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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热度:13

某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

第1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

一、财务人员在大楼投入管理运行前,必须进行综合测算,并接受业主单位审查监督。

二、财务人员每年年初,在确保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上,制订财务收支预算。

三、财务负责联系相关银行,代办银行托收服务,并负责各项费用的收缴。

四、工程部负责制订零星维修收费标准,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公开执行。

五、管理费的收支状况报表,由分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每季度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布。

六、每年的管理费总收入扣除相应的税费、综合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作储备金。

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管理费的收支项目产生质疑。

第2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3篇 物业公司财务清算业务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清算业务

第一条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被撤销,正常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撤销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具体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第四条 清算的会计期间、财产清偿顺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清算会计期间的开始,应编制可实现净值为基础的清算开始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清算财产表、清算财产分配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于年度终了时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清算会计期间终了之前,清算组编制财产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进行债务清偿或财产分配的,还应于每次清偿债务或分配财产后编制财产分配表。

第4篇 物业公司财务财务分析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财务分析

第九条 财务分析是指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采用专门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主要为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参考。

第十条 财务分析主要有偿债分析、利润分析、报表分析、发展分析、风险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资信分析等。

1、偿债分析。反映偿债能力指标包括: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等。

2、利润分析。反映利润能力的指标包括: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等。

3、发展分析。发展分析指标一般包括:利润增长率、成本费用下降率、平均投资收益增长率、资本增值率等。

4、报表分析。报表分析内容一般包括:资产结构分析与利润分析,同时可将偿债分析与经营能力分析综合反映。

5、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指对因各种原因的存在使控制公司效益发生不确定变化的可能性分析,包括财务风险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外汇风险分析等。

6、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支出的分析、筹资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收益分析、风险性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主要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投资回收期法、获利性指数法。

第十一条 资信分析。与外单位发生重大经济业务时,一般应进行资信分析。资信分析包括:合作单位的资产结构是否符合其经营情况、该单位的偿债能力、该单位的盈利能力、该单位的资产经营能力、该单位的相关业务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5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入伙工作制度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 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 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

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

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

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

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

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 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 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 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 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 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 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 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 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 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 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第6篇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3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三)

1.0目的

为确保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财务部人身及财产各项安全、消防隐患及损害事故;

3.0工作职责

(略)

4.0程序要点

4.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报纸、书刊、资料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或处理,不得大量存放,对必须存放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2上班时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内;

4.3办公室所有的报表、帐本和其他涉及公司的保密资料,下班前要整理归档锁好;

4.4办公室内禁止一切明火行为,下班时要将电源断开、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对用过的废纸,无用的文件、报表和其他可燃物要及时处理,不需要的用碎纸机处理;

4.5办公室内的门钥匙各自要保管好,不得任意丢放或交其他人员保管;

4.6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急需之用。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6.0 支持文件

第7篇 物业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8篇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报批、报销制度

1、公司所有开支费用款必须由主办人填写申请,注明用途、金额,经由主管经理签字后,财务才能办理借款;

2、购买的一切物品必须由办公室验收后,由需用部门(人)办理领用手续;

3、所有费用报销,需由经办人签字、凭入库单及财务审核签字后、交公司经理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一切报销必须在采购后三天内完成);

4、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允许乘出租车,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乘坐;车票报销必须注明来回地点及日期,并按实际路程及发生金额实报.

5、员工的薪资、加班费、奖金,由办公室(或财务)造表,经公司经理签审后,才能发放;

第9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10篇 成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智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1.0目的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2.0适用范围

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3.0制度要点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11篇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10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十)

为规范公司操作,合理运用资金,节约开支,特制定以下财务支付报销规定:

[1报销程序及规定权限:

1、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下(含10000元)。

经办人→副总经理→总经理

2、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上至300000元的。

经办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报董事会备案)。

3、300000元以上的经营费用等各类支出,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董事长审批。

二、一切支出如有合同或协议,办公室在归档同时应送财务部留复印件作为支付依据。

[2财务报销时间:

员工平时需要报销的单证先填写报销单,按规定审批后交财务部出纳处:

1、每星期二定为现金报销时间,员工需要报销,应事先办妥审批手续,经

出纳员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2、每月22日定为支票结算日。

3、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出纳员方能付款。

[3现金收入管理

1、为应付日常零星开支,出纳员负责从银行提取不超过核定库存限额的现

金,并及时登记入帐。

2、对于超出限额的库存现金,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4、现金支出管理

1、现金支出仅限于下列用途:

①支付职工工资及各种津贴、奖金。

②支付给个人的奖励、佣金及其他劳务费。

③支付各种零星采购及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往来。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方可付款。借款人应在借款单上写明借款事由、还款期限。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应在三天内办理还款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核销的必须到财务部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应于月底财务结帐前归还,特殊情况需跨月结算的,应重填借款单说明理由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每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由经办人向收款方索取有效原始凭证,所办业务完成后,按规定日期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无有效原始凭证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以及有违反财务制度、财务纪律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4、现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高于限额的原则上一律以支票支付。

[5支票管理制度

凡按规定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会计人员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人名章由主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事由和金额,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领取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财务人员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并于次月5日之前编制各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12篇 物业公司财务筹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筹资管理

第一条 资金来源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可运用负债方式满足资金需要,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帐款等)等;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债券等。

第三条 优先充分运用商业信用手段增加流动资金,在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借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借款。

第四条 借款相关费用的处理:

1、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债券发行费是指与债券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发行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债券发行费和借款费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具体可根据额度和使用期限确定可采用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或分期摊销。

4、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5、清算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强公司实力。

第六条 股票发行费是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中扣除,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费用大于本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由董事会制定相关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某物业公司财务公开监管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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