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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9 热度:51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

第1篇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物业公司前台管理制度怎么写

制度内容

1. 前台交接班制度

1] 理好工作台,使下一班人员感到整洁、舒适,有条理。

2] 交班人员应将本班工作进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3. ] 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工作日记,以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

4] 交接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5] 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6] 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接班人员方算结束。

7] 交接班检查记录:

(1) 每天每班次都要有专人进行记录。

(2) 记录必须交班人签名认可,每天由经理、当值主任负责审阅签名。

(3) 交接检查事项。

2. 前台服务管理制度

前台的各项工作由客户服务主任负责监督管理。

为使前台的服务符合规范,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制度:

1] 热情迎送客户,主动问好,仪态端庄,仪表整洁2] 严禁空岗,遇有特殊情况向领班请示后,有人接替方可离开3.] 每日8:10-9:00应在接待台前站立服务,站立时始终面对大堂,站姿端正,不得倚靠接待台;

遇客人询问,在接待台内站立服务

4] 见到经理以上或重要客户必须站立,微笑并问好

5] 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在值岗期间说笑聊天

6] 接待客户有关服务方面的询问要有问必答,礼貌待客,百问不厌

7] 一旦遇到客户投诉,不论正确与否,先笑意接受,如自身不能解决问题,要求立即上报领班

8] 如遇外来客人询问大厦内客户的情况,只能提供房间号码,注意保密纪律

9] 大堂内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时,要迅速报告领班或客服主任

10] 保持台内、台面清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3.9.2 适用范围

大厦前台对客服务的管理

3.9.3 管理标准

1. 应答客户和客户的询问时要站立说话,不能坐着回答。

要思想集中、全神贯注地去聆听,不能侧身目视它处。

说话时应面带笑容,亲切热情。

2. 如果客户的语速过快或含糊不清,可以亲切地说:“对不起,请您说慢一点。

”或“对不起,请您再说一遍,好吗”3. 对于一时回答不了或回答不清的问题,可先向客户致歉,待查询或请示后再向客户作答。

凡是答应客户随后答复的事,届时一定要守信。

4. 回答客户问题时要做到语气婉转,口齿清晰,声音大小适合,同时还要停下手中的工作,不能只顾一人而冷落了他人。

5. 对客户的合理要求,要尽量迅速作出答复。

对客户的过分或无理的要求要沉住气。

6. 如果客户称赞你的良好服务,也不要沾沾自喜,应谦逊的回答:谢谢您的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

7. 面带微笑真诚服务,这是前台接待的基本要求,所以我们在服务工作中要树立“笑迎天下客”的良好风气。

第3篇 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范例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

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第5篇 物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监督检查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为了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公司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部门

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力争做到有分析、有建议、不流于形式。

二、加强计划落实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每月25日前递交的《月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公布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进行日常监管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经理交办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如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公司行政人事部要在相应时间内,向各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搞好信息反馈

及时收集和反馈物业经理决定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各部门报送的报告、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

五、组织交流奖惩

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汇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地组织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专题研讨,并根据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必要的奖惩。

六、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6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六)

为合理管好、用好办公用品,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办公用品采取集中管理、项目申请、定期供应的原则。

二、申请采购、配发程序:

各项目、各部门每月初将申请采购办公用品的计划报公司行政部,采购计划由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

行政部按公司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采购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行政部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当月分期分批购买、发放。

配备给各员工的办公用品,损坏、遗失均由使用人负责。

凡新进员工,须配备办公用具,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经理审批。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 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会计核算按月划分会计期间,逐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九条 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经理室及相关部门的需要。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己实现的收入和己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 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8篇 w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监控系统操作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重复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 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行政中心的治安稳定。

(四) 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 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 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 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 监控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 监控人员对行政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 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第10篇 物业项目公司首问责任制度2

物业项目公司首问责任制度(二)

一、公司职员对于业主的投诉、提问、请求均庆热情、耐心、细致的给予帮助、解答,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

二、如问题超出本人职责范围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带领业主到相应部门交相关人员进行事情处理。

三、'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跟进事情的解决情况,直到回复业主,让业主满意为止

四、各部门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绝不允许有相互推诿现象。

五、如有业主投诉被问人有不耐烦、不理睬、推诿拖拉、马虎了事等现象,一经查处即予严肃处理。

第11篇 某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6 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外,均依据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包括临时工)。

三、为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将进一步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增加员工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执行招聘程序。

二、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试用手续,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时间为最后依据;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部门经理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时间。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

三、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四、试用人员报道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司员工登记表(如实填写)

4、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

5、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即办理用工手续(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并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它手续。

六、如合同期未满公司须裁员,员工补偿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计划性、时效性。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门。

3、政策:

公司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新增职位的计划。部门经理须填写职位说明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用人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聘用申请表后,按计划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招募:

刊登招聘广告(报刊、网站)

参加人才招聘会

通过猎头公司

内部调动

员工推荐

5、筛选人才:

人力资源部从收到的简历中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简历转给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再次筛选。

6、面试:

简历经相关部门经理筛选后,由预先确定的面试小组成员(最少两人)分别对职位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填写完整的面试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复核。最终,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协商确定候选人是否被录用。根据具体情况,人力资源部会对职位申请人简历中描述的内容进行确认。

7、面试小组成员构成:

面试小组至少由职能部门经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构成;部门经理(含)以上职位,面试小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及所有副总经理组成。

8、选拔人才:

面试后,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成员的书面面试报告,确定职位的最终候选人。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定,签发试用通知书,部门经理(含)职务以上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发录用通知书,经职位申请人签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保留复印件。员工确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员工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

八、临时工聘用

1、定义:

根据项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务3个月以下。

2、手续:

根据项目,各职能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九、人事批准权限

1、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简化批准程序,缩短批准时限,特制定此权限。

2、适用范围:

所有与人力资源有关的申请。

3、政策:

员工或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提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办理。

(表格中○代表拥有参与审批权限)

项目级别总经理级部门级人力资源

年度计划○○○

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休假○复核

自愿离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非自愿离职非经理级○○

经理级○○

离职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内部调动非经理级○○

经理级○审查

升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聘用临时工用工时间

<=3个月○审查

用工时间延长或>3个月○审查

十、内部通告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内部做出通告:

2、在职位出现空缺时

3、在录用新员工,处分、辞退老员工时

4、在奖励员工时

5、在组织员工活动时

6、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变动时(含薪资标准)

7、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网络系统向公司所有部门做出内部通告。

十一、内部调动

1、目的:

更好的使员工得到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所有员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公司鼓励内部员工申请(申请人须在原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内部调动的资格),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申请。

4、具体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批准。

5、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申请,通过各种方式通告员工。

6、员工须提前与本部门经理讨论调动意向,并取得认可。

7、员工将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公司招聘经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对申请人情况与用人部门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门经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10、如用人部门同意申请人的职位申请,须与申请人原主管部门经理协商其调入新职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门填写雇员职位变化表,交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主管变更。

十二、内部推荐

1、公司鼓励员工将人才推荐至公司,既能节省公司开支,又有利于人力资源部工作。

2、对于将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十三、自愿离职

1、公司正式员工在任何情况下提出自愿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总经理。

2、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试,了解离职原因,总结经验,促进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非自愿离职

公司对有下列情况的员工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试用人员。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辞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规章屡教不改的员工。

4、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有吸毒行为的,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

6、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8、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

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员工管理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三、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五、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六、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员工因工作需要试用办公设备时,由专人负责登记使用。

八、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内的整洁。

九、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

十、员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专人负责。

十一、员工因公外出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资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术程度等项目综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资调幅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重庆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附员工薪酬福利构成表)

二、薪酬福利构成

1、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结构)

编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补贴=

d交通补贴=

e餐费补贴=

f增减款

g社会福利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h应纳税所得=b+c+d+e+f-g-929

i个人所得税税率

j速扣数

k个人所得税=h×i-j

l实发工资=h+1000-k

说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帐户银行代发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作为工资计发的考核依据。

公司依照税法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税金。

公司依照规定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调入、调出员工工作未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餐费补贴及交通补贴按日计发。

公司每月向每位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工资发放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为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设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与假期规定-年假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员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时间休息、娱乐、与家人团聚,处理私人事务。

2、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依据工龄的年限享受带薪休假:

工龄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龄在四年以上的,工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总天数不超过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如当年未使用完,可顺延至次年三月底。

员工在转正后有权申请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计算,如员工尚未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计算。

已享受/未享受当年年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资扣除或补给。

4、员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申请年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病假

1、正式员工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新员工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带薪病假只能当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其它病假日期计算采取医疗期累计法。

4、不超过1天的病假可不交医院证明,但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1天的病假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2天的连续带薪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5、新员工试工期满但公司工龄不满一年的,病假超过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6、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带薪病假用完后,在其医疗期内,依其公司工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

医疗期1-3个月

工龄1-3年按本人基本工资50%计发

工龄4-7年按本人基本工资60%计发

工龄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

注:员工请病假连续超过3个月,工资按重庆市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8、具体规定:

病假超过1个月的,其部门可另聘临时工补缺;

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员工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手续:

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

病愈后提交医院证明。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病假期间):

总结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

应将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每月20日前将人员休假纪录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四、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员工婚假男员工婚假

不满23岁3天不满25岁3天

23岁及以上10天25岁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并经批准

3、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五、探亲假

1、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2、探亲假是指日历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3、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4、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所享受探亲假不足年假天数,可继续享受年假。

5、员工经本公司正式录用才有资格申请探亲假。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如员工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则其假日按比例计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

6、探亲费用(每年):普通员工、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硬卧火车票;高级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飞机票;部门经理(含)以上至副总经理(含)报销三次往返机票;总经理报销五次往返机票。(乘坐飞机均限经济舱)

7、探亲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8、享有此项待遇的骨干外地员工须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六、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如遇下述情况,均可享受时间不等的全薪丧假。

家属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或相应的有效证明。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

七、产假/陪产假

1、员工请产假/陪产假,应提前两周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报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批准。

2、产假:

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已婚女员工享有90个日历天的产假,晚育的女员工(超过24岁)除享有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

3、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可增加15天休假。(须有相应证明)

4、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月基本工资的60%。

5、陪产假:

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6、人工流产假

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7、哺乳假

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软盘、文件、图纸都属公司所有。

2、机密的技术资料只限在公司资料室内供相关员工查阅,特殊借阅须总经理批示。

3、机密资料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本公司。

4、无论任何理由员工辞去本公司职务时,员工必须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种物品、软盘、文件和技术资料。

5、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6、员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设备、资金、场地、材料、技术资料等条件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7、员工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袭他人专利及知识产权。

二、员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

第七章员工培训

一、为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总体竞争力,公司将按计划进行各类培训工作。(附培训制度)

第八章奖励

一、公司将为优秀员工提供物质及精神奖励。包括表扬、奖金、升职等。

(附奖励规定)

二、奖励制度

公司为奖励优秀员工、鼓励创新工作、提倡以人为本的思想,特设立此项奖励制度。

1、总经理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设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2、部门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团队。

设2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3、团队奖:由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娱乐、野餐或聚会,费用由公司报销,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不得超过150元。

4、嘉奖:每年奖励每个部门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包括5天带薪假期、奖励免费旅游等项目,

三、评奖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为突出优秀员工,每年每个部门接受奖励的员工不得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0%。

第九章处分

一、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将对其进行处分。

二、处分类别:

1、经济处罚:a:罚款b:降工资

2、纪律处罚:a:警告b:降职

3、行政处罚: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处罚的合理性,只有通过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的程序才能采取处罚行动。

四、严重违法、犯罪的员工本公司将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详细奖惩措施见各体系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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