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有效地消除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基础建设的检维修管理。
三、职责
检维修由维修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四、程序
1.检维修准备
(1)编制检维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维修负责人要对检维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维修人员做好检维修机具和安全工具的准备工作。
(4)检维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及“动火管理规定”的标准。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气(包括惰性气体)设备,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的车间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
(6)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置换由所属车间负责处理。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2.检维修安全规程
(1)检维修人员对检维修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维修规定时,要持检维修任务单,由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方可施工。
(2)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维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要分别按照该工程安全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6)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7)检维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3.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要按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单制。车间所属的电气检修工作单由车间主任批准后电工办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确因生产需要非带电不可,应经电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由一名电工监护,一名电工作业。
(8)外线、杆等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线中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下面设制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在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同杆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9)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全面对工作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五、相关文件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规定》aq-bzh-17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
第2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3篇 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在部经理领导下,坚决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落实上级领导布置的安全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车间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
3、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参与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参与每周安全工作例会。
4、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培训。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复训工作。
5、负责填报各有关报表,建立、健全台帐档案,负责参与动火、登高等报告的审定。
6、参与重大事故苗子和工伤事故分析,抓“四不放过”,拟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参与职工因工负伤和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总务部做好工伤职工的诊疗和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核定工作。
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参与落实劳防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工作,抓好质量关。组织参与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措施预审、验收工作。
第4篇 某工程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1、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2、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要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逐级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
第5篇 物流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3 职责
3.1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负具体领导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4 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应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发生因人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确定物流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为分拣车间、仓库、物流中转站、电脑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所属单位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
4.3重点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如物流中转站要打开报警监控系统,财务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防盗门,正常情况下非网管不得进入电脑机房等。
4.4不断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并确保发挥防范功能的实效。办公楼各通道口、电梯、大楼门厅等应安装使用高清摄像监控系统,监控实时摄像信息保存期为180天以上。
4.5重点部位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消防设备、报警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定期定人检查和维护保养。
4.6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煤油炉、禁止乱扔烟蒂或存放易燃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须及时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脑、空调电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4.8办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现与贵重物品,公款存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鉴、文件、资料和档案,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存、转工作。
4.10重要的票据、证照、印鉴及收录机、报话机、对讲机等必须定人、定责,专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员、门岗、物流中转站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等向领导汇报。
4.12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部门人员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综合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集中检查一次,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隐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当班保安负责办公楼巡查主要内容:各楼层及楼梯通道,开水间,卫生间,各科室的大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电源开关是否切断,报警装置系统是否开启等。
4.14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应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次日值班人员应将隐患情况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记》。
4.15安全保卫异常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6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4.17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自觉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
5 相关记录
5.1《值班日记》
第6篇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OT31-02总则
1.1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生产是现代化企业头等大事,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各项工作都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
1.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4在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住房、科研、新工艺、新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法令、规程条例和标准。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要坚守岗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则,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总经理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2.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厂长为全公司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为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
2.3生产部负责主持全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生产部为安全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2.4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各生产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和代表组成。
2.5各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班组长为班组安全负责人。
2.6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学习贯彻国家的安全技术政策,研究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为实现安全、优质、高产作贡献。
2.7保卫组为全公司防火治安主管部门,主管消防治安工作。
安全生产各级负责制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和指示,组织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1.2关心员工、爱护员工,不断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1.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3.1.4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3.1.5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改正。
3.2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3.2.1生产厂长同时主管安全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2.2组织员工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安全技术教育,要坚持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2.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2.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
3.2.5组织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部门,指定人员限期整改。
3.3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3.3.1对车间安全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和决定。
3.3.2组织制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认真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3.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3.4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3.3.5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使本部门设备和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3.6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4班组长安全职责
3.4.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3.4.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
3.4.3作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生产设备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4.4搞好本班组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3.4.5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4.6班组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
3.4.7搞好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3.5保卫组安全职责
3.5.1负责厂区内防火、抗洪、保卫工作。
3.5.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培训。
3.5.3负责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3.5.4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3.6技质室安全职责
3.6.1负责组织工业建筑、机械、电气设备和安全装置等检查、校验工作。
3.6.2制定或审定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检修安全措施计划,并保证实施。
3.6.3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7生产部安全职责
3.7.1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生产。
3.7.2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3.7.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按标准发放用品。
3.7.4负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7.5组织新员工进行入厂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3.7.6负责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预防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主管部门。
3.8工人安全职责
3.8.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8.2精心操作,严格工艺操作,记录整齐清洁,准确可靠。
3.8.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3.8.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不适应的操作规程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8.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8.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及各种生产工具。
3.8.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4.1员工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作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4.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各班组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经常保持生产场地通道畅通。
4.3一切外单位来公司参观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应由有关部门交代注意事项,由指定人员带领在安全位置上观看,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参观。任何人不准擅自带人参观。
4.4对新员工、实习员工、临时顶岗员工以及变换工种的员工,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间主任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5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学习,操作熟练后,方可投入生产。
4.6一切外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检修设备时需拆除装置才便于检修的设备,检修完后必须将保护装置照原样装好,否则不予接收。
4.7电气部分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在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并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的牌子,检修完毕,由检修人员同志使用人员或班组长,方可送电。一切电气设备只能由电工和专业人员检修维护,其它人员不能擅自修理。未经技质室同意,不允许架设临时线路。
4.8严禁同时进行高、低空垂直作业。在五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装入工具包内,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带安全帽。
4.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一切禁火场所,严禁明火和携带引火物入内。
4.10车间、库房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生产部。
4.11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4.12所有设备运行时,严禁维修、跨越作清洁卫生。
4.13每个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员工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5.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工程管理人员到生产场所工作,也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5.2女员工在生产场所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帽,不准将发辫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不准穿高跟鞋。
5.3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5.4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本厂员工和外来参观人员均须戴安全帽。
5.5操作各类机床(如切割机等)时,不准戴手套。
5.6生产、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7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和工作场地。
5.8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5.9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车间领导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安全教育
6.1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的三级教育。
6.2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生产部组织,并负责进行教育。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厂生产特点、一般安全知识和守则等。
6.3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进行教育。主要内容为车间的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4班组和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有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预防和处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设置和使用方法。
6.5厂内工作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返回岗位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调动时要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6.6安全技术考核
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6.7车间建立安全册,由车间主任填写,内容为:
a)安全教育:内容、日期、学习时间、人数;
b)安全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和结果、整改措施和情况;
c)事故;发生日期、病情、证明材料、处理情况等。
第7篇 大同发电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电集团公司下达的国电集科[2004]83号文件《国电集团公司多媒体广域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及信息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适合在大同发电有限公司内的管理信息网络中使用。
第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 大同发电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网络信息处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经允许不得入内,网络信息处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四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五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18±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50%±5%。
第八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九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一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净化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信息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网络信息处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
第十三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网络信息处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五条 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六条 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网络信息处领导同意。
第十七条 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可摸一下暖气管或接地线)。
网络层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十九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第二十一条在计算机联入企业信息网络之后,禁止一其他任何方式(如拨号上网、isdn、adsl等)与internet相连。
第二十二条对于公司企业内部网路应当根据应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须进行网络分段管理,以防止通过局域网“包广播”方式恶意收集网络的信息。
系统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第二十四条 密码管理:密码的编码必须采用尽可能长并不易猜测的字符串,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等明文方式传送传输,密码必须定期更新。
第二十五条 登陆策略:仅给经过授权的用户暴露账号,不得设置多人共用的账号,连续登陆三次失败,须暂时禁止此账号并通知该账号用户。
第二十六条 普通系统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禁止与其他人员共享账号和密码;禁止运行网络监听工具或其他黑客工具;禁止查阅别人的文件。
第二十七条 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在系统中增加账号,随意修改权限,未经管理部门的许可,严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员权利。
第二十八条 外来软盘或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系统应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专人负责检测病毒,定期进行检查,配备相应的实时病毒检测工具。
第三十一 条 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须经过病毒检测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 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第三十五条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数据备份应当满足《国电电力大同发电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的要求。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总经部网络信息处负责解释
第8篇 水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2、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3、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4、对于电气装置、起重机械、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5、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冻、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要害部门重点检查制度。包括:变电站、配电室、钢丝绳、连接装置及提升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在岗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自己的操作。
2、在岗职工如有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3、职工可总结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系数,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职工必须给予奖励。
三、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制度
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在编制上报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编制上报安全方面相应的措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计划。
3、对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减。
4、在组织可行性论证时,应论证安全内容,并将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中。
5、在竣工验收时,应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写入专题报告。
6、要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完工。
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2.费用的提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
3.费用的使用: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
(5)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费用.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检查内容。
4、对不按规定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检查人员有权对该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5、发现未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教育的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给予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总经理、主管经理都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新来员工每一月培训一次。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车间、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实行上级对下级的层层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七、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施、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施、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施、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施、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对于设施、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八、重点危险部位安全检测、检测管理制度
1、对每个重点危险部位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2、在重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重点危险部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和验收。
九、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运输危险品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识。
2、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的领取、发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领发必须经领导批准。
4、存储危险物品的库房要绝对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
5、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能不同,设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够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员必须会使用安全工具和灭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触,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对容易挥发、自燃、自爆的危险物品要经常进行检查、测温,以防自燃、自爆。
7、危险物品库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做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3)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2、奖励分为记功、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3、加强防尘措施。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工人接触粉尘的机会。
4、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
7、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9、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0、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职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职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1、 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职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公司经理。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2、发生伤亡事故后,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协助安监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专职安全员要每天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做好监督公司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现场的违规行为等工作,并做好巡检情况记录。
2、公司必须每月进行一次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分析,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归档备查。
3、车间、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处(科),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4、安全管理人员专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有权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解决。整改指令内容应包括:存在隐患、问题及违规的时间、地点及人员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具体内容,要求整改反馈的时限。反馈内容包括:解决处理的方法,责任者的落实及处理意见。
5、公司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
6、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生产及检修现场状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
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3)职工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职工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职工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6)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3、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4、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9、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各部门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处理解决的办法,并进行讨论。
4、安全生产会议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且必须熟悉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6、参加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人员有:公司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在年底召开公司级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同时总结和同时布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2、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所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劳动保护用品购入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不符合要求应给予报废。
3、根据有关标准,制定、修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
4、各种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维护。
4、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穿戴、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每个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变卖、送人或挪为它用。
十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3)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4)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管理清单;
(5)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6)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7)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8)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9)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0)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2)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15)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消除隐患。
4、企业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组织学习和演练应急预案。
第9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第11篇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五金公司
五金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标得到落实,保障工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并且做好记录。
2、要求班组工人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厂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3、根据工人的身体素质,技术素质进行搭配,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班前、班后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以示共同提高。
5、对新进工人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未熟悉本工种的安全规程时,必须指定专人管好新工人的人身安全。
6、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定和制度。
第12篇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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