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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2 热度:70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七)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2、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 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 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 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

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九、计报表报送及有关事项管理制度

1、会计报表报送的种类和资料

资产负债表「月报、季报、年报」

损益表「月报、季报、年报」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年报」

现金流量表「年报」

以上报表均按统一要求的格式填列后报送。

2、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送时间

月报:每月后8日前(节假日顺延)

季报:每季后10日前(节假日顺延)

年报:每年后18日前(节假日顺延)

十、单据报销制度

1、单据报销程序:

原、辅材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单据的报销程序

填写申购单→报有关部门审批→按批准申购单的金额、单价、品名、质量、数量安排采购→采购回的实物办理进仓手续→ 仓管员验收、归类、编号

超过申购单的总金额、单价说明原因报集团总裁批准←报企业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将申购计划表、进仓单、发票向财务部报销或冲帐

零星费用单据的报销程序:

“单据”经办人签名并注说明→“单据”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单据”财务部经理签注意见并说明归类→“单据”报总经理批准←“单据”向财务部出纳报销或冲帐“单据”超权限报总裁批准

工程决算的单据报销程序

工程立项及工程预算→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工程完工职能部门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工程决算书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总造价超过预算报执行董事批准

第2篇 物业财务仓库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仓库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完善仓库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使工作更加统一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2、各管理处要以本单位利益为重,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出入库管理细则。出入库管理细则如下:

2.1、入库的管理:

2.1.1、管理处各项经批准采购的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2.1.2、管理处各项物资在入库前必须设专人严格进行验

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型号、质量、价格必须与经批准的'采购申报表'内容相符。严禁私自换购物品。对货物数量大,且不便全部验收的物品必须按随机抽样法对货物进行抽验。

2.1.3、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价格不符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入库。

2.1.4、管理处仓库管理员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应在办理入库手续时,必须签字,财务部门应将经库管员签字验收的'入库单'作为依据之一办理报销及入帐。

2.1.5、管理处的'入库单'应一式三联:

第一联:仓库存档,作为收货的记帐依据;

第二联:随同发票报销(财务部保存);

第三联:由采购部门保存。

2.2、出库的管理:

2.2.1、各管理处所有已办理入库的物资在领用时必须办理领用出库手续。

2.2.2、各管理处各部门在领用办理出库手续时,必须提交部门经理、物业经理审批后的'物品申领

单',仓库管理员才能办理相应物资出库手续。

2.2.3、仓库管理员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必须认真审核'物品申领单'的内容及审批是否齐全,按照已审批的'物品申领单'所列明的材料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发放。经涂改的'物品申领单'无效。

2.2.4、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物品申领单'和实际领用物品填写'出库单',并由领用人和仓库管理员签字。

2.2.5、'出库单'应一式三联:

第一联:仓库存档,作为发货的记帐依据;

第二联:转交财务部做帐

第三联:由使用部门保存。

2.2.6、管理员在办理货物出库时,必须坚持按照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后及时登记库存明细帐。

2.2.7、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的,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应办理退料销帐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出库单',使用方法同'出库单'。

2.2.8、凡属个人领用的工具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填写《个人保管工具清单》,必须详细写明工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新旧程度、领用日期、预计归还日期,并由领用人签字。

2.2.9、个人领用工具如因正常使用损坏,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到仓库办理以旧换新手续。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更新《个人保管工具清单》。

3、仓库管理要严格执行防火、防水、防盗;定点、定位、定量管理的原则,并且要将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分开管理。

4、仓库货物的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编码,要整洁有序,必须保持通道的畅通。

5、仓库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库区内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下班前要切断电源、锁好库门。

6、任何人不得在库区内使用明火,无关人员不得在库区内长时间滞留。

7、消防器材要定点摆放,并保证使用有效。无火灾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8、所有进出仓库的货物,仓库管理员必须记录在帐(包括紧急情况下办理货物的出入库),并保证做到帐物相符。

9、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仓库管理员不得将钥匙交由其他人自行进入库房提取货物。

10、大型工具、设备更换主要部件,必须以旧换新。

11、仓库管理员对无审批手续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库手续。如有紧急情况,需由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可暂时外借材料、工具,但事后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2、每月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盘点所有库管物资,并按照物资类别编制'存货盘点表'。

13、每月仓库管理员必须对管理处的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提交意见。

14、仓库管理员对任何部门、任何人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抵制,拒绝发放相关物资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5、凡属代管的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员均必须办理相应出入库手续,并单独设帐登记并保管。

16、各管理处物业经理必须定期检查或抽查仓库的管理。

第3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4篇 信雅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雅信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金额和审批权供参考依据,具体实施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与增值,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各部门的运营实际,合理组织并规范、优化企业的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各部门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是:认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充分发挥核算、监督、控制职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和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4公司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利润留成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下,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主管,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并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分类与界定:

2.1公司内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建筑物(厂房、写字楼、宿舍、住宅等)

2) 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字机、程控设备等)

3) 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4) 机械设备(机加工设备、工程机械、发电机组等)

5) 其他(办公柜、台等)

2.2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1000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购置与验收:

2.3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由实物管理部门负责购买,使用部门验收,验收后同时填写《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并由实物管理部门根据《资产情况审核单》的内容登记且明确实物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2.4固定资产购置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物资/服务申请报告》和《资产情况审核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报账手续,财务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账。

2.5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

(三)审批权限:

2.6购置固定资产(不含厂房、车辆)单价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7购置办公楼宇、厂房、住宅、车辆需附专题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2.8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和计划外购置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不含办公楼宇、厂房、车辆)单价5千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价1万元以上逐级上报后,由地产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日常管理:

2.9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拨、结存情况,并设立辅助台账;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责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始金额、维修记录等情况;使用部门应指定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财务部、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至少半年核对一次,做到账、卡、物相一致。

2.10坚持年度盘点制度,由实物管理部门组织,财务部配合,每年至少盘点清理一次,检查其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报告,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找出原因和责任人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处理。

2.11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积极变现,不能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均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办理。

2.12对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有关责任人员按重置价值或账面净值赔偿损失。

2.13应按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对已提足折旧、仍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办理报废手续;已无使用和修复价值,但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报废。

2.14公司内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并随资产一起走,调入方凭《资产情况审核单》登记资产台账,调出方要及时注销资产。

第三章 流动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3.1各部门现金(指存放于出纳处的人民币和外币以下同)的使用范围须按国家《现金管理办法》进行,范围之外的现金使用应通过银行或公司内转账结算,不得由出差、采购人员携带大量现金外出,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3.2各部门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报财务管理部批准并备案,限额的核定以本部门3-5天的现金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3.3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送存夜间银行。

3.4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必须检查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部负责人。

3.5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款时,应坚持'当面点清'制度,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并即时入账。

3.6 现金日记账应使用订本式账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管理系统,逐笔登记。

3.7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账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管理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8不准用白条抵现;不准因私借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

3.9财务管理部应对库存现金进行经常性和突然性检查。

3.10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3.11出纳员每月终了后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说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

3.12银行存款的支付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核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

手续完备、合符规章。

3.13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可申请借支备用金;财务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3.14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注明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并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3.15借支的备用金应在业务完成后十天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公司财务管理部应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严处,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利率计收利息。

3.16管理人员调离公司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3.17财务管理部应逐月清理并将备用金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个人。

(二)存货管理:

3.18各部门存货管理应遵循采购、验收、付款、保管、使用相分离,会计全面监督的原则。涉及各个环节的业务不能由一个人承担,会计员、出纳员不得兼办采购或保管业务,采购员、保管员不得兼任或代办会计业务。

3.19各部门必须建立严格出入库手续,办理出入库手续时必须使用规范的凭证,设立实物账(卡),定期登记物资出入库的动态,做到存货进出有据。

3.20仓库应设立反映数量的明细账,按类别、品种、型号、规格,逐笔登记库存动态。财务人员应至少每月对仓库的账目进行审查、核对并签章。

3.21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工作,切实保证账、卡、物三者相符。每年至少在年终全面清查盘点一次,该项工作必须要有财务人员参加。

3.22盘点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地填制《仓库物资盘点表》,除盘点数量外,也要检查存货的质量状态和积压状况等,如发现盘盈、盘亏或毁损、积压等,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3.23对存货短少、毁损实行索赔制度。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短少、毁损,应照价赔偿;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短少、毁损,应采取措施索赔;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短少、毁损,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后处理。

3.24对已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设置备查账簿进行登记,并视同存货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 收入及费用管理

4.1各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核算制度》有关规定,正确确认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账或收入挂账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4.2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经营目标和行业特点,挖掘潜力,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正确处理成本与质量、市场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关系,争取最大经济效益。

4.3各部门的成本工作须遵从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核算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成本管理的要求,围绕责任成本中心进行核算,建立以责任成本中心为对象的成本经济责任制。

4.4公司应于年初编制当年的生产(开发)成本计划及期间费用计划,确定当年的成本耗费水平及可比费用的降低任务和降低措施,并将成本费用计划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年度成本计划须报上级单位存查。

4.5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成本计划执行中的超支因素,财务管理部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拒付、要求重新申报计划及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等处理意见。

4.6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工作,将实际成本和实际消耗定额与计划成本、计划定额、目标成本等进行对比,总结经验,找出偏差,解剖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7稽核人员应定期对银行结算票据的使用情况予以查核。

第五章 财务印鉴及票据管理

5.1财务印鉴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工保管;出纳员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银行结算票据、财务收款收据等统一由出纳员保管,财务印鉴不得预留在空白财务票据上。

5.2财务部应设置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的领用登记本,实行登记领用制度,详细登记金额、用途、期限、号码、收款单位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

5.3特殊情况签发不填写金额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等,并由领用人在登记本签字确认。

5.4收到外单位开出的结算票据时,应立即向银行申请兑付,并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做出付款等行为。

5.5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无能力按期付款的汇票和有效期超出的支票。

5.6如遇银行结算票据遗失,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员,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逾期未用的银行结算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回出纳员,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银行结算票据,出纳员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6.1本制度由**市雅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施行,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6.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或作一定的修改补充,报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财务管理部未批准修订前,按本制度执行。

第5篇 物管培训: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n

bsp;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

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第6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七)

(一)现金管理

1、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见附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另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现支付,反之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保证公司日常另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公司3-5天日常另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企业,银行最多可根据公司1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含公司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库存限额 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3、不准坐支现金

公司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己的支出。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支出的,叫做'坐支'。公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查批准,由开户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分期向开户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未经银行批准,企业不能擅自坐支现金。为了加强银行监督,公司向银行送存现金时,应在送款薄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二)票据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支票和发票的管理。

1、空白票据的管理

(1)建立空白票据购买、领用、保管、注销的制度,指定专人管理,以明确责任。

(2)空白票据保管人员应建立明细登记薄,将每本空白票据起止号登记齐全,领用时按本注销。

(3)空白票据的领用,必须按号码顺序领用和签发,不得间隔号码。

(4)出纳人员存放未使用完的空白票据时,应与印鉴分开保管,更不得将空白票据事先盖好印鉴存放。

(5)各类票据不准转借、转让、倒卖、代开、撕毁、涂改、伪造,不准在填写票据时弄虚作假,不准擅自出售或拆本使用及销毁。

(6)公司若发生停业,合并等特殊情况,应按税务机关规定,需要撤销或更换发票的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原购领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撤销、更换手续,一律不准私自处理。

2、银行支票

(1)银行支票的领用及签发

a、签发银行支票应按银行现行规定办理,用自动支票打字机或墨汁、黑签字笔、炭素墨水填写。

b、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应由领用人在支票登记薄中签名后领用,出纳人员应同时在支票票面上写明日期,收款单位、用途及支付限额。

c、需当时付款的固定经济业务,如:合同款、劳务费、往业款项等,按照公司付款程序,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出纳人员应根据收款单位的收据,将其收款单位、用途、日期、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空项,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d、现金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中的项目必须填列齐全,支票的存根应和支票正联填写相同,不得简化,不得潦草。

e、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和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办签发,不准填写假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2)银行支票的报帐

a、空白转帐支票领用人应在支票签发后的五天之内向财会部门进行报帐,逾期不报的应由会计部门负责催报,因迟报而造成资金不足出现空头支票或延误了会计工作的,应对领用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b、转帐支票使用完毕后,领用人应将经过领导批准及经办人签字后的收据交到会计部门,经出纳人员审核后进行支票销号。

c、支票如有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同会计部门进行联系,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如因汇报不及时,又不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3)银行出现差错

签发支票发生错误不能更改,应在支票的正联和存根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的支票不得撕毁和丢失,应由会计部门按年单独装订成册,随会计资料一同归档。

3、发票(含机打发票、手写发票及内部收据)

(1)购买发票时,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地点购买。

购买发票时应根据不同行业,购买性质不同的发票。

(2)发票的领用

a、使用发票时由会计部门负责发票的专人填制《使用发票登记薄》由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出。

b、填制发票,应用元珠笔并依发票联项垫双面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c、填制发票,应根据发票中所设项目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发票填写完毕,应由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的有关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

d、填制发票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隔联次。

(3)发票的审核

a、作为收款单位时:

(a)审核付款单位交来的款项是否为本单位的款项。

(b)审核付款单位金额是否与应收金额相符。

(c)转帐付款应按银行支票审核规定,进行逐项审核,现金收付应当面点清。

b、作为付款单位时:

(a)审核收款单位开据的发票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是否有发票字轨号码,是否有收款单位及开票人签章。。

(b)审核发票日期、收款单位名称、用途、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累计金额加计是否准确。

(c)审核发票是否有更改项目,联次传递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弄虚作假现象。

(4)发票差错的更正

1、按规定不能更改,重新开具新的发票。

2、发票填写发生错误,不能更改时(如:金额数字),应在发票的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如其中联次已撕下,应将撕下的联次按顺序重新粘在发票本上,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销毁。

(三)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管理制度

1、来源:在住宅区移交时,开发建设单位按住宅区建设总投资的2%的比例,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给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2、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对基金使用受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3、基金用于住宅区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和购买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计划,业主委员会审批。

(四)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调离,必须与接替人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法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部经理监交;会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领导人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薄余额进行 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薄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余额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交接清楚。

6、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调离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处理。

10、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合并单位的会计移交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公司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部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及会计部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过公司总经理同意。

3、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公司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六) 用章管理制度

1、会计部印章分别保存在两位出纳员处(财务章、人名章)以利于互相监督和审核。

2、会计部印章不准外借。

3、会计人员向外报送报表、文件等,需用印章时,经办人必须在登记薄中写明原因及签字,经会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印章用完后放入保险柜中保存。

5、对外结算的支票用章,经付款主管审核方可使用。

(七) 合同管理制度

1、所有原始合同原本均给会计部一份由会计部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贴印花税。

3、每支付一笔合同款时,须先由负责合同的会计员按合同条项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付款批件上注明'与合同相符'字样,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付款予以拒付。

4、建立合同帐薄,按时登记合同帐,合同执行完后要及时注销。

(八)拨打传真长途电话管理制度

1、因公向外发传真或打长途,要事先填在登记薄中填清日期、时间、发往地、用途及经办人。

2、本部门电话仅限于因公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传真不外借。

3、按照节约原则,因公打长途电话长话短说,尽量让对方往本部门打,节省开支。

(九)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1、定期由部门主管及经理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等的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凡参加完外出学习的员工,回来后均要写出心得,并将培训内容传达部门员工,以便共同提高。

4、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上各种有关培训,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取得相应技术职称。

5、定期进行轮岗,使每个员工做到熟悉掌握会计部各岗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到一专多能

,做部门里的多面手。

(十)、报销管理制度

1、严格按预算付款。

2、对于手续不完备的款项拒付。

3、对于现金另星报销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属于预算内支出项目,报销人必须到负责预算的会计人员处核 销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方可到出纳员处报销。

4、属于预算外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在发票背面签字,经办人签字后到会计部经理处审核签字,最后由出纳员再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5、对于发票大小写金额、抬头、印章有误的拒付,内部收据不予报销。

6、上述报销均由经办人统一填制支出凭单。

第7篇 某区物业办财务管理制度

z区物业办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必须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坚持勤俭办事、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必须报办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办公室财务工作由专职报帐员负责,统一到区结算中心办理借款报销事宜;

四、年度经费预算、费用报销、工资补贴发放、申报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及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年审等工作由专职报帐员负责完成;

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根据年初的计划,由各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报请主任批准,由综合部统一办理;

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设立财政专户,经营性物业的收支均由财政专户处理,实行专款专用;

七、经营性物业租金、水电、管理等费用的收支及财务收支报表由专职报帐员负责完成。

第8篇 物业财务预算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预算管理制度

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管理年度编制管理预算。

2、各管理处必须按照公司总部财务部编制的《财务预算格式》编制年度预算。

3、各管理处管理预算的编制周期应与实质管理周期同步。

4、各管理处的管理预算需提前两个月编制,以便公司总部审核、修改后审批。

5、各管理处应严格按照经审批后的预算执行,凡预算范围内开支,均应按照付款审批流程经审批后付款;凡预算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

6、每月编制各管理处的损益表中均必须有当月收支数字与当月预算数字的比较,实际与预算数字差额比例超过5%的项目应专门分析差异原因。

第9篇 物业财务财产清查盘点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1、各管理处所有财产均必须定期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的具体内容包括:

1.1、现金;

1.2、各项银行存款;

1.3、各项存货;

1.4、各项固定资产。

1.5、各项低值易耗品

1.6、各项其他资产

2、财务部负责财产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

3、各项财产清查盘点的期限和方法:

3.1、现金:必须作到日清月结,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3.2、银行存款: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月末必须按照各开户银行打印的银行对帐单分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3、各项存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存货的出、入库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存货盘点表》;

3.4、各项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的购买、领用手续,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片,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5、各项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低值易耗品的辅助帐,完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领用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4、各管理处对于清查盘点后出现的各项资产的溢余或短缺情况,必须立即编制《资产溢余报表》及《资产短缺报表》,连同溢余或短缺资产的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总部。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5、总部财务经理必须定期抽查各项财产的清查盘点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产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第10篇 物业财务收入利润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收入、利润的管理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之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收入。

2、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经营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其它业务利润是指其它业务收入减去其它业务支出和其它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加其它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3、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4、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并按规定顺序进行分配。

第11篇 某物业财务内控制度

一、财务支出管理

(一)费用的请领

1、现金的领用:现金借款人需填写借款单、付款申请单或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执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领款。现金借款人在借款前必须结清以前的借款,否则不准续借。

2、支票的领用:领用支票时需填写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财务部负责人及执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到出纳处办理支票领用登记手续,手续齐备才能开具支票。

领用支票后要及时凭有效凭证报销,每月二十日前领用的支票,必须在月底前报销;每月二十日以后领用的支票必须在次月十日前报销。

(二)费用的报销

1、公司的所有开支必须事前征得执行总经理的同意,并严格按照指定的标准进行开支。

2、报销程序: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返回财务部--结帐。

3、擅自开支和超越领导批示限额的开支不得报销。

4、费用开支后,当事人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开支明细或事由。

5、每周二、三、四为日常费用报销日,财务部在周二前做好现金准备。

6、领导审批报销的时间为每周四、五下午工作时间的最后一个小时。

(三)有关费用的说明

1、费用在1000元以上者,原则上使用支票支付。

2、所有职员的出租车票原则上不准报销(经执行总经理批准除外),因公外出可以报销公交车票。

3、公司的以下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报销:

(1)书;

(2)办公用品;

(3)日用品、百货、饮料、食品;

(4)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5)药品;

(6)礼品,由于工作需要所需礼品一律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要礼品的人员,事前把手续齐备的申请单交行政部负责人,领用时填写领用登记表。

4、公司各部门所签合同必须到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及相关票据进行付款准备。如果合同中途发生变更,应提前通知财务部。

5、财务部审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对于虚报假报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或处罚。

二、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一)原则

1、出差之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表》,交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出差申请表》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必须文件。

2、每一位员工均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详细说明每一项开支。

3、只有与公司公务有关的费用发生,公司才予以报销。用于个人的娱乐消费、体育活动、美容美发、酒店客房的酒吧、酒水的消费等不在报销之列。

4、私人旅行不能与公务出差混在一起。如果私人旅行发生在公务出差之前或之后,则私人旅行的费用必须与公务出差的费用分离。

(二)差旅标准和出差补助

1、员工在市内出差,市内交通费经行政部审查后按实报销(不含出租车费)。

2、长途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略)

● a类城市指直辖市、沿海城市,其他城市为b类城市。

● 出差补助包含了临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补助费用以及日常的交通费用,所以该等费用不再报销。

● 次阶人员陪同高阶人员或客人出差的,其住宿标准可以按高阶人员或客人标准报销。

● 若一人以上出差到同一地方,同性别员工应同住一室。为了便于工作,公司领导不适用此款规定。

(三)餐费

●出差用餐补助为每天40元,分为:早餐10元、中餐15元、晚餐15元;

●报销餐补时,应根据出发及返回时间合理地申请;

●若项目公司提供用餐,则不得申请用餐补助;

●若有交际应酬餐则不得报销当日的中餐或晚餐。

(四)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1、预借款:出差人员如果需要,可按出差地点和出差时间填写“借款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按公司借款审批权限报批。

2、报销:每一位出差员工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详细说明每一项目的费用开支。所有开支都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及酒店明细账单以证明此项开支已经发生,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出差人员回公司三日之内应将需报销单据按规定填好交到相应的部门经理处待审批、报账、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违反以上规定,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或要求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五)票据及预领款丢失

1、所有预领款一经预领,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由保管人负责。

如发生任何票据遗失,员工应提供适当的说明报告(如警方的证明、酒店或旅行社证明本人票据被盗的信件等)、或其他足够的证明文件(如遗失票据的复印件),公司可给予认可和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自备通讯工具。对给予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确保手机每天8:00-24:00间处于开机状态,司机、::部门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工作日24小时开机,周六、周日不关机。

1、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每月实报实销,总经理助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60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2、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20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开发部经理、推广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300元,由外省市股东或总部派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3、部门主管、从事特殊岗位员工、外联工作繁忙人员和司机,经执行总经理批准,每人每月最高限额150元,限额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理。

4、所有员工的通讯工具必须在综合管理部登记在册作为报销依据,无登记在册者均不予报销。

第12篇 物业财务成本费用管理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成本、费用的管理

1、经营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

2、经营成本核算的对象应为:物业管理成本、物业经营成本、物业大修成本等。

3、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整个经营环节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物业服务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它支出。

5、根据财务预算对成本、费用开支实行严格控制,划清费用界限、开支范围,按规定标准和帐务处理原则进行核算。

6、管理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不允许以假发票、空白条作为入帐的依据,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支出。

7、管理处应严格控制费用,严禁在使用中假公济私。

8、凡属费用开支范围内开支应按照管理处费用报销程序执行。

9、成本、费用开支标准:

9.1、工资:按管理处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并不允许超出管理处年度预算。

9.2、劳动保险费:按山东省劳动统筹部门和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9.3、交际应酬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标准的,必须于事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9.4、员工通讯费:管理处物业经理按每人每月人民币***元标准报销,超过***元按标准报销,不足***元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其他员工的通讯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9.5、管理处通讯费:管理处的市话费可凭电话局的话费收据经总部审批后列支入帐;财务部应严格审核电话费明细单据,如有信息台电话费应请求总经理查明原因,向责任人收回信息台电话费。

9.6、市内交通费:原则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元;物业管理处员工如遇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乘出租汽车。

9.7、管理处所有采购支出均应按照集团采购原则集中采购。

9.8、管理处如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工程材料,必须事先取得物业经理的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采购。财务部控制额度为人民币***元之内。

10、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内开支均需按照公司总部制定的开支审批流程处理。

11、管理处各项预算范围外开支一律不予审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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