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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4 热度:52

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第1篇 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1.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2)施工项目的工序及工艺布置是否合理;各工序、工艺、危险源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正确、有无遗漏。

3)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是否进行检验,是否符合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

4)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5)施工工序是否有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

7)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配齐。

8)临时用电、防火设施是否配置合理。

9)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

10)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有安全专项方案。

11)与相关方的安全协议是否签订。

第2篇 电力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3篇 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保障我局生产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凡有生产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班、组均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局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科)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书。

(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达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警示牌、围栏、禁行标志),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4)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绝缘鞋;登杆前必须检查使用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中岗位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不得脱岗;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5)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标准及现场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运行单位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6)运行管理单位应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招标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本辖区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提出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

(7)对于新投运及改造竣工后的线路,应按有关规定把好验收移交关,履行移交手续(参照各电压等级的评价标准)。

(8)运行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经常分析线路运行状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

(9)每条线路必须有明确的维修界限,应与变电站和相邻的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10)新型器材、设备和新型杆塔必须经试验、签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备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防止外力破坏,做好宣传工作。

(12)线路的杆塔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同杆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色标。

二、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生产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和农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1)作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

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其中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无安全用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和近电(以规程规定为准)工作。

(3)不准在大雾、雷雨、杆表层披甲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8)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

(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

四、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工程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带电部位,明确危险所在。

(一)变电工程

(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和短裤。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

(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应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约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破坏。

(4)在变电站内进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先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再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禁止掏挖土方。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5)构架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冲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装有金属物件。所有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电动工具应事先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确认工作正常后、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内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二)高、低压线路工程

1、立杆工作

(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疏散周围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3)立杆时应坚持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规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中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员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或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撤除牵引绳、填土夯实,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2、杆上工作

大雾、雷雨、杆表层披甲和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登杆。

(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上安全帽;上杆前必须坚持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跟埋土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认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3)使用梯子(或在强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

(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件,上下传递物品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杆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跤。

(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实行相应安全措施。

(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7)在低压主干线路下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3、敷设线路

(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紧线前应确认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他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5)紧线前应确认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故障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发放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撤线、撤杆

(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拉线;先撤直线杆两边相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免产生较大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以外。

(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构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用吊车拔电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于电杆中心以上的位置;确认起重臂上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拔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5、装卸和运输电杆

(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应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坡下坡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地面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滑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人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三)配电台架工程

(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等);近电(改造)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构架、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持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

(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m,期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登的设备或架构。

(4)配电箱(jp柜)的安装不应有助于攀登配变台架。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小型箱柜可并列安装于变台架上,其余则应安装于配电台架外延部分,高度与配电变压器相同。

(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或采取其他隔电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第4篇 施工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仪器、工具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本公司现在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①经纬仪;②水平仪;③扭力矩扳手④游标卡尺;⑤塞尺、⑥5米卷尺。

2、用途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脚手架的垂直度。②水平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扣件螺栓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螺栓紧固强度。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用的钢管直径和管壁厚度及机械金属的厚度。⑤塞尺用于机械与基础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间隙。⑥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临边防护钢管间距;机械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帐,做到物卡帐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1、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应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人。

四 仪器工具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 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

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进行外观及精度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帐。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 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2、 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3、 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4、 项目工程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确保测量仪器完好准确。

第5篇 安全技术及施工措施的编审和交底制度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则

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施工(生产)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进行交底。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策划》、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管理科《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文件;

3、《输变电工程lj2200l驱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3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火、防爆、防止工伤为目的一切措施。

2、卫生:改善施工(生产)环境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定期消毒、通风、除尘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工人劳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浴室、更衣室、休息间、消毒橱柜等。

4、安全施工(生产)宣传教育:如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及声像带等。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专职、施工队安全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本项目部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项目,并预算好各项目的计划费用,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

2、安全监察部制定好的安全措施计划制定完成后,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会签;会签后报送项目部总工审核;审核完成后报项目经理批准。

3、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登记。

5 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技术、安全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临近带电设备作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等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6 编制要求

1、针对工程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有爆炸、易燃危险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针对施工场地的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及材料设备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或危害。

5、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各级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或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6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7篇 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第8篇 某水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某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x日

zhxj269

第9篇 安全监理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1、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1.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1.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4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1.5审查承包单位分包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1.6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7审查承包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1.8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2、审查要点

2.1程序性审查

是否有编制人、审核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

的应预退回。

2.2符合性审查

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

2.3针对性审查

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第10篇 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确认,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进行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d-b6的要求填写。

2、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备案手续,并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使用登记”、“顶升加节告知”、“拆卸告知”环节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告知资料进行审核。有关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告知资料的报审和审核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d-b12的要求填写。

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施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后组织的整改内容复核、使用验收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使用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审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查。

6、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11篇 z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工人进场后必须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进场前教育培训安全员进行。使进场工人了解党和国家的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使工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规范自身行为。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

现场教育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新工人进场,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后安排上岗,教育的内容包括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讲解现场作业环境、劳动保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方法、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的性能、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消防、计划生育等规定。

岗位教育由各班组长进行,使工人进一步了解本工程特点,本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

每天上班前,针对当天的作业项目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技术交底。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行为,随时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建筑安全知识教育。

分项工程施工和特殊部位作业前,项目部要组织操作人员系统的进行书面及口头技术交底。

在开展各种安全教育的同时,经常选用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员同安全技术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书面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2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以下简称本标段)铁路建设中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号)、《建设标准化体系》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所在分部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范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张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dk167+155~dk217+366.15)内所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  所有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项目经理部举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岳峰

副组长:王福和,王跃,王永红,樊占东,罗桂君,王雨标

组  员:李超,杨喜龙,刘义才,石娟,丁喜红,杜卫乾,孙永平,吴清强,刘少敏,吴文迪

第八条  本标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分部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以下各项职责:

1.各分部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

3.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 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各分部应当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第十四条  对起重吊装、架梁、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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