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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四篇)

发布时间:2023-12-27 热度:60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第1篇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____________年起实施。

第2篇 有限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员工如果有下列表现的应给予奖励。

1)如有以下表现者可以评选为公司每月的“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当月全勤,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忠勤上进、绩效突出者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经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2)当月超额完成本人工作指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4)在与甲方沟通过程中为公司创造后续绩效或得到客户点明表扬者;

5)制作标书注重细节、任劳任怨、效率高、标书整体规划并我公司得以中标的,对标书制作人现金嘉奖;

6)其它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a、通报批评;b、经济处罚;c、辞退。

ab: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6)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7)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8)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9)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c:员工有以下行为严重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贪污、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6)严重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7)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8)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所有员工凡经考核合格上岗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均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一、有薪假:

1、结婚假:本人结婚

请假要求:凡本公司未婚男女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含一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结婚者,但员工本人需要向经理递交一份结婚证明复印件。

假期:可享受7天有薪婚假,再婚者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举办婚礼前后一月以内可休假,过期不补。

薪资给予:扣发全额全勤奖。

2、丧假:

请假事由:本人之直属亲属(指配偶、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去世。

请假要求: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假期:直系亲属去世,3天丧假,旁系亲属去世,2天丧假,办丧假当月内休假,过期不补。

薪资给予:扣发全额全勤奖。

3、生育假:

请假事由:本人生育头胎或政策准许的二胎。

请假要求:准生证、生育证明。

假期:可享受1年停薪留职假。

薪资给予:扣发工资、全勤奖、公司持续购买保险。

4、社会保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店长以上(含)管

理人员,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其他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用

现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现金100元/月,每月结算,次月发放薪

资一起发放;

5、正常休假日加班:加班人员补贴40(30)元/天。一个月

内加班超过3天含3天,追加补贴80(50)元/月。

6、年假:员工可在每年6月1日-----9月31日内提出休年

假申请,但不可2人或2人以上同时休年假,休假期间扣除当月

全额全勤奖。

工作满1年:1天工作满2----4年:每年3天

工作满5----7年:每年6天工作满8—10年:每年9天

工作满10年以上:每满一年加一天。

7、法定节假日:春节(农历二十九、农历除夕、正月初一、二、

三、四、五)七天假。

二、慰问费:以下慰问费请到人事专员处开证明,销假上班后即

可领取,

1、结婚慰问:员工凡符合国家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手续,凭

结婚证复印件,即可享受300元的结婚慰问费。

2、生子慰问: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头胎,凭孩子出生

证明,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可享500元的生子慰问费。

3、奔丧慰问:员工因直系家属死亡,公司发给300元的慰问费,旁系家属死亡,公司发放100元的慰问经费以表慰问。

4、住院慰问:公司员工因病住院,并正式向公司请假,公司派

人专程慰问,并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购买慰问品。

5、生日慰问:员工过生日按30元一人的标准购买生日贺卡、纪

念品进行慰问,逢员工过大生公司组织一个小型生日party,慰问经

费200元,

6、节日慰问:公司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根据公司

经营状况给员工发放慰问品。

1)新年(1月1日):贺卡或新年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2)春节(正月初一):新年红包,慰问经费标准100人,本人领取

过期不补,

3)三八节(3月8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4)五一节(5月1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5)母亲节(5月的第二个周末):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6)端午节(农历5月初5):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7)国庆节(10月1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8)中秋节(农历8月15):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9)圣诞节(12月24日):节日礼物慰问经费15元/人

三、康乐活动

为增进员工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发扬团队精神,公司将定期

举行康乐活动,组织全体员工联欢、卡拉ok比赛、旅游等,员工

应积极参加,若自动放弃,不享受康乐活动的有关待遇。

康乐活动以健康生活为主题

康乐活动经费:年业绩的2%0

康乐活动的负责人:人事专员

四、集体活动:

1、团年大会(新年1月):年业绩的千分之二,

2、夏游(6——8月):年业绩的千分之一,

3、季度主题活动(每季度最后一天):年业绩的千分之零点五,

五、员工培训所有员工须接受公司的各项培训,受训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为本

公司服务(被公司开出或除名外),否则须赔偿公司所支付的有关培

训费用。公司单独签订特别协议者,按其协议执行,不在本规定范围

内。

六、招聘机制:

1、员工介绍新人进公司满三个月奖励300元,做满1年者,次

年3个月再奖励300元。

2、新员工20天上岗者,奖励新员工50元,

3、各店店长复制出的团队,享受团队提成的1%,

4、包吃住,经过4个项目考核后拿第一个月的实习工资。

建议部分:

七、通讯费补贴

董事长、总经理:200元/月;

公司部门总监:100元/月;

公司部门主管50元/月;

公司职员:30元/月;

店长:50元/月;

美容顾问:30元/月;

销售业务员:50元/月。

通讯费补贴在工资中一并发放,工作未满一月的无补贴。

八、交通费补贴:

公司总监:100元/月之内;

公司部门主管和店长:80元/月之内;

公司文员、销售业务员:50元/月。

交通费凭正规发票报销,超过金额的不予报销。

第4篇 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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