人员均有10元宵夜补助;

5.到上班时间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6.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7.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8.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不足一小时按旷工一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而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三倍扣减相应工资;

9.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00至实际情况,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加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计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条;

10.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员工均应亲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2.对故意涂改、损坏、伪造工卡者,均记小过一次(小过罚款50元/次);

13.上下班时均按规定的时间打卡,不得打连卡,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4.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声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违者警告一次(警告罚款30元/次);

15.员工一下班忘记打卡者,最迟不能超过第二日需持本部门签批的签卡证明单到行政部签卡,签卡一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50%,签卡两次者扣除当月当月全勤奖100%,签卡三次者记警告一次(公差签卡除外);

16.迟到、早退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打卡,此条款由保安负责监督执行,若有拒绝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监督不严者给予警告处罚;

17.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直属主管的出差证明交从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不超过次日,凭签卡单办理签卡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8.若本月的全勤奖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记打卡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19.打卡时间: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时间根据实际下班时间打卡为准;

20.公司的签卡事务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卡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21.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资(均以三倍扣除计算方式),计件人员旷工一天,按当月平均工资三天扣除,以此类推;

22.如发现在签证考勤当中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将对当事双给予警告处罚。

第2篇 z步行街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并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外勤、迟到、早退、请假等相关内容作出规定。

2工作时间

2.1公司写字楼员工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具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am~--:--pm

--:--am~--:--pm

星期六、日--:--am~--:--pm

2.2员工上、下班必须如实登记当天出勤记录(打卡/指纹记录/签到)。

3加班与补休

3.1凡属主任级以上员工不享受加班待遇。

3.2公司员工一般情况下不作加班安排,各部门视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完成份内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临时性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作补休或加班处理。

3.3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二天按公司规定填妥'加班申请表',于二天内抄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成立后方为有效(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非因缺编等原因造成不作加班处理)。

3.4员工若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则一律视为无效加班。

3.5加班时间以支付加班费或给予同等补休方式处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如需于国家法定假期加班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4外勤

4.1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超过一小时,必须在考勤机上记录出、入时间,并在'员工外勤登记薄'上登记外勤工作内容,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2超过半天(含半天)的外勤须提前一天在外勤登记本上记录,并注明外勤工作内容,

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外勤时,由行政人事经理签字确认。

4.3上级临时指派的外勤工作可以事后补办上述手续。

5迟到、早退

5.1因迟到、早退造成岗位空置、工作无法交接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书面警告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最后警告处理。

5.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内两次以上(以10分钟为限),扣除'浮动工资'的5%。

5.3员工当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不含三次)以上或迟到、早退达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10%。

5.4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四次以上达六次(含六次)以内者,从第四次始每超过一次加扣'浮动工资'的10%;达七次者(含七次)按旷工一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获书面警告一次。

5.5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八次以上十次以内,从第八次始每超一次加扣'岗位工资'的10%,达十一次者按旷工两天计,扣罚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5.6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按旷工三天计,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资。

6旷工

未提出申请、或申请后未经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批准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且事后无法说明合理理由,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故不出勤者作旷工处理。

6.1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一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

6.2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6.3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工资。

6.4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含五天)者,按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会议或活动考勤

7.1与会(活动)人员无特别理由或未经会议(活动)召集人书面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活动)的按会议(活动)安排时间给予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旷工处理。

7.2与会(活动)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的按第4.3.4条例处理。

8休假

8.1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分娩假、探亲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期、停薪留职)必须以整数申请,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必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两天以上(含两天)的提前两天申请(依此类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休息或假期后未及时复职者按旷工处理。

8.2事假

8.2.1员工因家庭或个人问题需要请假并按规定要求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8.2.2员工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必须提前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向直属上司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3员工请事假超过两天者,必须提前两天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经理审批生效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4员工如有特发事件需请事假的,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根据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获同意,于事后两天内补办上述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2.5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的,休假期间不计工资。

8.2.6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三天及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的,除休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三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5%。

8.2.7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六天及以上、八天(含八天)以内的,除请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六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职'浮动工资'、'职务工资'的10%。

8.2.8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九天(含九天)以上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3病假

8.3.1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

8.3.2病假期间按员工合同或固定薪金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计)的一半计算工资。

8.3.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假期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员工不适用)。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能提供有效病假证明又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

8.3.4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必须出具县(区)以上级别医院病历及病假休息证明,并于两天内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方式报请领导口头批准,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8.3.5员工当月请病假三天以内(含一天有薪病假)其中两天按一半薪金计发工资。

8.3.6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的,从第四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0%。

8.3.7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六天及以上十二天以内(含六天)的,从第六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15%。

8.3.8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十二天的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4婚假

8.4.1员工结婚享有三天有薪假期(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包括在内,晚婚者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4.2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4.3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七天以上持结婚证原件向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上报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员工报总经理审批);生效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个人档案。

8.4.4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六个月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作自动失效处理(特别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申请,报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同意可以推后或分期休假)。

8.5分娩假

8.5.1在本司任职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包括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在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5.2男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且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一次性享受十天有薪陪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注:自休假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向公司提交《独生子女优待证》原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8.6丧假

8.6.1员工必须提交与去世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方能一次性申请丧假(或事后提供):丧假由当

事员工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核准、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6.2员工之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可获三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6.3员工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去世,可获两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7年假

8.7.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7.2按国家规定员工在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在内。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年限1~3年,为七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4~6年,为十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7~9年,为十二天有薪年假;

从第10年起,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则增多一天有薪年假,但最多不超过14天。

8.7.3员工请休年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原则上年假不能分期申请,亦不能与法定假期连续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公司作加班补贴处理。

8.7.4年假只是当年生效,不能累积至下一年度(特殊情况须获总经理批准)。

8.8法定假期

8.8.1员工(部分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赋予公民的法定假期。

1)元旦: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3)妇女节:三月八日(只限女员工)。

4)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三日。

5)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三日。

8.9停薪留职

8.9.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9.2停薪留职的时间范围:最长申请期限不超过叁个月。

8.9.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应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核;一个月内报行政人事经理批准,超过一个月报总经理批准(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9.4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导致较长时间不能正常上班,经公司审批后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9修订及补充

9.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理念和企业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修订上述制度。

9.2违反本考勤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涉及工资构成比例扣罚的按当月该项构成全额计算。

第3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人员均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特殊部门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总级(不含副总)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出差人员申请表》记录考勤。

第二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时间更换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息的,应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第三条 打卡管理

1、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3、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 请假流程

1、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含51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五条 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10分钟以内警告,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50元,旷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 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4、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4)因公差旅期间。

(5)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6)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5、加班工资计算

(1)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2)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3)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

第4篇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考勤考纪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服务总公司(含子公司)全体企编员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组织建立公司考勤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中心)的考勤管理实施工作,每月对各部门(中心)上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

2、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作为本部门(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职责

1、考勤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中心)认真审核填写《考勤情况汇总表》(附表1),如实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结果将作为公司审定发放工资与各类津贴、员工转正、晋升、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部门(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勤依据:由各部门(中心)根据岗位需要,设定每岗位或工种工作时间,确认到岗时间、实际操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通知到每个员工。

3、考勤纪律: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部门(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单》(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门(中心)在当月末填妥当月考勤表,员工的考勤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当月的考勤结果经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汇总审核考勤报表并存档。

6、考勤公示:各部门(中心)审核完毕的当月考勤表,需及时发布于公司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顺延)。

7、考勤复核: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所在部门(中心)提出查询申请,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细则:各部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四、假期规定

1、每位员工都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如有超过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3、正式员工均享受劳动法规定假期,请假的条件与期限、审批程序与权限、手续材料及相关待遇,详见附表《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应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本部门(中心)存档。

5、员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或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补假单者,应写明延迟原因及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6、同一部门同一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同时请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则: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门(中心)工作需要,部门(中心)负责人应上报《员工加班申请表》(附表4),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因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本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视作加班。

2、加班范围:公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员工按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处理,不支付加班费(国定节假日除外)。

3、调休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调休(调休当年有效),员工需办理调休手续。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报本部门(中心)负责人批准,认可加班天数后,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且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若无法调休或无需调休的,由各部门(中心)负责人汇总加班天数,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审核后支付其加班费。

六、旷工处理

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2) 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3)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的;

(4)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符合实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工1天处理;

(6) 无故不参加公司、部门(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旷工具体处理办法:

(1) 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0%工资;

(2)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可视为自动离职;

(3) 对经常旷工的人员,经批评教育无效,公司可给予辞退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制度由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5篇 某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不同的单位,其作息时间,考勤管理制度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以下以某酒店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各位酒店员工管理者从中有所启发。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条 考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酒店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司机可不每日打卡,但须专人做好出勤记录。

(二)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 日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三)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五)不准刁难考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七)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八)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

(九)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十)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十一)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第6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制度出一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非常重要。为了方便各位管理者,以下提供一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加强员工考勤管理。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订,200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第7篇 考勤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制度之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 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 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 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 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第8篇 a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都需要一份考勤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二)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0 ---- 12:00;

(三)每周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一)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三)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五)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六)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七)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八)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一)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四)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第9篇 工作责任制度:员工考勤管理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各部门主管必须严格执行《请假管理制度》。

(2)请假期限为一星期以上的请假申请,请假申请人必须办理辞职手续,该请假申请人返回公司上班后重新办理入职手续,间隔期在三个月之内的,公司确保按该员工上一次入职待遇发放薪酬。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向副总经理申请审批特殊处理。

(3)请假条的'请假事由'一律选择'事假'。

(4)所有员工请假条必须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请假记录》,核算工资时须核对请假条,没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请假条》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二年以上。

(5)每个月月底制出下月《员工月度考勤表》交给各段车间管理并收回当月考勤表(考勤表必须要有员工签名);

(6)每月3号前统计出公司管理人员考勤报表,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考勤报表统计出来。(必须严格检查员工打卡记录情况);

(7)统计每个月计时工种的加班小时及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当月天数/10小时/天*实际加班小时。

附件8:《请假条》、《电脑签卡单》 附件9:《员工考勤表》

第10篇 z超市员工考勤制度

每一个超市也同样有多个岗位的员工,如总经理,后勤人员,促销员,店员等。对于这些不同岗位的员工如何进行考勤管理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超市员工考勤制度,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于各项考勤的具体管理方法以及员工办理各项假事手续的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晰、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8:30—晚17:30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公司给予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动假:除公共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年还可能提供其他浮动假日,公司浮动假日需抵消员工的加班调休备案及年休假,公司将保留对公司浮动假日进行调整的权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认定的假期外,还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时间的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3各种类别考勤的说明

迟到、早退:

1.每月迟到或早退2次以内的,每次均在30分钟以内的,一分钟扣一元钱。

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一分钟扣2块钱.

3.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迟到、早退,主管上级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每年被警告处分2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病假: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月度请病假不超过5天(≤2天)以上可提供2级甲等以上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看病记录及诊断证明的,视为病假。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员工月累计病假超过5天(>5天)以上者,办理病假手续,必须提供经公司指定的3级甲等或3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医院收费证明、假条或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病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5.病假薪资计算标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病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当月累计病假时间≤5天(含5天),且当年累计病假时间≤15天(含15天)时,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80%÷当月营运天数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本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1.员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的,视为事假;

2.由于任何请假都将会影响到本人及其它部门的业务进展,因此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在工作时间内请事假。确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请事假者,必须说明请假事由。

3.在试用期期间请事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事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事假薪资计算标准: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额工资乘以事假天数扣款;

事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①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外出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拒绝工作者;

②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3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而又未请假者;

5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2.旷工3小时(含)以内的计旷工0.5天,3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3.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而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4.旷工薪资计算标准:

1旷工一天按照当事人日全额工资×2倍进行扣款,旷工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当月旷工达五天(含),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总额,停办当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者给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则给予3天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补写申请报公司另行处理;

4员工请婚假需提前1个月递交申请,经公司同意,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资计算标准:带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不能提交资料者按事假处理

产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享受产假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

2.女性员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年满24岁已婚女员工初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产假30天;

3.女性员工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开始使用,产前与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天数;

4.女性员工待产期间进行孕期检查,需出示正式的医院证明,可视为正常出勤。

5.男性员工,配偶分娩,给予陪产假3个工作日

6.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1个月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员工如需休陪产假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按照紧急事件请假的规定办理。

8.产假薪资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按北京市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办理;

男性员工陪产假日工资=日全额工资。

产假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准生证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事假;

2本市员工丧假为3天。外省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必需的路程时间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处理,但其假期时间不计入年终事假统计中。

3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4员工请丧事假可随时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最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丧假薪资计算标准:丧假工资=日全额工资×丧假天数。

6丧假需提供资料:死亡人死亡证明,请假者与死亡者关系证明。

年休假:

1适用范围: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职的全日制员工。年假分为带薪年假及奖励年假。

2.休假天数:职工累计进入公司

已满1年,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2年,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已满3年,年休假9个工作日;已满4年,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已满5年,年休假11个工作日;已满6年,年休假12个工作日;

已满7年,年休假13个工作日;已满8年,年休假14个工作日;

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14个工作日。

3.奖励年假:为了奖励那些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的员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0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五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5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二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20个工作日。

4.员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羁押不能继续任职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3以年度为单位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

4未经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于冲抵其他类型的假期,公司浮动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工作进展。休年假前必须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及假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6年休假原则上必须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未休年假,为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离职申请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申请补休。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离职提前一个月办理交接手续)

7年休假薪资计算标准:年休假工资=日全额工资×年休假天数。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仅适用于店面部门的普通级别员工和业务部门的普通级别职能岗位员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长、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市场销售人员等岗位员工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统计,不计加班工资(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营运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因个人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由员工自行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按期进行,此种情况不在加班范围之内。

3员工因公异地外出,如遇国家节假日或双休日,如公司安排在异地进行工作,可视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视为异地休息,不做加班处理,但享受因公异地出差补助,具体处理办法参加《差旅管理规定》。

4店面申请加班应设立当次加班带班人,由带班人负责根据加班内容对加班结果、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验证,经带班人确认及店长签字后,该次加班审批结果真正生效。

5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加班备案的,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可通过补休的形式予以补偿;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6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1在每一个日历年结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内所备案的加班如无调休,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支付员工日全额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日常营运加班按照员工日全额工资的100%支付加班工资。

4.4假期审批权限:

4.4.1店长的假期审批权限:店面员工的所有假别,店长均有权审批。但年假、产假、婚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店长报批,由店长在不影响营运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5请假流程:

4.5.1办理请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前提都必须是请假当事人店长已对工作进行了妥当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会因本部门员工请假的事实影响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的工作计划;

4.5.1.2所有请假事宜均必须对上级领导说明真实的请假原因,不得以虚假理由请假;

4.5.1.3除病、产、丧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假期外,当个人假期会影响到公司或部门整体目标实现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况如店长未按流程报备总务部人力资源处则每次扣款200元处罚。

4.6考勤执行方法:

4.6.1员工上、下班均应及时报考勤,每月月底店长应将统计完的考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6.2未经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当月工资时,当月考勤以经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

4.6.4店长在报送考勤时,请一并提供员工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的提交资料,无资料者,人力资源部一律按事假处理,后果由店长承担。

4.6.5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其店长负完全责任,公司会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与现行考勤制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5.2本制度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资计算口径均为全额工

第11篇 酒店员工工作时间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每周工作 6天,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

报总办、总经理同意后,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办公室每日工作时间:

星期一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星期二-星期六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公司下辖酒店各部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班次制定实施(须报管理公司总经办备案)。

超过法定每周 40小时工作时间的工资,已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总额当中。

3、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总经办通知为准。

二、考勤

1、工卡制度

(1)根据工卡的记录资料依据合同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打卡两次。分别为上班卡和最后下班卡;

(3)员工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需于 2个工作日内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交总经

办加签核准,未按规定补卡者,以缺勤论处;

(4)因业务工作需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需在该业务工作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

交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交总经办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按第 2条 ① 款惩处;

(5)私自涂改工卡及授意或代替他人打卡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记大过一

次;

(6)每月一日由总经办文员统计工卡出勤情况,并以工卡记录作为计算当月工资凭

据。

2、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 5~30分钟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 5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3)迟到 30分钟至1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5)无故提前 15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6)缺勤惩处制度

凡迟到、早退的按以下范围扣罚处理:

① 超过5-1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

② 超过11-2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并从工资中扣罚 50元;

③ 超过21-30分钟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200元并从工资中扣罚 80元;

④ 超过 1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

3、其它事项

(1)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每旷工一天,除取消当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 200元外,另

加扣罚 100元。连续旷工超过 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10个工作日,公司将与

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请假(包括事假、年假、婚假等),须提前向部门领导及总经办申请才能休

假,非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休假者,视为无故旷工处理。

(3)对于缺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年内两次

书面警告的,按公司规定将勒令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4)员工在办公时间若要外出公干,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于出入登记本上登记

有关资料,若当天先外出公干再回公司办公的,则于早一天下班前预先登记外出资料。

(5)严禁员工先打卡再进食早餐等行为,如发现员工8:30后在进餐并已打卡者,

以第2条 ① 款惩处。

三、加班

1、本公司如因施工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

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员工加班,事先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报部门经理或总经办核准后方可加班,并

按规定打卡,加班报总经办备案后待后调休(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

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3、本公司加班原则上作补休处理,不计发加班费,加班一天补休一天。

4、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5、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及总经办批准,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总经办审批的《加班申请表》及员工考勤记录计发。

6、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如遇轮班不作加班处理,不计发加班工资,可给予安排补休。

第12篇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打卡制度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手工考勤制度

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4、加班管理

4.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4.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4.5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6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4.7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5、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5.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5.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5.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6、倒休

6.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6.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6.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7、各类假期规定

7.1病假

7.1.2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2事假

7.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7.2.3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7.2.4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7.3有薪节假日

7.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7.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7.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7.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7.4婚假

7.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7.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7.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7.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7.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5丧假

7.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7.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7.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产假与哺乳假

7.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7.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7.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7.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7.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7.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7.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7.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7计划生育假

7.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7.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7.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7.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7.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7.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7.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7.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请假制度

8.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8.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8.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8.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8.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8.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8.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9、缺勤规定

9.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9.2旷工扣款规定:

9.3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9.4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9.5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9.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0、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11 相关表样

11.1《请假申请表》

11.2《加班申请表》

11.3《外勤登记表》

11.4《倒休申请表》

11.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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