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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热度:62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第1篇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 .会议组织

( l )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主持。

( 2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企业经理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时间为每年两次,即七月份和次年元月份召开。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 3 )部门会议: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每周一召开。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或企业经理主持。

( 4 )专业会议:系公司内部的技术、销售业务会、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会、生产调度会和安全工作会等),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总部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所属企业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

( 5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某些重要问题而临时召开的会议(如:公司职工大会、公司党、团员大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等)。

( 6 )定期汇报:公司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负责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一次工作。

2 .严格遵守会议规定时间,未经会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随便变动会议召开的计划,不得擅自不参加会议。

3 .各类会议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4 .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应分别做好有关会议准备工作,包括拟订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 .会议安排

( l )经理办公会议

1 )研究讨论应由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和需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公司的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2 )研究讨论公司、所属分公司的各项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方法,确定公司下周的工作重点、目标及现实目标的实现;

3 )总经理对上周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价,确定下步工作要点,提出具体要求;

4 )讨论总经理及与会人员提出的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明确的事项;5 )审核上月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不合理成本及费用提出处理意见。

( 2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会议

1 )总结评价上半年或全年公司生产、销售、经营利润及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 )布置下半年或下年度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

3 )检查、总结公司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岗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4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 3 )部门会议:各部门会议、所属分公司会议、科务会、车间办公会、班组会和班组(科室)班前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和工作中应注意事项。

( 4 )专业会议

l )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解决矛盾,提出改进措施。

2 )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问题(事故)、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3 )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4 )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各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5 )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度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 .会议主持人职责:

( l )会议主持人应预先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者,做到会议有的放矢;

( 2 )会议开始后就议题的要旨必须做简洁说明;

( 3 )引导讨论在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

( 4 )就会议讨论整理出的结论交全体与会人员确认,需表决的应通过表决确认;

( 5 )确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编号、下发及归档管理。

7 .会议通知

( l )会议申请

涉及两个及两个部门以上且需要邀请集团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发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集团办公室备案,并由集团办公室负责通知参加人员。

会议申请基本内容: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议主持人、会议地点和时间、需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

会议发起人应至少提前2 天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 2 )会议通知

l )会议通知方式

a .书面形式

重要会议,办公室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邀请参加会议者,书面应注明的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议主持人、会议地点和时间。并要求签收。

b .电话形式

没有特殊要求的会议可用电话形式通知邀请参加会议者,电话中应讲明的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议主持人、会议地点和时间。

2 )通知要求

办公室在接到会议申请批准后4h 内通知到参会者个人(各部门、各分公司内部会议原则上自行负责通知)。

8 .会议告假

( l )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的会议,被通知的会议参加者如不能参加,应及时直接向会议召集人或其授权者请假,经同意后请假有效;

( 2 )部门申请召开的跨部门会议,被通知的会议参加者如不能参加,应向会议召集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请示,经同意后请假有效。

9 .会议注意事项

( 1 )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不知所云;

( 2 )不可从头到尾沉默不语;

( 3 )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不要言之无物;

( 4 )不可对发言人吹毛求疵或做人身攻击,不可打断他人发言;

( 5 )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中途离席;

( 6 )与会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机密会议纪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传播;

( 7 )会议中应将移动电话置于静音状态。

第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评审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评审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评审会议,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重要计划、规划、方案、合同、制度等专题材料,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或审定的会议。评审会议为不定期会议,通常以一案一会为原则。

第三条评审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方案的制订和报批、会议通知的拟定、会议资料的整理及分发、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撰写和报批以及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通知和资料的发放,会议纪要的核稿、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类别与范围

第六条 评审会议分为项目工程前期类、工程管理类、营销策划类、行政管理类及其他类。

第七条 项目工程前期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策划书、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设计方案、综合管线(道路)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等。

第八条 工程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标书拟定方案、施工方案、桩基施工方案、施工图、重大设备造型、外装饰方案(试样)、“四新”技术应用及推广方案等。

第九条 营销策划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户型设计方案、广告策划方案、销售方案、项目标识系统方案、定位协议、预售协议、销售合同、定价(调价)方案、前期物管协议等。

第十条 行政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各类重要合同(协议)、各类规章制度(规程)、重要会议(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上述各类未涉及,但需要进行评审的其他各类方案。

第三章 会议准备与召开

第十二条 召开评审会议前,应由承办部门制定评审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评审内容及议程;

(四)会议参加部门(人员)及拟邀请的专家和来宾;

(五)评审资料目录;

(六)会务安排。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原则上应于会议前3天将方案和会议评审资料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须提前 2 天将会议通知及评审资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准备好演示板、书写笔、投影设备、签到册等相关会议用品。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承办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发言和评审程序应按会议通知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会议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持人明确会议要求和目的;

(二)承办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提出需要研讨解决的中 心议题等;

(三)与会人员对评审材料提出建议、意见及理由;

(四)承办部门应详细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五)主持人应对将要形成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复述,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议事内容提出复议要求,达成基本统一后作会议总结,并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会议对评审材料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较大意见分歧,且暂时不能统一时,则由承办部门会后对材料作进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评审会议重新讨论。

第十八条凡是需要保密的评审资料,会议结束后由承办部门负责收回。

第四章 会议纪要及实施

第十九条 承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整理会议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由综合管理部核稿,并送与会人员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定和签发。

第二十条 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或录音带)及会议纪要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第二十一条 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二条因评审疏漏而使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导致不良后果的,会议主持人及评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或传播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监事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主要采取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一位监事主持。

第四条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每年召开1 至2 次会议。

第五条 监事连续2 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代其行使职权的,应视为无行使职权能力,由监事会提请股东会更换监事人选。

第六条 会议主要议题一般应包括:

(一)审核公司年度、期中财务报告,从监督角度提出监事会的分析意见及建议;

(二)重点分析评价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运行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实施情况、公司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

(三)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审议对董事、总经理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五)议定对董事会决议的复议建议;

(六)讨论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事会主席或 l/2 以上监事提议,或应总经理的要求,监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一)公司已经或正在发生重大的资产流失现象,股东权益受到损害,董事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二)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层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利益的;

(三)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论证或请董事会、经理层提供有关咨询意见的;

(四)监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会议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议,决定是否召开临时会议;

(二)签署监事会决议和建议,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和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监事会主席请假,并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行其职权,

但委托书应写明授权范围。监事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同意依法召开的监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在10 天前,召开临时会议应在3 天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并附会议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会议的决议要由监事记名表决,监事在表决时各有一票表决权。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对等时,监事会主席有多投一票的权利。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监事的2/3以上赞成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监事会指定人员担任,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对本人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和会议记录、决议等作为监事会工作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年终时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 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事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监事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城投集团公司会议制度

城投集团会议制度

一、董事会会议

(一)参加人员:全体董事会成员。

(二)列席人员:集团公司二级班子以上人员,下属公司班子成员。

(三)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可随时召集董事会会议。

(四)主持人: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召集和主持。

(五)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六)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董事会的筹备、组织、落实及会务工作。

二、监事会会议

(一)参加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委托的监事可随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主持人:由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委托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四)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议并行使监督权。

(五)监事会可以与董事会一并召开。

三、班子成员会

(一)参加人员:集团公司全体班子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遇到重大事项,公司主要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四)内容: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情况;公司领导共同协商解决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行政人事部部长负责班子成员会的筹备、组织、落实及会务工作。

四、行政办公会

(一)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公司主要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公司主要领导。

(四)内容:通报上月督查事项;各部门需通报的事项;各部门需公司领导支持的事项。

(五)行政人事部秘书负责行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五、各部室周例会

(一)参加人员:各部室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每两周参加一次分管部室的周例会。

(二)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

(三)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四)内容: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各部室召开周例会后,需于次日前填写会议记录传阅单(附件)交行政人事部后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六、重点工作例会

(一)参加人员: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主持人: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四)内容: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突发及重点、难点问题。

七、全体员工大会

(一)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二)会议时间:每月一次。

(三)主持人:行政人事部分管领导。

(四)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学习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八、会议要求

(一)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尽可能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时间。

(二)会议由组织召开部门负责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

(三)与会人员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四)会议期间关闭手机铃声,并禁止在会场打、接手机。

附件: (部门)周例会会议记录传阅单

第5篇 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见附件一),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三、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本制度经总裁办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集团it部二�一二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总经理班子议事决策能力,更加有效地履行企业经营班子的职责,保证企业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快速的顺利发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副总(含总经理助理)以上的会议议程。

3、定义:(无)

4、职责:

4.1 总经理主持会议。

4.2 行政办对会议提前通知及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分发各相关部门。

5、会议程序规定:

5.1 会议时间与人员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务必参加,有必要时,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列席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分为总经理例会和总经理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一下午15:00,公司有特殊事项需要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可召开临时会议。

3)行政办公室对会议的内容进行起草会议纪要、拟定有关通知、决定等经总经理审定后,应提前2 日通知。

4)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在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

5)参会人员须准时出席,因特别原因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否则另行确定会议时间。

5.2 会议主要研究讨论范围

1)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规、规定、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实施事项。

2)研究和讨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公司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确定在本企业贯彻实施方案。

3)研究制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4)研究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决定控制生产成本的各项措施及方案,决定产品的营销策略、销售方案。

5)研究重大项目的合同评审,确保合同的正确性,合理性。

6)研究决定重要生产材料的数量、价格和供货商。

7)研究决定生产设备的大中型检修计划和重要生产设备的维修、更新和购置。

8)研究决定生产经营当中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防范预案。

9)研究制订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及企业员工重大奖惩事项。

10)研究决定重要岗位的职工招聘、薪酬、培训及调配等具体事宜。

11)研究和讨论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12)研究决定其它属于公司经理层研究决定的各项事宜。

13)研究和讨论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14)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当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5)研究决定顾客投诉和服务回访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改善纠正措施并监督各部门落实执行纠正措施。

16)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汇报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17)研究决定基本建设的施工进度计划。

5.3 会议纪要记录与分发

1)会议纪要或者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决定,会议记录员等。

2)会议内容主要为各部门汇报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企业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人传达上级公司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等,分析企业经营工作情况,部署企业相关工作等。

3)会议主持人对例会上各部室提出的问题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根据会议决策应作出明确决断,并明确分工和落实。

4)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各参会人员应迅速传达和落实工作指令和要求。

5)会议纪要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整理,报总经理审阅后,分发各部门及科室。

第7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工作效率和决策科学,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安排会议召开,以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召开事项

第五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 至2 次,每次会议应于1 0 天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在开会前3 天通知召开。

第七条 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等。

第八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电话会议形式、传真形式或借助能使所有董事进行交流的其他通信形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与会董事签字。

第九条 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如未出席某次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应当视作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十条监事和总经理可列席会议。

第三章会议行使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召集股东会的方案、工作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研究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或确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担保项目、对外捐赠事项;

(十三)研究决定对董事长、总经理等的授权;

(十四)根据董事长提名,委派和更换直属公司董事或董事长候选人;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会议表决事项

第十二条 董事会就前款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参加会议的董事每人有一票表决权,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多投一票的权利。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时,事会秘书应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签字同意的董事达到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作出决定所需人数的,相关议案即构成董事会决议。

第十五条 议案的提出

(一)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议案,原则上由分管董事提出,非分管董事亦可就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出议案;

(二)人事任免议案由董事长、总经理按照权限分别提出;

(三)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及分支机构设置由总经理提出;

(四)各项议案于会议召开前 5 天送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作成文件,提前3 天送交与会董事审阅;

(五)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议案可在会前3 天内提出。

第十六条 议案的表决

(一)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须有明确的表决意见,并在决议和董事会记录上签字;

(二)董事若与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亦不计入法定人数。

第十七条表决资格

(一)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履行职责的董事在被股东会撤换之前,不具有对各项议案的表决资格;

(二)依法自动失去资格的董事,不具有表决资格。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会议应就会议议案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议事过程和表决结果。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十九条 每次会议的记录应尽快提供全体董事审阅,要求对记录作出修订补充或要求在记录上对其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的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 3 天内将修改意见书面呈报董事长。会议记录(在会议当天或定稿期内)定稿后,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年终时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相应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决议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六章 会议决议的落实

第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一经形成即由分管董事和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有权就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督促。

第二十一条 每次召开董事会,可由董事长或分管董事就其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将董事长的意见如实传达给有关董事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工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第9篇 某某医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及时掌握成员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依据《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集团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第一章 会议类别和时间

第三条 安全生产会议分为:

(一)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二) 安全生产例会。

(三)特殊情况下召开的安委会临时会议及安全办临时会议。

第四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别于每年的一月份、七月份召开。

第五条 安全生产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于每年的单数月召开。

一月份和七月份的安全生产例会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时间事前口头通知。

第二章 会议参加人员

第七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八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办及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第九条 临时会议的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第三章 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一) 成员企业交流、汇报年度、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二) 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成员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

(三) 集团公司总结年度、半年度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部署下年度、下半年度安全工作意见;

(四)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经验介绍;

(五) 其他需要在会议上通报的事项;

(六) 集团公司领导做重要指示。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一) 成员企业交流、汇报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上次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二) 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例会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三) 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四) 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实行会前学习制度,即在正式会议开始前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 安委会临时会议和安全办临时会议的会议内容分别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安全办主任确定。

第四章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会议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组织,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十五条 除临时会议外,安全生产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传真)到各成员企业。

第十六条 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十七条 会场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设施准备及会议材料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十八条 会议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经集团公司安全办主任审阅后,于会后二个工作日内,下发各成员企业及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的资料应归档管理,存档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由本人签到。

第二十一条会议开始时,会议工作人员收回签到表。

会后,工作人员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第二十二条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安全办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四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振动位置,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二十五条会议发言一律使用普通话,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

第二十六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注意倾听他人发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章 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对安全会议布置事项的督办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全会议确定的事项和提出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安全例会上汇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二十九条各成员企业参加安全会议人员的到会情况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成员企业应当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名称或主要议题

姓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请假人员(已委托参加):

请假人员(无委托参加):

缺席人员: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简要汇报

单位名称:

汇报期间:

近两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含事故发生情况):

上次集团安全例会布置工作完成情况: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事项:

备注:本表由集团成员企业每2个月汇报一次,在参加集团安全生产例会时上报。

第10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会议的需要,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会议氛围,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顺利举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会议室是指公司专用会议室。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会议室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室的配置和布置

第五条 会议室的配置包括会议桌椅、演示板、书写笔、视听设备、饮水设施、空调、换气扇、烟缸及电话等。

第六条 会议室应根据具体会议的规格、性质和需要进行布置,主要包括会标、盆栽植物、桌牌等。

第三章 会议室的管理

第七条 管理人员职责

(一)每天对会议室进行保洁、整理;

(二)每次会议后立即清扫、整理;

(三)每天对盆栽植物进行养护并定期更换;

(四)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立即酌情处理;

(五)每天检查物品的备用情况,根据需要随时补充;

(六)做好会议室的使用安排;

(七)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室的布置工作;

(八)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

(九)做好会议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管理要求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整洁、摆放有序;

(二)盆栽植物美观、养护得当;

(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耗性物品不短钝

(五)会议室的安排合理有序、不冲突;

(六)会议室的布置快速、周到、规范;

(七)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

第四章 会议室的使用

第九条 需要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将拟召开会议的名称、规格、时间、人数及相关要求提前1 天(需做会标的提前2 天)通知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预约的会议时间、规格、人数等因素,视先 后、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并将确定的会议室地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如遇会议时间、场地重叠,无法按照要求作出安排的,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作出相应调整或另行安排。

第十二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并爱护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同时应自觉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随意丢弃烟蒂、杂物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以及会议程序和决议有效、合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等有关方面的事宜。

第四条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明确授权范围。非股东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开会

第六条 股东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日起的3 个月内举行。当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议题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在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决定;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 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表决事项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及有关出席人员。

第八条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九条 主持人宣布开会后,应首先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确定股东会会议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章 提案与表决

第十条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案内容可涉及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与监事、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或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或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公司解散和清算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二)内容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

(三)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四)以书面形式在股东会举行前5 天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对股东的提案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会议应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题顺序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三条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会议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股东会决议应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议案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股东会决议须经代表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下述事项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公司章程规定须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会议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收存,年终时统一归档。

第十八条 对会议到会人数、与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十九条 会议在审议中对议案和决定草案有重大不同意见的,可以表决由董事会重新商议后提出修正案。当日无法形成决议的,应另行召开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总办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总办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总办会议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的类型

第四条 总办会议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二类。定期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一次在月初5 日左右召开,一次在月中18 日左右召开。不定期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提议,ii 时组织召开。

第五条 月初总办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关于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的汇报,研究、协调、部署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项目公司的重点工作。参加会议的各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除对涉及事项作说明或急需提交总办会议协调、明确的事项外,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不作系统汇报。

第六条 月中总办会议主要听取在杭及杭州周边地区各项目公司、项目部等单位(部门)上月下半月至本月上半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下半月至下月上半月的工作计划汇报,研究、协调、部署在杭各项目公司及相关单位的重点工作。

参加会议的各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除对涉及事项作说明或急需提交总办会议协调、明确的事项外,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不作系统汇报。

第七条不定期总办会议的内容,主要为月初、月中总办会议中没有涉及,但事关重大且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参加单位、部门及人员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八条召开总办会议的通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拟定,并报请总经理签发。会议通知一般在会议前2―4天发放给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和议程等。

第十条 参加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分别在当月15日、30 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编和印发。

第十一条 参加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在会前详细阅读会议材料,作好提问、解答的准备,必要时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备问。

第十二条 参加不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前发至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须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做好总办会议的会场布置,准备好签到册并落实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进行会议签到。

第十五条 总办会议一般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董事长、常务董事长出席会议时,应由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主持。

第十六条 会议发言和研讨顺序按会议通知规定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

第十七条 定期总办会议的汇报单位和部门,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分为三块:一是日常工作;二是重点工作;三是需要公司协调的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只作简单汇报,重点和需要协调的工作应作详细汇报。

第十八条 定期总办会议主持人应对各单位、部门上阶段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分别进行评价或补充,明确有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对公司的整体工作状况进行评析,强调下阶段工作重点并明确有关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九条 不定期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通知的议事要求,作专题汇报或讨论。主持人应组织与会人员重点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要求并形成决议。

第五章 会后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条 总办会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批和签发。

第二十一条 总办会议签到册与会议记录本(或录音带)合并保存。记录本(或录音带)须加盖” 机密”章,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临时保存。整本(盒)使用完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或将会议材料外借。

第二十三条 对总办会议形成的决议,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纪婴的婴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总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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