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战略管理
第一百条 战略研究
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产业战略框架的指引下,进一步对所处的行业发展战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进行研究。并指导所属单位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研究的重点是对现有产品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竞争策略和准备进入新领域的产品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第一百零一条 战略规划制定和调整
(一)公司投资规划部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定期编制和调整公司战略规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汇总编制本级专项战略规划内容,提交集团公司归口部门审核、汇总和审批;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基础资料,协助配合规划的编制;产品经销公司负责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二)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调整本公司战略规划,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全资公司的战略监督与战略实施评估;
(三)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公司战略规划和战略调整,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 战略规划内容
(一)集团公司战略要求分析;
(二)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三)宏观经济环境和现状分析,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重点、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五)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预测;
(六)重大项目计划及投资效益分析;
(七)战略部署和战略措施;
(八)总体经济效益预测和评价;
(九)风险分析及对策等。
第一百零三条 战略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与机关部室对战略规划进行年度分解,确定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油品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化工及燃气销售计划;投资规划部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网络发展计划和投资计划;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资产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根据最终确定的年度计划及预算指标,制定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考核方案。
各类年度计划与考核方案必须通过产品经销公司、集团公司各级会议审议,由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战略质询
产品经销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质询,并代表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质询,以确保目标的可行性,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战略发展方向。
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质询由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组织召开战略质询会。所属单位在会议上对战略执行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根据会议决议对所属单位的战略进行调整,并在修改完成之后,报公司各级会议审议,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
第一百零五条 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是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制定油气销售计划,化工品销售部制定化工业务计划,投资规划部制定投资计划和终端网络发展计划,财务资产部制定费用预算计划,最终提交给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形成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
全资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在产品经销公司年度计划及预算原则指导下,制定本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根据实际执行过程的效果,经产品经销公司审批后进行调整。
控参股公司根据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制定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2篇 石油公司管控模式制度
石油公司管控模式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为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下辖5个全资公司,4个控股公司,3个参股公司。
(一)产品经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省石化工贸”)、陕西z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z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z石油湖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z石油天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二)产品经销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z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z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四川)”)、z壳牌(广东)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壳牌(广东)”)、上海石油交易所西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有限公司”)。
(三)产品经销公司所参股的公司包括:陕西交通z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z”)、陕西高速z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z”)和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燃气”)。
(四)产品经销公司将根据发展的需要,不定期调整所属单位的范围,并将调整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并向产品经销公司的所有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公布。
第二条管理定位
(一)根据集团公司管控体系建设要求,产品经销公司定位为集团公司的业务战略与策略中心、业务管理与运营协调中心、业务支持与服务共享中心,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在集团公司战略框架内具体开展产业整合以及运营协调工作,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实现本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
(二)所属单位各业务单元按照其承担的业务和职能,有相应的功能定位。西部有限公司定位为集团公司电商平台,是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物资循环的线上交易平台;新能源公司定位为化工及燃气业务在西北区域的区域市场拓展中心、利润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安全管理中心;上海公司定位为化工及燃气业务在华东区域的区域市场拓展中心、利润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安全管理中心;湖北公司定位为化工及燃气业务在华中区域的区域市场拓展中心、利润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天津公司定位为化工及燃气业务在华北区域的区域市场拓展中心、利润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安全管理中心;省石化工贸公司的油品批发与零售业务和终端油气站网络建设业务定位为市场拓展中心、利润中心、品牌推广中心、安全管理中心、物流中心,化工及燃气业务定位为一次公路物流中心、二次物流中心;z壳牌系合资公司、高速z和交通z定位为油品零售业务的利润中心、市场拓展中心、安全管理中心;交通燃气定位为燃气零售业务的利润中心、市场拓展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在产品经销公司的领导下,不断提升运营能力、实现各业务单元的目标。
(三)销售服务中心为产品经销公司的内设服务机构。销售服务中心的油品业务定位为发货与结算服务中心,化工及燃气业务定位为发货服务与结算中心、集团控参股公司产品采购中心、调运计划执行中心、成本费用控制中心。
在销售服务中心的职能方面,由销售服务中心独立承担机关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的职能有:业务职能(会计核算、销售结算、数据统计、计划执行与发货服务、产销衔接)、管理职能(费用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建设、固定资产购买与日常管理、日常文件管理);由公司机关对应部门负责的职能有:业务职能(配置计划制定、价格制定)、管理职能(投资管理、固定资产计划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人员招聘与调配、薪酬福利编制与发放、社保及五险一金缴纳、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档案管理、法务管理、商标管理、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党建管理、宣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监管)。
(四)客服中心定位为面向集团各类业务的客户咨询,客户投诉的接收、信息传达、跟踪处理及反馈、回访等服务中心。
第三条 产业类别划分
(一)核心业务。产品经销公司现有成品油和天然气两类业务,是产品经销公司的核心业务。
成品油业务包括成品油零售业务和成品油批发业务。
成品油业务主要由省石化工贸、z壳牌、z壳牌(四川)、z壳牌(广东)、交通z、高速z司等产品经销公司承担。
天然气(ng)业务包括cng及lng零售业务和cng、lng及lpg批发业务,主要由交通燃气、新能源公司、湖北公司来承担。
(二)战略增长型业务。产品经销公司将化工和煤炭业务、电商业务定位为战略增长型业务。
1.化工业务及煤炭业务
化工产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零售业务和化工产品批发业务。产品经销公司在化工产品销售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将采取先以集团在产已销的大宗化工产品为主要销售产品,逐步建立稳定成熟的营销模式,再逐步搭载销售集团其他化工产品,最终实现承担集团集中销售的所有化工产品的销售。
煤炭产品业务即煤炭的产品批发。产品经销公司将利用已有的资金、客户、交通运输网络等资源优势,建立以直销为主,借助煤炭交易平台,立足西部,布局全国的煤炭产品批发业务。
化工产品业务和煤炭产品业务将会以产品经销公司为主体,直销为主。目前,产品经销公司该项业务主要有新能源公司、上海公司、湖北公司、天津公司。
2.电商业务
西部有限公司打造立足陕西、引领西部、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千亿级以上规模的大宗商品领域专业化b2b/o2o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将依托z石油的资源优势和品牌影响力,以大宗商品电商为主体,以互联网金融和物流为两翼,以大数据、云计算、o2o为支撑,为能源化工领域的上下游企业提供集电商服务、国内贸易、跨境贸易、物流配送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群。
第四条 公司管控模式选择
为实现产品经销公司层面价值最大化,产品经销公司主要通过所属单位治理模式设计、管控类型设计、统筹协调事项设计三个维度打造产品经销公司管控模式,并依此控制、协调、激励及统筹所属单位的经营发展。
(一)治理模式设计主要是通过对所属单位治理事项的安排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依据不同的股权比例和战略重要度,治理可以分成行政直管、进取型治理、合规型治理、价值型治理四大类。
行政直管。对于产品经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设分支机构采取行政直管的治理模式,虚化所属单位治理结构。目前,对省石化工贸、新能源公司、上海公司、湖北公司、天津公司、榆林销售服务中心、延安销售服务中心采用行政直管模式。
进取型治理。进取型治理主要适用于绝对控股的所属单位。产品经销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质决策,所属单位依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并严格按照产品经销公司决策执行。公司对西部有限公司管理采用此模式。
价值型治理。价值型治理主要适用于相对控股的所属单位。产品经销公司对所属单位不过多干涉具体业务,通过专业的董事、监事、高管等派
驻,强化所属单位的决策体系打造。产品经销公司对z壳牌、z壳牌(四川)、z壳牌(广东)、交通z、高速z等公司管理采用此模式。
合规型治理。合规型治理主要适用于参股的所属单位。产品经销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框架内履行治理程序,产品经销公司通过产权代表行使股权管理职能,所属单位只需符合法规、遵照制度、注重法理规定内运行即可。产品经销公司对交通燃气实施合规型治理。
(二)控制类型设计是管控体系设计的核心,从控制维度出发可以将所属单位分成操作型、战略控制型、战略规划型、财务型四大类。
操作型:产品经销公司对下属公司进行深度的、全面介入式的控制,涉及战略、投资、财务、业务运营等各个方面,所属单位仅是按照产品经销公司的指示进行日常的运营管理。
战略控制型:产品经销公司对影响总体发展的关键事项进行控制,如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在此基础上,还对所属单位关键业务环节进行控制,同时下放其他业务经营权的一种控制模式。
战略规划型:产品经销公司对影响总体发展的关键事项进行控制,如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在此基础上,原则上下放业务经营权,由所属单位自主开展运营管理的一种控制模式。
财务型:产品经销公司通过财务政策和股权管理手段来实现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控制,所属单位自行确定发展战略,自主运营管理,产品经销公司的目的是获取财务收益。
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分公司,针对属于公司主要业务且公司对其有实际业务控制的所属单位,采用操作型控制模式,全资公司管控适用于这种模式;因股权比例、管理现状等原因不适宜采用操作型控制模式的所属单位,公司宜采用战略控制型管控或战略规划型管控,对绝对控股公司实行战略控制型管控,对相对控股和参股公司实行战略规划型管控。
目前公司对省石化工贸、新能源公司、上海公司、湖北公司、天津公司、榆林销售服务中心、延安销售服务中心,进行操作型管理;对西部有限公司实行战略控制型管控;对z壳牌、z壳牌(广东)、z壳牌(四川)、交通z、高速z和交通燃气采取战略规划型管理。
(三)产品经销公司通过核心流程和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所属单位的成本、质量和安全,形成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产业整合中心、利润增值中心、业务管理与运营协调中心。
产品经销公司对所属单位的统筹事项需要做好以下方面:职能专才的集中共享,资金的集中使用,人才梯队的集中建设,风险危机的集中防范,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专业服务的集中共享等。
第五条 管控条线选择
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各产业特点及管控要求,重点从三类十九条管控条线系统设计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宽度与深度。十九条管控条线分为:1.业务类管控条线,包括油品销售、化工及燃气销售、终端网络发展三条管控条线;2.业务支持类管控条线,包括品牌管理、投资项目、采购招标、安全环保和质量计量五条管控条线;3.管理支持类管控条线,包括战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企业文化、党建、工会、行政管理、风险与内控、审计、法务和信息管理等十一条管控条线。
第六条 正确实施法定程序和内部程序
法定程序是指企业在落实其管理意志、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步骤。内部程序是企业依据内部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流程。
产品经销公司在管控体系建设中,应重点关注法定程序和内部程序在以下几方面的有机结合:
(一)所属单位做出重大决策前,首先必须执行内部程序,然后执行法定程序,以保障产品经销公司作为大股东的意图得到贯彻。
(二)内部程序履行过程中,产品经销公司要和有关所属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反复权衡,慎重决策。
(三)在内部程序转入法定程序时,产品经销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分别采取决定、建议、协商等方式进行。
(四)产品经销公司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实施对口业务指导,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确保管理链条顺畅。
(五)产品经销公司执行集团公司的决定,履行对集团公司的报告和备案程序。
第七条 机制建设、制度流程优化
产品经销公司通过机制建设和制度流程优化来确保法定程序和内部程序的实施。
(一)机制建设:通过信息报告机制、经营例会机制、职能委派机制、业绩监控机制以及管控推模机制五大机制设计,保障管控体系在产品经销公司和所属单位的日常高效运作。
1.信息报告机制:规范投资、财务、营销、人力资源等报表类别、内容及报送周期,实现对所属单位发展和运营信息的动态监控;
2.经营例会机制:确定各类会议的召开范围、决策内容和权限、召开周期等,以达到下属各单位相互协同的目的,保障指挥链和决策权的畅通;
3.职能委派机制:设计职能委派机制,包括向各所属单位派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等,规范产品经销公司与下属各单位的关系,加强对各所属单位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所属单位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4.业绩监控机制:围绕产品经销公司的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对所属单位战略性专项任务及定性、定量目标建立全过程监控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5.管控推模机制:将新设立或并购整合企业纳入到管控体系当中,实现有序整合。
材料员岗位职责保洁员岗位职责董事长岗位职责
第3篇 石油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本部资金管理及监督。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职责
1.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的起草与修订。
2. 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划分管理权限,根据上级资金管理部门授权办理重大资金业务的授权与审批。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工作。
4. 负责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5. 接受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职责检查。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条货币资金根据其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办理现金(指狭义现金,即库存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二)企业支付现金必须严格遵守结算纪律,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四)企业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存入银行。
(五) 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第五条企业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节余数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若平时发现现金余缺,除设法查明原因外,还应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待查明原因后再转账处理。
第六条银行存款就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
第七条企业办理收支业务时,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都需以加强结算纪律为保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等。
第八条'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九条对有出纳岗位的办公室必须配备防盗网和防盗门,每个出纳都应配备单独的保险柜,对现金等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十条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银行预留印签不得由一人保管,出纳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二)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现金收支进行稽核。
(三)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并完善交接制度。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即公司所有收入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全部上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所有的支出资金由集团公司财务根据审批的资金预算情况或用款计划通过网银下拨至公司,并按照制度执行。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资金支出流程按照费用管理(试行)执行,按照报销审批流程进行。【hb公司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预付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需报总经理审批,根据合同约定,预付货款(或商品)款,运费(计算依据)经办人填写《预付款通知单》,以及按照付款流程执行。
经办人填写付款单---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财务负责人复合---分管财务领导---总经理
会计制单---财务稽核人员审核---出纳在网银管理系统提交付款指令后---执行网银支付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关键控制点
1. 财务稽核和会计人员负责对授权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2. 会计人员必须对审批、签字、金额等予以审核,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账务处理。
3.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签字审批手续齐全的单据办理付款业务。
第三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银行账户管理主要是指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
(一)公司应遵照《陕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核准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及不得私自开设各类或办理账户撤销。
(二)公司账户管理流程如下:
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需提前一个月向财务公司提出开户、变更、撤销账户申请。
2. 财务公司审批同意后,准备相关资料,办理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手续。
3. 开立银行账户后必须在资金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集团资金管理平台要求管理和使用该账户。
4. 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资金不得在账外运行。
5. '收入专户'资金来源于产品销售货款及其他收入款项,不得有对外支出项。'费用专户'及各项专用账户资金来源于集团公司的拨款,不得有其他收入项。
6. 银行对账单在资金管理系统中的银企直连进行管理,同时做好线下监管工作。
第四章 网上银行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网银操做人员应严格执行网银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银资金安全。
(一)网上银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资金处,各单位需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向财务中心资金处申报,由财务中心资金处统一向集团公司报批。
(二)申请办理网银业务必须与受理银行签定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资金安全。
(三)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要根据网上银行业务的需要,制定本单位电子证书、密码、操作权限等管理规定,明确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网银支付执行'三人操作,两级审核'制度,涉及人员包括:操作员、审核员、授权员。即:付款指令录入---一级审核---二级审核并授权。付款指令录入由出纳执行,一级审核有财务审核人员执行,二级审核并授权按照付款金额的不同
分别授权。各级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网银支付操作。
第十七条每笔款项的上划或支付都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即上划或拨付的审批、审核程序必须完备。
第十八条记账员要及时核对企业内部结算存款,每月编制内部结算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出纳人员应以审核后的记账凭证为依据,准确录入付款信息,提交网银支付申请。
第二十条网银审核人员应根据记账凭证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提交支付申请的收款人、账号、开户行、金额,二级审核人员应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授权支付。
第二十一条网银操作人员应严格管理各自的usbkey,每日业务结束后,必须锁入保险柜保管。要定期修改操作密码,防止泄密。
第五章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10万元以上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外购货款及基本建设项目等。
第二十三条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项目。
1. 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制。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经理办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付款流程付款。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他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 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制度,严控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 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做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4. 明确监督主体,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财务人员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汇报领导。
支付大额资金具体使用流程:
经办人申请金额(填写付款申请单)并付相关合同及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4篇 石油公司油品销售制度
石油公司油品销售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油品市场营销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同时构建“终端网点-所属单位-产品经销公司”三级管理体系。进行营销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公司油品的营销管理。并承担产品经销公司总体计划的归口管理工作。
公司油品营销管理职责包括:
(一)制定市场营销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高市场营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策略,制定公司的营销计划和市场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所属单位提交的营销活动方案,为各所属单位的市场拓展提供有效支持;
(四)负责油品品牌推广的策划,对所属单位广告策划方案进行审核,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
第三条 营销战略规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油品业务战略规划,纳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中,经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编制过程中所属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全资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公司战略,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控参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战略指引下,编制本公司战略,提交本单位决策机构审批,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四条 价格管理
油品购进价格由集团公司价格委员会制定,所属单位根据价格文件执行。
油品销售价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全资公司具体销售政策自行制定实施,并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控参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或企业自行制定执行。
第五条 需求计划
所属单位采购集团公司统销的油品,应按年度、季度、月度编制需求计划,所属单位制定其油品需求计划后上报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审核,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汇总平衡所属单位油品需求计划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根据集团公司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分解形成所属单位的配置计划,并下达所属单位执行。
第六条 销售计划
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根据所属单位上报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及市场预期,编制油品销售计划表,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批准后的销售计划数据,由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进行数据调整平�后下发给所属单位执行。
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 油品销售计划的执行
(一)销售计划一经确定,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应各司其职,认真组织落实。
(二)产品经销公司通过所属单位上报销售统计日报、周报的形式对成品油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第八条 客户管理
(一)油品类大客户管理方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由营销部组织实施,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及所属单位配合实施。
(二)客户管理由所属单位自行实施管理。
(三)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公司客户管理相关制度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单位客户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九条 激励机制
所属单位依据产品经销公司整体激励原则,自行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的激励方案,并将激励方案报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备案。
第十条 油品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在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在追踪跟进阶段,推销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的配合步骤,通过售后服务来提高企业的信誉,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推销工作的效率及效益。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企业品牌宣传来说也是一大助力。
公司建立售后服务双通道机制,即客户既可反馈售后服务相关信息至客服中心,由客户中心反馈至相应单位解决,也可直接反馈至所属单位进行协调处理。
第5篇 石油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活动。
第四条 公务接待的基本原则
(一)勤俭节约:公务接待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限额接待:各级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接待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三)夯实责任:公务接待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审批领导和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公务接待任务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室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时,原则上由相关部室对口接待,综合办公室予以配合,综合办公室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情况审计监督,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 财务部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管理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章 公务外出管理
第七条 公务外出实行计划管理,须填写《公务外出审批单》(附表1),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公务外出要科学安排,严格控制公务外出时间、内容、路线、人员规模。严禁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搞变相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活动。
第八条 公务外出需对方单位接待的,应提前向对方单位发出公函(或电话通知),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规模和联系人。
因公出差人员,需要业务宴请他人时,必须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宴请,并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超出费用不予报销。用餐费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 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公务出行应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量和规模。公务外出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应乘坐费用较低的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如遇任务紧急或出差路途较远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如:职工乘坐飞机),须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十条 食宿规定
接待对象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烟酒标准
上级单位人均100元均不提供住宿,仅按照来访者单位住宿标准代为预订。酒水400元/瓶以内,烟30元/包以内。
业务合作
单位主要领导
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人均50元酒水200元/瓶以内,烟20元/包以内。
其他工作人员人均30元酒水150元/包以内,烟20元/包以内。
备注:中午接待客人一般不安排酒水,晚上接待根据情况安排。办公室领用烟酒,特殊情况下需从酒店采购的,须经主陪领导同意。
所用烟酒按标准从综合办公室领取,酒一般不超过2瓶,烟一般不超过2盒。
hb公司除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接待时,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不安排住宿。
第四章 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第十一条 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前,接待单位要认真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定额、非定额均需审批)》(附表2);重大公务接待活动,要提前拟定方案,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非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个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节假日期间的用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接待的需由其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小额餐费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单次餐费票据数额小于200元)。
第十二条 简化迎来送往礼节。不跨地区迎送,不得在机场、车站、单位门前组织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识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标语),不摆设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政府厅级领导、集团领导到公司的公务活动,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政府处级领导或集团部室领导到公司的公务活动,一般由公司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产品经销公司领导到公司进行公务活动,由总经理陪同,如果总经理在外地责不必陪同;其他人员的公务活动由对口部室或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陪同;重大商务活动和特殊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陪同人员。
第十四条 公务活动场所和项目安排要紧扣公务内容,不得安排公务活动之外的内容。严禁借接待之名组织旅游或观光活动,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十五条 外事活动,主办部门提出活动方案,经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方案办理;报销时须将活动方案作为财务凭证。
第十六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把帐单费用,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附表2),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公务接待预算管理。所有接待费用必需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在其他项目中虚列接待费或以公务接待为名列支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公务接待要严格审批、从严控制。财务部要严格把关,对凭证不全的不予报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九条 公司将定期公布公务接待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务外出审批单
2.公务接待清单
第6篇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章 内部岗位原则
第四条岗位分设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制度,遵循账、钱、物独立分管原则,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均需设审核。
第五条定期轮岗原则:财务部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最长不超过两年,其他岗位不超过三年轮岗一次。
第六条亲属回避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出纳。
第七条财务部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三章 财务内部牵制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日常业务处理时的内部牵制
1、日常业务处理依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2、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还需出纳核对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三个人签字方可报账。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若为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4、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由当事人回原开票单位复印其发票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原开票单位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会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6、会计人员编制各种付款凭证或自制付款凭证如工资表、津贴表等,必须经另一名会计人员复核方能付款。
7、出纳员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由出纳负责。与出纳无关的业务错误,出纳员应协助纠正。
8、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中有序地工作。
第九条货币资金的内部牵制
1、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2、会计不得经手现金的保管、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3、未经领导批准出纳人员不得替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金库内保管现金或有价证券。
4、对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5、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账相互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划清责任进行处理。
6、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进行抽查,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存入银行。
7、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者,应及时收回销账。
8、财务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内部牵制
1、建立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票据使用人不得兼任票据保管员。
2、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不得在未填明:日期、收款单位、账号、用途的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
3、公司各部门使用票据须从公司财务部领取,并按照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才能有效。收款票据须由开票人与收款人签名,收费票据作废联须加盖作废戳记与本票据其他票联一同到财务部缴销。
4、有关票据的业务由会计人员制单,记账凭证上要注明票据号。
5、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主管会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签章印鉴使用的内部牵制
1、'出纳业务专用章'、'法人代表财务专用章'、'财务业务专用章',分别由出纳员、复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2、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3、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实行两章分离,支票与密码分离。
4、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实行两章分离,支票与密码分离。
5、收入的取得必须由会计开出的收据,出纳员收款后盖章,做到收据与印章分离。
6、实行银行印签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进行保管和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7、财务印鉴主要在办理银行结算时使用,其他业务使用财务印鉴必须报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内部牵制
1、公司采购固定资产,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申请,批准后由专人进行购买。
2、采购行政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应根据采购申请进行,购入后应由第二人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将验收清单分送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门。
3、各部门所购的固定资产应报财务部备案,实际验收后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部门的手续入账。
4、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
,财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盘存,做到账、卡、实相符。
5、行政办公用品日常领用,要分别注明领用数量及部门,每月月底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牵制
1、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预防呆账,减少坏账,保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对应收账款每月月末清理一次,并对借款单位或个人及时催报。
2、财务部门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及时清理、收回和结清。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的内部牵制
1、会计人员应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
2、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需详细登记。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管理:网上银行的制单由出纳提出申请,实行三级授权复核管理。各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银行交易密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7篇 石油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组织管理
第一条 公司组织管理原则
公司的组织管理应遵循精简、科学、高效等原则,同时在组织变革和组织设置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组织设置和组织变革必须以战略为先导,为公司及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二)适应性原则。公司组织变革和设置必须适应当前内外部环境,向上适应集团管理需要,向下适应业务管控和服务需要,对外适应市场环境的需要。
(三)清晰性原则。组织变革和设置都应做好分工、边界清晰,做到内外部各项管理业务无缝对接,确保组织效率。
第二条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产品经销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直接领导管理下,设置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
党政联席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在集团公司的授权监督下,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审议、审批工作。
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决策机构,在集团公司的授权及监督下,对公司日常经营事项进行决策。
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各专项业务的专业议事机构,在公司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与监督下,对本公司各专项业务进行研究、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产品经销公司现设专业委员会包括:董监事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价格与客户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
经理层实施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日常经营策略的拟定和执行。公司职能部门接受经理层的领导,是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的参谋机构。党、工、团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产品经销公司总经理由陕西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命,代表公司负责签署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并对集团公司负责。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全面工作,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决策事项。
第四条 党委会是公司党委议事主要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进行决策。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党群工作部。
第五条 产品经销公司党委会依据《工会法》及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设立工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集团公司要求设立产品经销公司共青团委员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青年和共青团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产品经销公司党委书记由集团公司任命。党委书记负责公司党、工、团、纪检监察、统战、武装、维稳、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并配合总经理进行党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组织机构的设置或调整
组织机构调整分为重大机构调整或者机关组织机构调整,其中重大组织机构调整包括向下设所属单位或办事处、变更经营方式、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组织机构调整和机关组织机构调整由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提案,经产品经销公司相关会议审议,并提交集团审批后执行,所属单位协助配合,所属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再向下设立分所属单位。
第八条 决策原则
在组织决策中做到“四坚持”原则:一是坚持权责对等,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的对等;二是坚持程序决策,决策流程制度化,避免超越制度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三是坚持及时、明确决策,决策者应在明确的时限内作出清晰的决策,不能拖延推诿;四是坚持紧急情况弹性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启动相机决策程序当事人可越级越权进行止损决策或避险决策,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决策机构如实进行专题汇报。
第九条 决策机制
公司的重大决策在集团公司的授权下,通过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形成决议。
(一)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
1.听取产品经销公司党委有关党建、思想政治、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重大事项和活动的通报。
2.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的工作安排和落实措施。
3.审议产品经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的有关生产、经营、科技、管理等重要工作的方案和意见。
4.审议产品经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拟定的项目投资、融资、企业重组、改制、并购等重大事项。
5.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定员、定责方案。
6.研究决定产品经销公司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聘用、解聘及有关重要人事变动等事项。
7.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员工的业绩考核、奖惩兑现、薪酬、福利实施方案等事项。
8.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9.研究决定产品经销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或与产品经销公司密切相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意见。
10.审议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
1.研究决定产品经销公司制订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委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需向集团公司党委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2.研究通过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制度和重大活动方案;研究产品经销公司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理论学习和舆论宣传等相关工作。
3.听取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党支部和党委工作部门的请示、汇报,研究决定其请示的重要事项。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部署产品经销公司和所属单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5.研究决定产品经销公司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事宜。
6.听取产品经销公司党群工作部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其重大问题;批准纪检监察岗位对党员的违纪处理意见。
7.研究决定产品经销公司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工作部署和重大问题。
8.听取产品经销公司统战、武装、工会和工青团等工作汇报;研究决定“维稳”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工作部署。
9.审议需产品经销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1.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及集团公司授权制定的项目投资、融资,企业重组、改制、并购、分立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2.审批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的战略规划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和财务预算方案,并通报其组织实施情况
。
3.研究部署产品经销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日常工作。
4.审定产品经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审定产品经销公司定编、定岗、定员、定责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6.审定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拟订的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的绩效考核、奖惩兑现和薪酬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7.审定产品经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8.研究确定需向党政联席会提交的工作报告、提案等。
9.通报产品经销公司重要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和组织协调工作情况。
10.听取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单位及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1.研究部署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授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2.研究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执行及监督
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若对产品经销公司的决策有不同意见,应先执行决策、再按程序逐级反映。产品经销公司做出决策后,要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产品经销公司的监督体系以帮助决策者提高决策质量、帮助执行者提高执行效率为目的,设立包括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内控审计部在内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有关信息和其他相关支持。
业务上级对业务下级、授权部门对被授权部门、授权人对被授权人、流程后端对流程前端都负有直接监督责任。
所有员工都享有民主监督的权利,可以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答复。
第十一条 组织绩效考核
(一)组织绩效考核是把战略通过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转化为正确行动的保障。组织绩效考核的主要工作包括设计关键绩效指标、设定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和应用考核结果等四个主要环节的工作。
(二)年初根据全面预算和经营计划,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与所属单位经营责任人签订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安全环保质监部与所属单位经营责任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是对各单位经营者进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根据责任书的履行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所属单位兑现奖励。
(三)公司根据不同的管控分类、各所属单位的业务特点,设置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
1.对全资公司管控的所属单位,主要考核指标为利润、收入、费用、销量及相关管理指标;
2.对控参股公司,主要考核指标为利润、收入、销量及相关管理指标;
(四)组织绩效考核
外派董事、监事原则上不在派驻单位领取报酬和津贴,其薪酬方案由集团公司或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制订并实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进行;一般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以派驻单位考核为主,公司党群工作部确认的方式进行参考。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8篇 石油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业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指导意见以及规则、实施办法、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在此例。
第四条公司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以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依据的原则;
(二)体系完整:制度体系要涵盖公司为实现整体战略目标而涉及的各项管理职能,尽量做到内容全面;
(三)结构合理:制度体系要分类合理、层次明确,体系内各项制度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有利于理解与执行;
(四)协调统一:制度中有明确的适用条件与适用部门、制度中规定的权责对等清晰,低级制度服从高级制度,避免制度之间的冲突;
(五)功能到位:能满足公司管理各层面活动的需要;
(六)相对前瞻: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稳定性,不宜经常作原则性变动;
(七)符合实际:适用公司现有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文化,关注公司现阶段最核心最紧迫需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履行下列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一)组织拟订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负责对规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建立规章制度台帐,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承担规章制度的文字审修、提交会议审议和存档备案等职责。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格式要求
第八条各部门在完成草案的草拟工作时,应遵照以下文本格式及书写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实行日期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小二号华文中宋,一级章节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_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_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条、(*)、'*.'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和'3.'。
3.规章制度电子版段落间距按照规章制度标题段前1行段后1行,一级章节标题段前1行段后0行,二级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行。标题、内容行间距为1.5倍间距。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现状和管理需要,拟定相关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并向综合办公室申报备案。
第十条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应在年初(原则上为每年3月份前)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文件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以下内容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一)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和有关背景材料;
(三)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名称,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事宜;
(五)编制规章制度的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申请立项部门的主管领导应审核《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收集《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结合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部门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与各部门及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沟通后,明确公司本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名称、起草部门、完成日期等,编制《公司__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报领导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并报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对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无制定之必要,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综合办公室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批准后撤销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四条《公司__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下发后,承担起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内容及时间安排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它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五条公司的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类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综合类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一)规定: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重在强制约束性;
(二)办法:对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的文件,重在可操作性;
(三)制度:要求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规则:为维护劳动纪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员工遵守的关于工作原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
(五)规程:为了使工作按程序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
(六)守则:公司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时,涉及其他部门的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其他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意
见,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十九条必要时,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可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制度,注意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和协调,广泛听取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三节 审查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由承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查后报送承办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按主管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由部门主管领导在《文件审批表》(附件3)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签署姓名。
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承办部门将以下资料报送综合办公室:
(一)规章制度及电子文本;
(二)《征求意见表》;
(三)《文件审批表》;
(四)规章制度有关背景材料、调研材料以及征求意见;
(五)和讨论情况的汇总材料。
第二十三条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二)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有无冲突、重复;
(三)是否正确处理领导、相关部门及员工的意见;
(四)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四节 审议、发布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审查、修改后,将规章制度递交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提请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后下发执行。需上报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审批的,经审批通过后予以下发执行。
第五节 修订、废止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原承办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附件2)提交综合办公室立项、审核后,按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至四节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七条修订规章制度时,应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第二十八条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条因公司生产经营急需出台的规章制度,可先制定暂行或试行规定(办法),在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承办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每半年向综合办公室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制定本办法,需向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件立项申请表》
2.《文件更改申请表》
3.《文件审批表》
第9篇 石油公司党建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党建管理
第一条 产品经销公司党建工作规划,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基点,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积极推进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全公司各项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二条 党建规划
公司党群工作部制定机关的党建工作规划,上报集团参考,并根据集团的党建规划分解形成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
全资和控股公司依据产品经销公司下发的工作要求进行党建规划,参股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党务活动
党务活动涉及组织公司党建知识培训,开展特色党日活动以及举办党建经验交流会;负责党群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包括民主生活会、党委扩大会议或者党政联系会议等;开展党政工作检查,落实党支部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党的选举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组建、改选、撤消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做好公司各党支部、组织干部、专兼职党务人员、党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公司党员发展规划,指导各支部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负责党员、干部的统计;党员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产品经销公司的党务活动,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将其组织实施的党务活动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参股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党务活动。
第10篇 石油公司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第五条工作程序
(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五)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六)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七)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投资项目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
产品经销公司对全资公司的投资采取集中决策审批、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控股公司的投资采取分级授权、分级监督、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参股公司采取备案登记、抽查监督、各自实施的原则。
第二条 投资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
公司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管理的专业议事机构,对公司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负责审议公司投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及经济评价方案与参数;审议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外投资计划;负责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的审议;并对相关审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投资规划部是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的日常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非经营性设备及车辆购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环保节能项目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组织审批投资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的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投资建设项目的定岗定员,组织编制培训设施建设项目和年度培训设施建设项目需求计划;公司计划与油气销售部、化工品销售部负责编制产品营销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对销售网络建设及其他营销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按年度投资项目提出年度财务投资预算方案,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及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股权收购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审核项目投资协议或合同、项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
第三条 投资管理权限
按照投资管理权限层级,投资项目分为需集团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或核准的项目、所属单位自行审批的项目。
(一)油气站新建项目的权限
全资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资产类项目中,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租赁类项目中,35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350万以下项目为需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壳牌合资控股公司的油气站新建项目,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超出产品经销公司审批权限,即2000万美元/zz股权比例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属于公司权限的(与壳牌公司同等投资授权标准),由公司审批;属于zz壳牌董事会权限的由zz壳牌董事会决定,自行审批的项目,需报公司投资规划部备案。
参股公司油气站新建项目,5000万(含)以上项目为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5000万以下项目为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
(二)其他项目权限
其他项目投资权限的具体划分标准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第四条 投资按项目进行管理,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后评价阶段,具体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投资计划编制与调整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是指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业务发展目标而编制的资本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含一般措施及零星购置)、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全环保等的计划。
各归口部门、下属全资公司编制本部门(单位)投资计划,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制度相关规定和当年计划工作任务、目标及计划安排原则,对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形成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并提交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年度投资计划在集团审批通过下达后,由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后,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及立项
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立项请示,立项请示应附带项目建议书作为立项的支撑性文件。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分析和论证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议书应由项目实施单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根据项目需要必须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应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按下列规定审批: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一般作为列入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依据。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后,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根据需要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等内容有重大变化或项目建议书批复超过两年以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七条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自行编制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聘请由资质单位进行编制。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第八条 项目设计管理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需公司审批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预审,提交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批。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涉及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公司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系、协调、评审等设计管理。
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超过10%;当超过10%(含)时,原则上应重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报批工作。
第九条 对于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由产品经销公司或授权全资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项目初步设计;控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公司投资规划部参与、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监督;参股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招标结果报公司投资规划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所属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产品经销公司不再参与招标监督)。
第十条 投资项目实施
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公司招标、合同、质量、hse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未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如下: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2.需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审批。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公司(或公司授权项目实施单位)方可确定项目管理承包商;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后,方可确定工程总承包商。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单位,原则上不得成为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特殊情况应按本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
投资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批准的项目内容及概(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建设标准。重大设计变更,应按制度规定权限及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自行实施项目,公司做好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尤其是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项目的现场管理,须规范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签证确认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
投资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或基本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单项验收,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专项验收手续。各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整体预验收和试生产工作;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整体预验收,并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试生产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公司逐级报请,并由集团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需项目实施单位报请,并由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1.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开展。
2.由产品经销公司审批的项目,公司投资规划部组织开展,并牵头组织公司财务资产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质监部、内控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
3.所属单位权限内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 监督与考核
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单位要编制项目进度报告,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
全资公司按公司投资规划部的要求提报投资月报、季报和年报,同事进行年度投资的季度与年度分析,并报送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控参股公司每半年提交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第12篇 石油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定义
(一)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二)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五条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第六条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第七条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体监测项目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第九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第十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应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报告,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公司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公司应专题报告产品经销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检测机构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第十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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