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消防安全制度内容上墙
1、消防培训制度(必须上墙;学习、掌握)
消防培训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员工都应参加该项培训。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由负责消防工作管理人专人主讲。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安排学习内容,掌握相关消防常识,以《消防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常识》为基础培训教材。
全体员工首先要做到'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单独做一个牌子)
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要做到学习有记录,培训有考核。
员工培训的考核成绩均应记录在案,并作为其上岗聘用的一项考核内容。
每季举行至少一次消防的实地演练培训,员工在管理层及专业消防人士的指导下进行预防、事故处理、疏散等演练,管理人员要对演练过程中的操作情况作全过程详细记录,留底备查。
一、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制度(必须上墙)
报警系统应随时检查,确保遇到火灾时能正常使用。
影城消防责任人负责按照防火安全管理条例分配设置影城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并监督各部门对所分配的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各岗位对所属范围内的灭火器材应划分责任区域、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将相关资料记录成册,同时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
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任何人不准擅自将灭火器材移换位置和私自拆卸挪用。
消防器材应随时清洁,并且附近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以保证灭火装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灭火器应摆放在自然封闭的灭火箱内,灭火箱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性能、数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应及时进行充灌和调换。
定期对消火栓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给水系统、报警按钮、指示灯以及报警控制线路等功能是否正常。
定期查验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出现异常应马上记录汇报并联系物业解决。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的学习与考核,使员工都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二、部门经理、主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必须上墙)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及相关制度,对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同时协助店总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加强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把安全防火放在首位,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培训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要求做到'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
坚持自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对检查出的隐患漏洞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没有条件整改的要积极创造条件。
由于没有及时整改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建立应急临时指挥结构,制订消防应急的工作规程,分工明确、条理清楚。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的蔓延;火灾事故中置身第一线,镇定勇敢,采取快速合理的方式指挥疏散;接应消防官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详细搜集所有员工及顾客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灾后的调查工作。
做好其他相关的消防安全协调工作。
三、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必须上墙)
消防工作事关影城的安全和声誉,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阻碍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断学习和提高消防技能。
不违章用火、用电,不吸烟,不随意堆放易燃杂物,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上报。
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员工每日到岗后对自己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防火检查,保证本岗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消防安全。
对本岗的灭火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证完好、有效、整洁,发现缺损故障即使向营运办公室汇报。
服务人员在放映中巡查场内观众不得吸烟;每场间隔要巡视检查有无遗留火种烟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的畅通,发现他人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时立即上报。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尽快采取可能、可行措施控制局面。
接到报警通知后三分钟内到达指定区域,听从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引导顾客疏散,保护好所负责区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消防巡查制度(必须上墙)
由营运主管总体负责影城的消防和防火检查工作,并成立由各组组长组成的防火巡查小组,各岗位再设立防火安全员,层层抓好各项防火工作。
每日每班要对负责的所有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检查各项设备、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发现异常现象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解决并报告值班经理,重大隐患和异常情况要马上上报值班经理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
定期检查影城各个部分有无火险隐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存放在影城内通风干燥处,严禁烟火,仓库、配电室、放映室、风机室、管道井等处应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做好巡查记录。
影城严禁吸烟,值班人员应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除夜保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影院留宿,负责巡查的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管理。
五、用火、用电制度(必须上墙)
由专业人员定期对影院的配电室、线路、照明、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超负荷运载、电线接头虚接打火及过热、绝缘程度低,线路短路、接触不良等隐患存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电器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拆改。影城重点部位(如:放映室、配电室、变电间等)不得使用明火和电炉之类的电器设备。
电工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电器设备、线路的维修和临时接电,由正式电工进行,不准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
照明设备不得靠近可燃物,插头、插座保持接触良好。
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禁止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营业结束后要全面巡视检查并切断应断电源后方可离岗。
六、库房消防安全制度(必须上墙,悬挂库房明显位置,库房在影厅内时悬挂于值班室)
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门口及通道做到畅通无阻。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和价值高的重要物品存放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
库房内未经准许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禁止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照明开关要装在库房外面,库房门要向外开。
库房内存放的货物要分类、分库存放物不准将性质相抵、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库房内存放的货物码垛要整齐,不要过高、过宽,主要通过不得少于2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照明灯具下方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不准用易燃材料分离库房。发现灯具、电线等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报告,进行更换和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关闭电源方可锁门离去。
库房必须有专人保管,保管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做到平时注意防火,遇到火灾能救,确保安全。
八、紧急行动预案(必须上墙公布的内容:组织结构、各组任务、)
警示:不论是设备故障、人为误操作、误传火警等突发事故时,一切以真实情况处理,安全管理相关人应及时达到现场确认,并果断做出疏散的决定。
1、值班经理是每天的消防工作总负责人,由其根据排班表安排当天各区域岗位的消防责任人。
2、所有员工当班上岗前需明确自己的消防责任区域,并认真作好岗位预防检查工作。
3、一旦发生火情,员工应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以下步骤操作:
(1)判断着火原因、着火物:如因电源/电器短路造成失火,应及时切断相关电源,并通知维修电工第一时间赶到;同时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控制火势,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并通知其他人员协助,同时通知值班经理;
(2)当火情无法控制时,及时启动消防警铃、拨打物管火警电话或119,说明失火地点、失火原因、燃烧物、燃烧时间等;值班经理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同时通知大楼物业部;并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发出紧急疏散行动命令;
(3)立即通知放映室员工停止放映电影,并用广播语音系统向顾客通报火警;紧急疏散通知语为:
'观众朋友们,基于安全考虑现在我们的员工将引导您离开影厅,请您不要拥挤按顺序离开。'
'dear customers, due to reasons of safety we should like you to leave the building right now, please use e*it as directed by a member of our staff.'
(4)立即按分工将场内顾客从就近的消防通道疏散(切记不能使用电梯);
(5)各岗位员工先切断岗位上所有电器的电源;
(6)保洁、卖品部、票房员工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疏散公共区域内的顾客,应特别注意洗手间是否还有顾客滞留;
(7)检票口、票务人员以及办公室助理级以上工作人员协助疏散厅内观众,疏散时首先应将影厅消防门打开,然后员工进入放映厅通知观众疏散。通知时员工必须语气平和、行动稳健,以稳定观众情绪,切不可惊慌失措。同时打开影厅散场门,指示观众分别从消防门和散场门离开,沿各处消防通道疏散,并引导顾客到达指定疏散集中点;
(8)维修工切断所有公区电源后,与放映员一起在各消防通道入口附近指引疏散;
(9)应急指挥人员清查全场,检查是否还有被困人员;
(10)残疾人疏散时应由救助者陪同撤离。场务人员应明确厅内残疾人数量,确保有人救助以解决疏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如遇消防通道有楼梯设置则可以由场区内残疾人坡道或消防电梯为紧急疏散路线;
(11)在确认影城内观众疏散完毕后,员工应用对讲机向值班经理清楚报告,检查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后迅速撤离现场;
(12)撤离火场后,所有员工及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以便清点人数,确认是否有员工被困火场;
(13)指定专人看管好从火场疏散出的物资;
(14)所有员工电话最大限度的保持通畅;无线电对讲机全部开通;
(15)在发生火灾时,每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尽到疏散、救助的责任,不能私自逃离,否则承担相应的渎职责任;同时,每位员工亦应注意自身安全,在火势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再进入火场!
图例:
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必须上墙)
第一条 影城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总部安监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由总部安监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3篇 某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4篇 安全小组义务消防组组织管理制度
一、 安全小组(又称风险控制小组),是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热心消防安全工作、经过必要消防安全培训的同事组成。是经公司授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即公司的义务消防组。
二、 公司为安全小组配备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应急手电,急救箱等相应的消防器材与装备用于消防安全工作。
三、 每位安全小组及公司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的基本常识,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市场的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市场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功能与分布情况,熟练掌握公司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四、 安全小组全体成员应根据当地的要求,按总部的布置,每季度安排一次训练和消防知识的业务学习,并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五、 公司应充分利用对消防设施、器材等的维护、检查,提高每一位同事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安排安全小组成员接受消防灭火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以知识竞赛、问卷等方式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并予以一定的奖惩。
六、 设立培训档案作为奖惩与评估依据。并积极推广其中的先进经验与技能。
七、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与总部的要求,切实抓好每季度的消防演练,从中发现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不断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各种改进措施,提高安全小组成员及全体同事的疏散顾客、自救和灭火的能力,完善公司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5篇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消防安全制度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范本:消防安全
第四章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电梯内、棉织品运送处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工程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工程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二、志愿消防委员会:
包括下列人员:
1、副总经理;2、安全部经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经理;6、前厅部经理;7、餐饮部经理。
消防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项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工作落实。
三、火警程序:
当消控室火警报警时,消控中心值班员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巡逻安全员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和值班经理。
2、与楼面服务员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楼面服务员将采取下列措施:
1、检查楼面指示板,确定哪一间房间发出火警。
2、检查有没有起火,起火时,通知接线员拨119报火警。
3、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逻安全员要立即报告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以便找出原因及时复位,解除警报。
四、灭火程序:
发生为灾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指挥灭火。
酒店参与灭火的有关员工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水工到维修中心报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统工作。
2、电工到大厅报到,按指令切断电源。
3、安全部人员到大厅报到,并接受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的指示,协助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电梯将停止使用,消防队来到后,由他们接替指挥灭火,直到火灭。
五、疏散:
由酒店总经理发布决定疏散,总工程师、安全部经理(白天)、值班经理(晚间)组织实施。
1、客房服务员要敲门通知所有的客人并进行检查,通知客人立即离开房间。
2、阻止任何人使用电梯。
3、客房服务员带领客人从楼梯疏散、撤离建筑物,到指定地点集合。
4、楼层主管/员工要快速检查并关掉所有客房的门、窗、走廊门、边门,然后离开现场。
第6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4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防火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消防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运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炸药库、油脂库、重点机房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审批后,落实现场监控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四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撤消或损坏。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及时检查维护各类用电线路,及时更换,维修老化、脱皮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火灾事故或是不及时采取扑救、疏散措施。临近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援,无条件为处置火灾提供便利。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无条件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十八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能自己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自己无法扑救的火灾,要及时、准确地向武装保卫科门或消防机关报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及时采取应急扑救措施。
第十九条 火灾扑救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抢救物品时要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 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3.5 防火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各单位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退料、回收、登记等管理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要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1.3.6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能够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当场督促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危险部位工作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存档备案。
1.3.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 质标办要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3.8 消防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人员花名册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公众人员情况;
(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9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的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火灾扑救、火灾报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麻痹大意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0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武装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7篇 村委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本村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在村防火安全领导组的具体领导和参与下,抽调防火员和村民组长共同进行。
(2)、村防火安全领导组对本村冬防、夏收和春节等重要季节和假日的防火工作进行三次集体检查。其它日常防火检查工作,由防火员进行。对每次检查情况要有文字记载。
(3)、加强对村民和个体运输户、门店户、专业户的安全检查工作,把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作为一项硬措施来抓。做到抓安检,保安全,求生存,促发展。
(4)、村防火领导组织和村委各级领导积极支持村防火员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并保持安检,防火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8篇 某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
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
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第9篇 冬季生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冬季生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须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以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环科、保卫科到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生炉许可证”,方可生炉使用。
2、未领“生炉许可证”的单位,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气体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筒内积灰。
6、当取暖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岗。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厂区施工的“三队”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第10篇 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科普画廓、文艺活动、举办讲座、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为社区居民服务。
三、每年两次对社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教育、培训,同时,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11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企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项目组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地参与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并为总工程师提供安全、消防技术和管理支持。
3.4技术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资料汇总,安环科负责报批及相关联络。
4需报政府批准的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4.1需报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4.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4.1.2符合下列条件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1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有较大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发生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即超出原装置设计要求、范围、数量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4建筑物内部装修项目
4.1.2.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1.2.6安环科认为需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门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2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批与验收
2.2.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安全审查
a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要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前15日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预审。请安环科门参加审查会议。
c对职业安全卫生内容的审查意见要写入会议纪要,并在初步设计中落实。
d以上工作由本企业总工程师负责。
4.2.1.2预评价及审查
a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对存在高毒、剧毒作业危害的项目必须进行职业中毒危害评价:
(a)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b)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性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c)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序分级》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e)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f)其它由安环科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b需要做安全预评价、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的项目,由安环科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单位承担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其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
c下列项目必须选择取得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工作:
(a) 国务院、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
(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的;
(c) 中央企业投资的;
(d) 剧毒危险化学品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
d 预评价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e 预评价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查表》
(b)预评价大纲(由评价机构承担);
(c)预评价报告书。
f预评价审查内容及相关文件准备齐全后,由安监局向市安环科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预评价审查申请。
g对政府及安环科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安环科组织落实。
4.2.1.3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a企业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前,应向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审批的申请。
b申请时向安环科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c) 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行性研究报告;
(e)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做燃点、闪点、爆炸极限、镀锌等理化性能指标;
(f)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g)安全评价报告;
(h)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c已经取得批准书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原审批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厂址、工艺、装置或全厂性重要设施总图位置以及工艺装置总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的;
(b)改变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的;
(c) 工厂、仓库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d)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
d 对政府及安环科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落实。
4.2.1.4初步设计及安全审查
a建设项目经过安全部门、卫生部门审批后,应选择取得设计业务范围内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
b项目组织要及时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设施、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同时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提出的安全、消防、中毒防护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环科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或指令。
c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安全批准书(复印件);
(c) 设计单位的确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d项目消耗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消防审核,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b)《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c) 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
e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f安全、消防、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g 对已审查合格的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之一的,应向原负责该项目设计审查的安环科门提出设计审查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a)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引起安全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间发现原设计存在严重缺陷重新设计的。
4.2.1.5
a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后,项目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与安装。
b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项目组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材料质量。
c在施工期间,发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酿成事故的缺陷时,项目组应立即要求停工,组织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保存记录。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项目组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工业卫生设施等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组及相关部门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严密的试生产或使用方案,将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或使用。
f 联合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或使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其他项目试生产不得超过3个月。
4.2.1.6
a 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安环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
b其他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项目级应当写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4.2.1.7竣工验收审查
a 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安环科应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b)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d)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f)安全评价报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b 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a)建筑消防验收申报表;
(b)建设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c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危害防护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d建设项目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验收合格后,即可转入正常生产。
e有职业危害的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安环科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卫生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f本企业收到合格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5、企业批准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5.1由企业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5.1.1在生产工艺、使用原料、设备管路材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设备、管路的简单放大的技术改造项目;
5.1.2在生产工艺、生产原理不变的情况下,为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自控装置、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装置、报警装置等技术改造项目。
5.1.3在生产工艺、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节能节电等装置的技改项目。
5.1.4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为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在生产系统中增加除尘、除杂质等净化装置的技术改造。
5.1.5危险性较少(非压力容器、非剧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管道材质的更换;
5.1.6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审查审批以外的技改项目。
5.2安全消防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5.2.1技术改造项目在立项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考察。
5.2.2提出技术改造项目的部门,要写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改方案,安环科要对其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并提交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审批。
5.2.3论证与审批要留有记录。
5.2.4技改项目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
5.2.5设计、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5.2.6设计完成后、施工前,项目组要将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安全消防技术措施等提交本企业高级管理层,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施工前的确认。
5.2.7施工要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若有改动,必须再次召开项目评审会或会签。
5.2.8施工完毕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吹扫、试漏。
5.2.9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级要拿出试车方案,经生产、安环、技术、机电、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车间讨论决定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0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组必须提供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理论和现场培训。技术科应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提供图纸、说明书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生产、安环、技术、环保、消防等部门和车间讨论决定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1试运行期间,项目级亲临现场指导、检查与监控;使用部门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组。
5.2.12项目竣工后运行三个月,若运行正常由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情况介绍、危险因素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内容、项目投资、各种安全检测、检验数据或报告、运行状况总结等。安全验收申请及专题报告交安环科门。
5.2.13使用部门应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5.2.14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验收小组对技改项目进行验收。小组成员由生产办、技术科、安环科、工会、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车间领导组成。
5.2.15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安环科负责整改后的检查。
5.2.16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局面通知使用部门 、生产办,纳入正常生产管理。
第12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也是公共场所,医院在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一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种医疗与电气设备,因此,医院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而且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为了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位副职领导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总务科长负责医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制,科室负责人认真抓好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争取尽快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整改。
4、要定期对医院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医院的氧气房、配电房、供应室、检验科的化学物品,毒、麻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
5、建立定期的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巡视各个科室,每星期对各科室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杜绝火灾的隐患。
6、经常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病房的走廊内和楼梯间不得堆放杂物等,应保持走廊畅通无阻,疏散的指示标识应清楚。
7、住院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电气安装要求,不得随随便便用一些用电量大的电器,以避免引起电路超负荷、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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