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管理、住户至上、服务第一',这是我们管理人员的行动准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
1、要确立干好服务工作的职业志向,热爱本职工作。
2、要刻苦学习和钻研管理工作的知识与技能。一个管理人员既要有做好管理工作的愿望,又要有过硬的服务本领,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3、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工作,刻苦钻研管理工作的艺术和技巧。待客户如亲人,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二、文明管理:
总要求:一是执行政策;二是礼貌待客,有问必答,热情服务;三是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四是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科学管理。具体要求:
1、仪态端庄。衣着打扮和气质风度要端庄、整洁,给住户美的的感受,使人感到亲切。
2、语言谦逊。在接待顾客过程中,语言要力求文雅、谦恭、准确,务必做到'四个不讲'和'五个不能',即:'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不讲不三不四的脏话,不讲讽刺挖苦话,不讲与管理无关的闲话','不能取笑人,不能训斥人,不能报复人'。
3、主动热情。在接待客人和住户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为客人和住户提供各种方便。
4、优质服务。要有负责的服务态度,就是对住户负责,为住户着想,不要把客户看成是有求于我,凭我高兴爱怎么管就怎么管。
三、诚信无欺是我们每个管理人员应有的作风,也是我们管理工作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说,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言而有信,严守信用。
四、注意效益:
既要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又要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1、注意社会效益:主要做好这样几项工作,一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立足社会,服务社会,为社会的发展作贡献;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业主住户利益,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水电的正常供给;三是搞好清洁卫生、庭园绿化,为小区创造宁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四是加强防范措施,确保住户人身财物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坏事的四防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住户人身财产的安全。
2、提高经济效益:首先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财务制度、奖惩制度以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提高工作效益,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把管理工作与经济利益联系起来。三是开展'双增双节'活动。
第2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宗旨
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行的灵魂,良好的管理是向用户提供满意服务和赢得良好的市场声誉的强而有力保证,为保证运行的良好秩序,要求每一个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规定。
2、管理程序
(1)层级管理制
实行层级管理制,各级管理员只对直接下属拥有指挥权,特殊情况下,全体员工直接听从管理处主任或管理处主任授权人指挥。
危急情况下以在场且关系最直接的行政管理级别最高者为指挥者,所有在场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切记,为保证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必须避免越级指挥的混乱现象发生,特殊或危急情况例外。
(2)督导工作程序
i)职责
每一级管理人员都要对下级的督促辅导负责。
ii)程序
a、 各级管理人员督导下级掌握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及标准的知识、技巧。
b、 在督导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须将任务及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个人并讲明任务性质、时间要求,操作过程及最后达到的目的。
c、 检查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首先应检查直接下级的工作安排情况,并同时负责巡视,[[检查本部门基层人员的执行情况。
d、 通过检查,判明操作过程结果与标准的差距,将发现好的做法或出现的问题按层级管理制原则进行处理。
3、考勤制度
(1) 主任级或以下员工上下班时必须亲自打卡。
(2) 员工必须在更换好制服后才能打卡。
(3) 代人或托人打卡均属违纪行为。
(4) 每日迟到、早退不可超过五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二十分钟。
(5) 凡员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或特殊情况未能打卡,需由部门经签卡(病、事假按规定办理)。
(6) 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履行登记批准手续。
(7) 员工工作期间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员工牌
员工牌是公司员工的标志,为此要求员工做到:
(1) 当值时必须佩戴在上衣左胸襟前显眼处,随时接受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检查,如因使用时间过长而损坏者,可凭旧换新,如遗失者需缴纳换证费20元,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2) 员工牌只代表员工在公司之身份,离职时须交回行政人事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离职时不交回则处以罚款200元。
5、制服和更衣柜
(1) 遵守公司颁发的制服管理规定。
(2) 公司视不同岗位和职务发给员工制服,员工当值时必须穿着制服。
(3) 下班后,员工必须将制服存放在衣柜内,遗失及未到使用期限损坏的照价赔偿。
员工必须爱惜制服,并保持制服整洁,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行政人事部。
(4) 员工更衣柜专为存放上、下班制服、鞋帽等,不得存放食物或其它用品,要保持衣柜整洁干净,个人不得私自加匙锁。
(5) 员工更衣钥匙意外遗失时,本人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报失并缴交钥匙配制费10元后,由行政人事部重新配制。
(6) 员工离职时,将更衣柜钥匙交回行政人事部。
6、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必须保持整齐、规正,不能放置私人物品或其它装饰物(除水杯外)。
(2) 办公桌台面不得摆放任何杂物。
(3) 爱护、熟悉办公室的公共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
(4) 员工不能在办公室内接待亲戚、朋友来访。
(5) 私人电话尽量长话短说,最长不能超过三分钟。
(6) 员工须离开岗位时,须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离岗。
(7) 不能在办公室工作地点喧哗、聚众聊天、用餐、午睡等。
(8) 保持办公室内清洁。
(9) 除工作需要外,工作时间不可阅读报纸及杂志。
7、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而为部份员工配备的,为保证有良好的宿舍秩序,要求员工遵守:
(1) 必须自觉维护宿之安全,宁静与卫生,执行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2) 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打麻将等形式赌博或夜间12点以后打麻将,不准收看黄色录相,一经发现,将予处罚,严重者作辞退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3) 所有员工要遵守作息时间,宿舍内不准放高音喇叭、大声喧哗、打斗吵闹,严禁向窗外乱抛杂物、丢垃圾,违者处罚,砸伤他人者,作辞退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4) 各房间住房的员工每天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并注意防火安全,否则给予处罚。
(5)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电视机及洗衣机等属公司财产,未经公司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处理。
(6) nbs
p;
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若发现损坏及时报维修。
(7) 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更不得留异性在宿舍住宿,否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 宿舍内的水、电费及设备维修费由入住宿舍的员工分担
第3篇 物业公司办公器材使用管理制度8
物业公司办公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八)
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公司的电脑、复印机、电话和传真机,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1、责任到人:公司电脑专人专用,电脑及其外部设备实行定位安装、定位使用、定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或借给他人使用。严格遵守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使用者对电脑及外设负有保管和日常维护的责任。
2、定期维护:应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杀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公司机密信息泄露。
3、安全管理:
(1)禁止安装和运行与公司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禁止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2) 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关闭电脑后方可离开。多人共用一机的,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亦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4、电脑报修: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正确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主管和公司行政人事部。遇有电脑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申报维修。严禁擅自拆机、检修。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电脑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二、复印机使用管理
1、复印机一般应由本公司人员使用,其他人使用须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否则不得随便上机复印。世纪华府复印机使用管理由项目助理指定专人负责,复印使用时设置开机密码。
2.复印机仅供办公使用,复印文件、资料的内容,原则上必须是与工作相关。
3.使用复印机前应先到负责人处填写《复印机使用登记表》,按照登记表填写使用人姓名、所属部门、使用时间、复印内容及页数等。
4.所有需复印资料的人员使用复印机时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熟悉技术要求的须经行政人事部文员或指定专人操作。当复印机出现异常时,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动,由相关人员酌情处理。
5.复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可以传阅的文件以及用电脑传输的电子版文件尽量不要复印,内部使用的文件则尽量使用再生纸张,资料在排版时要以尽量紧凑、减少复印张数为原则,尽量减少打印复印成本,节约办公经费开支。
6.复印时原件、纸张必须放置妥当,保证复印质量,印件清晰。
7.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8.合理利用使用完复印机复印后所产生的可再利用单面纸张。
三、电话和传真机的使用管理
1、办公电话、传真的使用
(1)办公室固定电话的安装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拨打和接听任何形式的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减少通话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线路的占用时间,保证工作电话的畅通。
(3)为节省费用,大部分电话已申请局域网,公司内部办公电话请一律使用内部分机号,如果查出内部通话使用外线费用一律自理。
(4)传真机收发传真文件实行登记制度,收、发传真件要做到准确无误,接收到的文件或其它材料,要及时登记并及时送达收件单位或收件人。
(5)不宜频繁地开机和关机以延长传真机使用寿命。
(6)合纸舱盖的动作不宜过猛以免结构变形器件损坏。
(7)发送稿件上不宜有硬物(如装订针、大头针等)以免引起故障。
(8)雷雨天气如不使用传真机,除关掉电源外,应将电话线插头拔掉。
2、个人电话
(1) 凡享受手机补贴的员工,在没有特殊情况之下,手机要24小时开机。
(2)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变更号码,应及时将新号码报到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对号码进行刷新。
四、要求
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如因未及
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节能降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节能和安全意识,杜绝各种浪费。人走必须断电,各办公室在下班或值班后必须将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及时关门、关窗,防止出现失盗事故。
第4篇 物业公司物料领用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物料领用制度
(五)
1.0目的:防止公司物资的积压和浪费,保证各部门所需物资到位及时,使公司的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 0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3. 0内容:3.1仓库发货时间为:每日8:30-11:00,其余时间为保管员记帐、结帐、整理仓库时间,不予发货(紧急情况除外)。
3. 2各部门在领用物资时必须是与本部门有关的物资,否则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3. 3当仓库保管员及领用当事人进入仓库领货时,严禁烟火带入,要随手关门,以免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 4发货时,除体积大需领用人一起搬动的物品外,领用人一般不准进入仓库,在仓库外等待即可。
3. 5仓库保管员在开具完《物料领用单》后,在最短时间内给领货人发货,并将进货价详细填写在《物料领用单》上,以便使用部门核算成本。
3. 6各部门对领用的物资应以爱惜和节约为本。
4.0程序:
4.1各部门每月领用物资,须填写《部门月度物资申请表》。
4.2各部门领用易耗品、办公用品、维修材料和零备件等所有物资,均需填写《物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紧急情况部门负责人不在时,领用人先签领用单,领用后补办审批签字手续)。
5.0支持性工具:《部门月度申请表》《物料领用单》编制:审核:批准:日
第5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 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 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 加班
1、 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 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 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 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 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 请假
1、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辞职
1、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 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 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 开除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 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 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 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 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 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基本工资(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 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 级别说明: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二级员工:部门经理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 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 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 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 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 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 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 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 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 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 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 处罚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 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 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 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 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 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 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 冒、替签到的;
6、 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 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 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 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 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 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 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 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 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 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重定为:
1、 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 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 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 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 一般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 明显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 严重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 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 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 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 处罚权限:
1、 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 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 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 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第7篇 物业公司费用报批制度程序
物业公司费用报批制度与程序
一、各部门在每月二十三日前报下个月的用款计划,将用款内容(含单价、数量、说明)及金额等填写后送财务部汇总,上报审批后,再由财务部将审批情况下发至相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审批的资金当月的预算情况执行。未纳入当月预算的将不予在当月支付,原则上禁止使用计划外资金。
二、预计将发生的预算外3000元以上支出的,必须提前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上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000元以内以公函的形式申报即可。
三、费用支出,根据内容填写《支出凭单》,经办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经部门经理、财务部审核,由经办人报总经理审批后,再到财务部报帐,绝不允许公司以外人员直接报帐。支出费用超出3000元的,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进行单项、专题报批。
签署人: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8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员应如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记录,考勤表应张贴,以便于监督和检查,非考勤员不得考勤。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考勤员在次月8日前将考勤表交办公室,作为员工考核和计发工资等报酬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无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维护团结,绝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有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书记审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工作时间的按出勤处理,利用假日的不作加班处理,培训、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的,要服从工作需要。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年内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违反本章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十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员工考核分为驾驶员,保洁员、场馆员及水电工,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四类。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低劣,群众意见较大的,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三)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五)因参与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严重违*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由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不合格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
员工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节驾驶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的,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基本合格处理。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每次扣100元同时执行考核评分(累计扣款总额不超150元)。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驾驶员考核评分结果报公司.
第十八条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本车报修额在5000元以上的主责或全责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驾驶员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1、全年无己方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全年交通违章不超过3次。
第三节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保洁岗位考核评分表》《场馆员岗位考核评分表》、《水电维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保洁质量问题应要求保洁员即时处理,保洁员无特殊原因一小时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在月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若相同保洁质量问题一周出现3次及以上,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洁员在重要接待时擅离职守的,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场馆员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损坏,由场馆员负责赔偿损失,按月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水电维护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洁员、场馆员、水电维护工每年超过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四节食堂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食堂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根据《食堂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8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食堂人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食堂人员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组织
季度考核由专项考核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专项考核占60%,职工满意度测评占40%。专项考核取3个月的平均分。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季1次,由局机关牵头组织。
(二)季度考核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职业操守、餐厅(含厨房、库房)以及个人等卫生,职工满意度等。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在60分以上,按等级兑现考核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计发考核奖。
第五节其他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填写《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月度考核主要根据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结合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则不发放;
第三十条根据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其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年度考核职工。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一条每月5日前,办公室需将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不合格情况告知对应编制单位;每年12月底前,需将考核结果告知对应编制单位。
第四章单项奖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奖励
由公司组织、推荐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由公司给予150元/人次的参与奖,以示鼓励。
第三十三条稿件录用奖励
(一)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200元/篇,版面费另行报销。
(二)投送、报送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300元/篇,地市级奖200元/篇,县级奖100元/篇。
(三)投送省水利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50元/篇,投送局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30元/篇,投送公司基层空间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20元/篇。
第三十四条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奖励
对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的职工给予奖励。本标准为综合奖标准,单项奖减半计发。
奖励标准: 单位:元/人
级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直接人员)
政府颁发部门颁发政府颁发部门颁发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县、局级
第三十五条工作创新奖励
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创新成果评比活动,获得奖励的,单位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序号级别类别奖励金额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000元
其他3000元
2省级科技进步奖3000元
其他1500元
3厅级科技进步奖1500元
其他1000元
4局级科技进步奖1000元
其他500元
第三十六条同一事件,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第五章物业公司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病假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基本工资照发。
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人:岗位工资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停发,改为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救济费,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病假期间,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津贴补贴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
(2)工人:津贴补贴、其他
(三)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的计发
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按当月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80%计发。
第三十九条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员工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再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9篇 项目物业公司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行政奖罚主要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审评,旨在提高公司的行政管理效率和员工的服务质量。
二、行政奖罚以精神和物质想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
三、行政奖罚作为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薪)辞退/开除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
四、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罚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与嘉奖以外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二、服务中心负责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
三、品质管理员负责落实复核各项奖罚记录,分析奖罚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奖罚的统计。
四、服务中心所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第三节 奖罚形式:
一、 奖励:嘉奖、功绩奖、创造奖、年度先进奖(先进个人奖、先进班组奖、先进集体奖)晋级、晋职。
二、 处罚:轻度过失、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
第四节 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嘉奖:10-100元;
(二)功绩奖:100-500元;
(三)创造奖:100-10000元;
(四)先进个人奖:200元;
(五)先进班组奖:300元;
(六)先进集体奖:500元;
(七)晋级、晋职:按晋升后工资级别、职务标准执行。
二、处罚标准:
(一)轻度过失:扣罚5-10元
(二)警告:扣1-5天岗位工资;
(三)记小过:1次扣5-10天岗位工资;
(四)记大过:1次扣15-全月岗位工资;
(五)降级(薪):按降级(薪)后标准调整执行;
(六)辞退/开除;按《人事制度》办理。
第五节 奖励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
(一)服务优异,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二)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三)工作绩效优异,表现突出者;
(四)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五)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六)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一)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三)遇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四)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五)根据其它奖励屡次接受奖励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创造奖:
(一)开拓新业务,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具有贡献者;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按顺考核列前,经审查后授予年度先进奖
(一)先进个人奖:
1、本年内考勤列前者;
2、年度绩效考核90分以上者;
3、获公司其它奖励者。
(二)先进班组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班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三)先进集体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晋级、晋职:
(一)表现优异,(半)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为优秀;
(二)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三)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四)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第六节 处罚条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轻度过失处罚: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文件编号:qms-wy-0303
文件名称: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版本号:第1版修改次数:0
章节内容:行政奖罚管理制度第3页共4页
(一)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30分钟内),每月达2次;
(二)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
(三)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听录音机、吃食物;
(四)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未经主管批准;
(六)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
(七)在值班本上乱涂乱画;
(八)对上级分派的工作迟缓、无故拖延;
(九)被客户投诉一次情节较轻;
(十)在行政人事部和公众场所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牌;
(十一)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户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十二)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十三)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一)1月之内有2次轻度过失者;
(二)没有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尚未造成损失者;
(三)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四)言语粗俗,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
(五)被客户投诉情节较重者;
(六)在行政人事部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八)无故串岗、闲聊者;
(九)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
(十)所犯错误不足记小过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一)累计警告处分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三)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四)上班时间在规定禁区吸烟、吃食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上班时间睡觉、擅自离岗;
(六)未经批准私使用单位设备,如车辆等;
(七)擅自挪用公款在1 000元(含)以下者;
(八)服务中心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九)所犯错误不足记大过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一年内累计记小过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三)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四)擅自挪用公款1 000-2 000元者;
(五)所犯错误不足辞退/开除者。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级、降薪处分:
(一)管理不善者或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二)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辞退处理:
(一)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二)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四)其他须给予辞退处理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开除处分:
(一)记大过处分者;
(二)多次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或给予公司带来危害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 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一)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 000元以上者;
(二)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三)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三)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四)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五)长期迟到、早退者;
(六)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七)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八)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九)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开除者。
第七节 奖罚程序:
一、提出:部门主管提出,并填具《奖罚记录单》。
二、审核。服务中心经理依据奖罚条件、《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三、审批。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四、统计。行政人事部负责数据资料统计工作。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11篇 物业公司保洁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 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 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 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 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 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 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 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厂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
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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