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工艺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工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艺管理,严肃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车间生产的工艺管理。
三: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及对生产车间的技术工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行工艺纪律的考核等。
生产车间负责工艺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工艺策划
根据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确定所需原材料、工艺流程、加工方法、产品质量标准、设备要求、验证时机、接收准则等。
(二)工艺文件的编制
1、工艺文件的种类和编制要求
(1)工艺文件的种类
本公司的工艺文件一般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材料
清单等。
(2)编制要求
工艺文件应做到正确、完整、统一、先进、符合实际,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工艺文件的编制依据
现行的技术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的典型工艺、工艺技术文件;公司的现有生产设备、工装、检测手段、工艺技术水平及生产组织情况。
(三)工艺文件的贯彻
1、产品工艺文件一经批准,就成为公司的技术法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要求。贯彻执行工艺文件,是执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之一。
2、工艺文件下发后,技术部应及时到车间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工具是否需要增添和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流程调整意见;产品试生产时,指导操作者操作、调整、直至产出合格产品;产品的关键部件及技术保证措施;应注意的事项;估计在制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四)工艺更改的控制
随着设计的更改、工艺方法的改进、某个工艺文件的差错和新标准的实施等原因会发生工艺更改的问题,必须对工艺文件更改加以控制。
1、工艺更改有技术部提出更改方案,经评审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然后下发《工艺更改通知单》,各部门遵照执行。
2、对更改工艺后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认可,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工艺纪律和考核内容
1、机构和人员
(1)各生产车间和班组的主任和组长要作为工艺管理的专责人。
(2)有关人员要做到应知都知,应会都会,并能尽职尽责。
(3)具备了执行工艺制度的环境和条件。
2、工艺文件
(1)具备本部门应有的工艺文件,工艺文件应做到:正确、清晰、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能正确指导生产,保证生产稳定进行,工艺流程安排合理,操作规程切实可行,保证加工质量。
(2)产品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必须完整。
(3)各种技术文件之间不能发生矛盾,要统一。
(4)工艺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方法要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3、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能满足确保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工艺准备
现场具备应有的工艺文件;符合工艺文件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满足工艺要求的所有设备;所有工艺装备及辅具符合工艺要求。
5、工艺操作
(1)生产工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机、定工种。
(2)操作者对工艺要求有全面正确的理解。
(3)操作者要坚持“三按”即按技术标准、按样品、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
6、贯彻“三不原则”
不合格的原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
7、工艺卫生
(1)生产环境、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2)原材料、工装、器具等的堆放与保管做到限量定位、定要求、完好、整齐、清洁。
(3)现场的布置有利于减少员工的疲劳程度和辅助工时消耗。
8、工艺安全
(1)有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措。
(2)工艺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均能认真地加以贯彻。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技术部。
第2篇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设备部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各部门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备部是消防安全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演练,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3、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全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库房、变电室、特种设备场所)的巡视检查。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通过开展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2、定期普遍教育,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3、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4、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5、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厂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设备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设备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吸烟管理
1、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区)内吸咽,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电源管理
1、公司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厂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我公司设立第二水源(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公司设备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维护,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可立即投入使用
◆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2、消防器材的管理
◆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设备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七、建筑防火管理
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2、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3、基建人员应配合设备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
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5、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3篇 桥梁公司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标准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8-5发布
20**-8-6实施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发布
QG/LZ01?41?01-20**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标准委员会小组的职责、标准化管理、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企业标准体系
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GB/T15498-20**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GB/T19273-20**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
标准化的任务
3.1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2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3制定并实施企业标准。
3.4对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标准化委员会小组
为了加强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本件编制,统一标准,分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王
副主任:伍
成员:杨
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
标准化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5.1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标准和株桥公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
5.2编制分公司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订、修订企业标准。
5.3组织和安排草拟各种企业标准的任务。
5.4负责组织分公司产品标准的审查并归档。
5.5负责对分公司产品施工图与设计图(设计文件)、工艺工装图样与设计文件、企业标准与产品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进行签署。
5.6对工程技术部或安全质量部技术通知进行审签,并保管一份技术通知以备份。
5.7按GB/T19273对企业标准体系进行自我评价,保证企业标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并不断完善与改进,永远保持其高效率。
标准化管理
6.1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小组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标准化全部工作。
6.2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小组下设兼职标准化员一名,挂靠在安全质量部且接受安全质量部和工程技术部领导和业务指导。
6.3规定每年对企业标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产品技术标准通过互联网络核查其是否作废或有新标准代替。标准作废经过审查后加盖“作废”印章,及时审查新的标准并指导使用。
标准的制定
7.1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参照产品图纸绘制适合于指导现场生产的施工图;企业标准和产品施工图用以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7.2企业标准由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小组负责组建标准制定小组,并按程序拟定标准。
7.3制定企业标准和绘制产品施工图时应充分学习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结合当地地材及实际生产工艺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内控标准在分公司内部使用不作为产品交货的依据。
7.4内控标准的制定程序受株桥公司的企业标准指导。
8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8.1分公司标准委员会小组负责产品是否符合企业标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8.2对图样与设计文件进行审签时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提出改进意见,更改后才能签署,不更改的拒绝签署。
9其他
9.1企业标准编号参照QG/LZ14.41.01-20**《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2企业标准的更改程序参照QG/LZ14.41.01-20**《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企业公司5s仓库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5s仓库管理制度
1s―常组织
定义:判断必需与非必需的物品并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非必需的物品清理掉。
目的:把“空间”腾出来活用并防止误用
做法:
1.对所在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制定需要和不需要的判别基准。
3.清除不需要物品。
4.调查需要物品的使用频率、决定日常用量。
5.根据物品的使用频率进行分层管理。
2s―常整顿
定义;要用的东西依规定定位、定量、明确标示地摆放整齐。
目的:整齐、有标示,不用浪费时间寻找东西30秒找到要找的东西。
做法:
1、对可供放的场所和物架进行统筹(划线定位)
2、将物品在规划好的地方摆放整齐(规定放置方法)
3、标示所有的物品(目视管理重点)
达到整顿的四个步骤
1、分析现状
2、物品分类
3、储存方法
4、贯彻贮存原则
3s---常清洁
定义:清除工作场所各区域的脏乱,保持环境、物品、仪器、设备处于清洁状态,防止污染的发生。
目的:环境整洁、明亮、保证取出的物品能正常使用。
做法
1、建立清洁责任区
2、清洁要领
◆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物架等地方都要清扫。
◆注意清洁隐蔽的地方,要使清洁更容易,尽量使物品高地放置。
◆仪器、设备每次用完清洁干净并上油保护。
◆破损的物品要清理好。
◆定期进行清扫活动。
3、履行个人清洁责任。
谨记:清洁并不是单纯的弄干净,而是用心来做。
4s--常规范
定义:连续地、反复不断地坚持前面3s活动。依句话就是养成坚持的习惯,并辅以一定的监督措施。
目的:通过制度化来维持成果。
做法
1、认真落实前面3s工作。
2、分文明责任区、分区落实责任人。
3、视觉管理和透明度。
4、制定稽查方法和检查标准。
5、维持5s意识。坚持上班5s一分钟,下班前5s五分钟,时刻不忘5s。
*记住:不搞突出,贵在坚持和维持
常规范技巧
视觉管理
增加透明度
制定标准
5s---常自律
定义:要求人人依规定行事,养成好习惯。
目的:改变“人质”,养成工作规范认真的习惯。
做法
1、持续推动前4s至习惯化。
2、制定共同尊守的有关规则、规定
3、持之以恒:坚持每天应用五常法,使五常法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4、加强五常法管理:每季度一周为“5s加强周”,纳入质量检查的内容。
下班前五分钟五常法
*组织:抛掉不需要的东西回仓库
*整顿:把所有用过的文件、工具、仪器以及私人物品都放在应放的地方。
*清洁:抹净自己用过的工具、物品、仪器和工作台面并清扫地面
*规范:固定可能脱落的标签、检查整体是否保持规范、不符合的及时纠正
*自律:今天的事今天做:检查当班工作是否完成,检查服装状况和清洁度,预备明天的工作。
五常法的实际效用
▲提供整洁、安全、有条理的工作环境
▲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员工质素
▲保障品质
▲塑造良好的单位形象
五常法守则
工作常组织
天天常整顿
环境常清洁
事物常规范
人人常自律
推行五常法的步骤
组织:成立5s推行小组并拟定活动计划
规则:组织制定各项5s规范和审核标准
培训:宣传5s基本知识、各项5s规范
执行:全面执行各项5s规范,自我审核
监督:组织检查、互相评估
第5篇 企业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月
第一条 生产技术的改进
总工程师向总经理提出改进生产技术的方案,由总经理对此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二条 生产技术的引进
当本公司从外面引进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引进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说明引进外来技术後成本与成果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技术转让
本公司向外部转让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检查转让的内容,并与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讨论这一转让的结果。
第四条 生产技术的发表
1. 当要向社会发表公司的生产技术的时候,要把发表原稿交生产部部长审阅,经其批准後方可对外公开。
2. 外来人员到本公司叁观学习时,须征得生产部部长或总经理的同意。
第五条 生产技术研究会规章
1. 职责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职责对下列工作进行研究、协调:
(1) 提高、改进生产技术;
(2) 研究新产品的生产技术;
(3) 工程、质量、试验、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4) 生产技术的引进、技术研究成果的对外发表。
2. 构成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成员有生产部经理、副经理、生产主任、总经理、有关部门的经理。
研究所所长、研究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出席会议。
3. 运行
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由生产部部长担任;临时的技术研究会,由提出议题的部 门负责人担任;事务性检查,由生产主任担任负责人。
4. 开会时间
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每月一次;凡临时性的会议,随时召开。由生产部部长为会议的召集人。
5. 议题决定
(1) 每月开会10日前,生产部部长要把会议的议题和开会目的具体记录下来,向总经理报告。
(2) 生产部经理要在开会前三天决定议题,并通知各委员,并附有关资料。
6. 会议记录
本研究会的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制订、修改和废止
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经营常务会议讨论,并由主管技术的公司总工程师决定。
第七条 实施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企业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公安、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第四章附则
1、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8篇 企业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 功能检修及维修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 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 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 维修费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 罚款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 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 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 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 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 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 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 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 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 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 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 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 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1) 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2) 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3) 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4) 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1) 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2) 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3) 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附则《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和实施。
第9篇 公司企业员工差旅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差旅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标准发给出差旅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出差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及以上级:每日120元。
(2)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2)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才能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1)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8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3)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1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1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第二章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的,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三条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第四条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金仍准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五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持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旅行,应予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七条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较本办法所订的费用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
第八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承诺书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1)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2)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申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年月日
连带保证人:
地 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1)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2)在同一地区内停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3)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可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4)美元汇率如有变动,视该汇率调整报销费用。
四、员工差旅费支给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则制订。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类。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章当日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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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三章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的员工可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才能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经调查确实无误乃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报销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才可乘飞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数支给。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晚上9时以后,早上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八条出差日自出发日至回公司日计算,但晚上出发或早上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可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三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四章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五条国外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出差旅费。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的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职级 董事长 常务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协理 经理、副经理
正管理师 正工程师 管理师 工程师
正副科长 副管理师 副工程师
其他人员
金额(美元)8070605040
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的出差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10美元。
第二十八条前条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杂费。
第二十九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均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0篇 某房地产企业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1.总则
绩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生产效率的有效手段。为了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并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的氛围,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制度。
2.绩效管理核心思想
2.1绩效管理是实现部门目标及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管理保障;不是简单的打分评级。
2.2绩效管理是促进业务目标达成的必要手段;不是工作负担。
2.3绩效管理是所有管理者的基本职责之一;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2.4管理者与下属持续的沟通是达成绩效管理效果的核心。
3.绩效管理流程
制定计划
执行计划
实施考核
结果应用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沟通员工本考核期内的工作,确定计划,对每项工作确定绩优和不良关键事件,并达成共识
填写《绩效记分卡》,双方签字确认
被考核者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直接上级给予指导
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现适当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可以在“完成情况”填写)
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重大计划变更,需要调整计划并以新的计划进行考核
考核者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提供绩优和不良关键绩效的具体事件
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考核成绩、本考核期内的表现进行沟通,并填写《绩效记分卡》
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合
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被考核者所在部门分别备案
4.适用范围
本绩效管理制度适用于——
4.1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4.2部门经理
4.3员工
5.职责分工
5.1公司决策团队:
5.1.1明确公司远景规划及战略目标
5.1.2对指标及标准的设定提供指导意见
5.1.3参与所属部门和员工的绩效管理,对既定的指标和标准的完成进行监督
5.2中层经理团队:
5.2.1对下属讲解、沟通绩效管理制度核心理念
5.2.2根据战略目标进行战术分解,确定行动计划
5.2.3中层经理提出指标及标准设定的建议
5.2.4在过程中关注指标的达成
5.2.5对下属员工分配任务,对既定的指标和标准的完成进行指导
5.3员工:
5.3.1按照绩效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5.3.2反馈方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5.4人力资源部:
5.4.1对绩效管理方案进行培训和讲解
5.4.2监督绩效管理的执行,并提出改善建议
5.4.3随着公司发展,动态调整优化方案
5.4.4进行分数整合,上传下达
6.对高层的考核
6.1公司高层范围——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6.2考核责任者——高层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
6.3考核时间——对高层的考核每月度进行一次,每月初2号完成计划沟通,并于下月初2号完成绩效反馈沟通及今后工作计划沟通。于每月初2号将双方确认完毕的《绩效记分卡》交人力资源部。
6.4考核内容——高层考核依据为年度计划的分解,具体见《高层年度绩效记分卡》。
6.5考核实施——分管部门当月发生可控因素下的重大事故,高层当月绩效考核为“E”,影响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6.6周边绩效——公司高层每年度末进行一次周边绩效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参考。
7.对部门经理的考核
7.1部门类型——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特殊性,对于某些部门适宜以项目的形式进行考核。从公司目前的情况来看,适宜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考核的部门包括——开发设计部、工程项目部、市场部、推广部、销售部、预决算部、计核部。在这里称为“业务部门”,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其他作为行政支持部门,工作内容比较稳定,指标设定和权重也会在一定时期(年度)内保持稳定,月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在这里称为“支持部门”,包括客户服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信息应用部、财务部、ISO小组
7.2考核责任者——对部门经理的考核由其分管的直接领导进行
7.3考核时间——对部门经理的考核每月度进行一次,每月初3号完成计划沟通,并于下月初3号完成绩效反馈沟通及今后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沟通。每月初3号将双方确认完毕的《部门经理月度绩效记分卡》交人力资源部
7.4考核内容——部门经理对部门工作负全责,因此对部门的考核即为对部门经理的考核。部门经理考核依据为部门工作指标的完成,工作指标的设定能够量化尽量量化,定性指标的评价一定要有关键事件,具体考核详见《部门经理绩效记分卡》
7.5考核实施——部门当月发生可控因素下的重大事故,部门经理当月绩效考核为“E”,影响当月绩效工资,并试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7.6周边绩效——部门经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周边绩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其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参考
8.对员工的考核
8.1考核责任者——对员工的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进行
8.2考核时间——月度进行考核,每月初4号完成计划沟通,并于下月初4号完成绩效反馈沟通及今后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沟通。每月初4号将双方确认完毕的《员工绩效记分卡》交人力资源部
8.3考核内容——对销售业务人员的业绩完成情况,根据业绩计划进行评价,详见具体考核表格;对其他员工的考核,根据具体的岗位职责,提炼出关键事件进行相对客观的考核,详见《员工绩效记分卡》;关键事件由考核者及被考核者根据沟通确定,并逐步固化下来,作为岗位职责的具体描述
8.4考核实施——如果员工当月工作表现没有出现关键事件,则他的工作绩效是常态绩效;额外工作的履行,必须在双方认可前提下,同时加分的前提是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即本职工作综合评分达到“C”。
9.附加奖励
建议采纳条数和部门成本节余作为附加奖励指标,年终时一次兑现,详见《附加奖励绩效记分卡》
10.绩效管理结果及应用
10.1对于员工关键事件的评分
10.1.1针对每个职责——常态的绩效分数为100分
每项绩优关键事件加分20分
每项不良关键事件减分20分
说明:对于一项工作,有可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绩优(不良)关键事件,也可能同时出现绩优和不良事件,关键要看工作标准的制定。
10.1.2针对额外工作——
额外工作为加分项,完成工作加20分,未完成减20分
额外工作的权重设定为50%
说明:额外工作界定,是指岗位职责以外的,还需要是对公司具有一定价值、占用一定时间精力(10%以上时间精力)的工作。以下几种工作不属于额外工作范畴:
(1)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公司是一个运行的整体,各项工作之间必定会有配合和交叉,有些工作会以某些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会在其中起到参与、支持、协助等的作用,但是这些工作都是本职范围内的。
(2)本职工作内,但属于计划外的工作,这可以通过动态调整计划本身来实现,但不属于额外工作。
考核结果等级
以考核者的评分为基本参照,经过加权平均后,得出最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共分五个等级。详见《考核结果等级说明表》。如果考核指标中,有得分为“60分”,则最终考核分数等级不得超过“C”。
考核结果等级说明表
最终考核分数
等级
……
A
135-145125-134B
115-124105-114C
95-10485-94D
75-8465-74E
60-6410.2绩效工资发放
10.3.1鉴于房地产行业特殊性,各业务部门在项目不同阶段承担的工作责任、风险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是不同的,因此绩效工资的发放也按照不同的系数来调整,以达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10.3.2公司在年度预算中确定各部门综合系数,有条件的业务部门在预算范围内根据各时段的实际情况调整每个岗位的系数。
10.3.3系数需要在考核期初确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指导和监控,并与员工充分沟通。
10.3.4支持部门的系数在年度内均衡确定。
10.3.5在部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两个项目并行的现象,则绩效系数的核算为:
ma*(系数1,系数2)+min(系数1,系数2)*0.5
10.3考核结果应用
10.4.1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一次考核结果评为“E”,或者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D”,则做调岗或下岗处理
10.4.2员工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E”,则做转岗或下岗处理。(销售部员工除外)
10.4.3下岗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辞退处理或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培训,三个月经过考察仍然不能胜任的,做降职或辞退处理。
10.4考核结果的其它应用
10.5.1年度薪点调整(针对个体)
考核等级
ABCDE
薪点调整
+10%
00-10%
-20%
10.5.2年度薪点值调整(针对公司全体)——
公司没有完成当年目标,薪点值降低2%
公司完成最低经营目标,薪点值保持不变
公司完成理想经营目标,薪点值增加2%
11.附则:
11.1本规程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属公司决策层。
11.2本规程的解释说明权属人力资源部。
11.3本规程的实施时间为2002年月日。
第11篇 企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睥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期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动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操作。
第12篇 公司企业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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