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2篇 公司员工正常加班规章制度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1 . 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1.2 . 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1.3 . 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1.4 . 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1.5 . 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 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2.1 . 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2 .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2.3 . 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2.4 .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5 . 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2.6 . 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2.7 . 《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8 .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 加班确认
3.1 . 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3.2 . 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 加班结算
4.1 . 加班工资结算
4.1.1 . 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4.1.2 . 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4.1.3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1.4 . 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4.1.5 .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 本制度从起实行。
第3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第4篇 员工加班细则制度
四、员工加班细则
1. 总则
为规范员工加班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加班办理手续
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 一般员工加班
(1) 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 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经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 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经副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加班。
(4) 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 科长级主管加班
(1) 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 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3. 加班考核
1) 一般员工
(1) 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加班工时与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 管理部门的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 科长级主管
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去职务加给。
4. 加班薪资
(1) 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 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① 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
② 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③ 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②款办理。
5. 注意事项
(1) 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3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 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 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
6. 加班请假
(1) 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导声明(没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岗。
(2) 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 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述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7. 其他规定
(1) 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2) 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相同。
(3) 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第5篇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11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十一)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 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3)原则上不安排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加班。
第六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七条 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八条 每月由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九条 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3倍×加班时间
(4)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十条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一条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二条 调休时间以三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十三条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第6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
对于公司而言,做好加班管理制度是便于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以下是一则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管理人员参考。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做好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第7篇 华为员工加班值班制度实施细则
华为员工加班、值班制度实施细则
对于公司员工加班、值班的管理、控制规定如下:
一、加班
1、定义:指在日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定额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性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申报:员工加班前需提前填报《加班申请登记表》,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认可为有效加班,加班人员必须按时打卡。
3、审核:部门考勤员每月初对员工上月的加班情况进行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及刷卡记录填写员工的实际加班时数,报部门经理批准,月初10日内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4、员工工资总额(含标准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超过2000元的正式员工不申报加班费,可作调休处理,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调休票。
5、加班工资标准:
a、正式员工
工作日:5元/小时公休日:10元/小时节假日:15元/小时
b、临时工(适用于非计时计件考核的临时工):
工作日:3元/小时公休日:6元/小时节假日:9元/小时
6、调休:员工调休须提前填报《调休申请单》附人力资源部发放的调休票送部门经理审批,并通知部门考勤员,方可调休。部门考勤员次月初将调休资料与当月考勤报表一同报人力资源部。
7、原则上同一年度累计调休不超过六天,一次调休不超过两天。
8、调休在加班年度内有效,且调休不能与春节假期合并使用。
9、公司或部门在正常班次之外组织培训、开会、参观及其他集体活动均不作加班处理。
二、值班
1、定义:指在正常班次之外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由部门安排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申报:各部门需安排值班由部门经理批准通知相关值班人员,并作好值班记录。
3、审核:每月初由各部门考勤员根据值班记录统计值班时数,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连同当月考勤报表报人力资源部。
4、值班费标准:
工作日:5元/小时公休日:10元/小时节假日:15元/小时
三、加班工资申报流程如下:
填报《加班申请表》
部门经理批准
考勤员计算加班时数
填写“加班统计及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
每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审批
计发加班工资
四、员工在加班(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由个人承担。
五、本细则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此页无正文)
第8篇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9篇 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制度
在酒吧这样场所工作的朋友们,可能会在工作中面临着加班,为了对工作以外加班这一事项的管理,酒吧管理制度中特意加上了关于酒吧员工加班管理规则的内容。今天所和大家分享的酒吧管理制度的内容便是这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如下:
酒吧员工加班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临时加班;第二休假日加班
接下来我们便一起看看这一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详细内容:
①本酒吧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酒吧经理安排加班时,如果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②员工在接受领导安排加班的时候需要填写加班单,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然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
其次我们来看看酒吧管理制度中关于员工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一点:酒吧平日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二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
第三点: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
酒吧管理制度中加上员工加班管理规则更好的,更有效的保障了员工工资方面问题。不过酒吧管理者需要注意每一名员工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条例所规定的时间。
第10篇 民兴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3)原则上不安排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加班。
第六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七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八条每月由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九条加班费用计算。
(1)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加班工资= 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2)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3)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时工资×3倍×加班时间
(4)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十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一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二条调休时间以三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十三条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管理层、作业层执行五天半工作日的员工。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班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
工作日19点至次日早7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值班,均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管理
1、工作日19点至各分公司制定的晚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一般管理人员、作业层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或予以同等换休时间。前台值班截止时间后,遇有业主、公区报修需要工作所计时间可填报加班,其余时间不予计算加班,可安排适当时间换休。
2、公休日值班原则上不予申报加班,但应安排员工在一周内给予同等时间的倒休。
3、国家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3天、十一3天)员工值班均可申报加班。
4、因员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未完成工作任务,领导责令其加班完成的工作时间不得申报加班。
5、执行倒班或实行四班三运转工时制的员工不得申报加班。
6、因公出差期间占用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员工不予确认加班。
7、未申报、补报加班手续而发生的超时加班不予申报加班。
8、专职司机的加班
a)、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早七点前、晚七点后出车,可申报加班。
b)、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出车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认,公司行政部核审后,可申报加班。
9、员工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10、操作层部分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消除中控值班、变配电值班、空调运行值班、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电梯运行及维护、工程维修。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年休假的方式补休,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任务完成,累计加班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按加班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加班申报
1、各分公司在每月上报考勤的同时上报下月员工值班安排表。
2、各部门经理要认真审核本单位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与轮班,保证员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每月《加班汇总审批表》随考勤表一同于每月20日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虚报加班的行为的责任人,一经确认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12篇 某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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