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3.2车间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3安委会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4、活动要求
4.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活动内容
5.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5.4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
5.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
5.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
5.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5.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5.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
5.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6、安全检查程序
6.1现场检查,量化落实,排查隐患,防患未然。
6.1.1总经理每月巡查一次。
6.1.2部门主管每周巡查一次(周一下午2:00)。
6.1.3分管人员(车间主任、电工、文员)。
6.1.4车间每天巡查一次。
6.1.5分管人员(班组长)
6.1.6班组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6.2、说明:巡查由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按部门依次组织实施排查安全隐患工作,主管等管理者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做好记录,责令整改纠正。
6.3、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6.3.1、法律、法规、标准控制情况
6.3.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操规控制情况
6.3.3重大危险源辨识、防范情况
6.3.4、应急救援组织的量化落实情况
6.3.5、职业危害预防保护情况
6.3.6、水电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监控系统、车间、库房、车辆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厂区环境安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6.3.7、生产过程质量有关控制
6.3.8、工作和生活区域环境安全控制情况
6.3.9、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
备注:现场相互检查,注重细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者开具违章单,责令整改。
有记录,有培训,有整改验证报告
7、其他要求
7.1安委会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重点班组覆盖率不小于95%.
第2篇 汽车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周期、隐患的分类与整改、隐患的建档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开展安全检查。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公司级的安全大检查、安委会检查、集团检查、政府检查等;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4 内容
4.1 安全检查形式
4.1.1 政府部门对公司的检查
4.1.2 评价性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以评价公司安全状况、等级。
4.1.3专业性检查
4.1.3.1特种设备检查,如对各厂(部)基础管理检查、锅炉、桥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
4.1.3.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检查;
4.1.3.3事故检查等。
4.1.4省、市安排的大检查。
4.1.5 企业内部安全检查。
4.1.5.1评价性安全检查中的自评及“安全采样”等。
4.1.5.2定期检查。
4.1.5.3公司安全大检查,每季一次。
4.1.5.4公司对工厂的定期检查(包括在公司内租赁场地、生产经营的外协单位),每月两次。
4.1.5.5工厂自查,每周一次。
4.1.5.6班组安全检查,每日一次。
4.1.5.7专业检查
内容同4.1.3,只是检查更系统、更详细一些。每月一次。
4.1.5.8 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4.1.5.9 台风前的安全检查。
4.2 安全检查的内容
4.2.1 公司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1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组织,参加部门和人员有:安委会有关成员及生产部门、设备动力部门、党、团、工会、保卫科、工程指挥部负责人。
4.2.1.2检查对象
a.公司有关领导;
b.人事、教育、生产、财务等部门领导;
c.抽查现场。
4.2.1.3检查主要内容
a.有关领导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b.贯彻上级安全指示情况;
c.生产、经营、承包内容中是否考虑了安全;
d.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落实情况;
e.安全管理。
4.2.2 公司对工厂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4.2.2.1公司对工厂的定期检查由安环办负责组织,参加部门有设备主管、电气主管、保卫科(消防)及各分厂(部)安管人员。
4.2.2.2检查对象为各工厂。
4.2.2.3检查内容
a.开展安全工作概况;
b.现场管理;
c.现场违章现象及不安全状态(隐患)抽查;
d.检查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e.事故统计资料。
4.2.3 工厂自查
4.2.3.1工厂自查由工厂生产科长或主管安全的副科长组织,参加成员有工段长、班组长。
4.2.3.2检查对象为本工厂。
4.2.3.3检查内容同3.2.3
4.2.4 班组自查
4.2.4.1班组自查每日进行一次,由班长组织进行。
4.2.4.2班组自查内容
a.设备、工装安全情况;
b.工人穿戴防护用品情况;
c.通道是否畅通,消防与卫生情况;
d.防护装置情况。
e.员工作业时是否违章操作。
f.作业现场有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4.3 隐患的分类与整改
4.3.1 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隐患)由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登记、分类。
4.3.2 隐患的分类
4.3.2.1 i级隐患 整改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隐患。
ii级隐患 整改资金为10-50万元的隐患。
iii级隐患 整改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隐患。
4.3.3 隐患的整改
隐患的整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门列入生产项目限期完成。
4.3.4 考核
公司安委会、考核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依据《安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无
6使用表格
6.1 一般安全检查记录
6.2 专业安全检查记录
6.3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登记表
7 附件或附录
无
第3篇 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班组(包括多经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集团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职责
3.1 各部门(分公司)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各部门(分公司)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4篇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供手册)和(江苏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的规定,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配备合格的施工作业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试验周期;
3、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试验规定执行,如有遗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
4、 公用的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检查试验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应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
9、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申办安全工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
10、 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贴标(挂)合格证,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应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11、 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标贴(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12、 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应认真检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是否清洁、完好;
(2)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断裂;
(3)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新领和经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试验不准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7.有声、有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随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制度:
(1)安全工器具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安全标准,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鉴定后作报废处理;
(2)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则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10]48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分厂)每周组织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2.各单位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出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5.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5.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分线负责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了“五同时”;
5.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5.4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责任单位,企业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8.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6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二. 编制依据
三.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五. 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六. 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七.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九.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十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十四.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五.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十六.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七.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八.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二十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二十三.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租赁公司是为施工项目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基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职能,同时也是一支协助项目做好安全架线的施工队伍,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施工工序源头上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全局安全意识。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紧密配合层层把关,重抓落实、细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实现租赁公司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05-23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08)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10)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6-01)
5.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4-5-10)
三、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一)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构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线,依法施工、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设一流的用户满意优质工程。
(二)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记录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有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特种作业、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租赁公司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有效控制烟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率100%。
(三) 班组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不发生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施工占地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不破坏土地、植被、林木等自然资源;
固体废弃物按是否可回收分类处理;
控制机械设备、装置渗漏;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租赁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租赁公司下属施工放线队设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健康管理、监督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韩 瑛
副主任:沈 冰 王 平
组 员:孟昭清 刘 凯 张志强 黎正文
杨井春 刘贵忠 程世伟 顾普军
2.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运输交通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防汛、环境保护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五、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经理安全职责:
1. 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副经理(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组织鉴定承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工施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租赁公司展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项目放线队长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 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技术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不止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营科安全职责:
1. 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窃事件的发生。
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再签定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施工机械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 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7.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物资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1. 材料供应科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对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3.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4. 会同生产、技术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5. 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作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6.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7. 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采购、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药品。
3. 负责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及时传达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批阅和下达各级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六、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例会可以与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
1.1 学习上级安全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和本级安全工作要求。
1.2 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布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3 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4 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建议或意见。
1.5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进行整改。
1.6 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其内容为:
2.1 总结前一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批评违章违纪。
2.2 查找和预测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2.3 传达上级各种安全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2.4 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任务。
3. 安全日活动要求本施工队全体人员参加,因故没参加者事后由队长或安全员补讲。
4. 安全活动会中参加人员要积极发言,禁止一言堂。
5.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6.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施工队的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要接受安监部门的检查。
七、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为全面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安全监察部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2. 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分公司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4.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八、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3. 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交底后执行。
4.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4.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5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 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第7篇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 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 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 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 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 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 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 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 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 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 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 ,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 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 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 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8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利用宣传、交底、班前活动、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 新入场职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组分别组织的实施三级安全教育, 总共不少于2 4 学时。并把教育卡号做为现场职工上岗证证号作为个人接受安全进场教育的证明,未经考核合格的职工不可参加作业。对全体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学时。安全教育内容要求执行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
3、 工人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需进行职工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 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按“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管理办法”除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其安全教育除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须与总包方签定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书,利用岗位责任书对此类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劳务队负责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通过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区要有安全标语,劳务队利用党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自我安全防护。
7、 未经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核不合格职工,不得安排参加施工,否则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9篇 公司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某公司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六、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八、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九、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位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十、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重,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集中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上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然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十一、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综合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十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十三: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十四、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交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补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项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十五、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十六、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
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十八、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十九、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10篇 电子公司压力容器安全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径大于等于1.15,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有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暴晒,碰撞,腐蚀等。防止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档,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列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列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德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查,使用和维护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需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操作工艺指标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露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于管道发生严重的振动,危机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
6、主要控制环节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出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的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验收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审核,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
术档案。
6.2.3、不具以下建档条件的不予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1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他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使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关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法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有修理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人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单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出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对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督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第11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类标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类标准1.目的建立物业统一的安全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 管理标准分项内容 服务标准交接班管理:岗位交接班时,接班班长应整队进行班前会,整队着装,检查bi,并将前一天值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述,强调存在的问题,并对当日的工作作出安排交班前1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交班人员应将未完成工作及岗位物品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确保交接清楚,双方签字确认交班后,交班班长应进行班后会,主要总结岗位值勤情况,对当日值勤工作予以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出,好的地方,要进行表扬交接班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列队交班时符合岗位交班标准交班后,班会结束后,班下员工要列队回宿舍,换着便服或迷彩服,禁止穿着工服综合管理:主管负责每周至少对秩序维护员的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二次以上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秩序维护部内部进行通报管理处负责人和公司品质部每月至少对秩序维护部的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管理处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司应每季度对各管理处的秩序维护部夜间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查岗,并将查岗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秩序维护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秩序维护部门对所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有台帐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确保存在故障设施设备得到及时维修,且保证消防等设施在有效期内秩序维护部门所用的质量记录完整,按规定时间保存,无遗漏及缺页现象秩序维护部门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秩序维护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客户寄存物资有寄存及领走记录夜间业主报事接待,紧急事件当晚处理,一般事件第二天及时反馈至客服部门岗服务:业主进出时,需三米内见微笑、问好,当来访人员到达,敬礼后应礼貌的询问来访人员的来访对象门口应设置门禁,对未带卡业主核对业主资料有效控制外来人员,经与业主确认后,对来访人员应进行登记管理对临时施工人员、供方人员的进出应实行登记,小区内装修施工人员应凭证出入有效控制物品的出入,危险品应委婉拒绝进入小区,如系业主必须物品,应通知巡逻人员及监控人员予以跟进对于大件物品的运出应严格审核相关手续,做到可追溯到用户本人对携带重物的客户应予以帮助,门口应设置雨伞、手推车等设施,以供客户借用业主报刊杂志的收转应有记录巡逻服务:管理处制订两套以上的巡逻路线,并不定时的进行替换对行迹可疑的人员进行盘问,确保此类人员不在小区内逗留注意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发现异常,通知清洁人员及时清洁并进行记录对小区内的施工现场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必须放置标示牌,圈好警戒带,对高空作业要求施工方上下设置安全监护人,并对其安全带进行检查检查公共区域的照明开起时间或灯具是否异常,发现异常进行记录,并通知工程人员/服务中心处理每月对空置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客户服务中心成品、设施保护与巡视,防止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报修巡逻线路要签到,重点部位满足每小时一次的巡逻频次归集服务设施,如购物车等巡逻中文明礼貌,同时提供客户服务消防管理:成立义务消防队伍,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并协同工程部进行计划性检查及随时抽查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启用,严禁挪作他用须与业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消控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碍物和无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门等设施每半年至少一次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火警发生通报后紧急救援队成员应携带相应消防器具应在2分钟内赶到现场,各岗位能熟练地按照规定的灭火流程投入灭火工作设备房配置的消防设施功能完好,可随时启用备有消防斧头、消防扳手、铁撬、铁锤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带、医疗箱及常用医药、防烟防毒工具等对燃油(气)罐储备时,进行隔离管理,区域内严禁烟火,附近配置足够灭火器材有公司内部、外部的紧急联系方式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紧急广播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用监控服务:监视摄像机设置位置、摄影范围合理、画面清晰。
重要场所、停车场和出入口应设有录像,并作好硬盘刻录机留存备查(至少半月),制定监控资料查阅管理制度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调整摄像镜头进行录像,并保存录像备查监控中心应按消防管理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及干湿温度计,同时监控中心应设有防鼠板、鼠虫药盒、消防应急包及降温措施或设备,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上墙监控中心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出,来访人员需主管陪同或同意后才能进入监控中心,并进行登记如采取停车场智能管理而无人执守的出入口,监视摄像应能清晰录制驾车人体貌特征消防中心和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勤,对信号随时作出反应,并做必要记录红外报警系统等护卫防范系统确保能全天侯布防的需要,信号接受和反应灵敏,并定期检验建筑区划周界基础设施完好,无人员潜入隐患红外、监控、灯光联动使用系统周边植物要及时清理发现红外报警,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红外系统有损坏时,须立即采取有效人防措施,并及时维修,恢复正常监控系统交班时要每日检查一次公共区域的钥匙需在监控中心统一备份、保管,明确公共区域钥匙名称,并有钥匙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床架摆放必须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同一直线,床板、床单、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直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帽子放置于被子之上,帽子前沿与被子前端取齐并居中有条件应在园区内设置员工宿舍,用于备勤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牙刷、毛巾,脸盆、水桶等日常用具统一配置,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床头不准晾挂衣物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包括存放其间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及痰、便迹,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准在宿舍内就餐或把容易变质食物留在宿舍内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赌博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内部沟通,并保存记录每个项目须保证足够处理突发事件的力量,原则上秩序维护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秩序维护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特殊时期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秩序维护队员总人数的20%,留守秩序维护队员外出需向班长请假,返回后进行销假秩序维护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对讲机、电话、警铃等有卫生、值日安排装修管理:装修审批手续齐全,装修备案登记表贴于门外装修施工人员有统一识别标志装修现场 通向公共通道内的门窗,禁止灰尘影响其他业主。
阳台禁止堆放装修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装修现场禁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特种作业需取得相关资质证装修现场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压力表显示正常,原则上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台2公斤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动用明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装修期无破坏周边环境现象,规定装修垃圾在指定时间,搬运到指定地点对违规装修现象(装修时间、装修噪音、装修垃圾排放)有制止、书面整改告知,有过程存档。
对影响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每天到达装修停止时间时,需对装修现场清场工作装修房屋内不得留宿、动火交通管理:秩序维护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的动作、手势,用标准的动作、手势指挥车辆无牌机动车辆(新车除外)及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内停车场应有清晰、有效、规范的护卫、交通标识,在入口显眼处公示《停车场管理规定》项目内严禁机动车鸣笛,有明显的限速标志。
禁止通车的道路应有禁行标志或措施所有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实行一车一卡的封闭管理,对纸制凭据和电子凭据的至少保持1个月的追溯根据机动车出入口设有减速装置和防强闯设施,并能有效发挥功能机动车停车场地应有标识明显的车位线,车位、交通线路、出入口规划合理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指挥车辆动作标准规范,每月占用他人车位的比例控制在两起以下在机动车场值勤的人员应着反光衣车场进出岗秩序维护员在车辆进出时,双手接递业主客户停车卡非机动车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存取方便,无乱停、乱放、叠放现象,原则上非设计为停车地方的架空层严禁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数为0,车辆遗失率为0制止车辆乱停放,车卡不相符时出入需登记车场现金应和票据相吻合,每日移交清楚临时停车:采用硬件设施规避违规停车,访客设置临停区
第12篇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1.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情况,即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
2.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业绩进行考察评估,主要对分包方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能力等依次评定其能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体系的要求。
3. 签订项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 对分包方制订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企业技术部门及安全科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责任人及总监工程师审批实施。
5.分包方参与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及上岗操作证书,并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实施。
6. 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及其以上时,每50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名。
7. 对不认真履行项目分包合同条款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屡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单,随时解除项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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