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总则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公司经理、各区域(专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项目部经理是本公司、本区域(专业)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各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区域(专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公司工程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网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各区域(专业)公司应建立以经理(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第十五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域(专业)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工程部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各区域(专业)公司应结合各自实际,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土建、电气、机械专业人员,归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与检查。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要熟知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区域(专业)公司具体管理。各单位要支持并帮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各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配置原则:
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并不应少于4人;
区域(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并不应少于2人;
项目部--1万平方米及以下为1人,1~3万平方米为2人,3~5万平方米为3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
道路、桥梁、构筑物、市政、安装、装饰等工程按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人,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人,5000万元以上3人的原则配备。
第2篇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职责
3.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4内容
4.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4.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综合管理部审批。
4.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4.2警示标志管理
4.2.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4.2.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4.2.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2.4生产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直接作业环节
4.3.1危险性作业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4.3.2承包商作业
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各种作业活动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按相关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完善安全设施,参加公司与该施工有关的安全联席会议等,施工现场所在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综合管理部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
4.3.3危险化学品作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作业。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3篇 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一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10号、25号上午由公司安检科组织公司领导、生产、技术、机电、保卫、各采掘队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对井上(火药库、变电所、绞车房、井口、锅炉房、粉厂、职工宿舍)、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巷、采空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问题要由安检科指定专人记录,下午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对上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时、定人加以处理,由安检科负责处理落实情况,没有处理的问题要讲出原因,对无故者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2、公司安检科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检查员,三八工作制,检查员应对本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对本班开采的工作面及使用的运输巷进行巡视,检查顶板是否有安全隐患;
2)对工人生产进行安全管理,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
3)对所有的安全设施进行巡视,并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使用;
4)对火工用品的使用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5)对一般隐患及时组织工人处理,对较大隐患及时停产,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公司有关人员;
6)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不听从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7)对本班安全工作做好记录,存在问题及时向下一班安检员交待,有大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区(队)安全检查制度
1、采掘队、运搬队安全副队长每周五应组织本队各组组长及安检员对本队工作范围内工作面、运输巷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提升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星期五下午为安全活动日,组织全队职工进行安全学习,结合上午检查的问题,对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求每件事情追究到人,处理情况要有反馈。
2、机电队每月6号、16号、26号对立井提升设备进行停产检修维护。修理工、电工每天应对井上、井下各种安全设施保护装备运转情况进行巡查。对主提升机及主提升机绳、稳绳、罐笼按如下规定进行检查:
①严格按每班一检的制度对绞车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安全检查。
②天轮要半月一检,重点检查轴瓦。
③钢丝绳的检查,主绳一日一目测,一星期一实测,稳绳一周一目测,一月一实测。
④每日利用吃饭时间对过卷进度深度指示器两处进行检查,紧急制动一日一试验,松绳报警、闸瓦磨损半月一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⑤罐笼:主要是连接丝杠保护链和各焊接部位进行检查,每班一检。
⑥以上各项检查均要求有检查记录,并有承检人签字,承检人应仔细、认真的检查,不得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3、粉厂要求对锅炉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每班前、班中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正常,安全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每班进行一次试验,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正,压力容器每年由技术监督管理局进行一次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采掘队各班组长接班后及放炮后应对本班工作面和运输巷道顶、帮进行检查,是否有浮碴,是否有片帮冒顶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班后要试验信号是否完好,提升绞车车闸是否灵敏,一坡三挡是否完好,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放炮时要清点人数,工人是否撤到安全地带,班中工人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对于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违章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如顶板来压、工作面出水等马上组织人员撤出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2、机电绞车工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对绞车防过卷保护等紧急制动保护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三次试验
3、锅炉工接班后应检查烟道、炉膛内是否有异物,是否有漏水、漏气现象,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块压力表是否正常并一致,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对安全阀排气一次,检查排气压力是否在额定值内。
第4篇 某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部领导安全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处处长、项目公司经理等)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等)必须在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带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领导值班带班记录。值班、带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带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各级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生产作业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带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档案。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带班领导在当值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四)安全值班、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处每月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公司每半月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五、奖惩措施
(一)在公司日常检查与月检查过程中,对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工地,通过简报形式进行表扬。
(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
第6篇 维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客户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利益,为了公司员工的安全,创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范围:来店维修车辆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时严禁吸烟。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停放在员工停车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四大禁令:
3.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3.13.2. 严禁酒后开车。
3.13.3. 严禁超速开车。
3.13.4. 严禁空挡溜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及车间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行政部必须实施监督.
第7篇 快递公司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一、 总则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收寄安全保障制度
一)原则
1. 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 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保存至少1年。
3. 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货物安全的内容
(1) 防止损毁。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损毁
(2) 防止被盗。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内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
(3) 防止泄密。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
(4) 防止丢失。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造成的快件丢失。
2、 保障快件安全的注意事项
3、 保障汇通快件信息安全的要求
(1) 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准任何人翻阅快件信息。
(2) 员工不得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
(3) 在货物处理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 严禁将货物私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5) 禁止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货物包装。
(6) 及时上报包装破损并有可能包暴露内件信息的货物。
三、 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各公司中转部应加强对中转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员安全的快件,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
1、 公司所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 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 及时报告的义务
(4) 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 保守秘密的义务
(6) 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 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四、 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公司应加强对运输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人员安全的物件,应立即停止派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保证人员安全。
五、 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各网点除为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还应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保密。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领导假冒儡田伪劣等商品的工作,应予以积极配合。
各汇通网点公司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认真学习总公司各项安全性文件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安全性文件,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加强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
六、 汇通操作场地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 操作场地消防要求
(1) 场内物件、物料码放时远离热源。
(2) 出口、通道处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 场地内严禁乱拉电线。
(4) 经常性地检查电器设备。
(5) 禁止使用明火。
(6) 定点放置消防器材。
(7) 每个工作日结束,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第8篇 某爆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认真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建立消防组织,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放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带铁定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
五、进库人员交出火种,关掉手机、呼机等通讯设备。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戴上火星熄灭器。周围不得有杂草,库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除,不能等枯黄后才清理。
六、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七、爆炸物品仓库应备有存储足够水量的防冻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仓库不论其所在地区的雷电期的长短,都应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仓库上空,不准架设任何电线或电缆,库房内不装照明设备。
十、不论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十一、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
十二、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至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库内不准使用铁质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十四、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演习,并做好总结与记录工作。
第9篇 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保护公司的计算机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病毒防护
第一条装有软驱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
第二条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三条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计算机室负责。
第四条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第六条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第七条u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第八条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第九条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第十条由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由计算机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计算机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计算机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第十三条由计算机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十四条除计算机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计算机设备。
第十五条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第十七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第十八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第十九条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第二十条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1)凡是发现以下情况,计算机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①计算机感染病毒。
②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③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④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⑤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⑥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①违章作业。
②保管不当。
③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3)计算机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10篇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 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 相关文件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 记录(表格)
jhaj00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 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 复工安全教育卡
第11篇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长、项目负责人等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按值班表进行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三)建立领导值班带班记录。
(四)领导安全值班、带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档案。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值班、带班领导在当值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清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带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四)安全值班、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监督检查
对项目带班情况,由安全科每月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五、奖惩措施
(一)在公司日常检查与月检查过程中,对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工地,通过简报形式进行表扬。
(二)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严厉追查和经济处罚。
第12篇 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一、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三、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四、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五、 日常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 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2、 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
六、 定期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 季节性检查。
1)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防漏为重点。
2)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为重点。
3)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漏保温为重点。
4)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为重点。
2、 节日检查。
节日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七、 企业每年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消防设施管道系统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八、 企业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
九、 对于入户安全检查要要个按照规定,对用户设施有无人为损坏、有无私自改动、锈蚀,胶管有无老化,有无燃气泄漏,燃气计量仪表是否正常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用户并维修整改。
十、 各种形式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一、 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分别纳入技改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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