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方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目的。
人力资源规划是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依据。其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要求,科学地预测、分析公司在变化环境中的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情况,制订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需要的人才。
第三条 范围。
公司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和其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原则。
(1)可行性。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要注意实施条件的限制,应该在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结合研究和寻求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来制订。影响人力资源规划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即外来因素与内在因素。外来因素包括法律变更、政策改变、经济转型、新科技发明等,内在因素包括组织变革、改变经营策略、工序改善、员工职业生涯改变等。
(2)一致性。人力资源规划具有外部一致性和内部一致性。外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公司的战略计划、经营计划、年度计划相配合;内部一致性是指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所有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如招聘、培训、工作分析、薪酬等计划相一致。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
第五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层次。
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两个层次,即总体规划及各项业务计划。人力资源的总体计划是有关计划期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总政策、实施步骤及总的预算安排;各项业务计划包括配备计划、退休解聘计划、补充计划、使用计划、培训开发计划、职业计划、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劳动关系计划。
配备计划是指中长期内,不同职务、部门或工作类型的人员的分布状况;退休解聘计划是指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人员情况及所在岗位情况;补充计划是指需要补充人员的岗位、数量和对人员的要求;使用计划是指人员晋升政策和时间,轮换工作的岗位情况、人员情况、轮换时间;培训开发计划是指有关培训对象、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师资等;职业计划是指骨干人员的使用和培养方案;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是指有关个人及部门的绩效标准、�量方法,也反映薪酬结构、工资总额、工资关系、福利项目以及绩效与薪酬的对应关系;劳动关系计划是指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改进劳动关系的目标和措施。
第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期限。
人力资源规划期限是短期(1年)、中期(2~5年)还是长期(5~10年),一般来说要与公司总体规模相一致。它主要取决于公司所处环境的确定性、稳定性以及对人力素质的要求。通常,经营环境不确定、不稳定,或人力素质要求低,从而随时可以从劳动力市场上补充时,可以以短期规划为主;相反,若经营环境相对确定和稳定,而对人力素质要求较高,补充比较困难时,就应当制订中长期规划。人力资源规划期限与经营环境的关系参见下表。
人力资源规划期限与经营环境的关系
短期规划――不确定/不稳定
长期规划――确定/稳定
出现许多新的竞争者
很强的竞争地位
社会、经济、技术条件飞速变化
渐进的社会、政治、技术变化
不稳定的产品/服务需求
稳定的需求
组织规模较小
很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恶化的管理实践
强有力的管理实践
第三章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步骤。
公司要有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就必须遵循编制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与方法。人力资源规划的制订有下列七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
第二步,预测人力资源需求。
第三步,预测人力资源供给。
第四步,确定人员净需求。
第五步,确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
第六步,人力资源方案的制订。
第七步,对人力资源计划的审核与评估。
第八条 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
收集、分析有关信息资料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对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影响很大。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信息资料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目标、组织结构的检查与分析、职务说明书、核查现有人力资源(现有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分布状况等)。
分析人力资源环境:
(1)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制订人力资源规划前,必须向各职能部门索要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数据、企业组织结构数据、财务规划数据、市场营销规划数据、生产规划数据、新项目规划数据、各部门年度规划数据信息,整理企业人力资源政策数据、公司文化特征数据、公司行为模型特征数据、薪酬福利水平数据、培训开发水平数据、绩效考核数据、公司人力资源人事信息数据、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开发数据。人力资源规划专职人员负责从以上数据中提炼出所有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整理编报,为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本数据。
(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获取以上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内部讨论,将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划分为环境层次、数量层次、部门层次。每一个层次设定一个标准,再由这些不同的标准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活动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制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报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公司总裁审批后,告知全体员工。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下发“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申报表”,在限定工作日内由各部门职员填写后收回。
(4)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阶段需要完成“人力资源流动成本分析表”、“人力资源职位结构分类工具”、“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职位―年龄维度)、“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部门―年龄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部门―专业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职位―专业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职位―数量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部门―数量维度)、“教育程度与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工具”的填写工作,并且将以上表格工具获取的数据制作整理为excel数据或其他电子数据库形式。
(5)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收集完所有数据之后,安排专职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描述统计报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小组完成环境分析的审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审核小组成员构成:各部门负责人、人
力资源部环境分析专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6)公司人力资源应将审核无误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描述统计报告》报请公司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7)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进行期间,各职能部门应该根据部门的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规划活动中及时、全面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和人力资源有关的信息数据。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吸收接纳各职能部门传递的环境信息。
第九条 预测人力资源需求。
主要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本公司的内外条件选择预测技术,然后对人力需求的结构和数量进行预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分为现实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未来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未来流失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三部分,其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职务分析的结果,来确定职务编制和人员配置。
(2)进行人力资源盘点,统计出人员的缺编、超编以及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3)将上述统计结论与部门管理者进行讨论,修正统计结论。
(4)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确定各部门的工作量。
(5)根据工作量的增长情况,确定各部门还需增加的职务及人数,并进行汇总统计。
(6)对预测期内退休的人员进行统计。
(7)根据历史数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离职情况进行预测。
(8)将统计和预测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未来流失后人力资源需求。
(9)将现实人力资源需求、未来人力资源需求和未来流失人力资源需求汇总,即得到企业整体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第十条 预测人力资源供给。
供给预测包括两方面:一是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即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及其未来变动情况,预测出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的人员拥有量;另一方面是外部供给量预测,即确定在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可以从企业外部获得的各类人员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内部人员拥有量是比较透明的,预测的准确度较高;而外部人力资源的供给则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进行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时,应把重点放在内部人员拥有量的预测上,外部供给量的预测则应侧重于关键人员,如各类高级人员、技术骨干人员等,其具体步骤如下:
(1)进行人力资源盘点,了解公司员工现状。
(2)分析公司的职务调整政策和员工调整历史数据,统计出员工调整的比例。
(3)向各部门经理了解可能出现的人事调整情况。
(4)将(2)、(3)项的情况汇总,得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5)分析影响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地域性因素,包括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整体现状、有效人力资源的供给现状、对人才的吸引程度、公司能够提供的各种福利对人才的吸引程度。
(6)分析影响外部人力资源供给的全国性因素,包括全国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毕业人数及分配情况、国家关于就业的法规和政策、企业所从事行业全国范围的人才供需状况;全国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差异。
(7)根据(5)、(6)的分析,得出公司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8)将企业内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和企业外部人力资源供给预测汇总,得出企业人力资源供给预测。
第十一条 确定人员净需求。
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完成后,就可以将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数与在同期内公司内部可供给的人力资源数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各类人员的净需求数。这个净需求数如果是正的,则表明公司需要招聘新的员工或对现有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这个需求数如果是负的,则表明公司这方面的人员是过剩的,应精简或对人员进行调配。这个“净需求”既包括人员数量,又包括人员结构、人员要求,既要确定“需要多少人”,又要确定“需要什么人”。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供需平�决策。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需求趋势预测报告》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供给趋势预测报告》之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
(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成员构成:公司高级管理层、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相关工作人员。
(2)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会议安排:
实施a: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和人力资源规划供需预测报告会议。
实施b: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决策会议。
(3)制订人力资源规划书:
①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工作日程之后,制订专员完成会议决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制订时间安排计划》。
②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制订人力资源规划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议程1:传达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决策工作组会议决策。
议程2:描述公司人力资源总规划。
议程3:商讨人力资源总规划,形成《人力资源总规划》(草案)。
议程4:商讨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配备计划》(草案)。
议程5:商讨人力资源补充计划,形成《人力资源补充计划》(草案)。
议程6:商讨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形成《人力资源使用计划》(草案)。
议程7:商讨人力资源退休解聘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退休解聘计划》(草案)。
议程8:商讨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形成《人力资源培训计划》(草案)。
议程9:商讨人力资源接班人计划,形成《人力资源接班人计划》(草案)。
议程10:商讨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计划,形成《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计划》(草案)。
议程11:商讨人力资源薪酬福利计划,形成《人力资源薪酬福利计划》(草案)。
议程12:商讨人力资源劳动关系计划,形成《人力资源劳动关系计划》(草案)。
议程13:评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决策公司人力资源部战略方向。
议程14:商讨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改进计划,形成《人力资源部职能水平改进计划》(草案)。
议程15:分配人力资源规划各个具体项目的实施单位或工作人员。
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具体项目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全体职员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裁批准。
④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职员沟通活动,保障全体职员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⑤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该
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件存档,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确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目标。
人力资源计划的目标是公司所处的环境、公司战略、组织结构与员工工作行为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可以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在摸清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的情况下来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目标,具体是指有关计划期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总政策、实施步骤及总的预算安排。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方案的制订。
人力资源方案包括制订配备计划、退休解聘计划、补充计划、使用计划、培训开发计划、职业计划、绩效与薪酬福利计划、劳动关系计划。各项计划中既要有指导性、原则性的政策,又要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人力资源计划的审核与评估。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审核和评估,调整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项目及其预算。公司应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以及若干专家和员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定期检查各项人力资源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政策的修订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六条 审核评估的方法。
可以采用目标对照审核法,即以原定的目标为标准进行逐项的审核评估;也可广泛地收集并分析研究有关的数据,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事务人员、营销人员之间的比例关系,在某一时期内各种人员的变动情况,员工的跳槽、旷工、迟到、员工的报酬和福利、工伤与抱怨等方面的情况等等。通过定期与非定期的人力资源计划审核工作,能及时地引起公司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使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得以及时改进并落实,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益。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规划配备表格。
人力资源规划配备表格包括“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人力资源职位结构分类工具”、“人力资源流动成本分析表”、“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部门―年龄维度)、“人力资源年龄结构分析工具”(职位―年龄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部门―专业维度)、“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分析工具”(职位―专业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职位―数量维度)、“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工具”(部门―数量维度)、“教育程度与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工具”、“管理人员接续计划数据表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规划支持文件。
人力资源规划支持文件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操作流程图示》、《标准人力资源规划――总体规划操作办法》、《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基础建设》、《人力资源规划操作基础数据清单》、《编写人力资源计划的步骤》。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有限公司休假制度
____________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一、休假规定
1.公司规定的所有休假,职工必须在休假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有效证明并签批请假条,休假时缺少部分证明的最迟于当月月底计发工资前补齐。否则,对缺少休假证明资料的按事假处理;不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或休假到期无故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2.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职工在此期间自动辞职的情况除外。
二、婚假
1.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职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休婚假时间规定:结婚登记日期后半年内,举行婚礼前/后一个月内。婚假应当连休,不得分次休假。
6.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请婚假者需持《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超出半年但婚礼举行日期前/后一个月内的,需同时持婚礼请柬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结婚日期和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登记日期、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年龄为依据。
三、产假
1.本产假规定适用于按国家法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生育者不享受本公司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待遇。
2.无生育审批证明意外怀孕流产的已婚女职工,按病假处理。
3.已婚女职工生育产假规定:
1)享受98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每天劳动时间内的哺乳时间可以拆分两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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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妻子生育前/后1个月内,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5.产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生育工资、待遇发放:
1)公司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后,需提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人社局批付的“生育医疗费”全额支付给生育女职工。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公司每月差额化补发工资,保持员工工资不变。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本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配偶生育相关资料,由公司向本地人社局申报。批付的费用由男职工全额享受。
3)男职工护理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7.休产假、护理假者需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女方生育前休假者,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开具临产证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请假。
8.释义:
晚育: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四、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2.职工配偶的父母、或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给予丧假1天。
3.职工配偶为独生子女(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其配偶的父母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4.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丧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五、带薪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年休假时间规定: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非公司统一安排职工进行的年休假期间,需休假职工本人至少提前2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休假。
六、工伤假
1.工伤假范围:职工因工伤或视同工伤(以本地工伤保险部门认定书为依据)情况下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
2.工伤待遇支付:
1)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按规定向本地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各种工伤、伤残待遇的报销,不能全额报销的医疗费差额由公司承担补足。
2)未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报销的项目和金额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由公司承担的工伤医疗、伤残待遇,由公司承担支付给受工伤职工。
3.工伤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4.工伤假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公司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5.此处未尽事宜一律遵照国家、本地区工伤保险管理的法规执行。
七、病假
1.病假范围: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2.病假审批:
1)普通病假,提供县级以上就诊医院诊断、治疗证明和医嘱休假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
2)疾病、伤情严重者,需请假1个月以上的,持三级医院的医疗诊断报告和治疗、休假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鉴定)证书,由公司根据国家、地方对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现行规定批准相应时长的病假。
3)病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5天以上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3.病假期间工资:
1)病假单次连续10天(含)以下(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8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2)病假单次连续11-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60%计发;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发。
3)病假单次连续1个月以上,病假期间“应发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当年累计病假22天(不含法定假和公休假/休班)以上,从超过累计22天的单次连续病假起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4.职工伤/病治疗结束,经有相应资质(二级或三级)的医院诊断病愈,即医疗期结束后报到上班,职工个人仍想继续休养的,公司根据医院诊断和医嘱建议,以事假处理。职工痊愈后无故拖延不按时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或视为自动辞职。
5.释义: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八、事假
1.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最长31天),事假期满后,特殊原因需延续的,必须持有关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申请,事假延期最多1个月(最长31天)。
2.职工请事假连续时长超过2个月(最长62天),或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最长90天)视为自动辞职,按辞职手续办理。
3.事假当天日工资全额扣除。事假当月职工出勤工资不足以抵消个人五险一金扣款的,职工请假前需将五险一金扣款差额以现金形式补足交给人力资源部。
4.事假5天(含)以内,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领导审批;超过5天须增加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第3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配置方面
一.网络配置
充分整合公司网络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职责
公司网络隶属于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网络设备采购,网络优化等工作。
三.软件配置及使用规则
1.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信息,网页。
2.严禁私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
3.严禁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硬盘及在局域网上传播。
4.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活动分区如:c盘,我的文档:请将本人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查无病毒警告后再操作)。
5.各部门应定期将计算机系统和相关数据进行备份。
6.计算机须设置密码,避免别人的不合理侵入。
7.未经许可,不允许使用他人电脑。
8.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电源等。
9.每周五公司计算机统一升级杀毒软件,公司现用360免费杀毒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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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当发现公司网络,以及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通知相关的网络人员。
四.计算机维修
1.计算机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要上报领导并获得批准。
2.计算机须采购配件,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五.违规操作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接受公司警告,多次违规者,公司给予响应的处罚。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按公司规定给予赔偿。六.附则
本制度有不妥之处会在运行中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账号管理方面
一.帐号管理
为更好,更有效的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系统规则
1.对于办公使用的pc机,笔记本电脑,由使用者按本规定自行设置和管理该设备的帐号和密码。
2.对于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口令设置至少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数字,特殊符号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安全人员对账号和口令以及变更情况进行加密的登记和保存,获得账号和口令的工作人员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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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网络或系统用户的个人账号和口令,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设置初始口令,用户须在开始使用时更改口令并保管,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4.普通口令更换不得长于2个月;
5.口令必须保存好,保证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6.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有修改后,本规定自行终止,并按照新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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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4、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第6篇 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深圳 ***x 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dzhr0406007
版 次: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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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 目的 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 薪资方案说明
2 . 1 薪资管理原则
2 . 1 . 1 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 1 )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 2 )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 3 )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 4 )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 . 1 . 2 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 . 1 . 3 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 . 1 . 4 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 . 2 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 1 )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计件工资
提成工资
绩效奖金
单项奖金
福利费
其他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工资 3.2结构工资分为基准内工资与基准外工资两个部分,包括若干项目,以职务等级为中心。结构工资的项目结构为:
上述工资的内容详见《薪资标准》、《福利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计件工资实行方案》、《业务人员销售提成方案》。
3.3员工工资晋升
3.3.1员工职务升等(升职)。依该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和公司岗位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职务升等的,其工资晋级标准为:在现工资总额与升职后相对应的工资总额最接近的工资等级基础上上升一个等级。
3.3.2年度调薪
(1)调薪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b.所请各假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
c.经考核合格;
d.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调薪时间:每年三月份、九月份。10-3月份年限届满的在3月份调薪,4-9月份年限届满的在9月份调薪。
(3)调薪标准:符合条件的调薪者,按现行工资总额所对应的职等和级次上调一个级次,原则上从第1级次往上调。但对现行工资总额在本制度规定的“薪资标准”第3级次以上人员的调薪,由部门申报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监/副总签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纳入调薪范围。否则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调薪。
(4)调薪程序。符合基本条件的调薪人员名单→部门申报→
(3月8日前或9月8日前)→人力资源部复核→组织考核→确定调薪者及级次
(3月20日前或9月20日前)→副总/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实施。
(5)调薪计算时间:从年度届满后的次月计算。
(6)凡调薪者,在职务未升(升职)的情况下,一年内只能调薪一次(含试用期满转正)。
3.3试用期工资。7职等以上试用的人员工资按本制度薪资标准所对应的级资工资总额的80%支付,转正后100%支付。
3.4保底工资。业务人员没有销售额的月份,或者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不足500元时,由公司垫支,按500元发放当月工资。
3.5假期工资。在公司规定的休假期内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资部分,其他假期一律无工资。
3.6加班工资。由于本制度在工资结构中已设定了加班工资,因此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的,由部门安排换休,特殊情况部门报请加班工资,由总监/副总批准后,按本制度2.3.1条4款计算。
3.7福利费
3.7.1福利费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之外的收入。它与工资一起发放,并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也放在工资范围内。具体项目见公司《福利项目》。
3.7.2本公司规定的福利项目中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如所请事假当月超过15天或旷工半天以上的,取消享受该福利资格。
3.8奖金。分为单项奖、月奖、年终奖。
3.8.1单项奖是根据专项内容设定(如合理公建设奖、创新奖等)。
3.8.2月奖(绩效奖金),年终奖由公司依据效益达成情况,在税前利润中20-30%的范围内确定。奖金分配时一是要结合部门业绩及个人工作业绩,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进行考核后进行;二是要拉开档次,量化各考核指标,便于实际操作。(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9扣除项目
3.9.1员工未达到预定的业绩指标,未完成本职工作者,所扣除的工资数额;
3.9.2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工资或罚报数额;
3.9.3个人收入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标准代扣代缴);
3.9.4员工社会保险项目中个人应当交纳部分;
3.9.5迟到、缺勤、旷工等扣除的工资数额;
3.9.6公司制度规定其他应当扣除的款项。
3.10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于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5日为节假日则在4日发放,遇节假日不顺延。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5.本制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于二oo四年四月一日实施。
第7篇 热电有限公司自动化专业运行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为使电网调度自动化(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加强自动化专业的行业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效手段,提高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特指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管理和数据传输通道的管理等,并规定了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分工和运行考核考评管理办法。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自动化专业管理和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规范性规程和规定:
dl/t516-2006 电力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410 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
dl/t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闽电调[2009]366号 福建省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榕电业调[2007]310号 福州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3 总则
3.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运营的基础设施,是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3.2 自动化系统是系统工程,由主站系统、子站设备和数据传输通道等构成。
3.3主站的主要系统包括:
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主站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pas、avc)主站系统;
调度管理系统(oms);
电力调度专用数据网络主站系统;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主站系统(防病毒中心及安全防护装置);
主站系统相关辅助系统包含gps卫星时钟、远动通道检测和配线柜、自动化设备专用ups电源及其它相关设备。
3.4子站的主要自动化设备包括:
远动终端装置(rtu)及相关设备(包括调制解调器、电源设备、连接电缆、屏柜、防雷设备等);
厂站端计算机监控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只含远动部分)及其相关设备;
远动专用变送器、输入和输出回路的专用电缆及其屏柜,与远动信息采集有关的交流采样等测控单元;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设备(路由器、通信接口装置、交换机或集线器、安全防护装置等)及其连接电缆,自动化设备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通信电缆;
自动化装置通道防雷保护器;
自动化设备专用的电源设备及其连接电缆;
子站设备间及其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连接电缆;
与保护设备、站内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接口。
3.5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省网规定的通信规约及接口技术条件,应取得国家有资质的电力设备检测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6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软、硬件和技术配置参数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
3.7调度自动化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规范化、信息传输规范化、信息监视常态化,确保自动化信息的正确和不间断。
3.8凡新建的厂站(含电网35kv以上变电站)均应安装远动分站,并将自动化信息送往调度主站,否则不予并网。
3.9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要做到主站、分站协调发展。调度所应加强自动化基础工作,确保自动化信息与一次设备同步投产,确保自动化系统投入运行后一年内,达到部颁实用化标准。
4 管理职责
4.1调度自动化是为电网调度服务的技术密集型班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层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电网调度所(简称县调)是调度自动化专业归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全网自动化运行管理职责,对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行专业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4.1.1 调度自动化班组负责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业务的指导工作。
4.1.2贯彻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规范等文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检验规程、技术管理规定。
4.1.3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审查,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技改自动化工程及新设备的验收。
4.1.4监督(或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工作。
4.1.5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设备故障处理、检修等申请汇报工作。
4.1.6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并定期上报省调、福州地调。
4.1.7参加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4.1.8编制和审核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年度定检计划、临检申请、编制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改造和大修计划。
4.1.9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的考核,评比和专业人员的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4.1.10负责调度二次系统运行安全防护工作。
4.1.11参与省调、福州地调范围内自动化系统的实用化验收及复查工作。
4.1.12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向省调、福州地调传送电网有关运行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5 运行管理
5.1运行管理制度要求
5.1.1应制定相应的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运行值班和交接班、机房管理、缺陷管理、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
5.1.2应建立电网或自动化系统异常情况下的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措施。
5.1.3应建立自动化系统与其它计算机系统联网方案审查制度,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1.4投入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均应明确专责维护人员(可按系统、软件、硬件等分工)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5.2运行管理人员要求
5.2.1 调度自动化班组人员设置要求
5.2.1.2投入运行的设备应明确专责维护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5.2.1.3应设自动化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管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日常运行工作;
5.2.1.4 应用软件(pas)功能,应设软件专责管理员,负责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
5.2.1.5无功电压控制(avc)功能投入实际应用的,应设avc专责管理人员,负责avc功能的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5.2.1.6在设置各类人员时应考虑交叉互备,满足各系统运行维护需要。
5.2.2运行维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脱离岗位半年以上者上岗前应重新进行考核。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对运行值班人员和专责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现场交底和技术考核。
5.2.3所有自动化专职人员名单应按要求上报省调自动化管理部门。
5.2.4 根据全年生产计划及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月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5.2.5 根据班员的文化、技术素质,由班组长或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技术学习及技术问答活动。
5.2.6 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先进检修、试验方法,熟悉设备技术参数、结构性质、使用方法及运行情况,以提高对设备故障的判断、处理能力。
5.2.7 自动化专业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
5.2.8 实行上岗考核制度:
5.2.9 自动化运行维护人员均须经上岗考核后,方可上岗。
5.2.10 上岗考核内容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及自动化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岗位职责、专业设置等情况制定
5.3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5.3.1 投入系统正式运行的自动化设备由自动化班组统一管理,未经自动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无故停运。
5.3.2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应符合设备环境条件要求,保持自动化系统设备机房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5.3.3 在自动化系统操作、故障处理、测试时,不得进行值班人员交接班。
5.3.4 投入系统运行的自动化设备由自动化人员统一管理,未经自动化人员同意,不得无故停用。
5.3.5自动化班组应建立日常运行巡视制度,对所有管辖设备应于固定周期内巡视完毕,并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5.3.6自动化主站和子站系统进行运行维护时,若会影响到自动化信息时,应提前通知调度值班员及变电站监控中心运行值班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若影响向省调、福州地调传送的电网运行信息的,应上报上级调度自动化值班人员,获得准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5.3.7调度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的职责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自动化班组人员应定期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汇报。
5.3.8自动化设备定期核对、测试(传动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遥测的准确性,遥信、遥控、遥调的正确性,主备通道切换,通信网络测试,标准时钟的校对,ups蓄电池的充放电等,并做好巡检记录。
5.3.9自动化人员应定期巡视子站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事后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必要时写出分析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5.3.10 子站应建立设备台帐、运行日志、设备缺陷、测试数据等记录。每月做好运行统计和分析,按时填报远动装置运行统计月报等。电网发生事故后,自动化专业人员应认真检查自动化系统对事故的反应是否正确,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出结论。
5.3.11由于一次系统的变更(如厂、站设备的增减、主结线变更、互感器变比改变等)需修改相应画面、数据库等内容,应以经公司生技部批准后的书面通知单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5.3.12值班调度员、变电站监控中心值班员及巡操班人员发现自动化系统信息有误或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自动化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3.13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自动化遥测、遥信考核点和监视点,关口总加及计算点设置,信息转发,计算机通信网络联结方案的制定和变更,由我司调度负责,并以文件形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
5.3.14未经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子站设备及可能影响自动化设备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和操作,但按规定由运行人员操作的开关、按钮及保险器等不在此限。
5.3.15为保证自动化系统正常维护和及时排除故障,自动化班组应配备自动化专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笔记本电脑)及适当的备品备件。
5.3.16自动化子站设备中的各类仪表、交流采样测控装置等须按国家有关标准的检验规定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得在电网中运行。
5.3.17 运行中的自动化系统、设备、数据网络配置、软件、数据库等需做重大修改,必须经过技术论证,提出书面改进方案,经部门领导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改进后的设备和软件应经过3-6月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5.3.18 凡投入avc运行的变电站,必须保证其设备的正常投入,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调度许可不得将投入运行的avc功能擅自退出运行或修改参数。
5.3.19自动化设备若遇紧急情况,可先退出运行进行处理。事后应对设备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及处理过程予以记录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当班调度值班员和变电站当班运行值班员。
5.4设备投运和退役管理
5.4.1 子站向调度传输自动化实时信息内容执行dl/t5003和相关调度运行的要求及规定。
5.4.2新建厂站自动化设备应保证与一次系统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5.4.3新研制的产品(设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用期限为半年至1年;在试运行期间,建设管理部门应将有关接入申请、技术资料、功能技术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投运设备清单提供给调度自动化班组,经我司调度所书面批准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5.4.4新建、技改、扩建变电站相关自动化系统的接入申请(包括调度数据网的开通,综自至后台机、调度主站的通道、规约等相关问题),由筹建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向我司调度自动化班组提出申请。申请批复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厂站端与调度自动化主站的联调。启动前3日,筹建部门应向自动化班组书面提交新设备接入自动化系统的验收及检测报告。
5.4.5新型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该设备的维护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现场交底工作。
5.4.6子站设备不能满足所辖调度机构的信息需求时,应及时进行更新,并按设备投退役管理进行。
5.4.7子站设备永久退出运行,应事先向调度自动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4.8子站设备投入运行前或永久退出运行,自动化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通信部门以便安排接入或退出相应的通道。
5.4.9 主站系统投入运行或永久退出运行,应履行相应的手续。
5.5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检修管理
5.5.1自动化系统和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和故障检修。计划检修是指对其结构进行更改、软硬件升级、大修等工作;临时检修是指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或缺陷进行处理的工作;故障检修是指对其运行中出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进行处理的工作。
5.5.2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年度检修计划应与一次设备的检修计划一同编制,由调度自动化班组上报,部门领导负责进行审核和批复。主站系统由自动化班组提出并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
5.5.3子站设备的计划检修由计划检修部门至少在2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oms系统填报),报自动化班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5.5.4子站设备的临时检修应在工作前4小时在调度管理系统(oms)填写自动化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报自动化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5.5 子站设备的检修及停、服役申请单见附录表1。
5.5.6当一次设备检修影响到四遥功能的工作时,应在工作前2个工作日向调度自动化班组提出书面申请(oms系统填报),征得自动化班组人员批准后,才能将相应的遥信信号退出运行,并检查相应的遥信、遥测、遥控、遥调二次回路的正确性。一次设备检修完成后,应将相应的信号恢复正常,并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同时应通知调度自动化班组进行信号的核对工作。
5.5.7主站系统的计划检修由自动化班组至少在2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其他部门会签,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影响到发送至省调、福州地调远动信息的,应提前2天(节假日顺延)报上级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部门并经相关调度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5.8主站系统的临时检修应在工作前4小时在调度管理系统(oms)填写自动化系统设备停运申请,经部门领导会签,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如可能影响到向上级调度机构传送的自动化信息,应提前通知上级相关调度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5.9 主站系统的故障处理,由自动化人员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必要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5.5.10输电线路检修或通信设备检修等影响调度自动化通道时,由通信人员提出受影响的厂站通道名单,附在相应的停役申请单后,送主管部门审批。经领导批准后,通知当值自动化人员、当值调度员以及变电站(含巡检站)运行值班员。当通道恢复时,也应及时通知当值自动化人员、当值调度员以及变电站(含巡检站)运行值班员,以便自动化通道及时恢复运行。在影响到自动化通道期间,通调值班员应根据自动化通道恢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知变电运行值班员到相应无人值班变电站值班。
5.5.11自动化班组应针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处理流程,编制各种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定额,并据此在生产维护中,储备必须的备件。
5.6值班运行管理
5.6.1 工作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规定启闭设备,严禁带电插拔设备。
5.6.2 严禁在设备上安装、运行各类游戏软件及非工作性软件。
5.6.3 非机房工作人员使用机房设备须办理机房工作票,经自动化班组人员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
5.6.4 对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应先按照《关于自动化实时监控系统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的管理办法》处理后,方能使用,平时注意对重要文件和数据的备份工作。
5.6.5 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及环境状态,遇到温度过高(一般机房温度保持在15℃-28℃,机房湿度保持在40%-75%),电压不稳,系统有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停机并检查处理。
5.6.6 应建立机房运行值班制度,对机房内的运行设备按值班制度规定内容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机房设备巡视记录卡。
5.6.7 值班人员必须对调度自动化系统中数据服务器、工作站、前置机及通信柜应定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维护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
5.6.8 值班人员应做好运行日志、设备缺陷和测试数据等维护记录。
5.6.9 电网发生事故后,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事件顺序记录及遥信状态变化记录,遥测异常记录等,并检查对事故的反应是否正确,详细记录并做出结论,并组织班员进行讨论与分析。
5.6.10 自动化人员应明确设备分管范围,明确责任,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5.7报表管理
5.7.1调度自动化班组应建立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和远动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按规定逐级上报。报表格式详见附录表2。
5.7.2 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及统计报表等应在每月3日前向福州地调、省调自动化组上报自动化上月运行月报;每年1月5日前上报上年的年报。报表项目包括主站调度自动化计算机系统和子站远动系统月运行率、自动化远动通道月运行率等。
5.7.3自动化班组应编写年度工作总结、次年工作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及相关的运行情况年度统计表
5.7.4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及统计报表质量(缺报、漏报、迟报、统计不正确等)列入年度检查和考核。
5.7.5自动化班组应保存二年自动化系统运行记录和报表,以备实用化复查和年度检查。
6 检验管理
6.1运行中和新安装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应按照相应检验规程或技术规定进行检验工作,设备的检验分为三种:
6.1.1 新安装设备的验收检验;
6.1.2 运行中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总准确度及功能核对;
6.1.3 运行中设备的补充检验;
6.2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按《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进行。
6.3运行中设备的定期检验分为全部和部分检验,其检验周期和检验内容可根据各设备的要求和实际运行状况在相应的现场专用规程中规定。
6.4 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补充检验分为经过改进的检验和运行中出现故障和异常后的检验。
6.5定期检验主要内容:自动化系统可根据情况自定。子站设备为功能检验和遥测精度、遥信、遥控、遥调功能及回路等检验。
6.6运行中遥测总准确度核对可采用参考计量表进行,当二者相对误差超过精度要求时,应使用标准仪表接入测量回路进行测试,找出误差原因,不允许就地调整、随意调整设备有关参数或修改系数。
6.7与一次设备相关的子站设备(测控单元、电气遥控和遥调回路等)的检验时间应尽可能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进行,并配合变压器、输电线路、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检修,检查相应的测量回路和测量准确度、信号电缆及接线端子,并做遥信和遥控的联动试验。
6.8设备检验前应充分准备,如图纸资料、备品备件、测试仪器、测试记录、检验工具等均应齐备,明确检验的内容和要求,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6.9在进行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检验工作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专用检验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以及设备的检验质量。
6.10各类仪表、仪器和测试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按有关标准,按周期进行校验。
7 技术管理
7.1资料管理
7.1.1新安装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必须具备的技术资料:
7.1.1.1设计单位提供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已校对的设计资料(远动信号接入申请、竣工原理图、竣工安装图、技术说明书、远动信息参数表、设备和电缆清册等);
7.1.1.2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操作手册、软件备份、合格证明、质量检验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7.1.1.3 工程负责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中的技术规范书、设计联络和工程协调会议纪要、工厂验收报告、现场施工调试方案、调整试验报告、遥测信息正确度和遥信信息正确性及响应时间测试记录等);
7.1.2 运行中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应备有的技术资料:
7.1.2.1 7.1.1条中所列的资料;
7.1.2.2 设备的专用检验规程,相关的运行管理规定、办法;
7.1.2.3 设备投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的书面批准文件;
7.1.2.4试制或改进的自动化系统设备经批准的试制报告或设备改进报告;
7.1.2.5 符合实际情况的现场安装接线图、原理图、外部回路接线图、信息表、测试记录和远动通道组织图;
7.1.2.6 各类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日记、现场检测记录、定检和临检报告、故障缺陷和处理记录、运行分析报告等);
7.1.2.7相关部门间使用的变更通知单;
7.1.2.8 软件资料(程序框图、软件文本及说明书、软件备份、软件维护记录薄等);
7.1.3 软件备份由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
7.1.4运行资料、光和磁记录介质等应由专人管理,应保持齐全、准确,建立技术资料目录及借阅制度。
7.2.信息参数管理
7.2.1 厂站信息参数主要有:
7.2.1.1 一次设备编号的信息名称;
7.2.1.2 电压和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7.2.1.3 变送器或交流采样的输入/输出范围、计算出的遥测满度值及量纲;
7.2.1.4 遥测扫描周期和越阈值;
7.2.1.5 遥信信号的合/断触点、信号触点抗抖动的滤波时间设定值;
7.2.1.6 事件顺序记录(soe)的选择设定;
7.2.1.7 厂站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和安全设备的ip地址和信息传输地址等;
7.2.1.8 向有关调度传输数据的方式、通信规约、数据序位表等参数;
7.2.1.9 福建电力调度自动化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参数。
7.2.2 如果参数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应提前书面通知自动化班组。
7.3通过计算机通信传输的数据应带有数据有效/无效等质量标志。
7.4 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应执行国家、电力行协、电监委的有关规定。
7.5 遥测的总准确度应不低与1.0级,及从变送器入口(交流采样方式的应从交流采样测控单元的入口)至调度显示终端的中误差以引用误差表示的值不大于+1.0%,且不小于-1.0%。
7.7计算机系统应有良好工作接地。若与大楼合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0.5ω,接地线应独立并与建筑物绝缘。远动终端变送器屏柜、转接屏、执行屏等金属外壳,应与接地网牢固连接。
8 信息传输通道的管理
8.1 自动化系统数据传输通道(以下简称自动化通道),主要指自动化系统专用的光纤(电力数据网络)、载波等通道。
8.2 自动化通道由自动化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通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自动化数据传输要求的通道。
8.3 重要厂站自动化通道原则上应按具备主备两种独立路由方式配置。
8.4变电站基建竣工投产时,自动化通道应保证同步建成投运。
8.5 电力调度数据网络通道和远动专线通道与通信专业的维护界面以通信设备屏柜内的接线端子划分,两个专业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8.6 必须保证自动化通道的传输质量和可靠性满足自动化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自动化通道由通信部门按照通信的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自动化系统运行指标中应有通道考核统计数据。
8.7应建立调度自动化班组与通调班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审批制度。
8.8 运行中的自动化通道,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或停用。通信人员需要中断、测试、定检或改变通道路由时,应按有关规定事先取得自动化班组的同意后方可执行。对具备主备通道的,通信部门应事先通知自动化人员切换主备通道后,才能进行;对只有单一通道的还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传送省调、福州地调数据的通道,应征得省调、福州地调自动化班组同意方可进行。
8.9自动化通道故障时,自动化和通信值班人员应互相通报,自动化人员应积极配合通信人员及时排查故障。
8.10为实现调度自动化系统实时数据共享而建立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8.11自动化通道由通信运行部门按照通信电路的有关规定和自动化系统运行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统计和故障评价。
8.12 为保证实时信息的可靠传输,自动化班组应定期测试自动化通道的比特差错率。比特差错率越出极限值,应会同通信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以满足数据传输的要求。
8.13 自动化通道质量的有关要求
8.13.1 远动专线通道发送电平应符合通信设备的规定,在信噪比不小于17db的条件下,其入口接收工作电平应为-15dbm~-5dbm。
8.13.2 远动专线通道比特差错率的极限规定(传输速率300bit/s、600bit/s、1200bit/s):问答式极限值为5×10-5,循环式极限值为1×10-4 。
8.13.3计算机数据通信模拟通道传输速率一般为1200bit/s-9600bit/s;数字通道传输速率一般为n.64kbit/s、n.2mbit/s、155mbit/s等。
8.13.4 通信专业应为调度数据网络提供可靠并满足质量要求的数据通道。网络通道带宽为n.2mbit/s或155mbit/s。
8.13.5 基于光纤的sdh通道,比特差错率要求小于10-8。
9 电网实时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管理
9.1为了防范对电网调度自动化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电网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试行)。
9.2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数据网络”包括电力调度系统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等。
9.3对本单位的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和电网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隔离,是否满足安全性要求,做好记录。
9.4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的系统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需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仅可与安全等级相同的系统直接相联。
9.5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它电力监控系统的联系。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它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相联时,必需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可靠的专用有效安全隔离设施。
9.5.1 scada系统的web发布、oms系统与我司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要采用防火墙隔离。
9.5.2 scada系统的web发布与电力监控系统之间采用专用的物理隔离设备相连(即正向隔离装置),并确保电力监控系统与外部网络只能有唯一的出口。
9.5.3 电力监控系统内各应用系统之间的连接采用网关方式连接。
9.6 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与公共因特网相连。
9.7 建立并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网络设备组网,实现物理层面(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
9.8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审批制度。对刚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需经我司调度所领导审批,对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尽快解决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9.9 建立健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联防制度。我司自动化班组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健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开展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制定相应的黑启动方案,在遇到攻击(黑客、病毒,人为破环等)后,必需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马上向部门领导汇报。
9.10在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各相关环节都必需严格遵守本安全防护规定。凡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环节安全责任人和其它直接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运行考核考评管理
10.1为保证自动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实时信息质量,制定自动化系统运行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是加强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10.2 属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权范围内的厂站自动化设备及其自动化信息均应列入考核考评;
10.3 自动化系统和设备事故、障碍的评定和处理
10.3.1 由于自动化设备故障,构成现行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所列事故条款之一者记为事故。
10.3.2主站系统故障导致自动化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对电力调度生产造成直接影响的,主站scada系统连续失效时间超过24小时者,应定为障碍;调度数据网络故障按其影响程度分为如下等级:核心、骨干节点路由设备导致主要功能失效24小时,定为障碍;多个核心、骨干节点故障导致网络瘫痪,定为障碍。
10.3.3子站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者,定为障碍;重要发电厂、500kv变电站及220kv枢纽变自动化设备主要功能连续故障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者,定为障碍。
10.3.4 主站和子站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出现漏洞遭到病毒或黑客攻击,引起系统主要功能失效,定为障碍。
10.4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考核考评工作由上一级调度管理机构负责,自动化系统每月运行和专业管理的情况和考评结果按月在自动化系统运行简报上公布。
10.5 自动化系统年终考评结果将作为调度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10.6自动化系统有关运行指标和计算公式。
10.6.1 运行指标
10.6.1.1 自动化系统遥测总准确度引用误差不大于±1.5%。
调度端自动化显示值-标准值
遥测点误差值= ×100%
总量程
10.6.1.2 遥测合格率(月) ≥95%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每路遥测月不合格小时数
遥测合格率(月)= ×100%
遥测总路数×全月总小时数
注:(1)远动装置故障等原因引起yc不可用,应统计为yc不合格。
(2)不合格小时数是指从发现不合格值开始,到校正合格时为止的小时数。
(3)某路yc的误差超过yc规定的误差值时,应视为不合格。
10.6.1.3 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年)基本指标为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遥信事故动作正确率(年)= ×100%
年正确动作次数 十 年拒动、误动次数
注:(1)事故遥信动作正确率只统计属管辖范围内的断路器开关位置信号。
(2)事故时,开关跳合情况与调度端事故yx事项记录吻合时则为正确动作;无记录则为事故yx拒动;记录不正确为事故yx误动。
(3)事故时,开关跳闸后重合闸成功的可以不作事故yx统计。
(4)每月统计事故yx正确动作次数及拒动、误动次数,每年统计其年动作正确率。
10.6.1.4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98%
遥控月正确动作次数
遥控动作正确率(月)= ×100%
月总操作次数
10.6.1.5 远动装置(rtu)和转发装置可用率(月)≥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
远动装置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n
注:(1)远动装置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和各类检修及电源故障时间。
(2)转发装置故障引起的各站远动停运应统计为各站远动装置故障。
(3)远动装置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6 远动系统平均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各套设备月停用小时数
远动系统运行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套数
注:(1)远动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装置故障、各类检修、通道故障及检修、转发故障、电源及其它原因造成远动系统停用的时间。
(2)远动系统可用率按各单位总运行套数计算。
10.6.1.7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单机系统≥95%,双机系统≥99.8%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计算机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注:(1)计算机系统停用小时数包括影响系统功能的主机硬件、软件、电源停用小时数总和加影响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的折算时间总和。
(2)局部功能设备(仅指供调度使用)分为显示器、打印机两类。
其折算小时数如下公式计算:
同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局部功能各类设备停用时间总和 = ∑
同类设备总台数×局部功能设备种类数
10.6.1.8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基本要求≥99.99%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调度自动化系统月停用小时数
调度自动化系统可用率(月)= ×100%
全月日历总小时数
∑远动终端系统停用时间
调度自动化系统停用小时数= 计算机系统停用时间 +
远动终端总数
10.6.1.9负荷总加完成率(月)基本要求≥90%,争取≥95%
已采集的统配各 (全月日历时间-
∑ ×
关口负荷计划值 当月不合格时间)
负荷总加完成率(月)= ×100%
应采集的统配各关
× 全月日历时间
口负荷计划值之和
注:(1)全网用电负荷各关口点由省公司发输电部定义。
(2)各关口值指相应的各关口有功功率的最大值。
(3)当月不合格时间指当月关口负荷yc数据不合格时间。
10.6.1.10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基本要求≥93%, 争取≥96%
全月调度日报表合格张数
调度日报表合格率(月)= ×100%
全月调度日报应制张数
注:(1)合格调度日报表是指日报数据合格率≥95%的报表。
日报表中遥测合格的数据数
日报数据合格率 = ×100%
日报表中应采集的遥测数据总数
(2)日报表中yc合格的数据为调度员审核的数据,按每天一张统计。
10.6.1.11 rtu(综自)覆盖率为100%
已安装的rtu(综自)数
rtu(综自)覆盖率 = ×100%
应安装的rtu(综自)数
注:(1)rtu(综自)覆盖率按各级调度机构所辖范围厂、站统计。
10.6.2 85%以上实时监视画面对命令的响应时间≤3~5%秒。
10.6.3 状态估计覆盖率≥100%, 状态估计可用率≥95%,单次状态估计计算时间≤10s。
10.6.4 遥测估计合格率≥95%。
10.6.5 调度员潮流合格率≥95%,调度员潮流计算机结果误差≤2.5%,单次潮流计算时间≤10s。
10.6.6 负荷预报运行率100%,负荷预报准确率≥96%。
10.7 缺陷处理标准
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和设备健康状况分为四类,即:ⅰ类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ⅲ类设备缺陷、ⅳ类设备缺陷。
10.7.1 ⅰ类设备缺陷:指严重程度已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随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立即消除或安排检修,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设备缺陷。ⅰ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7.2 ⅱ类设备缺陷:指缺陷比较严重,在短期内虽不会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但需在近期内安排消除或消除前应加强监视、跟踪的设备缺陷。ⅱ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10.7.3 ⅲ类设备缺陷:指设备部件伤损或缺少应有的附属装置,近期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需结合计划检修、临时停运或不需停电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但该类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ⅲ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10.7.4 ⅳ类设备缺陷: 指缺陷比较轻微,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能力,且在较长时间(指一个小修周期内)不会有明显加剧或恶化的需安排停电处理的缺陷,该类缺陷经本单位批准可延期结合停电处理,但必须在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内完成。ⅳ类设备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该设备的一个小修周期。
具体分类方法标准详见《市供电有限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1附录
11.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 (附录a)
11.2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 (附录b)
11.3月地区电网调度系统运行情况分类统计表(附录c)
第8篇 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第9篇 某某餐饮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 51% 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餐饮业--某餐饮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第二节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 财务部机构设置
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总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
实体财务经理
公司财务经理
主管会计
出纳员
成本会计
往来款会计
资产会计
稽核
收银员
保管员
主管会计
出纳员
往来会计
资产会计
记账员
第10篇 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
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
一、 工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满勤奖+工 龄工资
1)基本工资:1500元。
2)绩效工资: 500元,即每月的任务工资,每月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即得全额绩效工资,如每月没有完成任务指标按照比例扣除,如:任务是100万元,完成50万元,得绩效工资250元。(任务见月任务分解表)
3)提成:完成任务以上部分按0.3%进行提成。
4)满勤奖:每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有2天带薪休息,如没有休息全月工作给予满勤奖100元。
5)工龄工资: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月,满两年的员工工龄工资合计为100元,满三年的员工工龄工资合计为150元,满四年的员工工龄工资合计为200元封顶。满五年以上的员工根据全年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按照公司的奖励机制方案执行。
二、考勤制度:
1、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10月1日
早7点30分-----晚18点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早8点------------晚5点
特殊岗位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按指纹签到为准,如不能签到要和你的直接领导说明情况。如不说明视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视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当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取消当月满勤奖。
早退:员工未按规定时间离岗视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或不能回公司签到需要和你的直接领导说明或请示。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处理,连续旷工3天(含3天)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请假制度:
业务人员在完成当前工作的情况下可带薪休息2天,休息时必须执行交叉休息,休息人员要提前和你的直接领导说明,休息者手机不得关机,如关机或拒不接电话一次罚款100元,如有特殊原因当时未接电话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未接电话拨回者不进行处罚。
1、请假要求:员工请假,无论何种假,除紧急情况(指个人急症,直系亲属急症,或发生意外事件),可电话同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请假,并于24 小时之内,履行书面手续外,一律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照准假程序,经批准方可生效。
准假权限:( l )部门经理:1 天;( 2 )副总经理:3 天;( 3 )总经理:3 天上。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实际情况需要酌情核给事假。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足4小时(含),视为正常出勤,超过4小时,按实际出勤以天为单位计扣,事假以天为单位扣发岗位工资。
3、病假:请病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病假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并有部门领导签字,病假条及诊断书交人力资源备案,病假工资按事假处理办法执行,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取消工龄工资,工龄从假后上班起计算。
4、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本人无责任的,在治疗期内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员工发生工伤本人负次要责任的,在治疗期内核发最低生活保证金即基础工资,取消工资的其余部分本人违章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工伤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发生的工伤,不负责工资和其他福利。
5、婚假:持本人结婚证,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休假,带薪休假为七天,结婚证复印件及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if !supportlists]-->;5、<;!--[endif]-->;产假:女工生育休假为六个月,休假期间待遇没有工资待遇保留工龄工资,超过六个月上班的取消工龄工资,工龄从产假后第一天上班起计算。
<;!--[if !supportlists]-->;6、<;!--[endif]-->;丧假:员工 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时带薪休假期为三天,员工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偶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时带薪休假为1天。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离职:离职包括自行离职和因为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辞退者。自行离职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你的直接领导提出申请,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必须和财务、库房账目核算清晰无往来账目,交出客户资料、产品资料、属于公司的物品等,必须将手中的客户欠条结算清,否则扣发余额工资,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上报公安机关。离职人员不得再用公司名义处理各种事物或非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if !supportlists]-->;五、 <;!--[endif]-->;公司形象:员工形象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员工形象直接代表了企业品牌形象外。同样,也可以直接利用员工形象进行对外的品牌广告宣传。 外表仪容仪表是员工形象展现的首要途径,那么员工内在形象要素就可以说是员工对企业形象的一个真实反映。
所谓的企业形象是指企业内外对企业的整体感觉、印象和认知,是企业状况的综合反映。分为企业内在形象和外在形象,企业的内在形象主要指企业目标、企业哲学、企业精神、企业风气等看不见、摸不着的部分,是企业形象的核心部分。外在形象则是指企业的名称、商标、广告、厂房、厂歌、产品的外观和包装、典礼仪式、公开活动等等看得见、听得到的部分,是内在形象的外在表现。
每一名公司员工都应该注重自身形象,应有良好的自身修养。不管在公司内或在公司外,都要注意服饰的整洁与得体,语言和举止的文明,不得留长发、胡须、长指甲等。不得与公司员工和客户发生口角及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一经发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所有施工合同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均由分公司确认,平时在分公司的账表中反映,每月末以报表形式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其他收入项目按其内容分别在公司、分公司确认。
第三章工程结算收入核算对象
第十二条分公司以单项合同为会计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第十三条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第十四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四章 工程结算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收入管理流程
(一)公司统包再分配给分公司的项目
1.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依内部转移价格将统包的项目分配给相关分公司。分配时,要明确各分公司承建部分的下列数据:
(1)成本定额。即各分公司承建工程的对应定额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可作为确定分公司工程进度的依据。
(2)合同收入。即合同总收入扣除经验审减金额后的剩余额中,与各分公司承建工程对应的总收入,将作为各分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依据。
3.分公司在将公司分配的项目再分配给工程处时,要将记载分配资料的文件抄送本分公司财务部;施工过程中,在向建设单位等报送工程进度情况时,有同时抄财务部。
4.如果工程在年度内完工,分公司按总公司核定给本分公司的“合同收入”额确认收入。
5.如果工程在年末未能完工,各分公司应按照适当的方法确定工程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同时,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公司市场部,公司市场部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催取工程价款。
6.公司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向客户开具发票,但不再在公司财务部确认收入。
(二)分公司自行签约的项目
1.根据公司法人授权,依《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合同评审,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
2.分公司按相关制度规定将项目分配给工程处,同时将合同副本抄送财务部。
3.各项目小组每周向工程处报送工程进度情况表,工程处汇总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各工程处所报工程进度情况汇总后,向客户汇报并催收工程价款,同时抄市场部和财务部。
4.工程价款由市场部依据工程进度向客户收取;有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项目小组就近收款,但项目小组应及时将收款情况报告市场部。
5.款项收到时,市场部将工程进度情况及工程已收款情况一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开具发票。
6.财务部根据工程发票记账联编制转账凭证,据以登记工程结算收入明细帐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帐等。
7.年度内完工的工程项目,分公司按合同总收入确认收入;年末未完工的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8.每月末,各分公司应编制《工程结算收入明细表》等,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第十六条未签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动工,并按特殊事项对待。此时,项目小组和市场部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确定工作量,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一旦签订,要密切关注此类工程的价款回收情况,对照工程进度定期收款,并按上述办法确认收入。
第五章 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对
于工程剩余材料,要先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如再进行对外销售处理的,应经本分公司工程处和物资管理部领导会审批准,出售时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出租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申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各部门所管理的资产的出租由公司财务部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分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后,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确认相应收入。
第六章 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直接记录、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12篇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某某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试行)
一、矿井供风原则
1、矿井供风总的原则是,既要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符合经济要求。
2、矿井所需风量的确定,必须符合安监总煤矿〔~〕42 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即:
(1)氧气含量的规定;
(2)沼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
(3)井巷风流速度的规定;
(4)空气中悬浮粉尘允许浓度的规定;
(5)空气温度的规定;
(6)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的规定。
二、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
矿井需要总进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分别进行计算。
q 矿=(∑q 采+∑q 掘全+∑q 硐+∑q 备+∑q 其它)×k 矿通(m3/min) (1-1)式中:q 矿——矿井需要总进风量,m3/min;
∑q 采——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掘全——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硐——矿井独立通风硐室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备——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备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m3/min;
k 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矿通=1.15~1.2,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地区的矿井除外)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 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m 时,取k 矿通=1.15,否则,取k 矿通=1.2。
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1)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
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长×k 温(m3/min) (2-1)
式中: q 采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 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1);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见表2);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3)。
q 基本=60×v 采1×s 采ma*×70% (m3/min) (2-2)
式中:v 采1——采煤工作面适宜风速,取v 采1≥1m/s;
s 采ma*——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净断面积,m2。
s 采ma*=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输送机、支架(支柱)、梁子等所占的面积(m2) (2-3)
表1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m) <2.0 2.0~2.5 ≥2.5 及放顶煤工作面系数(k 采高) 1.0 1.1 1.5表2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m) <150 150~200 >200
调整系数(k 长) 1.0 1.0~1.3 1.3~1.5表3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 采煤工作面风速(m/s) 配风调整系数k 温
<18 0.3~0.8 0.90
18~20 0.8~1.0 1.00
20~23 1.0~1.5 1.00~1.10
23~26 1.5~1.8 1.10~1.25
26~28 1.8~2.5 1.25~1.4
28~30 2.5~3.0 1.4~1.6
食品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有限公司规章制度(2) | 返回目录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你正在阅读的文章来自:文库网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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