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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3

某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第1篇 某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必须制订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

一、工人上岗前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先由分公司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包括一般安全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典型事故教育等)全面性安全教育。

(2)项目部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及一般性的防火知识等进行交底。

(3)班组应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性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进行学习了解,然后由分公司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上班施工。

二、上班前安全教育;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对本班职工交待操作中各个环节应注意事项与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三、上班前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班组长或安全员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无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做好记录,对上班交底内容,检查情况,安全活动情况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做好原始依据。

第2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4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

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二. 编制依据

三.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四.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五. 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六. 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七.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八.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九.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十. 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制度

十二.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十四.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十五.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十六.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七.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十八. 尘毒、射线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二十.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二十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二.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二十三. 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租赁公司是为施工项目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基地,具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职能,同时也是一支协助项目做好安全架线的施工队伍,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施工工序源头上抓好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安全的全过程控制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租赁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公司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树立全局安全意识。各部门要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紧密配合层层把关,重抓落实、细化管理,坚定不移的实现租赁公司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二、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05-23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08)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 (2003-10-10)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06-01)

5.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4-5-10)

三、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一)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构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线,依法施工、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建设一流的用户满意优质工程。

(二) 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记录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有影响的不安全事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特种作业、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租赁公司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不发生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

有效控制烟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达标排放;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全员环保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环境污染隐患整改率100%。

(三) 班组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不发生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和转岗培训率均为100%;

重大危险源控制率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2、环境管理分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施工占地严格执行设计标准;

不破坏土地、植被、林木等自然资源;

固体废弃物按是否可回收分类处理;

控制机械设备、装置渗漏;

节约使用原材料、水、电、煤、油等资源和能源。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租赁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租赁公司下属施工放线队设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健康管理、监督和检查。

1.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韩 瑛

副主任:沈 冰 王 平

组 员:孟昭清 刘 凯 张志强 黎正文

杨井春 刘贵忠 程世伟 顾普军

2.租赁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治安)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运输交通安全保证体系;并成立防汛、环境保护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五、租赁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经理安全职责:

1. 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 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 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 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 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作用。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不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活动和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带领党团组织,紧密围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生动有效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4.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副经理(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各只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 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 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 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 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 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组织鉴定承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工施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2.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批报。

6. 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 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 参加人身轻伤及严重未遂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技术性防范措施。

专职安全员职责:

1. 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出发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 参加租赁公司展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 协助项目放线队长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5. 对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8.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 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0. 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 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 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3.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及上报。

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制度。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的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作到奖罚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 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协助班组长作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 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并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 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技术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 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不止与管理。

4. 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 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6.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 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轻伤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营科安全职责:

1. 负责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4.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窃事件的发生。

人事劳资科安全职责:

1. 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 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 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 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再签定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 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施工机械管理科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 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实验工作。

4.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 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 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7. 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物资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1. 材料供应科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作好巨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作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对本单位物资供应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管理责任。

3.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4. 会同生产、技术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5. 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作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6. 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7. 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负责采购、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药品。

3. 负责保障职工的饮食卫生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4.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及时传达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批阅和下达各级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六、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为了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租赁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日活动制度。

1. 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技术人员、施工队长和劳务队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例会可以与每月的生产调度会合并召开。会议内容为:

1.1 学习上级安全文件、通报、会议精神和本级安全工作要求。

1.2 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布置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1.3 研究、协调、解决各部门、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4 听取和采纳来自第一线的安全文明施工合理建议或意见。

1.5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安排进行整改。

1.6 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 施工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其内容为:

2.1 总结前一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批评违章违纪。

2.2 查找和预测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解决不了的向上级报告。

2.3 传达上级各种安全文件、通报和会议精神。

2.4 安排下一周安全工作任务。

3. 安全日活动要求本施工队全体人员参加,因故没参加者事后由队长或安全员补讲。

4. 安全活动会中参加人员要积极发言,禁止一言堂。

5.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6.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施工队的活动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要接受安监部门的检查。

七、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为全面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生产、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除安全监察部门和施工班组的日常性检查外,每月由分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施工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专业性检查。

2. 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应制订并下发检查方案,检查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攥写检查总结报分公司有关领导,必要时报公司安监部。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送达受检单位限期处理,“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受检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监察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回执)”请求复查,并达到复查验收合格。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4. 每次安全检查应及时记录和总结安全检查情况,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八、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由分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由总工批准,交底后执行。

3. 重大的其中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由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交底后执行。

4.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针对工程的设计特点,在施工上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处,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4.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3 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基础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害,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5 安全基础措施必须符合工程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5. 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在跨越公路、铁路、河流及输电线路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按项目部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第6篇 天然气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

日期:2023年8月28日

目录

1、总则12、安全生产责任制23、安全技术管理53.1.1试压53.1.2碰头54、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65、组织结构86、SE管理体系.97、急救措施9一、总则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气体燃料资源的不断发展,城镇燃气事业日益发展,发展燃气事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工农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减少交通运输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工程公司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发展起来,其具有远在发展前景。

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要求和目标,为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管道燃气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的各种管理,构建“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按章监管,责任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坚持安全生产,避免重大事故,表彰和奖励在抢救事故有功人员,及时总结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事迹。

三、安全技术管理

1、开工前应现场踏勘,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清除土方开挖所走路线的障碍物,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充实。

2、检查落实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按要求使用,工程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3、现场开挖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备足支撑工具、板桩、对于易塌方的地段加围,严防塌方。

4、吊装管件时,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5、带气操作前,要做好各项准备、人员配备齐全,防止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6、施工区域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有红灯信号,交通路口铺设钢板,防止坠入沟槽,造成伤亡事故。

7、现场标志桩、标志块、警示带,不能差异太大。经常检查线路、接头,发现有问题,及时的处理。

8、施工时,在用电方面必须由电工接上电源,其余人员不准乱接电源。另外,在工地安装立管,必须短接球阀一定按紧。

9、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在抢修前必须预先填写降压、停滞和带气申请报告,确定抢修方案,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人员配备,现场专职监护,各种机械设备和抢修工具等准备工作。

10、施工单位在抢修时(特别是带气抢修和挖土)必须在漏气区域的附近做出明显的安全标志,确保周围无明火。

11、检漏禁止动用明火,发现漏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通知附近居民采取防范措施或派人到现场临时监护。

12、管道抢修、带气作业,必须严格按天然气管道抢修操作工艺进行操作,整个抢修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1.1试压

管线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吹扫、试压。吹扫、试压施工方案必须报公司有关部门及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的吹扫、试压;试压所用的阀门、压力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通球扫线时,现场收球处前50m,轴线两侧各50m,应设好警戒区,在警界区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线。

2、试压前应对管线、阀门、机泵和设备进行检查。其开、闭状态符合要求,试压的管道设备不得同时进行其他作业。

3、试压介质,升压要稳定缓慢,必要时须加安全阀。

4、管道试压须下沟后进行。分段试压时,与受压段相连的管道须断开。使用的盲板、螺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焊接的盲板封头须经探伤检查。

5、升压时,盲板和封头对面不准站人,发现泄露时,不准带压补焊和紧固螺栓。

6、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要有出厂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标记,并有铅封。压力表盘面上的量程应符合规定。试压时应根据工艺需要确定安装压力表数量,一般不得少于2块,并垂直安装在容易观察的位置。

7、试压过程中,干线两侧50m,范围内应组织专人进行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试压场区。

8、参加试压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步调。

3.1.2碰头

1.在施工前摸清施工位置及情况,并制定出施工预案、安全预案。

2.为了保证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作如下处理方案:

2.1聚乙烯管道连接时,管段须洁净。

2.2管材截取:管材的端面应垂直轴线,在焊接的管材表面上画上标识,将划线区域内的焊接面刮削,0.1mm~0.2mm深,以除去氧化层。

2.3管材与管件承插:在管材上重新画线,位置距端面1/2管件长度。将洁净的电熔管件与需要焊接的管材承插,保持管件外侧边缘与标记线平齐。安装电熔夹具,不得使电熔管件承受外力,管材与管件的不同轴度应当小于2%。

2.4输出接头连接:焊机输出端与管件接线柱牢固连接,不得虚接。如果输出端尺寸与管件接线柱尺寸不同,应使用的转换插头。

2.5焊接模式设定:按焊机说明书要求,将焊接调整到“自动”或“手动”模式。

2.6焊接数据输入:按自动或者手动方式输入焊机数据。

2.7焊接:

2.7.1启动焊接机关,开始计时;

2.7.2手动模式下焊接参数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

2.8自然冷却:冷却时间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冷却过程中不得向焊接件施加任何外力,冷却后,拆卸夹具。

2.9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3.开始碰头时,先关闭老管线的总阀门,使该段区域内,不在有天然气流入。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4.1施工标准

根据设计要求和项目部的具体安排,市政管道安装队负责安装所有的市政管道,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具体落实到每个环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4.2施工技术要求

4.2.1材料进场后,首先要检查所到材料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类管件型号是否齐全配套,管道是否有堵塞现象。各类材料是否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等等。

4.2.2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整理好施工现场,按计划的现场平面布置摆放好施工机械设备,由合格电工接通各类临时电源,弄清并熟悉安装位置以及安装的整个工艺过程,做好正式安装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3质量保证措施

4.3.1本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大于等于90%,质量和服务令客户满意。本工程将不择不扣的贯彻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做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保证合同要求和本贯彻质量目标的实现,满足业主的期望。

4.3.2依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体系按项目法管理,组织职能部门和施工队有关体系要素实施控制。

4.3.3质量体系要素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必须按相关管理标准对下述要素实施控制。

1.采购:对物资采购必须审查确认其产品的质量状况,物资达到现场需做好物资标记,并堆放齐整,需要外包防护的器件应做好防护,以免损坏,材料标记以实现可追溯性。

2.过程控制:

技术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设计说明、施工图、技术规程、规范等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作业指导书。

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网路设计,编好月度施工计划。

材料部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

施工技术员必须按本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工程技术文件规定的所有过程控制点(停止点)。根据《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过程(工序),才能转入下道过程(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隐蔽工程还要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场并确认)。办理转序交接。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识。发现图纸或文件有差错或不适用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由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通知,执行《技术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五、组织结构

根据燃气管道工程安装项目和现场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安装人员来承担施工任务。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能机构,其下有作业队管理部。作业队管理部下设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详见《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5.1组织机构附表: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土建施工队

管道施工队

5.2组织机构各个组织成员的主要职责

姓名

职位

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

主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外协人员,做好地方各个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全面负责整改施工项目的组织;是该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施工员

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与甲方沟通协调工作;安排组织该项目的全面施工。

技术负责人

负责实施施工技术方案;按照有关的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及时解决,上报施工中的各类技术问题;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范;负责编制工程的竣工资料。

质检员

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和说明,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前组织质量交底,认真作好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编制该工程的竣工资料。

材料负责人

掌握材料技术知识和材料性能;熟悉各种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定;做好管区的材料管理达标;建立材料质量证明收、发放台账;按规定发放材料,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正确填报各种报表。

安全员

负责作好施工前的安全预案,制定好安全预防措施,作好安全交底;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整改好;及时处置突发的安全事件,事故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HSE管理体系

本单位全体人员都要深刻领悟中燃集团HSE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健康、安全、环境”全面兼顾。

6.3.1HSE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6.3.2各管理员职责

技术负责人

1.负责制定施工中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

2.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控制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的施工。

3.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及时传达有关设计更改内容。

4.负责检查和指导现场的质量记录。

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以杜绝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

3.组织安全检查,坚持深入现场巡查,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在危险情况下,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有权拒绝各种不安全的安全生产指令。

6.有权将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汇报。

施工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科学地组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2.在企业技术负责人领导下,按现场管理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日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3.认真熟悉施工图,根据工程量、工期和工程技术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

4.合理组织和调配工程施工人员,工程内容应向各班组交代清楚,并协调工种交叉配合工作。

5.必需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符合竣工验收规范要求。

6.监督文明施工,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地大小便。

七、急救措施

为保证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急救工作程序化、科学化、机动化,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为明确在急救预案中的机构设置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应急中的职责,根据项目确认的高中度风险,为了挽救受伤者的生命,在事故现场须毫不迟豫地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组织疏散围观人员、立即抢救被困受伤人员,搀扶受伤人员离开现场救治,对重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

2、立即进行现场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检查事故发生后周边的状态,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于现场的一些被污染的火工材料、油料等应进行临时隔离保护措施,防止引起爆炸和火灾。

4、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并注意维护现场,维持交通。

5、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并进行抢救。

6、发生管道、管线破坏事故紧急通知相关所属单位派人到现场处理。

7、发生意外中毒事故,立即拨打120,遇有毒物质扩散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并组织疏散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

8、发生盗抢及社会治安事件,立即拨打110,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事态扩大。

9、综合办公室派专人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现场进行认真、全面地勘验,发现和收集确定事故原因的各种痕迹、物证等。

第7篇 矿山工程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作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设施作为防止人身、设备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病预防卫生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安全设施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务求安全性、时效性、可靠性。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联锁、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条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安全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检修、检验职责。

第四条 设备动力部对公司内安全设施、装置要定期进行监察,逐步完善,及时增设、更新、安全设施、装置,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第五条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有危险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下工作,必须设置安全设施、装置的加以保护,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对于装有安全设施的停用设备,在设备启动前必须及时投入和使用有关安全设施、装置。

第六条安全设施、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由于操作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操作人员及所在的单位领导负责。

第七条新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必须认真按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装作业,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特殊情况需要停用安全设施、装置时,应由有关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停用安全设施、装置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具备运行和使用条件,经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需要拆除的安全设施、装置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拆除。

第十条对于安装或拆除较复杂和具有危险性的安全设施、装置工作应有安装或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并派专人安全监护。

第十一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装置,并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对安全设施、装置的设置要求

(一)、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工作项目必有安全设施。

(二)、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工作操作运行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

(三)、工作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四)、工作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

(五)、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第十三条对安全设施、装置的日常检查和使用维护

(一)、安全设施、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公司内生产工作安全设施、装置应由动力分厂进行维护、管理。

(二)、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安全防护装置,应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与定期维护。

(三)、对一些有关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压力阀等),要定期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

(四)、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的档案台帐,做到一设施一台帐。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地质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具体奖罚制度详见《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第1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本条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着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奖金来源可在公司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4、公司必须贯彻本条例,搞好劳动保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模范。

第9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

1、 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 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 '三定'

(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 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 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 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 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 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 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 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润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润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 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 开关箱应符合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13、 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罚50元。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第10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三、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四、考核评价:考核分值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11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

十五、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装备是施工中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2.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选购,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或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编号、无生产日期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质量安全部门审核把关,总工程师批准。

3. 新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设专人保管,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和外观检查。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4.1 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

4.2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连接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4.3 操作平台:加工后未经试验、焊接有裂纹等。

4.4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4.5 飞车:部件有损伤、刹车装置失灵等。

4.6 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扣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4.7 绝缘用品:受潮、破损或被击穿等。

5.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

6. 安全帽的使用范围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 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十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采购与制作

1.1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围栏、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安全标志、漏电保护器、施工接地线、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高处作业平台等。

1.2 采购或制作的啊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1.3 采购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审查的内容有:

1.3.1 生产许可证

1.3.2 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书

1.3.3 产品出厂合格证

1.4 采购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特殊设施要进行检验)。

1.5 安全防护设施应按期检定或更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1.6 自制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管理和使用

2.1 项目部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说明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2 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完整,真正发挥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作用。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丢失和毁坏,应及时修缮或更换。

2.3 在被保护部位达到本质安全时,方可拆移该安全防护设施。

2.4 购买的安全防护设施入库时,管理人员要填写物资入库单,并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等。

2.5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及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6 按设计要求应当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备或部位、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准备及安装。

2.7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购买、制作及安装。

2.8 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缺陷、安监人员有权要求施工组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在未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前,有权责令停止危险性施工。

2.9 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及其人员有权对违反设计、安全措施要求,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从事危险性作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处理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和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揭示导致发生事故的必然规律和确定以后安全工作的重点,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事故统计范围

1.1 由公司直接支付工资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公司职工)。

1.2 公司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1.3 公司职工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1.4 停薪留职或离退休人员到公司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1.5 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执行工作任务或乘坐通勤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

1.6 不符合承包条件或未经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而录用的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

1.7 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承包部分工程时发生的伤亡事故。前提是虽属独立核算,但产值、工作量计入公司。

1.8 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1.9 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

2. 事故报告程序、时间

2.1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在当日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

2.2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2.3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市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3. 事故调查

3.1 轻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门。

3.2 重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由公司报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3.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企业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省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应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4 重大死亡事故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主管电力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5 调查内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经济损失价值;事故责任者;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3.6 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分级管理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

3.7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8 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轻伤及未遂事故可参照执行。事故现场处理及勘察→事故现场摄影→物证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的搜集→对伤害的归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建议→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部位、伤害程度;简要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

5. 事故处理

5.1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通过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间接原因的分析,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2 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第75号令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5.3 及时做好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实施方案。

十八、尘毒、射线管理制度

1. 对从事尘毒、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加强专项防护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有关尘毒、射线的防护规定,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2. 对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必要时应该安装通风、吸尘或净化装置。

3. 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该分别贮藏在专放场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备。

5. 对于有毒或有污染环境的废料及工业废水,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以避免其危害职工或附近居民。

6. 如从事放射性物质工作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和从事射线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程。

第12篇 某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该工程顺利完成,为了提高工程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集体观念,提高质量素质,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不准酒后上班。

四、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高空作业上戏闹。

五、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各种机械设备电线安装要符合要求。

六、库房、木工房(棚)内严禁吸烟生火,夏季施工应搞好防洪工作。

七、每个工作人员对各工序的质量,都必须接受现场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每个工作人员对现场材料、机具等要爱护保管。应做到节约、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

九、严格控制三本,对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上道上序质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按实际情况和数据及时上报。

十、施工区域严禁赌博和酒后闹事。

以上规定如违反者,根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5-100元。

《某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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