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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请假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21 热度:82

物业公司请假制度

第1篇 物业公司请假制度

一、病假

1、 病假三天(含)以上者,需出具医院的有效证明(急诊除外);

2、 申请病假手续:凭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本办理病假手续;

3、 凡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在病愈返回工作时,必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健康证明,经公司鉴定后,方能上岗工作;

4、 病假无薪。

二、 婚假

1、 婚假:正常5天,晚婚15天,婚假不扣发薪金;

2、 公司转正管理层员工,可持证获有薪婚假;

3、 婚假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申请。

三、 产假

1、 转正后的管理层女员工可以享产假90天;

2、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3、 怀孕假在直接对客人服务岗位的员工妊娠满8个月者,一律离岗回家休息并且在休假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休假。

四、 恩恤假

1、 转正的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享有丧假;

2、 丧假:省内5天,外省7天;

3、 公司批准的恩恤假不扣发薪金。

五、 个人事假

1、 个人事假为无薪假期;

2、 个人事假由员工本人持充分理由提出申请。

3、 个人事假将作为考勤奖励计划的其中一项指标,事假天数多少将影响员工绩效考核、评先、年度奖金。

六、 申请假期程序:

1、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须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

2、 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

3、 批假权限:①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经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报总办备案;二至三天的请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办批准;四天(含)以上的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②部门经理(含)以上请假,经总办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4、 如确因事件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按规定程序请假者,必须在第一时间致电本部门主管或经理,按上述权限逐级上报,并于上班后第一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5、 婚假、恩恤假、计生假、产假由总经理批准。

6、 员工经批准的假期,必须续假时,应在假满当天以前向公司提出续假申请,否则续假作旷工处理。

第2篇 xx物业公司水厂项目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水厂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

3、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违反一次扣10分。

4、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违反一次扣5分。

5、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这里是水厂”,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6、下班要把当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规范。违反一次扣2分。

7、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之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

第3篇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第一章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凭证格式附后),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四)财政专项支出,即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

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

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

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

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对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消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定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

×××医院

门诊收费收据 №00001

姓名 年 月 日

--------------------

| 项 目 | 金 额 |

|-----|------------|

| 西 药 | |

|-----|------------|

| 中成药 | |

|-----|------------|

| 中草药 | |

|-----|------------|

| 诊察费 | |

|-----|------------|第

| 检查费 | |一

|-----|------------|联

| 治疗费 | |:

|-----|------------|收

| 手术费 | |据

|-----|------------|

| 化验费 | |

|-----|------------|

| 其 他 | |

|-----|------------|

| 合 计 | |

|-----|------------|

|其中:记帐| |

|------------------|

|实收: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收费员:

附件2:

×××医院

住院收费收据 №00001

床号 年 月 日

------------------------------

|姓 名| |住院时间|自 月 日至 月 日|共住 天|

|---|---|----|----------|----|

|项 目|金 额|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

|床位费| |护理费 | | 西 药 | |

|---|---|----|----|-----|----|

|诊察费| |手术费 | | 中成药 | |第

|---|---|----|----|-----|----|一

|检查费| |化验费 | | 中草药 | |联

|---|---|----|----|-----|----|:

|治疗费| |其 他 | | | |收

|---|---|----|----|-----|----|据

| | | | | | |

|---|------------------------|

|合 计|(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预交款|(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现 收|¥ |应退 |¥ |

------------------------------

复核: 收费员:

附件3:

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

--------------------------------------

| 设备分类名称 |年限| 备 注 |

|---------|--|-----------------------|

|医用电子仪器 | 5|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起博器等 |

|光学仪器及窥镜 | 6|验光仪、列隙灯、手术纤维镜、内窥镜等 |

|医用超声仪器 | 6|a超、b超、m超、uct、超声净化设备等 |

|激光仪器设备 | 5|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检测仪等 |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 5|高频手术、高频电凝、高频电灼设备等 |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5|电疗、光疗、体疗、水疗、腊疗、热疗等 |

|高压氧舱 |10| |

|中医仪器设备 | 6|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电针 |

| | |治疗仪器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6|永磁型、常导型、超导型等 |

|医用x线设备 | 6|普通x光线机、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

|高能射线设备 | 8|直线、感应、回旋、正电子加速器等 |

|医用核素设备 | 6|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等 |

|生化分析仪 | 5|电泳仪、色谱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

|化验设备 | 5|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 |

|体外循环设备 | 5|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 |

|手术急救设备 | 5|手术台、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

|口腔设备 | 6|牙钻、牙科椅等 |

|病房护理设备 |10|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

|消毒设备 | 6|各类消毒器、洗刷机、冲洗机等 |

|其 他 | 5|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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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物业公司员工考核制度11

物业公司员工考核制度(十一)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正、客观、合理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同时根据考核成绩决定对员工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试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75-84分为合格,74分以下为不合格。

1、试用期考核

聘任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解雇员工,应附试用考核表,说明员工实际表现情况;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以转正;应附转正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不定期考核

由行政管理部不定时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月考核内。

3、月度考核

由员工所在部门内部组织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行政管理部结合不定期考核成绩,作为计发当月工资的依据。

4、年度考核

结合月度考核,对员工进行综合能力的评定,决定员工是否继续使用、晋升、晋级、奖惩等,并根据考核结果计发年终奖等。

5、考核标准

为确保科学设计考核项目,直观、准确显示考核各项数据,有效、客观、公平、合理考核员工的工作业绩,同时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设计相应的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分为八类:部门经理、部门主管、物业助理、维修技工、保安领班、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各岗位的具体考核实施执行《员工岗位考核标准细则》。

6、考核内容

(一)德员工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

(二)能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员工的工作作风,组织劳动纪律;

(四)绩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7、考核权限

部门主管考核员工,z物业管辖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考核部门主管,总经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经理及各物业的物业经理,行政管理部统计备案。

8、考核要求

a、各级考核者必须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考核所属职工,要求各级考核者认真负责的组织好每次考核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严肃处理。

b、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20%的工资,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时间上报即:试用期考核于员工试用期满的次月3日前上报,不定期考核与月度考核于次月3日前上报,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5日前上报。

第5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

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总则

为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分类及组织

1.全公司会议归纳为三类:

1)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董事(扩大)会,公司领导层会议、全公司职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会议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公司董事会、公司办公室批准后,由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2.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公司级业务会一律由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公司董事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总结评价每月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主管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公司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

汇报、总结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部门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两日经部门或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凡公司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公司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公司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六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七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八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九条 会议的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提前半天提交给有关负责人。

第十条 会议秘书的安排

1.公司级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秘书,负责安排会议纪要工作,

办公室人员配合会场服务;

2.专业会议级部门会议由领导指定会议秘书;

3.公司副总以上参加的会议,由自己担任会议秘书,会议主持人指定人员做会议纪要;

4.会议纪要应于即日或隔日下发并存档。

第十一条 会议现场规定

1、进入会场前,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

2、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做到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开会期间内,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等所有通讯工具;

4、进入会场内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聊天;

5、参加会议必须携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精神需要传达的,要做到及时、准确。

7、无故缺席者,按考勤制度执行。

第7篇 某某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某物业管理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住宿原则:

1、公司可视情况为无本地住房的员工提供住宿条件;

2、本着福利性原则,员工住公司集体宿舍,应向公司缴纳一定费用,公共秩序管理员、公共秩序班长、公共秩序员主管、厨师等公司免费提供住宿条件员工除外;

3、公司为住宿员工只提供床铺,其它家俱自备;

4、员工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人,外地员工家属探亲,必须短时间(不超过3天)住宿的,必须经总办批准;

5、公司根据管理需要,在宿舍设立宿舍管理员两名,所有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

二、管理制度:

1、未经批准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50元。

2、宿舍会客时间为18:00-21:00,节假日为8:00-22:00。

3、所有人员住进和迁出,均需向总办报告备案,并办理钥匙、用具交接手续,离职辞退的人员需在离职日起三天内搬出宿舍。

4、宿舍内配置的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损坏公共物品需照价赔偿。

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拉绳索、打铁钉、贴画。

6、个人棉被、衣物等起床后须叠整齐。

7、严禁裸体或只穿内衣在公共走廊内走动,严禁不关门

第9篇 某某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某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四条 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壮大公司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创先争优,对做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 对员工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例会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例会制度为增强工作的计期性,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关系使公司日常工作有条理、有计划,特制订本制度如下:1.时间每 下午1:30-5:30(节假日顺延)2.组织2.1例会由公司总物业经理召集并主持或由总物业经理指定专人召集主持。

2. 2参加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临时指定人员。

2. 3公司综合部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写会议纪要,交公司总物业经理审核之后,印发给各部门。

综合部负责把每月例会纪要造册存档。

3. 内容及目的3.1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下周工作计划,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应进行讨论并得出结论或制定处理方案。

3. 3总物业经理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上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 4总物业经理安排各项工作及工作总结。

3. 5对上级通报会议情况,便于上级及时了解并指导工作。

4、附则

4.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会议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中途退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总物业经理同意。

4.2会议应切实做到'议题明确、实事求是、内容扼要、语言简练、讨论集中'。

4.3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随意变动,会后按照会议要求及精神传达贯彻,不得扩大传达范围或任意外传,对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11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公司会议的召开次数,缩短会议的召开时间,提高会议召开的效率以及会议决定的权威性和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1 本规定包括公司会议的分类、各类会议的人员组成、主持召开、主要内容、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会议的管理工作等项内容。

1.1.2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及各部门。

2.0. 公司会议的分类 公司会议是由经理(或副经理)召集或主持,具体包括公司周例会、公司月度会议、公司专题会议、早晨碰头会、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五大类。

3.0 公司周例会

3.1 会议组成人员 周例会由公司经理、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参加。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3.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上每周六下午4点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由人力行政部门通知。

3.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或经理助理召集并主持。

3.4 会议内容

3.4.1 各部门主管报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3.4.2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提出工作疑难和合理化建议,经理解答。

3.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3.6 决定的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4.0 公司月度会议

4.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主管参加。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经理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列席。

4.2 会议召开 会议原则于每月28日召开,如果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会议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人力行政部门负责会议通知。

4.3 会议主持 经理召集并主持会议。

4.4 会议内容

4.4.1 如何落实经理制定的下月重点工作。

4.4.2 经理进行综合协调、平衡,确定公司下月工作计划。

4.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变更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4.6 决议执行 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5.0 专题会议

5.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与会议相关的经理和副经理与会议主持人协商确定的人员参加。

5.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5.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会议申请人或副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5.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某一专项业务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5.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5.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6.0 早晨碰头会

6.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各部门主管以及管理员与经理一一碰头。

6.2 会议召开 会议由经理组织召开。

6.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6.4 会议内容 公司为协商讨论前一天的业务问题和本日的计划工作内容而召开的会议,以便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

6.5 会议决定 以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更变权在经理或会议主持人。

6.6 会议执行 各相关人员负责会议决定的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并适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7.0 全体员工大会

7.1 会议组成人员 会议由公司全体员工参加。

7.2 会议召开

7.2.1 例会: 原则上于每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周召开,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7.2.2 临时会议:经理根据公司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临时组织召开,也可由副经理提出会议申请,经经理批准后召开。

7.3 会议主持 会议由经理召集并主持。

7.4 会议内容

7.4.1 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或其他重大事项。

7.4.2 总结公司本年度工作,部署公司明年工作计划。

7.5 会议决定 全体员工大会的决定,以经理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为基础。决议内容与精神的变更权在经理。

7.6 会议执行 经理负责执行,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与精神,全体员工必须按决议内容与精神认真执行。具体实施决议的各部门主管有义务和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对决议具体实施向经理汇报。

8.0 公司会议的管理

8.1 经理办公室(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应按照会议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和落实工作。

8.2 会前准备管理

8.2.1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8.2.2 所有非例行性的公司会议,均须填写会议申请单,并交人力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待审批结束后方可召开会议。

8.2.3 公司例会、经理召集的专题会议和全体员工大会的会务工作主要由人力行政部承办。

8.2.4 公司会议资料由人力行政部负责整理、立卷、存档。

8.2.5 人力行政主管负责对重要会议文件和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会议的有效召开。

8.2.6 人力行政部根据会议要项拟定会议通知单,并提前下达会议通知。

8.2.7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检查会务准备情况。

8.3 会议召开

8.3.1 与会人员到会后先签到,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签到薄的提供和整理工作。

8.3.2 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后应首先阐明会议的议题、预达成的目标、与会人员发言的顺序及要求。在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有权打断游离主题的发言,并于会议结束时最终确定会议的议定事项。

8.3.3 公司会议记录由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代理人全权负责。记录方式主要是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

8.4 会后管理

8.4.1 会议结束后,人力行政部或会议主持人指定会议记录人根据需要整理出会议纪要,经经理审核后

,并通过局域网传达到相关人员。

8.4.2 经理或会议主持人指定的会议督办人负责会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8.4.3 督办人要及时向承办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单',注明督办内容和承办时限。对督办事项,承办人要在督办通知单上签字后及时办理。

8.4.4 督办人和督办部门要准确掌握督办事项的承办进度,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将会议决议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与会者。

8.5 会议纪律要求

8.5.1 会议必须准时召开,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或推迟。

8.5.2 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因客观原因而无法与会时,须事先与主持人联系请假,并说明具体原因。

8.5.3 对于事先未请假而迟到或未参加的人员,每迟到或未参加一次扣除工资20元,月迟到累计3次者加扣除工资100元。

8.5.4 会议的发言或讨论应集中于规定议题,同时要简明扼要,遵守会议安排的报告时间。

8.5.5 与会人员要维护正常的会议秩序,不得有干扰会议顺利进行(如发生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静音和震动档,遇特殊情况需回话者,须向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席。违反此项规定,每次扣除工资20元。严重者执行相关规定。

8.5.6 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不准随意进出或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

8.5.7 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私下说话、讨论,但可传递纸条或举手提出疑问。

8.5.8 会议主持人要按通知时间准时结束会议。

8.5.9 与会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保守会议秘密。

9.0 附则

9.1 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

第四章印章使用保管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了明确公章及其它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保管责任,规范用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所有能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党支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登记、使用,法人代表印章由会计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使用或借用公章,须填写《物业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或《物业公司公章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用印;例行公事的便函、行政事务证明,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

第四十一条各类报表及报送有关部门的材料,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经签字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材料用印,不再登记。

第四十二条异地使用等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的公章,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人在场,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借用者必须高度负责,做到章不离人。借用者回到公司后必须及时归还公章。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需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用便函开出的各类证明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备查。

第五章局内网发稿办法

第四十四条为促进上网稿件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五条注重信息时效性,原则上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信息。

第四十六条凡公司发布或报送局办公室通讯须填写《物业公司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通讯公司所发通讯由职能部门或主要职能部门撰稿,行政综合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业务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党务工作稿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发布。涉及局领导活动的稿件由办公室填写《局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并报送到局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编辑上传。

第四十七条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一)大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四号宋体。

(二)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三)上传图片宽不低于600像素,图片清晰、主题突出。

(四)稿件末尾需署作者名。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合理配备、规范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内设资产管理员和资产采购员。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台账;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提出和对使用部门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配置、内部转移、处置、出借等事项审核、申报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编报固定资产信息报表;

(六)负责收集、整理、建立资产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第五十三条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及完整。公司领导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五十四条财务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

(一)协同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落实、申购审核、资金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五十五条账务设置。财务应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行价值控制。管理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转移单》,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六条按物设卡。管理部门应对每件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第五十七条账账核对。管理部门和财务应按季度核对固定资产价值,确保账账相符。

第五十八条账实核对。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实物全面清查盘点,与使用部门进行账实、账卡核对。盘查结果应由盘查人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节购置

第五十九条使用部门按需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管理部门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调剂和资源共享等条件,会同财务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六十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第五节验收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器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设备购置计划是否相符、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器材的质量是否合格等。

第六十三条验收合格后,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2)一式三联,管理部门执一联、财务执两联。

第六十四条管理部门根据验收、领用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第六节申领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申领是指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领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予以配置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使用部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检查资产状态、数量、品质,确定符合使用要求后领取,发现申领资产故障、破损等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进行调整、维修、补充。

第七节转移

>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变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保管人的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部门内资产转移、部门间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时,由转出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资产管理员监督资产转移。《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管理部门、转出和接收部门各执一联。

第六十九条资产转移后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七十条因人员调动、工作调整、退休、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情况引起的长时间离职,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应实施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保管人或者交还给资产管理部门。

(一)人员离职时,移交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后,还应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管理部门监督。

(二)领导离职时,对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由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确认签字后,管理部门监督转移。

(三)使用部门需要留用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应指定新的管理使用人,并办理转移手续。

若不需留用,应移交管理部门。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八节清查盘点

第七十二条固定资产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

第七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第七十四条清查盘点后,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清查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统计报告,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处理。统计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第九节档案管理

第七十六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等审批手续;每年的资产统计报告;每次盘点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的记录等。

第七十七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由管理部门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每年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七章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十八条为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年检、油卡领用登记、车况检查、保险和理赔工作。

第八十条公务用车须填写《物业公司派车登记表》(见附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八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原则上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内。

第八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若有故障,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安排维修。对使用的车辆要精心保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严禁酒后开车。

第八十三条汽车维修按要求填写《物业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车辆大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八十四条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安排,途中过桥、过路费用由用车单位(用车人)自付。

第八章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

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

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

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

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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