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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72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一)一般员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如工作需要,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补足8小时。

(二)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时间为:

上午8:20---12:00下午1:30---6:00

二、违反作息时间的处罚标准

(一)对迟到早退的罚则

1、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30元;一般员工每次扣罚20元;

2、任何人员在上班时间吃早餐,均按迟到一次处罚;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罚;

4、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对旷工的罚则

1、经理旷工一天扣罚300元;

2、一般员工扣罚200元;

3、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在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所有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上(包括二天),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及病历复印件,并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在人事部备档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二)扣款标准

1、工龄不满五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4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40%×(请假天数÷22)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3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30%×(请假天数÷22)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2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20%×(请假天数÷22)

四、事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如超过半天,部门经理同意后,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请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请事假一天扣款100元;

2)业务人员请事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2、非业务人员的扣款

1)非业务人员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收入;

2)具体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请假天数÷22)

五、出差审批权的界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出;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六、请假、公出应履行的手续

1、请假和公出人员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或《出差申请表》,报批后交到人事部;

2、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可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按时补办手续,除按相关条例处理外,将予以批评或30-50元的处罚;补办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连续请事假5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达8天以上(包括8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包括10天),仍不能参加工作且重新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的,应办理停薪留职;

5、全年病假累计达20天以上(包括20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打卡规定

1、市场员每天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非市场员每天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下班各一次;

2、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前台文员具体负责打卡的监督执行及统计情况,月底根据考勤卡、请假单、出差申请及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做出统计,交各部门经理核对后将结果报财务部执行;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请假、出差或外出公干(含轮休、培训),应事先上交请假单或出差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档或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上交请假单者,事后补交不得超出两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30-50元;

5、因业务原因外出,当天中某一次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一天内填写《外出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交到前台办理相关考勤统计,超过规定时间者(一天),一律按电脑原始考勤记录统计。

6、在大区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先告知人事部门,再带交由出差所到地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早上上班未打卡,特殊情况当天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一律视为迟;

8、虽按时上、下班却忘打卡,每忘打一次罚款5元;对每月累计5次忘打卡者,记为迟到一次。

9、虽按时上、下班却忘带卡者,每次罚款10元。

第2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3篇 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目的:为改善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管理人员的满意度和未来成就感

适用:除总经理、业务销售以外的所有在职管理人员

关键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绩效奖金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主(抄)送:总经理室厂长室财务室 各个在职管理人员及生产与职能部门

考核种类

第一条 考核分成三部分:一般绩效考核、特别绩效考核与产值绩效考核。

1、一般绩效考核是指对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的绩效考核,该考核为月度考核;

2、特别绩效考核是对有特别绩效的管理工作人员、与年度目标利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的考核,该考核为年度考核;

3、产值绩效考核是指对目标产值进行考核,该考核为季度考核。

考核原则

第二条 考核人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见;

第三条 只对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做出评价;

第四条 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第六条 考核要客观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避免由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误差。

条七条 对于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第八条 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及时通知给被考核人。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在绩效考核时,公司组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指导、监督和仲裁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厂长、行政、财务四人组成。

第十条 厂长领导、协调和控制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行政部积极协助、跟进考核的全过程,并及时公布(内部)考核情况。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可作出考核内容的修订和调整,召开月度、季度或年度会议研究决定绩效考核事项。

第十一条 绩效绩效考核一年进行一十七次,即共一十二次的每月度绩效考核、共四次的季度绩效考核和一次的年终绩效考核。月度绩效考核在每月最后一个的星期五开始,季度绩效考核在次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五开始,年终考核在次年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始。

第十二条 考核步骤按自我评价考核打分对其初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次对其分别审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对其复核打分的顺序进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由行政部计算平均分数,呈总经理核定的平均分做为最终考核积分。

第十三条 在复核时,如有必要,考核人应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征询被考核人的意见,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第十四条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做出最终裁定。

工资与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下调所有管理人员的原定工资的40%。其中,下调30%的部分做为一般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季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

第十六条 公司补贴被考核人下调30%的部分的等额资金做为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

第十七条 完成每个季度目标产值的超出部分,按0.5%提取做为季度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季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为上年度的平均季度产值的100%,月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亦同)

第十八第 取公司全年纯利润的0.15%、全年目标纯利润超额部分的3%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年度绩效考核的目标纯利润为上年度纯利润120%)

第十九条 被考核人原定工资下调40%后的工资称为坐标基准工资。

一般绩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第二十一条 一般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

1、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级别。

2、考核结果的评定级别根据考核表积分的常态分布为标准。积分在59(含)以下的为不合格,积分在60-69(含)的为基本合格;积分在70-79(含)的为合格,80-89(含)为良好,90(含)以上的为优秀。

3、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在职位晋升及相关福利待遇方面,作为参考的一个因素。

4、不合格、基本合格级别的,没有资格参与晋升、调工资等。

5、连续三次考核级别在基本合格的,将降低级别使用;如仍然连续两次考核级别在不合格以下的,将进行下岗学习培训,经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公司给予解雇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一般考核结果的反馈:

3、一般考核结果经过核定后,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告知其考核进程及结果,听取其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同时对其优、缺点和未来的工作及表现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的配置:

1、以考核积分60分为坐标基数分,刚好在坐标基数分上的人员不奖不罚,只予以发放坐标基准工资。

2、坐标基数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绩效奖金总额,每增加1分,奖励绩效奖金总额的2.5%。奖励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3、坐标基数分以下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坐标基准工资,每减少1分,扣罚坐标基准工资的1.66%,直扣罚至被考核人的工资为800元止。扣罚款项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四条 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特别考核主要是指对公司的业务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业绩进行的考核。

1、对于达成订单的特别考核:

a、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超过20%,则对超过20%的部分提取其中的20%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b、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20%之间,则不进行此项考核;

c、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以下,则根据亏损额扣除年终绩效奖金,直到扣完为止。

2、对于融资项目的特别考核:

如果该项目扣除各种成本后达到10万元以上,则按实际的计算金额提取其中的5%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表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只对考评人、被考评人、行政人事管理负责人公开。

第二十七条 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予以解释和说明,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九条该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订,厂长审核、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并自 2023年01月 01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六)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四)内容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2.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研讨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事故隐患。

2.3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工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成情况。

2.4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工厂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2.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

2.6开展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

2.7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8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9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

2.10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

2.11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

3.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头做好部门“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项工作。

3.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2组织好本单位新职工上岗、换岗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台帐。

3.3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4督促本部门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前积极组织好临时防护,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3.5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内部检查以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6安全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7了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提出劳保申报计划,保证一线生产劳动保护需要。

3.8做好本单位事故处理、登记、上报工作。

3.9处理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责任人及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领导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4.工段(班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主管、工段长(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4.2做好对新职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职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制止违章行为。

4.3根据生产指令和职员思想等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职员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健全安全活动台帐。要求每班布置工作时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4坚持交接班制度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职员维护、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卫生、整洁。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4.5本部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及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总降倒闸及其它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要到现场组织协调,布置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

4.7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5.岗位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

5.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卫生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

的机械和设备,对内部结构,性能不清楚的设备做到不摸、不碰、不进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申诉。

(五)记录表格

第5篇 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6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 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7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薪金奖励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售楼员)的薪金、奖励制度

一、工资、;

1、 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1) 岗位工资的级别:经理1500元/月副经理1350元/月内管员1000元/月项目经理1000元/月售楼员 600元/月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 工资发放时间: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发放上月提成;

四、 特别奖励

1、 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 冠军项目经理:

3、 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 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第8篇 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企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外来各施工部门。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部门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外包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部门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部门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企业安全委员会同意,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部门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部门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部门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部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部门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部门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部门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部门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部门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企业安全委员会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企业安全委员会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包部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1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部门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部门负责。

第9篇 装饰公司营销人员培训制度培训内容

装修装饰公司营销人员培训制度与培训内容

一、培训工作程序。

1、明确公司经营方针与目标。

2、营销人员现状及有待解决的问题。

3、问题分析。

4、关键要素分类。

5、制定培训方案。

6、分出人员层次。

7、课程设计。

8、培训方法选择。

9、按计划实施培训。

10、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计划的制定。

1、培训计划需要明确的问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

2、培训目标发掘营销人员的潜能、增加营销人员对公司的信任训练营销人员的工作方法、改善营销人员工作的态度提高营销人员工作的情绪、奠定营销人员合作的基础等

3、培训时间性质越复杂、培训时间越长竞争越激烈、训练时间越长人员素质越低、培训时间越长要求营销技巧越高、培训时间越长管理越严、培训时间越长

4、培训方式在职培训、个别会议培训、小组会议培训、营销会议培训、定期培训

5、培训内容公司目标、组织结构、主要职员工作流程、施工流程、绘图及材料功能用途目标客户、竞争对手、各种营销术营销程序、时间分配、方案撰写、相关法律知识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谈话策略及技巧市场调查、公共关系知识、广告促销手段、服务意识、服务知识

6、培训方法课堂培训法角色扮演法会议培训法业务模拟法实例研究法实施培训法

三、培训具体讲解内容(详见讲稿)

第10篇 公司车间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公司车间管理人员考核试行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要害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治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率=(天天实际完成/天天计划×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600元,副主任500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400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产量均�率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质量均�率工资

l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考核基数×30%)

注重: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5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产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率/产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率/质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率浮动工资+质量均�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8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率/质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2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五日至六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量检验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20**年11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11篇 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

某公司人员离、辞职,保职下岗制度

一、离、辞职办理程序

(一)部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如因员工能力不适应该工作,经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工作,应提前30天下达解聘通知书;

(三)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日起30天之内完成交接工作;离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如交接工作提前结束可协商提前予以离职;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收到解聘通知书当天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1、试用期间;

2、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离、辞职人员领取《人员离职交接单》,离、辞职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填写业务交接情况和工作截止日期;

(六)财务部门填写未回款情况,技术部检查电脑设备情况,由行政部门检查公共财产、宿舍交接等情况,并注明处理意见;离职交接单交由总经理签字;

(七)离、辞职人员办完所有手续后,将离职交接单交人事部门审核备档,由人事部门按实际情况开具离、辞职证明。

二、离、辞人员须知

1、在合同期内的员工若欲终止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提交'离职申请书';公司在收到该员工的'离职申请书'后,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并安排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可根据该员工及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情况建议其具体离职日期;

2、在公司集体宿舍居住的离、辞职人员,在办完所有手续后,必须于三日内搬离宿舍;

3、在公司工作不满十个工作日(含十天)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工资。

三、保职下岗

即公司员工既不能达到公司或部门的要求,又无违反公司规定的重大违纪行为,均可算在保职下岗之列。

(一)员工保职下岗的程序

1、员工经多次培养和教育均无法使该员工有所转变,可由部门指定该员工填写自我评估和工作表现;

2、部门经理必须在上面详细注明部门鉴定及确认该员工保职下岗的充分理由;

3、人事部门必须根据有关资料,与当事人当面充分沟通后在专用表格上签字;

4、保职下岗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必须向总经理当面阐明理由并请其签字确认;

5、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保职下岗。

(二)保职下岗员工再分配

保职下岗员工的再安排由人事部门负责处理,重新安排所涉及的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却、拖延和阻挠公司安排工作。

(三)保职下岗员工的待遇及工资标准

1、如新调换的工种为技术工种,则执行该工种的初级工资标准;如下岗员工原有工资标准低于该工种的初级标准,则执行原有工资标准;如保职下岗的员工为转正的市场员,则执行试用期的市场员工资标准;

2、员工下岗前为正式员工的,仍可享受正式员工关于社会保险等待遇;

3、下岗的有效期限为二个月。

第12篇 公司人员招聘制度

某公司人员招聘制度

一、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经理(包括平台)将所需人员数及时报运营中心人事部门;

2、人事部门统一将各用人部门招人计划报请总经理批示;

3、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各项事宜;

4、应聘者在人事部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后由人事部根据情况推荐到部门经理处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进行岗前考核。

二、招聘须知

1、人事部门招聘时须向应聘者表述清楚,不得含糊其词,更不能隐瞒欺骗。

2、人事部门须向应聘者说明就聘的几个基本条件:

a、应聘者必须提供担保人担保;

b、担保人必须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且须有当地正式单位;

c、应聘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d、应聘者应按公司要求出示本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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