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文件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
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 文件分类
一、规定。
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
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
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
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
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
第三节 文件格式
一、文件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正文、 、发文时间、印章、主题词、主送单位(部门)、抄报(送)单位(部门)等部份组成。
二、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发文字号包括代号、年号、顺序号。
四、公司发文代号分为四种:
①'发'、②'人发'、③'客发'。
冠以上述发文代号的内发文件应对全公司具有效力,对外发文应代表公司的整体意志。
发文一般应该是对公司各方面事务具有一定指导性或约束力的事项的宣告,日常的程序性、流程性文件则应以工单、请示、报告、简报等形式流转。
力避随意发文。
'发'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发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
'人发'、'客发'分别用于人力资源部的对内对外发文及客户服务中心的对外发文,文件由发文部门自行编号,总经办统一认定。
(公司其他部门均以'发'的代号发文,以②、③代号发文,须在发文权限范围内。)
五、文件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七、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平'。
八、文件内容要求事实清楚、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用语准确。
九、发文单位必须注明全称。
十、多页文件应标明页码。
十一、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留装订位。
十二、文件纸一般使用a4型。
第四节 收文
一、收文一律使用《收文簿》。
二、外单位来文均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收文,由总经办统一拆封、登记,根据文件属性及时分送相关部门。
第五节 办文
一、办文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承办、催办等程序。
二、办文由总经办统一安排,包括文件的分送、传递和催办。
三、协办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完成文件处理。
四、文件的催办由总经办负责,防止漏办或延误。
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
六、文件传递必须保证安全,完善签收手续,防止文件遗失。
七、文件办理完毕后,统一交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立卷归档。
第六节 发文
一、发文一律使用《公司发文稿纸》。
二、发文程序如下:公司内部发文:拟稿人→部门经理核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办统一编号→打印→盖章(签字)→发文→备案对外发文:拟稿人→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总经办统一编号→打印→盖章(签字)→发文→备案
第七节 其他
一、时限要求:
1、特急:限4个工作时内完成。
2、急:限8个工作时内完成。
3、平:限16个工作时内完成。
二、文件的保密要求:
1、绝密文件:阅后应立即退回发文部门,并由发文部门保存在保险柜内。
2、机密文件:阅后应立即保存在保险柜内。
3、秘密文件:阅后立即保存在文件柜内。
三、文件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2篇 z物业公司保安部内务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部内务制度
(一)评比制度
目的,鼓励、表扬、支持先进,树立正气;批评,处分,鞭策后进。
先进方面
中队定于每月18日进行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军事训练、作风。纪律等六个方面进行个人评比;每月20日对全体骨干进行民主评议;班的评比由全队综合评定(结合各班工作实际如内务卫生、军事训练、岗位实操等全班队员综合素质予以评定),先进个人的评比以班为单位实施,即以班为单位评选6个单项标兵,并在其中产生一名先进个人;
内务卫生评比分为先进班与先进个人的评比,并由办公室制作内务卫生、军事训练两面流动红旗;个人制作小红旗置于军被上方,每月评比两次。
处分方面:
队员工作表现较差,能力欠缺,无上进心,屡次违纪,综合评定平庸,当月(1日至30日)民主评议最差或累计违纪扣分达8分;副班长以上人员经民主评议最差或点名批评达两次者,全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加扣3分(队员民主评议以班为单位评出,中队最后评定;骨干由中队全体队员评议,部门最后评定);队员连续两月综合评定最差或累计扣分达12分,实施为期十日的补训,合格后上岗;补训不合格或年度三次出现综合评定最差或年度累计扣分达18分,作劝退或除名;副领班以上人员连续两月被评为最差或4次被点名批评按降职处理。
(二)会议
1.管理骨干会议,副班长以上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经理主持实施,通常定于月初的周五16:30-17:30举行。
2.部门会议于周一下午9:00-12:00举行,副主管以上、培训教官、文员
参加,部门经理主持;
3.中队例会于周五下午16:30-17:30举行,副班长以上人员或部分队员 代表参加,中队主管主持;
4. 班务会定于每周五14:00-15:00; 18:00-19:00举行,各班队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小时,班长主持(各中队视情况而定)
5.临时会议,部门与中队二级可因任务或工作特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并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6.队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通常由部门或中队组织实施;
(三)晚点名
点名通常定于周二19:00当晚例训结束后进行,各中队实施;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中队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即时点名,由中队主管主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训练学习
训练学习是统一勤务工作、完成任务、提高队伍素质的主要方法之一。周一至周五为部门训练学习日,通常定于下午14:00-15:30;晚上18:00-19:30分;以中队为单位组织体能、擒敌拳以及相关专业学习训练;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思想教育课,队列会操或教歌;其中周五以队列会操、体能、唱歌为主;
(五).思想教育活动与文体活动
思想教育课通常定于周三举行,每月1-2次;部门适时组织文体活动,文体活动以教歌、竞技体育、拔河、接力等活动为主,提倡中队、班之间竞争;通常于周五晚上或周六下午举行,节假日组织篮球比赛和拔河比赛,分组通常为会所中队,一中队为a组,二三中队为b组;
(六).军容风纪检查
1. 军容风纪检查包括着装、仪容、精神面貌、个人卫生等。
2. 定于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中队组织各班具体实施。
3.每日组织一次检查,由值班主管主持进行。
(七)内务卫生制度
为促进部门正规化管理,给队员创造良好有序的生活居宿环境,制定内务制度;部门内务设置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1.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被子竖叠三折(统一为军被),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床上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2.蚊帐悬挂应当整齐一致,白天可以将外侧两角移挂在里侧两角上,并将中间部分折叠整齐;也可取下叠放,不得随意挂置;
3.鞋子应当放于床下地面上,鞋子放置的数量、品种位置、顺序应当统一,胶鞋、拖鞋两两相扣;有条件的可放在阳台的鞋架上;
4.洗漱用品通常放在宿舍内,可统一置于阳台木架上,也可放在水桶内,生活用的水桶应统一置于床的一角;
5.床头柜统一放置,柜内物品折叠整齐,柜面无其他物品;
6.凉席统一为军用竹席(1.2m宽),凉席外沿与床沿平齐;
7.室内地板保持光亮,无纸屑、果皮、烟头、积尘等;墙上无蜘蛛网,风扇无灰垢,门窗洁净;
8.室内只准张贴部门规定的表格、制度;各班实行内务卫生轮值制度;且应当在起床后或上班前整理好宿舍内务。
第3篇 z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工作流程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工作流程
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各项职责的工作要求,对管理处的工作规范如下:
●每天工作。
一、组织晨会,跟进上一天事务,安排当天工作。
二、至少巡视辖区一遍,巡视内容为:
1、检查辖区是否有违章行为(有无乱搭、乱建、违规装修、墙壁有无乱涂、乱画、张贴广告、乱摆摊贩)。
2、辖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房屋是否出现严重破损,消防通道是否被堵,室外输电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搭,住宅区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3、辖区环境与卫生是否符合标准(树木花草有无损坏,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有无乱倒垃圾,垃圾桶是否倒清,有无乱停放车辆、乱晾晒衣物,有无影响正常休息的噪声源)。
4、基础设施是否完整,道路有无损坏,室外上下水道是否渗漏,出入口道闸是否完好,娱乐设施有无损坏。
5、检查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
以上内容巡视完毕要做好巡视记录,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和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三、收缴水、电费、管理费和各项规定费用,并做好现金日记帐。
四、受理客户装修申请,办理装修许可证。
五、接待客户来信、来访和处理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六、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物业管理业务咨询。
七、安排房屋保养、维修任务,验收修缮质量。
八、做好工作日记(内容为:记录每天完成的工作、发现和处理问题,上级领导的指示,亟待解决的事务,客户投诉等)。
九、整理内务(包括打扫办公室、整理文件、资料、图书报刊;清洁整理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一周工作。
一、走访客户(内容:与客户交换辖区管理意见;掌握客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家电话,家庭人口以及人口结构,掌握客户产权归属和变更或租户的变更,住房的户型、结构、质量、保养和维修状况)。
二、检查每栋楼宇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内容包括:电梯运行是否正常;楼宇对讲门有无损坏;楼道、过道、梯间是否堆放杂物或有碍通行的物品和危险品、有毒物品;公共照明是否完好;配电箱、水表设备是否有破损;住宅楼内信报箱是否有破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管理处主任和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检查垃圾桶是否按规定清洗,各住宅楼内公共部位是否清洁。
四、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有无长期空房户、擅自转租户。
●一月工作。
一、编制下月工作、维修保养计划。
二、统计物业管理费和各项相关款费收缴情况,并编制财务报表。
三、对月维修项目进行一次回访,听取客户意见。
四、抄记水、电等计量表及入帐工作。
五、对辖区的环境、绿化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检。
六、按规定对辖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养护。
七、整理房屋管理资料、档案,对发生变动的(包括:房屋产权变动、承租户变动、租金变动、管理费变动)作出修改。
八、与有关单位联系,交换情况一次(包括:社区、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等),如有重要情况须书面报告和反映。
九、办公室大扫除一次(包括:窗户玻璃、屋面、地面、墙面和各种办公用具的清洁整理)。
●一季度工作。
一、组织检查住宅区和住宅楼宇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水源、灭火器、消防桶、高层楼宇的消防报警设备、太平门等)是否完好无缺,能否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二、检查各化粪池、井盖有无损坏,检查化粪池、下水道有无淤塞,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三、核对房租、管理费和各项相关款费收缴情况,清查是否有漏收、错收;采取措施对拖欠房租、管理费和物业管理相关款费的客户进行追收。
四、编制季度维修保养计划和报表。
五、向内部物业专刊投稿,宣传表扬辖区内的好人好事和新风尚及物业管理心得,增强员工管理服务意识。
●一年工作。
一、对本辖区内的客户全部走访一遍。
二、组织清理一次化粪池。
三、编制年度财务收支报表,向全体业主公布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四、编制下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五、整理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对发生变动的资料进行修改,保持档案资料与实际资料一致。
六、组织一次客户座谈会,听取客户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客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七、总结年度工作,写出书面报告。
八、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4篇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公司档案由出纳统一管理,各部门需要的档案可申请复印件。
二、档案按以下分类:工程图纸、合同、音像资料、相册、表格、制度、公文、会议记录、传真、通告、剪报、政府文件、资料、人事档案等。
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依照下列格式:( ) [ ] ()────── ─ -------企业名称(缩写)部门 文种 时间 编号密级:a.机密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纪要、决议,重大业务合同函件、会议纪要、a级财务资料(财务报表、验资报告、重要函件)、资产类权证、重大项目可行性报告、政府重要批文、企业历史文献。
b.普通文件:除a级外的文件均属b级。
四、原则上所有资料应以原件存档,当存档资料确因客观因素而不能存放原件时,可用复印件替代,但须附页说明原件所在处及不能存留原件的原因。
五、归档资料必须准确做好文件索引。
建档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
卷内文件应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 、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下角。
六、案卷装订前应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
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案卷标题要标明相关署名、部门、问题等,文字要求简练、确切;
用钢笔书写,字迹端正。
七、案卷按机构、年代排列,永久与长、短期案卷分开保管,编上顺序号及注明存放案卷年号与卷号。
八、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存放档案的门窗要坚固,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虫、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九、每年定期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借阅文件档案(包括资料),必须由借阅人填写借阅单,经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资料同时须经财务经理审批,办理借阅手续,a级档案须由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b级档案由副总经理批准借阅。
十一、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出借,只供现场查阅,未立卷的文件及资料可出借。
十二、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文件档案,不得随便携带或转借他人阅读。
做好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如确需复印、摘抄等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十三、查阅的文件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十四、对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
对摘抄的材料应进行审查、签章。
第5篇 星城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新星城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库房用品的存放管理,完善出入库、领班、保管等一系列操作程序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1、对每月申购入库、领用出库的各类物品登记分类流水明细账,按月上报库房物品的当月流动状况,包括月初结存、本月购进、本月领用、本月结存等详细数据。
2、库房物品摆放整齐,物品分类标贴准确到位,保持库房卫生良好,不得堆放任何垃圾、杂物。
3、对出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交领人均有详细记录。对一次性消耗品按月分析耗用量的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4、对非一次性耗用物品,借出时必须保存经管理处领导签字的借条,收回时登记备查,对不及时交回的物品及时上报追究领用人的责任。物品丢失按其价值由领用人个人赔偿。
5、对一次性耗用物品领用需经部门主管在领用单上签字。
6、各类物品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物品本身的存放标准,特别是易腐蚀、易挥发、易损坏物品,均要定期检查其存放状态,对发生易常的物品及时上报处理。
7、对于库房的安全要做好预防(包括防火、防盗),库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除库房保管员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无领用单不得发放物品,否则库房物品发生丢失由保管员按丢失物品价值予以赔偿。
8、定期进行库房盘存,月盘存报表一式三份,行政、财务、管理处各一份,若发现账物不符,保管员须及时上报处理。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三)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一、薪金标准制定
员工薪金等级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实施,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月薪等级标准是根据员工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并从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入职员工实习期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拟任职位的薪金的80%执行。
公司总经理薪金与奖金由上级公司统一发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定,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不得增加领导班子的薪金、福利。
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薪金内容
员工月薪中内容: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劳保费、洗理费、取暖费、降温费、保健费、医疗津贴、卫生费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实行的浮动标准,伙食补贴等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三、薪金发放时间
每月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四、薪金纪律
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探薪金级别、待遇、各种费用发放数额,对本人月收入薪金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
五、调薪
1、转正加薪:新入职实习期满通过考核,从转正日期起执行定级月薪标准。
2、提职加薪:凡职务提升的员工,其原月薪等级标准未达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线的,其工资标准可进入最低工资等级线,已达到最低职务等级线的在不突破规定档次范围可调升一级工资。
3、奖励加薪: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总经理可决定奖励一级工资。
4、提职加薪、奖励加薪从获得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
5、凡降职或岗位调整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其月薪标准。
6、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日应发工资的标准随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离职结算
1、合同到期结算:按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合同乙方不再续约,合同期满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合同未到期,乙方(员工方)未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公司)而辞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合同未到期,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合同到期甲或乙方提出不再续约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
4、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本人负担,其金额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分配条件
1、公司各项目宿舍标准,由各项目部统一安排;
2、公司统一为新入职员工配置被褥等日常用品,费用自理,员工离职自行处理。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2、未经许可,住宿人员不得私下擅自变换床位(跨室居住或互相兑换床位)或转让他人居住,违者服务中心要求限期改正,屡教不改者收回其居住床位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3、未经服务中心经理或宿舍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需借宿人员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并由相应住宿人员对借宿者的行为担保。
4、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配置的公用物品;大件私人物品占用公共空间的,使用前需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5、室内配置的电器设备由全体住用者共同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6、宿舍内不得擅自私接电路,加装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炉,违者没收电器具,并给一定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赔偿。
7、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8、私人会客不得在宿舍内。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爱惜宿舍内配置的的公用物品及公共设施,如损坏需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0、禁止在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倒杂物。
11、每个宿舍应推举1名舍长,全面管理本宿舍安全、清洁等工作。
12、宿舍应建立值日制度,每天必须按排1人值日,当值者负责公共卫生及水、电等设备的安全使用。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离开时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及户门。妥善保管私人财物,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14、宿舍人员应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同创造一个舒适愉快生活环境。
15、严禁传播是非、制造事端;不得将公共物品占为已有,影响他人使用。
16、宿舍内严禁争吵、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违者无条件退宿。
1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灭,用后关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18、讲卫生,爱清洁,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房间整洁美观。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
19、室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违禁刀具及其它危险违禁物品。
20、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无故不尽值日义务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服务中心保存宿舍备用钥匙,对宿舍内务状况不定期抽查并通报结果。
三、退房
1、住宿人员离职时须无条件退住,并于离职手续办完当日搬离宿舍,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其他手续。
2、住宿人员退房时,由服务中心对住用物品清查。凡因居住者造成的损失,均须作价赔偿。
第9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守则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整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心解释,及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须遵守'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须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为个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与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须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所有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班,坚守岗位,按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须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质。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8.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8.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8.10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纠纷解决的约定:为了方便公司控制诉讼成本,合同纠纷统一约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员会处理。
4.9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2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所有的相关资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等留存。
4.9.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审批,由总经公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10
.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签表报批,审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规定执行,合同审批通过后再经公司签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总经办依法及时办理。
4.10.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会审表交存公司总经办备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的经办员工应当负责公司依约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必须做好对方确认工作。
其中,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同时及时书面上报总经办处理,并报总经理。
5.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5.3.3丧失商业信誉;
5.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5.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5.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6.合同纠纷的处理
6.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根据法律和公司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经办人、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6.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总经办和总经理。
6.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总经办。
6.4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6.4.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6.4.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6.4.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6.4.4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6.5凡由总办处理的合同纠纷,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6.5.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6.5.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6.5.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6.5.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5.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6.6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理意见、仲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职能部门/项目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
6.8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统一由总经办处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并把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办。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6.9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项目,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7.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变更、解除,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7.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经双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有关规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须继续履行。公司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经办人应当及时向公司合同的审批程序原审批人员报告情况。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7.3.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3.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8.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留存合同的复印件。总经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8.1.2.1建立合同档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8.1.2.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8.2公司的公章专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权委托书均由总办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并记录领取情况,业务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
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合同有关的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职能部门/项目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总经办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总经办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总经办应在情况发生当日二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项目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总经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擅自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违约造成损失的。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事发后没有立即报告公司的按隐瞒不报处理;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6 以上未明晰奖罚的行为均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体现。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
宿舍管理规定
一、住宿人员在各部门办理住宿手续,报综合部备案,住宿人员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二、住宿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准随地扔烟头、纸屑、果皮。
三、住宿人员要讲究公德,注意保持楼内肃静,走路要轻,不准大声喧哗、嘻闹、开放收音机、录音机,影响他人。
四、住宿后,要抓紧时间休息,及时关灯,不准男、女互串房间。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搬室内各种设备,损坏丢失房间的物品,照价赔偿。
六、住宿人员要保持床位、卧具整洁,起床后将被褥叠好,床单伸平,枕头摆放整齐。
七、住宿人员自带物品(包括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管好。
住宿人员自觉遵守,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私自住宿者,除通知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外,并予以20-50元罚款。凡违反上述条款中任何一条者,视情况、情节处以10-50元罚款。所罚款项由各部门报综合部审核无误后,通知财务部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不遵守此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严重者还要负法律责任。
倒班宿舍使用办法
一、倒班宿舍是公司为了保障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下晚班的员工建立的休息场所。员工确属住家较远,交通不便,下班后回家有困难的,经申请可安排住宿。
二、综合部每月发给各部门住宿卡。住宿员工持各部门经理签发的住宿卡,到综合部倒班宿舍管理员处办理住宿手续。
三、住宿人员须遵守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第12篇 物业公司外部交流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外部交流管理制度(二)
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
2.0职责:相关部门
3.0与环境保护、环境管理部门的交流:
3.1与公安消防部门就治安、防火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2与劳动卫生部门就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检查、指导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3与环保城管部门就环境保护、垃圾清运、有害垃圾处理、消刹、门前'三包'、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4政府职能部门中与各级物业主管部门交流程序参照程序文件5.1执行,与税务、审计机构、工商、物价、租赁主管部门等的交流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进行交流。
3.5小区业主委员会产生、换届选举时,由综合事务部依照法律程序告知相关部门并作好档案记录。
4.0与社会服务机构交流中包括:
4.1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每年与教育部门(如: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一次交流活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4.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其本业务范围需要合作的社会服务机构的交流沟通工作。
5.0原则及事项:
5.1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交流,由公司综合事务部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申请费用,以少花钱,多办事为原则。
5.2确定与新闻媒介交流规模时,小型指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的情况,大型指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上的情况。
5.3确定学术经验交流参加情况时,根据地点、活动经费等综合考虑。
5.4综合事务不应以公司重要事件或开展各种重大活动为契机,与新闻媒介联手,作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行业内报纸、杂志投送优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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