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怎么写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机制
1、 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4、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期的。
3、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 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 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 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 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 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 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第2篇 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3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卫科每天按时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绝各种消防隐患,并进行详细记录。
2、每月对商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有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场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险情随时启动消防安全预案。
4、各楼层营业大厅要合理摆放柜台,不许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顾客流通的宽度;主通道应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车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6、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场内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当晚清除。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消防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划分,防火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标志。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管理人。
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5、对消防重点单位定点、定人、定措施。
6、普及消防知识,加强重点工种训练,要有培训记录。
7、有防火档案和灭火预案。
8、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对应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初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9、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第5篇 工地宿舍管理及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经公司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遵守项目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3、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如发现私自开小灶,发现第一次煮饭者罚款100元,班组长罚款300元,发现第二次没收炉灶等相关餐具;
4、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
5、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卫生间整洁;
6、民工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方能住宿;
7、民工宿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9、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垃圾桶,每天有专人清理卫生;
10、工人晒衣区设置在屋面指定位置,不得在房间及走廊通道上随意乱晒衣服
11、本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拍照检查记录。
波隆·城市花园项目部(宣)
2023年3 月6日
第6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怎么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
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
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
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7篇 机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
二、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分析公司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公司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第8篇 村级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 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 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 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 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 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 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 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 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9篇 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监督管理。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企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技术改造、设备(包括管路及附属设施)更新、小改小革和引进的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项目组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过程地参与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并为总工程师提供安全、消防技术和管理支持。
3.4技术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资料汇总,安环科负责报批及相关联络。
4需报政府批准的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4.1需报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4.1.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4.1.2符合下列条件的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1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有较大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发生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即超出原装置设计要求、范围、数量的)技术改造项目;
4.1.2.4建筑物内部装修项目
4.1.2.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1.2.6安环科认为需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消防管理部门审查验收的技改项目。
4.2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4.2.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批与验收
2.2.1.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安全审查
a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要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前15日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预审。请安环科门参加审查会议。
c对职业安全卫生内容的审查意见要写入会议纪要,并在初步设计中落实。
d以上工作由本企业总工程师负责。
4.2.1.2预评价及审查
a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对存在高毒、剧毒作业危害的项目必须进行职业中毒危害评价:
(a)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b)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性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c)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序分级》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d)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e)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f)其它由安环科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b需要做安全预评价、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的项目,由安环科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并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单位承担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其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
c下列项目必须选择取得甲级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工作:
(a) 国务院、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
(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的;
(c) 中央企业投资的;
(d) 剧毒危险化学品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
d 预评价工作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并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e 预评价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查表》
(b)预评价大纲(由评价机构承担);
(c)预评价报告书。
f预评价审查内容及相关文件准备齐全后,由安监局向市安环科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预评价审查申请。
g对政府及安环科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安环科组织落实。
4.2.1.3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a企业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前,应向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审批的申请。
b申请时向安环科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c) 符合城市规划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行性研究报告;
(e)生产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做燃点、闪点、爆炸极限、镀锌等理化性能指标;
(f)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g)安全评价报告;
(h)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c已经取得批准书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原审批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厂址、工艺、装置或全厂性重要设施总图位置以及工艺装置总平面布置有重大改变的;
(b)改变生产工艺、关键设备或储存方式、设施的;
(c) 工厂、仓库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d)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的。
d 对政府及安环科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落实。
4.2.1.4初步设计及安全审查
a建设项目经过安全部门、卫生部门审批后,应选择取得设计业务范围内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
b项目组织要及时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设施、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写《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同时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提出的安全、消防、中毒防护措施,以及政府和安环科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审查时提出的意见或指令。
c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安全批准书(复印件);
(c) 设计单位的确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或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e)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d项目消耗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相应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消防审核,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建设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b)《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c) 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
e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安环科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f安全、消防、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g 对已审查合格的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之一的,应向原负责该项目设计审查的安环科门提出设计审查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a)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引起安全性能降低的;
(b)在施工期间发现原设计存在严重缺陷重新设计的。
4.2.1.5
a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合格后,项目组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与安装。
b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项目组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材料质量。
c在施工期间,发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或存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酿成事故的缺陷时,项目组应立即要求停工,组织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保存记录。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项目组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工业卫生设施等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e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组及相关部门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度严密的试生产或使用方案,将安全消防、工业卫生设施与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或使用。
f 联合生产性项目试生产或使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其他项目试生产不得超过3个月。
4.2.1.6
a 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项目,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安环科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
b其他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投入生产或使用前,项目级应当写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4.2.1.7竣工验收审查
a 项目在试生产或使用正常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安环科应向相应的安环科门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a)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b)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d)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f)安全评价报告;
(g)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b 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a)建筑消防验收申报表;
(b)建设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c项目投入使用前,安环科要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危害防护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d建设项目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验收合格后,即可转入正常生产。
e有职业危害的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安环科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卫生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f本企业收到合格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5、企业批准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制度
5.1由企业审批的建设项目范围
5.1.1在生产工艺、使用原料、设备管路材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设备、管路的简单放大的技术改造项目;
5.1.2在生产工艺、生产原理不变的情况下,为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自控装置、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装置、报警装置等技术改造项目。
5.1.3在生产工艺、原理不变的情况下,在生产系统中增加节能节电等装置的技改项目。
5.1.4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为改善生产操作条件,在生产系统中增加除尘、除杂质等净化装置的技术改造。
5.1.5危险性较少(非压力容器、非剧毒高度、非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管道材质的更换;
5.1.6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审查审批以外的技改项目。
5.2安全消防审批验收内容及程序
5.2.1技术改造项目在立项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论证和考察。
5.2.2提出技术改造项目的部门,要写出可行性报告和技改方案,安环科要对其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并提交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与审批。
5.2.3论证与审批要留有记录。
5.2.4技改项目经审批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
5.2.5设计、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5.2.6设计完成后、施工前,项目组要将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安全消防技术措施等提交本企业高级管理层,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施工前的确认。
5.2.7施工要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若有改动,必须再次召开项目评审会或会签。
5.2.8施工完毕后,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吹扫、试漏。
5.2.9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级要拿出试车方案,经生产、安环、技术、机电、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生产车间讨论决定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0项目试运行前,项目组必须提供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理论和现场培训。技术科应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部门提供图纸、说明书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生产、安环、技术、环保、消防等部门和车间讨论决定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5.2.11试运行期间,项目级亲临现场指导、检查与监控;使用部门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组。
5.2.12项目竣工后运行三个月,若运行正常由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的情况介绍、危险因素分析、所采取的措施内容、项目投资、各种安全检测、检验数据或报告、运行状况总结等。安全验收申请及专题报告交安环科门。
5.2.13使用部门应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5.2.14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验收小组对技改项目进行验收。小组成员由生产办、技术科、安环科、工会、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和车间领导组成。
5.2.15对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安环科负责整改后的检查。
5.2.16项目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局面通知使用部门 、生产办,纳入正常生产管理。
第10篇 某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
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
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
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第11篇 y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师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的建筑(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幼儿用具等;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幼儿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第12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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