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保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管理制度推荐参考:行政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第2篇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公司机密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及公司机密的保密制度
1、置业顾问仅保管个人所接待的来电、来访和成交客户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2、内业与销售经理掌握整个售楼处的客户来电、来访和成交资料,内业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
3、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有:
客户来电资料、
客户来访资料、
成交客户资料
项目基本资料、
房源及销控情况
项目排号时间及地点、
销售资料、
内业资料
会议记录
总结报告
培训资料
公司上级领导的联系电话
薪金待遇
公司其它保密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立即解聘,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第3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1.目的: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保密工作。
3.职责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工作内容每位员工入职时均应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承诺书。公司内部的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发展动态、重要合同、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重要商业活动日期、重要客人来访、人事变动、工资福利等均属于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向外界和公司其他员工透露。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凡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带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公司的机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的机密。记载有公司机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严禁在办公桌上存放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与外来人员交谈或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员工在使用完电脑后,要及时关闭,避免遗失和泄露信息。公司领导的办公室,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公司领导的文件柜、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外来人员到公司联系业务,均应到会议室商谈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公司员工在与外单位人员进行业务交往中出具公司有关资料和信息,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凡发往本公司以外的传真,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才能发出。公司员工如果违反公司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 s公司工资保密制度
有很多的公司,在员工的工资方面的管理都有保密制度,这在公司的工资管理中相当重要,如何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工资保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公司为加强对员工工资保密行为管理,确保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使公司薪资资料不外泄,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工资保密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职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企管部反映,由企管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2、部长及部长级别以下职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部长、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工资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企管部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时,必须由指定的薪酬专管员亲自送达财务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由财务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职工薪酬明细,录入每位职工的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必须直接发给个人。职工须亲自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4)领取工资时除财务发放工资人员及领取工资职工外其他职工不得在场;
5)职工个人如对发放薪资存在疑问,请及时与企管部联系。
三、工资保密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
1、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值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2)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3)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2、企管部
1)企管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它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企管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四、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发放现场秩序由财务人员和所在部门主管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如有人违反现场纪律,(例:工资发放时有其他非当事领取工资职工在场,财务人员或所在部门主管未制止或采取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100-5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100-500元。
3、企管部相关人员和财务部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保密责任
1、薪酬专管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2、公司企管部薪酬编制人员及财务部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3、企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严禁公司任何职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六、本工资保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5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制度的通知致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第6篇 某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公司保密制度风险防范
公司的保密制度与风险防范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 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第9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范本-5
房地产开发公司保密制度范本5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决策的知情权范围,维护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合经营环境,保障公司的经营成果与持续发展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文件、资料、档案及经营管理决策;1、项目来源信息,2、项目开发、实施进度及其结果的信息,3、项目销售服务信息,4、项目客户信息,5、管理经营的运行及决策信息,6、财务的管理,7、人力资源的管理,8、与其它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信息,9、任何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
第三条管理权限: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权部门,公司副总及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关于文件,资料及档案的保密要求规定:
1、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携带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进行出游、参观、访友等私人活动,若因参加工作或其它活动而必须携带时要妥善保管,并在带回公司后及时放回原存放处。
2、需要销毁保密性文件时,要由公司指派专人监督,并一律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作废保留的保密文件、资料、档案加盖作废章后统一保管。
3、凡属保密性文件资料、档案的借阅、传阅、复印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由专人妥善登记保管。
4、凡属保密性的文件、资料、档案均不得使用传真机传递,不得私自将保密性文件、资料拷贝。
第五条关于经营管理决策的保密规定:
1、对任何会议、活动、访谈或其它场合所形成的经营管理决策均应予以保密,需传达时经领导批示后再行传达。
2、公司任何员工均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未在公司范围内公开传达的经营管理决策,更不得在电话中涉及相关经营管理决策。
3、不得将会议、活动、访谈记录随意放置,应置于有利保密的地点妥善保管。
4、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或无意的泄露公司机密,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脑操作人员在打印、复印文件、资料时,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流露他人。
6、财务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账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财务秘密泄露他人。
7、员工的薪金、奖金、应予以保密,公司禁止员工自相打听他人的工资待遇,以免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障碍。
8、工程部人员应注意图纸、技术资料的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设计图纸意图泄露他人。工程监理人员在接待来访的客人谈话中应由保密意识,在合同签订进度审核,预防过程中不得擅自将标底告诉对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机密。
9、公司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权利保守公司机密,发现他人泄露机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保护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条公司机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力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的工程课目。
4、招标、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公司领导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第七条保密措施
1、各部门都应明确一名员工负责保密工作,并令专人负责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传递过程中的受理、控制。
3、属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阅、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4、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解除。接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保密人员调动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工作,保密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必须要严守保密规定,谨防造成泄密现象。
7、逢重要节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保密工作责任人,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节后应检查落实情况。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营销中心地产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代理公司应承担保密义务的开发商关于宜宾**山水绿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规划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纸制文档或电子文档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方案及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策略、销售计划、运营数据、费用预算、市场报告、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开发商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中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代理公司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保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开发商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开发商,代理公司不得利用其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而进而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7、如发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开发商公司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代理公司的保密义务自双方合作协议签定时开始,到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代理公司是否继续参与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代理公司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开发商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考核扣款;
2、如果因为代理公司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开发商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代理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开发商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全部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代理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开发商的产品(即房屋)销售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套产品(即房屋)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开发商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代理公司支付不低于开发商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0%作为损失赔偿额;
c、开发商因调查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代理公司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开发商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开发商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代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理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第11篇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⑶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2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 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
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
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
2.2.8 )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
2.2.8 )、(
2.2.9 )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
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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