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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地产公司培训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7

a房地产公司培训制度

第1篇 a房地产公司培训制度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为了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该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历史、文化、政策、组织构架等等。

新员工在入职第一个月内应参加入职培训,部门主管有督促::本部门新入员工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责任。因公不能参加入职培训者应提前三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公司内部培训:

为保持公司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长,公司将为员工安排与其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

转岗培训:公司原有从业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每年均须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继续教育,各相关专业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商议并于安排本专业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外派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与教育质量,人力资源部与外派培训提供方、接受方(本人和上级主管)共同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外派培训包括zz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国内外短期培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博硕士企业经理人培训、取证培训等。

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觉、自愿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培训费用:

公司每年投入固定比例的培训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对于公司脱产培训的员工,每月发放其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考核系数根据外派时间长短决定。培训成绩不合格者扣发培训期间应发的全部奖金。

脱产培训时间

培训期间绩效考核系数

1个月以内

100%

1―3个月

90%

3―6个月

80%

6―12个月

70%

1年以上

50%

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可回公司报销,否则不予报销(上级党政机关、主管部门发文指令参加培训的除外)。技能培训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各类资格证书培训(进修)的费用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参与培训的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公司按照必须发生的最低标准来报销。

第2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证销售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置业顾问的保密意识,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的置业顾问、销售主管、销售秘书、销售经理及有关知情人员应遵守该制度。

第三条、应当保密的资料为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客户资料及相关档案外泄。

第四条、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营销计划、广告计划、销售收入及费用组合;公司新项目未向社会公开前的地段、面积、具体规划。

第五条、不利于公司尊严的信息为泄露、公司内部情况并被竞争对手利用,散播对公司不利的言论,致使公司形象受损和经济利益受损失的言论和书面材料。

第六条、客户资料属客户保密休息、客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财务状况、家庭人员及住址和销售部整理和总结客户资料。

第七条、相关档案为只能展示,不能被业主带走的价格表、空白合同、为销售准备的各种证书和不能展示的资料如销售内部楼盘表、楼盘加价系数等。为促销而做宣传品则不包括在其中。

第八条、置业顾问不得将销售内部资料带回家,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查阅销售部计算机内部资料。非销售部人员未经销售部经理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销售大厅交款室。若有事需经销售部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作记录方可查阅和取走有关资料。

第九条、凡有关人员因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应主动、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条、凡有关人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及档案、不利于公司尊严的材料,有关知情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有关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影响及后果。

第十一条、凡过失泄露秘密并于事后积极弥补消除影响,给予责任人扣除基本工资的一半并通报批评的处罚,对直接上级给予相同金额的处罚。

第十二条、凡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档案资料、不利于公司尊严材料的言论和书面材料者于事后能够向直接上级汇报有关情况和积极改正错误,给予扣除两个月全部基工资和取消一个月提成并书面通报批评,扣除全部年终奖金。

第十三条、若故意泄露有关秘密者,事后消极对待出现的后果,不能积极主动报告有关情况且态度恶劣,给予开除处分,触犯法律者,公司将依法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对直接上级或降级使用或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第十四条、凡对有关泄露秘密者主动揭发和积极采取有关措施消除影响者,给予相应奖励。对一般泄露秘密进行揭发,给予基本工资一半以上的奖励并视本人意愿进行书面表扬。对重大泄露秘密者进行揭发并采取积极措施者,给予一倍当月工资奖励并提请总经理额外嘉奖并视本人意愿给予书面表扬。若知情不报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或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当月全部基本工资。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3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资金审批制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4篇 房地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 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 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 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 出差住宿标准: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c. 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2、 住勤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 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 元/日。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第5篇 房地产公司案场制度总则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制度总则

● 为保证公司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在公司内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项目案场员工守则。

● 本守则为案场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临时雇员和援助人员可参照有关条款)。

● 本守则由营销部起草,总经理批准发布。若有更改,则颁发新版本。

● 本守则中未提到的事宜可咨询公司行政部

● 公司新出台的制度或规范与本守则相矛盾时以公司新出台的制度为准。

● 建立营销部优秀员工基金计划,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三)

1、 职员统一工作服的使用与管理,均以本规定为准。保安等特殊工种所用制服的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2、 本规定中的制服,是指在公司业务中穿着的由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3、 制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其穿用时间分别为: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

4、 除特殊场合外,职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职工穿用制服的责任。

5、 遵守事项: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不得典卖、转借制服。制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上级。如制服出现由人为原因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由制服持有人全额赔偿损失。

6、 制服配发一人一套,分夏装和冬装两式。

7、 制服的配发期间原则上为一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制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例。反之,到换发期,制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8、 新职工从正式上班起,配发制服。职工更换制服时,应填写《制服申请表》,与旧制服同时经主管上级交办公室。

9、 下列情况下,职工须交还制服。离职。辞退

10、 制服管理。职工对配发的制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尽量减少制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制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11、 制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12、 食堂人员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13、 如有必要,对临时工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第7篇 泰开房地产公司休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公司任职期间,员工可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带薪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晚育假、哺乳假、公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带薪休假。

第二章 休假及管理

第二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相关规定,全体在岗员工享有十天带薪的法定节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第三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当年即享有休假权。本企业工龄指员工在公司工作中的年限(含重组前原东开公司和原东方k泰公司工作的年限)。具体见下表:

本企业工龄 休假天数

工作满1年不满5年 5

工作满5不满10年 10

工作满10年及以上 15

2、上一年度出勤累计满10个月者享有年假。

3、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完的假期即失效。

第四条 带薪病假

员工一年可享有10天带薪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工龄,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年) 本企业工龄(年) 医疗期期限(月)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

5年以上 6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

5年以上10年以下 9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

20年以上 24

第五条 婚假

员工结婚享有婚假3天, 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或女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7天。

第六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亡故,可享有3天的丧假(路途时间除外)。此处所指直系亲属为: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

第七条 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正式女性员工,在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90天的带薪产假;难产者须持医院证明增加15天休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八条 晚育假

晚育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产假(90天)外,增加奖励假15天。晚育假男方可以享受,愿意予以女方享受的,可由男方单位出具未休假证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女方即可增休15天带

薪休假。

第九条 哺乳假

公司女员工在婴儿满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小时的带薪哺乳假。第十条 公假

1、因确属国家征占地、拆迁员工居住房屋的,持有拆迁证明可享受休假2天。

2、员工持有房屋修膳证明或搬家证明的可分别享受公假1天。因居住房屋小修等原因需请假的,经公司批准,凭证明可视同公假。

3、员工可凭学校家长会通知,享受公假半天。

4、配偶、子女参军或公派出国的员工,可享受公假1天。

5、确因其他理由需请公假的,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十一条 探亲假

1、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在长期外地工作(居住)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以上假期路途时间除外。

2、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有探亲假。

3、员工享有探亲假的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4、探亲假需一次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完的假期即失效。

第十二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发生伤情,符合《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的并经管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带薪工伤假,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休假审批

1、员工无论拟休何种假期,须提前申请,并办理书面《请假单》,遇紧急情况,须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2、5天以内的休假,经职位主管批准方可休假;5天以上的休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职位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 特别规定

凡病假、产假、晚育假、探亲假、年假、工伤假等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包含在假期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违规延长休假时间。

第十五条 休假期间的薪资处理参见《薪酬制度》。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8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奖罚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第一条、如有以下行为,则给予50元奖金作为奖励:

1.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着成绩者;

2.在工作之余不断进修、提高自己,业务成绩优异者;

3.其它事迹足以成为员工楷模者。

4.工作勤奋、品行优良,有具体表现者;

5.每月无请假及早退、迟到、旷工的优异者;

6.协助其他置业顾问成交业务者;

7.发现其他置业顾问在业务出现错误,并给予修正者。

第二条、如有以下行为,则给予100元奖金作为奖励:

1.对国家、社会有功且特别能提高公司信誉及荣誉者;

2.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4.承办、执行、策划或督导重要事务成绩卓着者;

5.给公司提供宝贵的意见及资料(按件计算);

第三条、如有以下行为,则给予假期奖励:

1.累计一季度无迟到给予年假2天假期;

2.累计一年无早退给予年假2天假期;

3.累计一季度无请假给予年假2天假期;

4.累计一年无旷工给予年假2天假期;

5.月考核综合最优秀者给予奖励年假1天;

(二)处罚

第一条、违反公司例会制度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以上的给予劝退。

第二条、违反考勤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罚款20元、第二次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劝退。

第三条、不符合置业顾问行为规范的行为,轻度的由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给予口头批评和警告。

第四条、上班时间须统一着工作装(工装必须于正式上班前穿戴整齐,正式下班后方能换掉工装)、佩戴司徽,且保持工作装整洁平整,违者均扣罚10元。

第五条、上班时间在售楼处大厅有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大声喧哗、唱歌、追逐打闹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举动和行为,扣罚10元。

第六条、门口立岗人员,不许左摇右晃,聊天,嬉笑。违者扣罚10元。

第七条、接听电话未用普通话说'您好,居然青年城'等规范用语者,扣罚10元;

第八条、在销售前台禁止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否则扣罚10元。

第九条、接待完客户后,应及时将所用洽谈区域清扫干净,文件夹及资料放回抽屉,桌椅置于原位,并随时保持工作台上的整洁,违者扣罚10元。

第十条、要具有团队精神,同事相互礼让,有问题在公司会议上提出,协商解决;严禁同事间发生纠纷,私下解决,影响团结,违者双方各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置业顾问不得私递名片于他人的客户(得到原置业顾问授权的除外),否则视为抢客户,扣罚100元。

第十二条、置业顾问应面带微笑,主动迎接客户,使用:'先生(小姐)您好!或'早上好!或下午好'等礼貌用语,见到领导,须主动问好,否则扣罚10元。

第十三条、置业顾问按排班顺序接待,如出现客户无人接待的现象,则扣罚应轮值人员50元。

第十四条、客户未离开现场,无人接待,扣罚接待人员20元。

第十五条、未送客户出门,扣罚接待人员20元。

第十六条、置业顾问带客户到现场看房时,必须注意安全,在客户左前方引导,提醒客户时时注意安全,工地看房须戴上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管理制度,否则扣罚10元。

第十七条、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前台阅读任何与销售无关的书刊,否则扣罚10元。

第十八条、任何员工必须绝对服从销售经理的工作安排,不能推诿,否则酌情处理,扣罚20元至辞退处理

第十九条、程序:由销售副经理提出申请,并由销售经理签字认可,交副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财务部登记。

第二十条、辞退:违纪情况特别严重或达到《营销中心工作手册》中予以辞退的条例者,公司予以辞退;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9篇 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销售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以及其他一切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实行综合管理。

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由公司委托营销公司负责签订,或由公司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签订。

第四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签约代表填写、销售负责人初审、公司经营部审核、签章编号、归档保管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签约培训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安排法律顾问人员对签约代表进行签约前的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经营部应将签约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将签约流程和培训内容拟订归档。

第七条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证件、资料的准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土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预售许可证;

6、预售面积报告书。

(二)主要图纸、资料的准备:

1、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及总平图;

2、签约数据统计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建筑层数(应标明地上层数、地下层数)、楼层号、单元号、房号、房屋用途、层高、净高、朝向、阳台数、阳台结构形式(封闭或非封闭)、建筑面积(列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房屋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若为有坡屋顶的项目,应标明坡屋顶的最低米数和最高米数;

3、销控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楼层号、房号、单元号、建筑面积;

4、交房标准(住宅和非住宅);

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银行按揭相关资料及开户银行帐号等情况。

(四)签约所需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签约审核表、签约变更审批表等样本的拟订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如有变更或修改的情况,应实行会签制并及时书面告知各部门。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可以由签约代表与客户签订认购书。

第十条 认购书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一条 认购书应写明签约代表的姓名、联系电话、客户的姓名(客户自己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并附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第十二条 认购书一式二份,客户将认购金存入公司的户头后凭收讫回单换取财务收据和认购书,其余的认购书连同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由销售负责人交回公司。

第十三条 认购书由经营部审核后登记归档,并进行信息统计,对未签或作废的认购书进行登记收回。

第十四条 认购书的统计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号:r(认购书)--**(项目名称缩写)-00*(序号);

(二)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四)幢号、楼层号、单元号、房号;

(五)购买单价、总价;

(六)付款方式、签订日期。

第十五条签约代表在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同时必须收回客户持有的认购书并随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一并报送公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十六条 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签约代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八条 销售负责人在审查确认签约代表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与样本无误、《签约说明书》要求的材料齐备并在销售签约审核表上签字后,移送经营部审核。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相关材料不齐备的,签约代表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否则,合同不予盖章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签约代表与销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二十条 经营部审核合格后,盖章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报房管机关监章。

第二十一条 房管机关监章完成后,由经营部核实确认款付清后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各一份返给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在当时返给客户盖章合同及附件一份。其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其他资料应交公司存档。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编号管理,规则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h(合同)―**(项目名称缩写)―00*(序号);

补充协议编号:**(幢号)--**(单元号)--**(房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元:

(一)不按规定完整填写相关合同条款的;

(二)未填写销售签约审核表的;

(三)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

第二十四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错误填写房价款、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幢号、单元号、房号、层高等合同条款信息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签约代表在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买受人一栏中代客户填写姓名的,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不得在合同及附件上添加与合同条款无关的信息,如有变更情况,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签约变更申请单,在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按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否则,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签约代表和销售负责人应如实向客户宣传、解释、说明商

品房买卖中的事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需向公司内部人员核实、咨询的,应先和内部人员沟通后再向客户作出解释、说明,否则,罚款200元。

第二十八条 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责任人应保证录入房管机关备案系统的预售面积数据与预售面积报告书上的数据一致。如果面积数据不一致,每次罚款500元。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销售会议管理制度

(三)

(一)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二)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三)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30个小时以内。

(四)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销售管理部经理报阅。

(五) 会议种类:

1、 每周工作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经理2) 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3) 开会时间:每周三上午8点30分4) 开会内容:a、上周考勤、考勤情况公布;b、上周工作情况总结;c、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d、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e、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f、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g、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2、 每周小组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主管2) 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3) 开会时间:每周三前4) 开会内容a、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b、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c、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d、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e、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3、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1) 招集主持:销售经理2) 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3) 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4) 开会内容:a、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b、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c、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d、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e、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第11篇 某某房地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对员工薪酬的管理,确定对内具有等级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政策,使员工的薪资确定及资金支付有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员工薪资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易岗易薪。

一、员工薪资制度

员工薪资有以下5种制式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业务经营的员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纳入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工龄工资,其他津贴,提成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本公司的员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纳入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二、薪资基本构成

第5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为固定工资。标准为:总经理8000元,副总经理5000元,中层正职为3500元,副职为3000元,主办科员为2000元,一般员工1500元。

第6条职历工资职历工资根据公司员工所担任职务的责任轻重核定固定标准。同时,为鼓励员工掌握技能,凡有职称的人员也可享受相应的职历工资。

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员工不享受职务工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薪酬管理的各项事宜。

员工对应的职历工资标准如下:类别初级工中级工职高级工级技师初级职称主管高级技师中级职称部门副职320高级职称部门正职380工人序列职称序列职务序列职务工资员工按孰高原则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

第7条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技能工资为浮动工资,根据各工作岗位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定,达到标准者按规定发放,未完成者作相应的扣罚处理,具体按“**房地产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细则”“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的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标准:1000元/人。

第8条加班工资公司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加班的,必须经所属负责人批准,依据考勤计算加班工资。员工加班时长在2小时以内原则不视作加班,加班时长2―4.5小时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长在4.5―8小时为加班一天,标准按国家规定计算。

1、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员工不另记加班工资。

2、有职务工资的员工不另记加班工资,驾驶员因工作性质也不另计加班工资。2.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加班。①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培训不属于加班。②员工因公出差,除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余非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第9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来确定(按每年10元递增,从每年一月份起)。

第10条津贴

1、误餐补贴按总公司同等标准发放。

2、其他津贴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固定形式发放,也可为短期不固定津贴。

第11条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期内容(员工岗位绩效考核细则)进行初步统计,再提交绩效考评小组评议,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后决定。达到考核标准者按规定发放岗位技能工资,未完成者作相应的扣罚处理。

第12条年终奖金

1.公司在年度内完成了总公司下达公司的目标任务,高管人员按厂部制定的考核标准计发。

2、公司内部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的部门,考评小组根据考核标准结算年终奖金,未完成年度任务者不计奖金。

3.如有特殊嘉奖事项,由考评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第13条公司的薪资发放分二次进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类为每月的18日(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14条员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即收入超过3500部分为应纳税所得,可免税项目为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项目。员工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15条

第16条因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使工资超领时,应立即归还自发薪之日起半年内,员工对工资产生疑义时,可

四、假期计薪方法

第17条员工可带薪享有以下假期。

1.国家规定的双休日。2.国家法定的节日。3.年休假,具体标准按总厂的有关规定执行。4.婚假,生育等福利假期,具体规定及天数参照总厂的有关规定执行。5.公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或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超出额。否则,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该超出部分。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工资请求权,过期未行使时,则视为弃权。

第18条事假计薪办法1.经审核同意后,员工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扣除事假工资。2.工资扣发标准扣发工资额=(工资总额÷21.75)×本月累计事假天数。第19条旷工计薪办法1.旷工1天,扣除当月绩效奖50%;旷工2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并扣除部份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扣除标准=(基本工资÷21.75)×本月旷工天数。2.旷工天数超过6天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可作解聘处理。

第20条病假计薪办法

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上需要停止工作的,可凭医院有关证明申请病假。2.正式员工病假15天以内(含15天)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每天5%扣除,直至扣完;超过15天以上发50%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扣;试用期员工病假期间扣除全额工资。3.正式员工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员工所属部门主管向综合部申请办理该员工的停薪留职手续,并代其申请劳保医疗或意外伤害险的给付。4.员工因公受伤的,病假期发放全额基本工资。

第21条探亲假计薪办法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正式员工,其父母双方或配偶不在本地的,经本人申请,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享受探亲假。2.异地招聘员工,短期合同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3.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22条计划生育方假期的计薪办法1.员工可根据在关规定享受丧假,产假,陪产假。请假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2.丧假,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五、其他计薪方法

第23条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其工资按日计算。1.新聘未满一个月者。

2.离职或遭解雇者。3.停职而复职且未满一个月

者。4.其他。第24条按日计算工资1.符合第23条规定中第1,2,4项规定的员工工资=工资×该月实际出勤工作日数÷该月应出勤工作日数。2.符合第23条规定中第3项规定的员工工资=工资×(该月应出勤日数―停职日数)÷该月应出勤工作日数。第25条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的员工工资,原则上按工资核定总额的80%发放。重要岗位可考虑试用期即全额发放,但试用期间不享受部分公司补充福利项目。

六、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纳社会保险,

第26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公司综合部根据总厂同类职工同等额度,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综合部将从员工工资中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直接扣除员工应缴纳的部分。

第27条员工在被解聘或辞职得到批准后,应先交清公司发放的所有物品及保管的资料,并做好工作交接,然后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最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

第28条自员工离职之日起,公司将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员工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将社保关系等从公司转到新就职的企业。

六、附则

第29条本制度由综合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突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水投丽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七条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源,并利用附近灭火设备灭火。

财产安全管理

第十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总监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公司定期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了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财务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第十三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在保安不少于两人及专车护送的条件下,由财务人员专人办理;帐面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输,对不按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国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单人独行。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人身伤害等。

第二十二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保护公司利益;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 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机处理小组由事故相关管理部门的分管副总裁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负责。相关详细规定参照《云南水投丽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危机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预警和预防的规定

各项目、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二十五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案场的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接办。值班领导接到事故(件)报告时,要做详细记录,接报时间要具体到分钟。发生在各项目或案场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值班领导应与各项目或案场取得联系,确有必要的,要责成案场上报事故(件)处理的有关情况。

报告。值班领导将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形成简明报告,并在5分钟内送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关于重大事故(件)的批示意见,值班领导要迅速转办,并做好情况跟踪和详细记录。公司对处理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行处理的,值班领导要及时进行沟通,掌握有关情况。

跟踪。值班领导要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件)发展的动态和进程,随时搞好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及时将事故(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告领导。

结案。对重大事故(件)的处理过程,要形成完整的局面材料。在接报当天处理完毕的,由当日值班值班领导及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需2日以上方可处理完毕的,以接报当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材料汇总工作。处理完毕,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公司资料室存档,必要时可作为公司知识成果,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

更多详细规定参照相关详细规定参照《云南水投丽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工作职责

实行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制,事故相关部门领导为主办领导,值班领导的跟踪、协调的责任。当日不能正理完毕的,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向接班领导讲清情况,接班领导继续跟踪协调。

主办领导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务求准确、及时。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

主办领导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处理,不得擅做主张。

值班领导夜间或公休日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副总裁,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

第二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随意泄露;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与修订本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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