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 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
第2篇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⑶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3篇 f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5篇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公司机密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及公司机密的保密制度
1、置业顾问仅保管个人所接待的来电、来访和成交客户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2、内业与销售经理掌握整个售楼处的客户来电、来访和成交资料,内业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
3、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有:
客户来电资料、
客户来访资料、
成交客户资料
项目基本资料、
房源及销控情况
项目排号时间及地点、
销售资料、
内业资料
会议记录
总结报告
培训资料
公司上级领导的联系电话
薪金待遇
公司其它保密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立即解聘,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第6篇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提纲)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第7篇 集团公司薪酬保密试行制度
集团公司薪酬保密试行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权益,保守公司薪酬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2、为做到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薪酬卡制度。
3、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公司主管级以下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1.4 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4、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指定的薪酬专管员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交接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封。
5、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人力资源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5.3人力资源部薪酬专管员必须在每月1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如员工个人发现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6、保密措施
6.1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编制人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6.2薪酬专管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6.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6.4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6.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7、奖惩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300元的罚款,连续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8、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8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机密安全,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内部。第二章保密规定
第三条 保密内容:公司管理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重要管理信息等。业务资料:公司采购信息、公司销售信息等。公司及部门的各项会议机要及文件。其他如工程资料、工程规划、公司发展计划等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四条 保密措施及要求:未经总经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保密资料拿给客户看。任何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与外公司人员通电话或进行洽谈时,要出言谨慎,不得向外公司人员透漏真实资料和公司管理信息。电脑储存的文档、资料、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复制、删除、加密和转存。严禁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不得在任何场所讨论与公司机密相关的问题。各类需保密的文档、会议机要、资料在电脑中必须加设密码进行保存。所有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网络密码,并定期更改。所有机密资料不得复印,且必须领用签名,专人保管。任何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出差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文件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超越权限查阅他人邮件资料或公司网络的相关资料。不得使用其他网络传送公司相关资料。在与外公司人员交流时,不得将公司内部重要信息对外透露。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9篇 l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4.保密内容与方法
4.1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4.2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4.2.1绝密
①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②交易商有关资料;
③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④其他绝密内容。
4.2.2机密
①公司发展规划;
②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③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④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⑤员工个人的薪金;
⑥其他机密内容。
4.2.3秘密
①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②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③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④其他秘密内容。
4.3保密文件的复制
4.3.1保密文件的复制由相关领导批准;
4.3.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4.3.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4.4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4.4.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4.4.2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
4.4.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4.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4.4.5绝密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文件由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5.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一致。
6.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6.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6.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6.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6.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6.5解密与销毁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6.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7.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财务部、法务部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10篇 某公司内部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11篇 h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秘密的范围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下达的秘密事项。
2、公司组织、劳资、财务、审计、安全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3、《“秘书工作”*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党发[1999]24号)中的秘密事项。
4、《“秘书工作”*公司关于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定》( *党发[**]5号)中的秘密事项。
5、不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但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中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由公司保密办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条 保密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保密观念,学习保密知识,能够识别秘密的标识和保密期限,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杜绝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后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回家阅办、外出。
3、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需要时在履行借阅手续。公司内部会议内容涉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各种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通信、网络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保密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2篇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2
科技公司保密规章制度(二)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所有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㈡、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㈢、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㈣、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㈤、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㈥、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㈦、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带有公司印章的空白纸或各类文件.
第四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董事长或主管副总委托专人执行。
第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过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㈠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㈢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追责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㈠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㈡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㈢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第十二条文件和资料保密
①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②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印制。
③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主管领导批准。
④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⑤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董事长批准,并于当天收回。
⑥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⑦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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